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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戏: 1967-1968年的省级权力机构嬗变 (ZT)

(2020-08-29 09:12:41) 下一个

1967-1968年的省级权力机构嬗变

黄力民


   1967年1月30日,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在羁押中去世,山西省最高权力已于半月前落入新生的革命委员会手中。事实上,中国所有29个省市区的党委、政府都在1967年1月中止,29名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已有云南省阎红彦自杀,北京市彭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夫、河北省林铁、甘肃省汪锋被撤职,余下的人也都将等待命运的安排。


   1966年12月26日中央文革成员出席毛泽东生日宴,毛泽东作惊人之语“祝全国全面内战开始!”八天后张春桥、姚文元赴上海策划夺权,1月6日上海造反派召开“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1月11日政治局会议通过《致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赋予上海夺权的合法性,事实上宣告全国省级权力机构的中断。


   此后,1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山西1月14日《夺权通告》,30日刊登“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1月22日夺权消息,2月1日刊登贵州省造反派夺权消息,2日刊登黑龙江造反派夺权消息,3月2日播发山东省2月3日夺权和革命委员会成立消息。3月31日《红旗》杂志社论为新的权力机构正名,毛泽东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新生的上海市、山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加上4月成立的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这是全国首批六省市权力机构嬗变。自此到1968年9月5日,文化大革命围绕这一目标而进行。


   “夺权”的构想,至少可以追溯到1963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毛泽东称“农村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1966年5月政治局会议发布《五一六通知》指出“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决定不等到“他们夺取政权”,8月十一中全会毛泽东发起炮打中央司令部,10月中央工作会议批判各地当权派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原有各级权力机构逐渐呈现瘫痪状态,最终等来以“一月风暴”形式出现的最后一击。


   29个省级权力机构的嬗变过程极其复杂,按夺权与过渡方式划分为四类:首批六省市直接夺权,军事管制委员会统辖下的八省市区夺权,九省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夺权,六省区其他方式夺权。



一、 直接夺权的沪晋鲁贵黑京六省市



   北京市实现首批夺权,当属高层的战略安排,先是群众组织大联合、成立北京市各界的代表大会,然后成立市革命委员会,以这样按部就班的方式作为全国夺权的表率。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李雪峰因派工作组事遭各方攻击,十一中全会后就离开职位,北京市革委会主任由政治局候补委员、副总理谢富治担任,原市委第二书记吴德、北京军区副司令郑维山、北京卫戍区司令傅崇碧等为副主任。


   关于上海、山西、山东、贵州、黑龙江五省市直接夺权的背景,是否有高层特别指点,各种说法不一,但合适的领袖人物显然是能成为首批夺权的首要条件,如毛泽东所言“山东出了一个王效禹,贵州出了一个李再含。”


   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张春桥、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山西省副省长刘格平是手眼通天的弄潮儿,张春桥、姚文元就是中央文革成员。


   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到任3个月就遇上文革运动,对于黑龙江省干部、群众而言政治上干净。潘复生、王效禹、刘格平都曾在党内斗争受处分,能吸取教训、应付复杂局面,也可能成为脱颖而出的基础。


   潘复生、刘格平是老革命、八届中央委员。潘复生有省军区司令汪家道支持,汪家道成为黑龙江省革委会唯一的副主任。刘格平的有力支持者是山西省军区第二政委张日清,1月7日张日清就致电中央请求允许军队介入地方文革。


   李再含是军队干部执掌革命委员会大权第一人,贵州省革委会还结合了原省委书记、省长李立为副主任。李再含1937年入伍,1949年后一直在云南军区、贵州省军区任职,1960年晋升大校,1964年9月任贵州省军区副政委,应当没有特殊人缘。机遇在于十一中全会后成立贵州省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时,组长是省委第一书记贾启允,李再含是副组长(注


   各省市区党委文革小组组长规格不一,如四川省是省委副秘书长周颐,西南局是书记处书记刘植岩,河南省是书记处书记杨蔚屏)。李再含很早介入地方文革,得风气之先,他的军入身份使之不必担心自身安全,副组长身份能近距离观察省委各当权派的种种表现。王力回忆录称李再含是军队中少有的较早就认识和拥护文化大革命的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中央发多份长篇电报,批判贵州省委、报告贵州文革情况,“对毛主席有很大启发,认为贵州有李再含就行了,这也是毛主席考虑部队支左的一个现实来源。”


