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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法域,穿行東西。左手端茶,淡墨勾勒隨機應景圖畫; 右手攥酒,禿筆寫作人生表面文章。lwzhugb@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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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悼念“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之死

(2010-05-03 00:15:05) 下一个

“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妇女法律中心”)走了。它走的那麽意外,那麽凄苦,又是那麽悲壮!

325日,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在网站上发布公告,撤销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大学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四家研究机构。

放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思量,摘掉公法研究中心和宪政研究中心的牌子似乎可以理解[并不意味著正常]。但是,撤掉了郭建梅主持的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令人震撼和深思的。更残酷的是,这恰巧就是献给郭建梅的五十岁生日礼物。郭建梅对亚洲周刊表示∶“那天是我五十岁生日,就这样一个礼物。从三十五岁到五十岁,这麽多年在推动公益法的发展,就这麽个结果!这一个生日我哭了好长时间,心底里悲凉。”

公益律师郭建梅创建於199512月的这个中心,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也是中国最早成立的NGO之一。2000年後,他们宣导建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协作网路,目前有28个省区近百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已成为公益法律援助领域旗帜性的民间组织,现有11名全职律师、5名工作人员及数十名兼职者。201018日,妇女法律中心在京举办“公益律师网路第三届年度论坛”。论坛主要讨论劳动权及就业歧视、针对妇女的暴力、公益诉讼与公益律师、公益律师网路未来的发展等值得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并邀请了70位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律师、公益法机构和NGO、媒体人员。从其所作所为来看,其名也盛,其势也大。

为什麽就这样死了?

作为中国第一批公益律师,郭建梅的姿态一直很温和,妇女法律中心与政府的关系一直也很密切,多次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书、立法建议和报告,郭建梅告诉记者∶“现在正在进行的家政工保护性立法,商务部和全国妇联是委托我们来做法律调研和起草工作,还说我们是所有机构里做得最好的。”

中心被撤销被证实为教育部的作品。郭建梅透露,教育部给北大的通知理由是,妇女法律中心接受境外资金,打造公益律师网路,政治风险比较高。的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近出台的新规定对NGO来说几乎是致命的。外汇管理局於20091225日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於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5条特别针对境内企业接受境外非盈利机构捐赠做出详细规定,大大抬高接受捐赠的门槛。据报导,那些保护弱势群体的维权组织和NGO,无论以工商形式注册、还是挂靠事业单位、抑或民间组织,他们开展工作的资金九成来自境外捐赠。

另一方面,这些组织介入公共事件肯定引起了政府的反感。郭建梅表示,一年前校方曾警告他们不要参与具体案件的诉讼。外界也普遍猜测该中心被撤销与近年来他们积极介入“邓玉娇案”、“李蕊蕊案”等公共事件有关。郭建梅本人是这样看的,原因有多方面,“政府第一害怕民众起来,第二害怕境外机构介入搞颜色革命,第三害怕弄出敏感的案子影响政府形象”;但她认为,当局最担心的还是“害怕公民社会起来,形成集团或者合力”。

中心就该死吗?

说到北大,人民自然会联想蔡元培、民主、自由和五四传统。我们也是这样愿望的。郭建梅说∶“作为一个老北大人,我为我们曾经的北大感到自豪。蔡元培先生创建北大,当初的北大是讲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现在,,这些为弱势群体努力的机构都被打压了,北大的精神早已经死亡了。”

其实,更值得我们忧心的,“是成千上万像妇女法律中心这样哺育著中国公民社会雏形的民间组织的生存现状。”[亚洲周刊语]

政府为什麽讨厌NGOGDP就是一切?“公益法律的NGO是他们最讨厌的NGO,这一块,从地震之後其实一直在紧缩。”郭建梅说。政府似乎还未-或者说并不想-意识到,NGO是在帮助政府承担一些重要的社会功能;反过来讲,政府在很多方面失职了。追求GDP的代价就是牺牲社会主义?

中国社会从小康到富裕,再到权利和正义,需要能化解矛盾的郭建梅和郭建梅们。“我只想做一个好律师,做一个担当法制功能、追求法治精神的律师。现在社会矛盾这麽突出,我们是在化解矛盾啊。我们这样的人他都害怕,这个社会是真的出毛病了。”

中心已经死了。中心之死带给我们的思考应该是深刻的!

[文中访问资料来自《亚洲周刊》2010411日期。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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