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岸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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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官大换血挑战程式法治底线

(2010-03-26 21:30:29) 下一个

重庆速度是?人的!重庆本身就是新闻。重庆的薄大人、王青天的一举一动牵动众人之心!一言以蔽之,重庆,我服了你啦。

日前媒体广泛传播,重庆警界干部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说,自3月初开始,一份标注内部机密的档开始在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传达。档的主旨内容是,重庆市公安局所有处室,各个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区县各分局派出所,从副科到副局的所有领导干部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紧接著,公安局领导人出来澄清,说不是如此这般,而是启动了竞聘程式而已。这消息也上了今日香港的英文《南华早报》。我估计,它也会成为国际新闻。

还别说,绝大部分紧跟新闻的评论和留言都对此额手称快,认为这是特事特办,似乎这就是他们要的新管治时代。我总是觉得有点不对,书呆子翻遍行政法找不到法律依,《国家公务员法》及相关条例也没有这种批量处置的规定。於是乎,我只能相信这又是重庆的创举,极具王者之气和霸气。

就地免职,让我看到王局长的东北人敢说敢干的风格[若是战争年代,王局长肯定会有战功,当个将军应该没问题]。这一举措定是有民意基础的,但是肯定没有法律基础。我觉得在和平年代、法治年代和追求和谐社会的大氛围下,这种手段不合事宜,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我甚至书生意气地说,我宁可要有点乱的法治,绝对不要一言九鼎、建立在个人魅力基础上的人治。也许王局长肃清重庆、让重庆重见天日之後,再将经验由中央政法委推广到全国各地、城乡上下,弄出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天下来,也是为民造福。这不就是我们在各种戏曲里看到的、老百姓千呼丌唤的青天大老爷吗?

话虽这麽说,但皇帝时代、王朝时代毕竟一去不复返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今日的时代是互联网时代、权利时代、宪政时代、讲规矩的时代,这种批量生产的手法尽管乾脆俐落,但还是在程式上是不妥的,封疆大吏也得遵守些国家的成文法吧。

我唯一的担心是∶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那点法治基础、对法治的脆弱信心,也不能几下就 嚓 嚓了。但愿我是杞人忧天哦。

後记∶今日《新京报》刊登了行者的评论,曰∶重庆警官大换岗应经得起程式质疑,我认同;於是,就将它抄来与大家分享。]

行者∶重庆警官大换岗应经得起程式质疑
20100317 08:21新京报

昨天,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关於重庆警界全部干部就地免职的提法不妥,从3月开始的重庆警务体制改革主要是,重庆市公安局所属从副科级到正处级岗位的所有领导干部,任职已经到了6年期限,全部进行重新竞聘上岗。
一个城市从副科到正处的所有警官全部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一刀切模式,影响面太广,会给当地民众带来影响,难免会有各种质疑,有关方面应该给出一个符合法与理的解释。
先说法。现代法治社会,法律是权利的保护网,任何公民,不分年龄、性别、身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公民合法权益保护上,没有官阶大小之分。根?《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任何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也就是说,如果要免掉一个公务员的职务,必须具备两个法定条件,即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式。
这里的法定事由主要是指公务员考核不合格、所任职务发生变化或不再担任公务员等;法定程式是针对每一个公务员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定事由的性质以及公务员的管理许可权,由有权机关办理免职手续。是否所有的警官任职都正好到了6年任期?如果,有的警官恰恰是在新职务干了一两年,那麽,这是否与《公务员法》的规定相抵触?
再说理。自从重庆高调打黑尤其是警方挖出文强等若干保护伞以来,重庆警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细微变化都会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谁如果被无缘无故免职,公众首先想到的估计就是涉黑原因。显然,如果没有将每一个事由说清楚,让这些警员稀里糊涂地被下岗,在情理上,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员警本是公民生命财产的合法守护者,他们的合法权益本身如果都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又如何能希望他们发自内心地忠於职守、忠於法律,全心全意为民众的生命财产护航?或许,重庆有关方面对警界官员的职务调整的初衷是好的,是想切割原来官员的属地化可能带来的腐败隐患,但实质正义不能忽视程式正义,他们被集体免职的事由和程式,应有能够经得起公众质疑与检验的说法。
行者(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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