   3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山东省2月3日夺权时有社论《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山东省当时的“三结合”却是有缺陷的。山东驻军非以主导方式介入地方文革,军队干部仅有济南军区副司令杨国夫,省军区司令童国贵、政委何志远、政治部副主任赵修德参加省革委会下属的生产指挥部、文革小组,山东省革委会与济南军区支左指挥部(副司令张仁初主持)在行使省级权力上分割不清。3月底省革委会发起“反复辟”时与军区严重对立,4月27日山东各方负责人被召至北京解决问题,中央明确“部队除了军队指挥大权以外,其他各种大权都归省革委,大军区也参加革命委员会,王效禹同志作主任委员,杨得志作副主任委员”。5月9日正式批准王效禹任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济南军区司令杨得志任第一副主任,12日又通知韩金海、王竹泉、赵修德为副主任。


   最早夺权并且是“奉旨”行事的上海市却长时间是全国仅有的“两结合”!这个由中央文革副组长张春桥任主任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没有军人副主任,要到三年后的1970年3月才任命空4军政委王维国、上海警备区政委刘耀宗、东海舰队副司令高志荣任副主任。



二、 八省区的军事管制:粤云苏青皖浙藏闽



   整个一月份全国都在发生夺权:夺权大会、夺权声明、夺权公告、进驻大院、抢夺印章等等形式不一而足,但大多数没有获得批准(其中也包括北京市造反派1月18日夺权),而省级权力机构陷于瘫痪已是事实,面对混乱局面的对策是军队直接接管。1月21日毛泽东在安徽省军区请求支左报告批示林彪:“应派军队支持左派广大群众。”引出1月23日中央《支左决定》。2月25日,周恩来紧急召集各大军区领导人开会,要求各级地方军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维持经济工作的指挥,夺权步伐因而放缓。


   2月底西藏军区党委奉命代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权力,3月份决定对江苏、广东、青海、安徽、浙江、云南、福建七省实行军管,5月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军管会。关于安徽省军管的中央文件指出,军管会要“把省的领导权掌握起来”,“实现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备革命的‘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军管会下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的两个班子……”


   ⑴ 广东省


   2月27日中央文革碰头会否定广东省夺权,考虑即将开幕的广交会,决定立即对广东实行军管,还建议类似情况的云南亦先行军管,毛泽东阅批同意。广州军区司令黄永胜任广东省军管会主任,政委刘兴元、省军区政委陈德任副主任。次年2月21日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成立时,主任还是黄永胜,副主任有新任军区第三政委孔石泉、副司令邱国光、参谋长阎仲川、省军区司令黄荣海,以及原中南局第三书记陈郁、书记王首道等。


   ⑵ 云南省


   1月,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自杀,昆明军区司令秦基伟靠边站。2月27日决定云南省实行军管,昆明军区政委李成芳任云南省军管会主任,副主任有昆明军区副政委张子明、副司令陈康,省军区司令黎锡福、政委张力雄。省军管会成立后,军队内部矛盾、支左分歧严重,6月29日谢富治、王力在昆明召开两级军区党委联席会议,决定撤销李成芳、张子明、黎锡福军管会职务,改由陈康、张力雄主持省军管会。改组后的军管会历经半年多云南形势仍不能扭转,又于1968年1月在北京召开两级军区、第13军、第14军负责人会议,陈康、张力雄遭批判。2月,中央开办云南省学习班,赴京参加人员近2000,由中央学习班办公室主任、工程兵政委谭甫仁主持。5月谭甫仁正式任昆明军区政委、党委书记(没有查到谭甫仁任军管会主任的记载)。


   8月昆明军区党委请示成立云南省革委会的报告获批,主任谭甫仁,副主任陈康、鲁瑞林(昆明军区副司令)以及原省委书记周兴、刘明辉等,黎锡福与13军政委段思英、14军副政委成泽民只是革委会委员。


   ⑶ 江苏省


   3月10日中央复电南京军区、江苏省军区否定江苏省夺权,决定成立江苏省军事管制委员会,南京军区政委杜平任主任,副司令张才千、副政委周贯五、省军区司令赵俊、省军区副政委梁辑卿副主任,5月24日增补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吴大胜、南京军区国防工业部长杜方平为副主任(注


