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馨小屋

一个喜欢做梦的人, 后来爱上了写作。总是想把生活过得快乐,丰富多彩。
正文

ZT 吾儿二十

(2010-05-09 07:37:11) 下一个
  ·汤 凯·

  儿子今年二十岁。

  古时男子年满二十岁即行加冠之礼,称为“及冠”。这个年龄,若是在旧时的农家,通常已经是田里的主把式,扶犁坊碾,挑起了当家的担子。而汉武帝时的霍去病,此时早已官阶朝中最高统帅大将军,社稷的保卫者,率领着千军万马奔驰在驱匈逐蛮的河西疆场。二十岁,已经不是少年,而是男人,尽管是刚刚迈出步子的男人。

  我端量着他,依然无法使自己相信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就是那个摇篮里嘤嘤学语的半岁婴儿:一米八六的高挑身子,坚宽的肩膀,隐隐呈形的二头肌,扁平紧实的腹肌,匀称强劲的四肢,那双脚尤其的大,竟是十一号的尺寸。再看他的面部,两道浓黑的剑眉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充盈着好奇探索的目光,鼻梁是坚挺硕大,上唇处一撇稀疏的仍显细嫩的须毛,一双颇大的招风耳倔强地挺立着,宛若一对护门神,卫护着这张年轻的脸。我试图在那上面找到些许皱纹,哪怕细微也罢,可是却是完全“失望”。他那皮肤虽是黝黑,却是光滑,散发着一种天然的健康之气。

  好一个帅气的阳光青年!犹如一头刚刚成熟的雄性金钱豹,浑身荡溢着那种原始的亢奋和年轻的热血,跃跃欲试,他急不可待地期望着离开这个生斯养斯的温馨的父母之家,奔向外面那莽莽的原野,建起自己的一块领域,筑起自己的一大家庭,厮杀拼搏,开辟自己的一片天地。

  二十岁的男人,是上帝的宠儿。

  我看着他,恰如这天下所有做父亲的,心里感受的是一种无以描述的怡然和满足。仿佛自己又重拾了那早已远逝的青春,心田里又再次涌出那强劲生命力的喷泉,我忘掉了近来时常缠身的那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感慨,代之的是“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激情。二十岁的儿子,让五十岁的父亲又感到了生命的召唤。

  而此时,不知为何,一种深深的伤感兀地袭上我的心来。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的二十岁。

  一九八二年的初春,大学刚毕业的我去北京出差,顺便看望一下住在那儿的爷爷奶奶。爷爷是一位老地质科学家,李四光那一年代的,一辈子奔波于大江南北,当年攀枝花铁矿就是他发现的。那年他八十二岁,因为前列腺癌所致,双脚已基本不能走动,活动只能限制在他那间窄小的卧室里。一天中,他大多的时间就是在床上昏睡。有一天,我去看他,见他正睡着,就在墙角就着一张小椅子坐下,静静地观察他。有一会儿后,他蠕动了一下身体,忽然机械似的坐起,坐在床沿上,两手呈着,双眼盯着窗外,约两分钟后,他闭上眼睛,像是在思索什么,随即猛地倒下身来,侧头又睡。他的视力衰退得利害,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如此这般,近半个小时后,他又重复了一次。说是睡,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实是半开着的,浑浊的目光一动不动地定格在前方的墙上。待他再一次起来时,我向他示意,他才意识到我的存在。他的眼里冒出亮来,没有再倒下去。我们交谈片刻后,他示意我打开衣柜,从里面最上面的隔层里拿出一个鞋盒子来。他用微微发抖的手从盒子里拈出些已经发黄的照片,铺在床上。他的嗓音已经十分沙哑,有点模糊不清,可是当给我介绍这些照片时,他的语调里明显地流露出一种年轻人般的兴奋。它们都是他年轻时的相片,其中一张立即引起了我的注意:上面的年青人看上去二十刚出头,非常的魁梧(估计至少高过一米八),身着那种只有在电影《青春之歌》里才见过的那个年代特有的紧领学生装,一条格子型的围巾非常潇洒地披裹在肩上,又厚又黑的长发不经意地掠向一方额角,那张棱角分明的长方脸,那双炯炯的眼睛,那个饱满的前额,一切都似曾相识。我把目光从那张照片移向老人,不禁鼻子一酸,竟要落下泪来。眼前的这垂暮之人,这位每天被禁锢在五尺的床上,靠着呆呆地盯墙度日的耄者,难道就是照片中的那位朝气蓬勃的伟岸学生?就是当年那位意气风发的青年地质工程师?就是当年那位箭走如飞,花甲之年还带着学生翻山越岭的科学家?

  一年不到,爷爷走了。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生活于我才刚刚开始,前方是一片光明。可爷爷卧室里的那一幕在我年轻的心灵里留下了一块永存的阴影。它强迫我第一次严肃地去思考生与死,它令我不得不叹息人生的短暂,它又叫我徒生一腔无以名状的悲凉:既然终将是一缕枯骨,你上帝为何又要让我们来到这个世上?

  而如今,当我看着眼前的这位年轻人,这位正值生命之巅峰的上帝的宠儿,我知道,就像他的曾祖父,他的祖父,他的父亲,就像这天底下所有的万物生灵,很快地,他也会消失的。

  但是,我决不会如是对他说,也坚信他绝对不会如是想!

  二十岁就是二十岁,这是做梦的年龄,是朝阳升起的时刻,何来悲凉?又怎么可以叹息?犹如一张白纸,那上面只允许绘上理想的彩带,而岂能容得颓唐的墨迹?二十岁的他,理应勇猛地跳入生活的浓墨之中,水击三千,用他那火热的生命画上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他要去爱,去被爱,去浸润于爱情的幸福,也要经受失恋的痛楚和那孤独的煎熬。他要去交上一圈知心的好友,去领略哥们间的豪情和义气,也要体验世态的炎凉和人性的脆弱。他要有个温馨的家,添上一对宝贝的儿女,去享受舔犊抚雏的欢乐,也要经历婚姻的困惑,以及空巢的失落。他要去奋斗,去凸现男儿的本色,去享受成功的喜悦,也要领教惨败后的悲忿,知晓自我的渺小。甜酸苦辣,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直到他自己最后的离去,他都要经历一番,因为这就是人生。

  正如那诗中所讴歌的,二十岁的男人,“眼泪,欢笑,深思,全是第一次。”第一次,那就是希望。而希望,不就是生活吗?

  一直都在想,他二十岁时,为父的我究竟要给他什么“箴言”。也许,最好的箴言就是没有箴言,因为前面是他自己的路,他要闯荡的是他自己的天下。不过,我还是想起一句话,不是我的,是爱默生的。当他不再年轻的时候,当他开始感到疲倦的时候,当他终于老去的时候,也许,他需要这句话:

  “In the woods is perpetual youth。”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