先看一下促成邓姐出任MySpace 中国Chief Strategic Officer (CSO)一些其他因素。
在老默长子2005年宣布退出新闻集团后,老默宣布,他与邓文迪所生的两个孩子与4个大孩子,将均分家族基金的收益。也就是说,邓姐在老默死后,除了自己作为配偶获得的合法股份外,她还将一手掌控两个小女儿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因为在这两名幼女年满30岁之前,她是她们唯一的监护人。这项新协议如得以实施,很有可能让邓姐在老默死后变成集团内最有实权的人。也让邓姐朝凯瑟琳·格蕾厄姆夫人之路迈进了一大步。
2006年,老默又该了口风。如果自己去世,他与两位前妻所生的4个“大孩子”将继承集团控股权,即两个小女儿将无缘染指新闻集团的管理。这无疑是豪门内斗后,老默作出的妥协,也反映了邓姐权力之路的艰辛。让邓姐出任MySpace 在中国区的CSO,可以说是老默对邓姐的一种补偿。
由此可见,邓姐出任MySpace 中国区的CSO,有老默的全力支持。这是一个很多跨国公司在中国本土化所不具备的有利条件:本土子公司和集团总部有效和信任的的沟通渠道。
先来看看这个CSO头衔。我觉得这个头衔很有意思。顾名思义,这个头衔是为了给公司制定短,中,和长期的策略目标,肩负公司总体营运方向。但是,至于公司执不执行这些策略,CSO 说了不算,Chief Executive Officer(CEO)才是最后的裁决者。
前面说过,邓姐在集团内并没积累什么管理经验,顶多出出主意,还没体现出什么商业管理的才华。这个CSO头衔,从职业背景的角度来看,虽然是从幕后走到了台前,倒很符合邓姐在集团内一惯担任的角色。从邓姐个人利益考虑,这也是一进可攻,退可守的职位。怎么说呢,成功了,是邓姐的功劳,失败了,那是CEO 的责任。
但是,做为MySpace 中国区的CEO,有邓姐做公司的CSO, 是一件幸或不辛的事呢?
如果俩人经营理念一至,而邓姐也摆得正自己的位置,那没啥问题。
但如果俩人经营理念有分歧,麻烦就大了。照常理,如CSO 与CEO 有不同的意见,到头来是CEO 说了算。但邓姐还有一老板娘的身份,这就会让CEO为难。听从吧,有违自己的经营理念和职业经理人的名声,不听从吧,自己的饭碗都可能端不稳。
一般的CSO要尽量向CEO游说自己的观点,以得到CEO 的 buy-in。也就是说,CEO 最后得买账才行。但在邓姐这儿,可能正好反过来。邓姐名义上只是个CSO,想必心底是把自己的位置临驾于CEO之上的。可以想像的是,CEO 要花时间和精力得到邓姐的认可, 以保证自己的方针策略得以贯彻实施。
无所做为的CEO,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会以迎合邓姐为第一要着。但是,一个想干点事的CEO,是绝不会喜欢人事方面的制肘,更不会愿将自己置于傀儡的位置。当矛盾上升到一定成度,而邓姐不愿妥协却又无法驾驭CEO的话,便是一个管理团队的分崩离散。这将会对公司的发展极为不利。
事实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