   梁辑卿、吴大胜、杜方平即著名“梁吴杜事件”主角——运动初期三人任江苏省委南京大学工作队副队长,后反戈一击,揭发工作队内幕)。


   1968年3月中央指示第60军负责江苏省的支左,批准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南京军区司令许世友任主任,省军管会负责人只保留了吴大胜一人任革委会副主任,革委会副主任还有60军政委杨广立、27军副军长王珽,以及原省委书记彭冲副主任。


   ⑷ 青海省


   1月29日青海省夺权行动导致省委、军区内部意见分歧,军区机关本身亦被夺权。2月23日发生青海日报社枪杀事件,173人死亡。事件先以“平定反革命暴乱”上报获认可,在反击“二月逆流”背景下,高层下令查明真相。3月24日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称青海日报社事件是反革命政变,决定成立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是兰州军区副司令兼省军区司令刘贤权;枪杀事件责任人、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隔离受审,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副主任张晓川、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军区政委王昭隔离反省。8月12日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刘贤权任主任,军区副司令张江霖以及原省委副书记薛宏福等为副主任。


   ⑸ 安徽省


   3月27 日中央文件否定安徽省“1.26夺权”,决定实行军管,并派60军部队进驻安徽。派南京军区副司令钱钧任安徽省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省军区司令严光、政委宋文、二炮52基地司令廖成美、60军政委杨广立任副主任。7月,中央认为省军区在支左中犯严重错误,驻江苏淮阴的第12军奉命移防安徽主持三支两军,省军区独立1、2师编入12军序列。改组后的省军管会由第12军军长李德生、政委张文碧主持,廖成美、杨广立留任,严光、宋文调离安徽降职安排,李德生、张文碧随后兼任省军区司令、政委。


   1968年4月18日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主任李德生,副主任廖成美、12军副政委宋佩璋、以及原省委书记李任之等。军管会副主任、60军政委杨广立随部队移防江苏。


   ⑹ 浙江省


   浙江省军事管制委员会3月成立:主任省军区政委龙潜,副主任省军区副司令阮贤榜、舟嵊要塞区政委曹思明、20军政委南萍、空5军政委陈励耘。省军区与20军、空5军支左分歧严重,浙江形势难以改善,8月中央决定改组省军管会、省军区,南萍任军管会主任,陈励耘、海军舟山基地副政委张明汉为副主任。省军区司令张秀龙与龙潜、阮贤榜被免职,20军军长熊应堂与南萍代省军区司令、政委。1968年3月浙江省军管会《关于建立浙江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获批,主任南萍,副主任陈励耘、熊应堂、原省委书记赖可可等。


   ⑺ 西藏自治区


   2月底西藏军区党委奉命代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权力,5月成立西藏自治区军事管制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军区司令张国华任主任,副政委任荣(军区政委谭冠三文革前夕已离开西藏)、副司令陈明义任副主任。1950年第18军入藏时,军政委张国华就是西藏工委书记,后专任西藏军区司令,1965年9月西藏工委改为自治区党委,张国华兼任第一书记。张国华实际已于军管会成立前赴北京,参与处理四川问题,后正式奉调四川省、成都军区。任荣主持西藏军管会,后晋升军区第一政委、军管会主任。1968年7月曾雍雅接任军区司令,9月革命委员会成立,曾雍雅主任,副主任任荣、陈明义、原山南地区朗县副县长巴桑等。


   ⑻ 福建省


   3月17日中央否决福州军区党委关于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报告,决定福建经过军管来筹备革委会为好,但因处置军队抓人过多问题军管会未能即时成立,4月30日中央《关于福建问题的意见》要求立即释放因冲击军区机关而被捕者。5月11日福建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成立,福州军区司令韩先楚任主任,副政委廖海光任第一副主任,省军区司令朱耀华、省军区政委刘健挺、福州军区副参谋长石一宸任副主任。1968年8月19日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主任韩先楚,福州军区副司令皮定钧、朱耀华、原省委常委蓝荣玉等为副主任。


   1967年3月13日周恩来在军以上干部会议上讲话称“已经实行军管或等于实行军管的加上已经批准准备实行军事管制的有十个”(《周恩来年谱》)。《“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李可等,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第237页记载“已经实行军事管制或准备实行军事管制的省、自治区有10个(陕西、新疆、青海、西藏、云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尚未确定是否实行军事管制的省、自治区有7个(内蒙古、河北、甘肃、宁夏、四川、江西、湖北)”。经查证此处漏列军管省份安徽省,而陕西、新疆、广西并没有成立军管会,属于周恩来所称“等于实行军管”的情形。


   军管无疑是掌控局势的最有效手段,却难于过渡到三结合的权力结构。军管会本身面临的严重问题是支左倾向的确认与执行,其次主持的军队代表是否强有力,几个军队单位如何协调?例如浙江省有省军区、20军、空5军、舟嵊要塞区、海军舟山基地5支互不隶属的军级部队,发生支左分歧由谁来仲裁?从军管到革委会成立时间,江苏省、广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约有一年,云南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一年三个月以上,只有青海省是五个月。安徽省、浙江省、云南省的军管错误导致军管会改组。




三、 九省区的革筹小组:蒙川津豫湘赣甘桂宁



   1967年3月13日周恩来讲话提出无论如何要在三月份解决省市区的领导机构问题,以便抓革命、促生产,实际进程的艰难出乎意料。3月是军管高峰,5月建立军管会的只有福建省、西藏自治区,而且西藏军区早已接管地方权力。军管方式到此为止,高层显然对此有所反思,以避免出现全国性军管局面。


   1月27日毛泽东给周恩来批示:“湖南也应照贵州那样予以处理。章伯森是去年运动初期在省委坚持工作、没有逃跑的唯一省委书记。似可找他来商量一下,看有无别的较好干部以及造反派领袖,可以找来共同商量?”5月14日毛泽东关于甘肃省批示:“(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胡继宗同志等既已站出来,所见与军区一致,积极支持三司,是否可不实行军管,而照军区意见,做一时期工作后即成立省革命委员会。”军管方式终止后,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应运而生。为新的权力机构物色合适的地方干部,不仅是夺权的现实需要,也符合毛泽东发现、提拔一批接班人的长远目标。


   从1967年1月原省级权力机构中止至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之前,当然都是由军队主持各省区,所以只是没有军管的名义而已。革筹小组本身大多由军人任组长,或以军人为中坚力量。革筹小组成员空缺的是群众组织代表,现实的首要任务就是抑制群众内斗局面、捏合各派组织。


   ⑴ 内蒙古自治区


   1966年8月华北局会议后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乌兰夫被免职,调华北局书记解学恭接任,实未到职。乌兰夫所兼内蒙古军区司令、政委同时缺位,副政委吴涛任军区党委书记,军内“四大”期间吴涛遭军内造反派冲击。1967年2月军区支左部队发生枪杀事件,4月13日中央《关于处理内蒙古问题的决定》指出军区个别领导人犯了方向、路线错误,事件主要由原自治区党委书记王逸伦、王铎负责,其次由内蒙古军区某些领导人负责。决定以刘贤权、吴涛任军区司令、政委,改组内蒙古军区,“成立以刘贤权、吴涛两同志为首的内蒙古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原区党委书记高锦明、权星垣、康修民“经过革命群众同意也可以参加筹备小组”。刘贤权实未到职,后调北京军区副司令滕海清代理。中央《决定》遭军区部分人员抵制,发生1000多人赴京上访、静坐,并殴伤吴涛。5月26日中央军委决定军区副司令黄厚、参谋长王良太隔离反省, 副政委刘昌、政治部副主任张德贵停职反省,内蒙古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序列。6月18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正式成立,滕海清任组长,吴涛副组长。当年11月1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主任滕海清,副主任吴涛、高锦明等。


   ⑵ 四川省


   1966年10月军内“四大”时成都军区司令黄新廷、政委郭林祥被打倒。1967年2月第四政委甘渭汉、副司令韦杰主持四川省初期支左工作,3月4日成立四川省生产委员会。二月份四川抓人全国最多,4月4日中央决定平反前宜宾地委书记刘结挺、前宜宾市委书记张西挺案,以此为解决四川问题突破口。5月7日中央《关于处理四川问题的决定》指出成都军区支左方向、路线错误,决定撤销李井泉西南局第一书记、成都军区第一政委职务,调西藏军区司令张国华任成都军区第一政委,广州军区副司令梁兴初任成都军区司令;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张国华为组长,梁兴初、刘结挺为副组长,同时第50军奉命从辽宁省丹东进驻成都。经历一年革筹,1968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主任张国华,副主任梁兴初以及原西南局书记李大章、刘结挺等,支左部队50军副军长孙洪道、54军政委蓝亦农任常委。


   省革委会成立时中央决定公开点名批判走资派李井泉、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重庆市委第一书记任白戈、成都军区司令黄新廷,大军区司令被点名全国仅此一例。


   ⑶ 天津市


   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万晓塘1966年9月病逝,调华北局书记解学恭主持工作,后接任第一书记。1967年1月天津恢复为直辖市,河北省军区下属天津警备区升格隶属北京军区,66军军长郑三生兼任司令,成立天津驻军支左联络站。


   3月3日成立天津市夺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解学恭、副组长萧思明(河北省军区原政委),胡昭衡(原天津市长)、郑三生、杨银声(66军政委),24日向中央与北京军区报送夺权请示未获批准,遂于6月19日挂牌天津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当年底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主任解学恭、副主任萧思明、郑三生、江枫(原天津市公安局长),驻军支左联络站继续存在。


   ⑷ 河南省


   1966年十一中全会后,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发布大字报支持造反行动,9月1日刘建勋调任华北局书记、北京市常务书记。河南省军区政委何运洪主持初期支左,省军区司令张树芝主持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7年7月10日中央指出河南省军区支左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主要应由何运洪负责,决定调整省军区领导,空15军政委王新任省军区政委。8月2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刘建勋回河南任组长,王新、原省委候补书记纪登奎任副组长。半年后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刘建勋、王新、纪登奎等任正副主任。


   ⑸ 湖南省


   1966年6月23日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调中央,王延春代理第一书记,9月8日中央决定张平化回湖南续任。1967年3月省军区组建湖南省生产领导小组。


   湖南省大批抓人可能是全国最早发生的,1月底省军区宣布“湘江风雷”为反革命组织,抓人达几万。8月中央着手解决湖南问题,第47军奉命从衡阳进驻长沙主持全省文革。8月10日中央发文指出省军区支左方向路线错误,副司令刘子云、政治部副主任崔琳应负重要责任,决定改组省军区,成立以47军军长黎原、原省委书记华国锋、候补书记章伯森为首的湖南省革委会筹备小组,省革筹下设生产指挥部取代省军区生产领导小组。次年4月8日湖南省革委会成立,主任黎原,副主任省军区司令龙书金、代司令杨大易以及华国锋、章伯森等。


   ⑹ 江西省


   1967年3月3日省军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临时领导小组,福州军区政委刘培善主持支左。7、8月间江西省武斗加剧、局面失控,济南军区26军政委程世清、副军长杨栋梁奉命率第76步兵师等进驻江西,同时就近调入广州军区41军第121步兵师。8月10日中央发文处理江西问题,纠正省军区错误,省军区司令吴瑞山免职,“应对所犯错误作认真的检查”,政委林忠照调离,指示成立以程世清为首的江西省革委会筹备小组。1968年1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程世清主任,杨栋梁、121师政委于厚德、原省委候补书记黄先等副主任。


   ⑺ 甘肃省


   1966年8月甘肃省最早发生群众组织斗殴事件,省委常务书记裴孟飞、书记马继孔被追责撤职,11月省委第一书记汪锋停职,胡继宗代理。


   1967年3月22日甘肃省军区政委龙炳初、副司令张介民、原副省长李培福、王国瑞、冯直等组成省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兰州军区副司令兼省军区司令詹大南主持支左工作。


   5月12日中央《关于甘肃问题的几点意见》指出詹大南错误,决定由兰州军区接手甘肃省支左,14日毛泽东批示“不实行军管,而照军区意见,做一时期工作后即成立省革命委员会”。实际情况未能如愿,又经过半年才于11月9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兰州军区政委冼恒汉为组长,兰州军区副司令徐国珍、省军区副司令张忠、胡继宗任副组长。1968年1月23日中央批准兰州军区党委、甘肃省革筹小组报告,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冼恒汉、徐国珍、张忠、胡继宗等正副主任。


   ⑻ 广西自治区


   1967年3月6日广西军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广西军区司令欧致富主持,成员有区党委书记贺希明、区副主席李殷丹、军区副司令陈开路、军区副政委何纪元、空7军副军长范迪波、广州军区后勤部20分部副部长魏德安,包括在广西的3个驻军单位。


   3月13日周恩来打电话给原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称“广西地处抗美援越前线,要实行全面军管,你站出来当军管会主任”,但军管问题一直未决。11月18日中央发出《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同意广西军区的检查,同意韦国清、伍晋南、安平生的检查,决定成立自治区革筹小组,韦国清任组长,成员欧致富、军区政委魏佑铸、55军副军长孙凤章、空7军副政委焦红光、原区党委书记伍晋南、安平生等。1968年8月26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韦国清、欧致富、魏佑铸、空7军政委焦红光、55军第一副军长霍成忠(军长陈明仁实为挂名)、安平生等正副主任。


   ⑼ 宁夏自治区


   宁夏军区司令朱声达主持自治区前期支左,1967年8月青铜峡等地发生严重武斗,中央决定开办宁夏学习班,为期4个月学习班的结果是宁夏军区支左被否定。12月27日中央发布《关于宁夏问题的决定》:成立由兰州军区副司令康健民任组长,宁夏军区副司令张怀礼、21军第62步兵师师长徐洪学、王志强任副组长的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注


   王志强曾任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第一书记,1961年5月降职为自治区交通局副局长)。1968年4月10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康健民、张怀礼、徐洪学、王志强等正副主任。


   内蒙古、四川、河南、湖南、江西、甘肃、广西、宁夏的革筹小组是军队支左反复的结果。天津、河南、广西革筹小组长是原第一书记,其他6个省市区的革筹小组长是军队干部。


   革筹小组至少达到两结合,指定核心人物,各派群众组织代表人物可以从长计议,但仍


   有四川革筹长达一年,湖南、广西革筹八个月。


   注:本文第二节所述军管省份有的又经由了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再到革命委员会,有没有干部代表是关键。例如1967年6月20日在青海省军管会之下成立青海省革筹小组。11月12日,中央《关于广东问题的决定》批准由黄永胜、陈郁、孔石泉、王首道、陈德、广州军区后勤部长邱国光、广州军区副参谋长阎仲川等7人组成广东省革筹小组。




四、 六省区的其他方式:冀鄂吉陕辽新



   河北、湖北、吉林、陕西、辽宁、新疆六省区未经军管,亦未成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其中陕西、新疆属于周恩来所称“等于实行军管”,河北、湖北有北京军区、武汉军区一直直接领导支左,吉林、辽宁的特殊情况是东北局领导职能直到1967年8月初才停止。关于建立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河北、湖北、吉林、辽宁、新疆五省区以大军区党委名义,陕西省以驻军陕西省支左委员会名义。六省区除湖北省外,表面上支左没有大反复,正因为没有设置军管会、革筹小组,支左中的方向、路线错误问题易于在内部调整,对湖北省的处理预案本来也是温和方式,只是未料到突发恶性事件。


   ⑴ 河北省


   1966年5月河北省会从天津市迁回保定市。华北局会议后省委第一书记、华北局第三书记林铁被撤职,省委第二书记刘子厚接任。保定发生的河北省夺权事件(1967年1月23日)未获批准,省军区与第69军共同主持河北省支左。河北省是畿辅重地,2月沈阳军区第38军奉命从通化驻地调入保定,第69军调往山西大同。5月10日中央碰头会通过北京军区关于河北省军管的请示报告,建议郑维山(北京军区副司令)兼军管会主任,但方案搁置未执行。此时的保定地区因支左主持者的变更与分歧而加剧群众组织的对立,夺权前景黯淡,高层决定另辟蹊径。1968年1月28日,郑维山、李雪峰(北京军区兼政委)署名的成立河北省革委会请示报告建议省会再由保定迁至石家庄。2月3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在石家庄正式成立,主任李雪峰,第一副主任刘子厚,副主任省军区司令马辉、政委曾美、63军军长张英辉等。


   ⑵ 湖北省


   2月1日武汉军区成立支左指挥部,省军区独立师作为支左部队改为直隶武汉军区。武汉军区姿态强悍,2月18日《严正声明》对时局表态、3月21日《通告》解散“工人总部”等群众组织、6月4日《公告》重申军区支左方向正确不得为“工人总部”翻案,都是当时搅动大局的著名文件。7月毛泽东赴武汉目的之一就是欲亲自说服军区领导、扭转支左倾向,不料发生震惊全国的“七二零事件”,武汉军区司令陈再道、政委钟汉华被撤职,调沈阳军区副司令曾思玉、武汉空军副司令刘丰接任,空军第15军进驻武汉担任支左。


   1968年1月28日中央批准武汉军区临时党委关于成立湖北省革委会报告,主任曾思玉,副主任刘丰、原省委代理第一书记张体学等。毛泽东关注过很多省份原当权派的表现,张体学属于毛泽东所言“没有逃跑”者,为人朴素宽厚、持中秉正,既无高调造反言行,也不计较群众组织的批判,易为各派势力接受,若能被武汉军区及时推出,或许不致发生大乱。


   ⑶吉林省


   1965年11月至1967年吉林省军区司令、政委恰好缺位,吉林省支左领导小组由16军政委王淮湘任组长,省军区副司令贺吉祥任副组长。1968年2月中央同意沈阳军区党委报告,成立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王淮湘为主任,空1军政委肖道生、省军区司令何友发,以及原省委常务书记阮泊生、书记郑季翘为副主任。


   ⑷ 陕西省


   1967年3月3日兰州军区党委批准陕西省军区、第21军、兰州军区空军(司令部驻西安)、总后西安办事处联合组成西安地区驻军支援左派指挥部(后称陕西支左委员会),省军区司令黄经耀、21军军长胡炜、兰州空军司令杨焕民、总后西安办事处主任白辛夫领衔。


   1968年4月30日中央领导接见陕西省代表团,宣布批准陕西省支左委员会关于成立省革命委员会报告,次日成立大会即在西安召开,原省委第二书记李瑞山任主任,黄经耀、胡炜、杨焕民,以及原省委书记肖纯等任副主任,陕西省支左委员会继续存在。原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1971年1月始增补为省革命委员会常委、副主任。


   陕西省夺权一大特点是李瑞山、黄经耀、胡炜、霍士廉几名重要人物都是新到陕西:1965年10月浙江省委书记霍士廉接任胡耀邦的陕西省委第一书记,1966年9月湖南省委书记李瑞山调任陕西省委第二书记;黄经耀曾任黑龙江省军区副司令,1967年3月调陕西省任职;21军新从北京军区山西驻地调入陕西。其次,因毛泽东批示过西安学生领袖李世英,陕西省支左委员会支左倾向明确。


   ⑸ 辽宁省


   1967年1月23日沈阳军区、辽宁省军区成立“三支两军”领导小组,2月4日成立“辽宁省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省军区第四政委李道之任总指挥。


   1月31日辽宁省宣告夺权,未被中央承认。2月16日召开20多万人大会,以“大联合”和“三结合”成立辽宁省革命委员会,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省军区政委杨弃、沈阳市委书记莫文祥等发言支持,但仍未能如愿。


   辽宁省委早已中止,东北局却依然在位,1月31日宋任穷出席黑龙江省夺权大会并发言支持。4月21日东北局书记处发表《关于(辽宁)当前运动三点意见》,遭到一派群众组织强烈攻击。4月26日周恩来同顾卓新等东北局和沈阳军区负责人谈话,要求军区支持东北局继续领导文革运动。7月4日宋任穷宣布收回“三点意见”。8月6日中央决定“东北局停止对东北各省市领导”(西北局、西南局、华东局、中南局、华北局已于1966年内相继撤销)。9月以总参副部长柴成文为组长的中央调查组赴沈阳,12月18日主持达成各派制止武斗协议。1968年5月8日中央批准成立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沈阳军区司令陈锡联任主任,军区政治部主任李伯秋、副参谋长杨迪、省军区政委杨弃,以及原省委书记杨春甫、王良等任副主任。


   辽宁省没有军管,但有1967年8月17日中央决定成立鞍山市军管会。


   ⑹ 新疆自治区


   1967年1月26日新疆石河子事件打响全国文革第一枪,2月7日周恩来传达毛泽东批示“新疆问题应当快点解决”,考虑新疆夺权条件不成熟拟实行军管,有意区党委第一书记、新疆军区司令兼政委王恩茂任军管会主任,却是终究未决。新疆军区主持全区支左,境内还有兰州军区空9军,支左倾向与新疆军区有分歧。


   1968年8月调湖南省军区司令龙书金任新疆军区司令,9月1日新疆军区党委关于成立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报告获批,龙书金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有王恩茂、军区副司令郭鹏、军区副政委兼兵团第二政委裴周玉、空9军政委李全春,以及原自治区主席赛福鼎等。9月又调舟嵊要塞区政委曹思明任新疆军区第二政委。




五、 最后五省区的困局



   1967年4月北京市革委会成立后,过4个月才有青海省革委会成立,这一年冬季有内蒙古、天津、江西、甘肃、河南五省市区革委会成立,1968年春节后到5月31日河北、湖北、广东、吉林、江苏、浙江、湖南、宁夏、安徽、陕西、辽宁、四川十二省区革委会相继成立,延至8-9月才解决最后的难点云南、福建、广西、西藏、新疆五省区。


   云南、福建、广西、西藏、新疆五省区的夺权之路包含上述三种情形:云南、福建、西藏经历了军管,广西几乎是最后一个成立革筹小组,新疆一直由新疆军区主持支左。五省区地处偏远,情况错综复杂,夺权迟迟不能实现,最大障碍都是武斗频发。1967年就颁发制止打砸抢抄抓的《六六通令》、关于严禁抢枪的《九五命令》,1968年制止广西、陕西武斗的《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措辞严厉,均在全国范围广泛传布,成为一时之中心。毛泽东的夺权激情大受影响,遂加大对运动的收束力度,以便形式上达成全国革命委员会的完成式。


   《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之后,最高层还曾拟定更加严厉的关于十条罪状《布告》(类似1966年《公安六条》的形式),《布告》称“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制造了一系列反革命事件”,“凡有以上十项罪状之一者,即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追查到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7月31日周恩来修改《布告》定稿并上报,此后发生变故又批“不办,暂存主席处。”


   最高层另一项关键措施包括:1968年7月27日调动数万工人、部队官兵以“宣传队”名义进入清华大学收缴武器、清除武斗据点;7月28日凌晨毛泽东等紧急召见北京五校学生领袖,指斥“轮到你们小将犯错误的时候了”;8月25日发表姚文元重头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毫不留情地打消青年学生的虚妄念头,同时切断北京学生组织插手各省市区的运动。


   云南省、福建省从实行军管到成立革命委员会历经一年三个月以上,也显露军队组织内部矛盾、军管方式过于独断而不能有效发挥革命干部与群众组织的作用。西藏自治区革委会成立最晚,而且军管会存在到“三支两军”终止后的1973年5月才撤销,可能是要充分利用军管会的强力以维持边境地区的稳定。


   昆明军区司令秦基伟文革初期靠边站,未明令免职。1967年6月昆明军区政委李成芳主持的云南省军管会被改组,由副司令陈康、省军区政委张力雄主持。昆明军区司令与政委的缺位难以协调支左部队13军、14军、省军区的分歧,最终调工程兵政委谭甫仁执掌云南省、昆明军区,取代陈康、张力雄的军管会。谭甫仁的工作从1968年初介入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云南班开始,5月19日正式任昆明军区政委,直到8月11日谭甫仁率领参加学习班的各路人物从北京飞赴昆明就任省革委会主任。不久,支左部队13军调离云南。


   1967年2月19日《解放军报》社论《彻底粉碎反革命逆流》支持福建驻军的抓捕行动(2月16日发生怀仁堂会议事件,该社论时间在毛泽东反击怀仁堂会议事件之先,所以社论这个“逆流”与后来称为“逆流”的含义恰好相反,但社论无疑产生过全局性影响),福建省军管的拖后就与处理抓人事件有关。


   福建省问题还涉及韩先楚与原10兵团将领矛盾。1949年三野10兵团率第28、29、31军入闽兼福建军区,叶飞是司令,刘培善是政治部主任,1954年叶飞兼任福建省委第一书记。1956年组建福州军区时,叶飞是司令兼政委,刘培善任副政委。1957年9月调副总参谋长韩先楚任福州军区司令,1959年刘培善晋升第二政委。叶飞身份特殊,他本是10兵团主官,又是最早的福州军区司令兼政委,卸任军区司令后还一直担任福州军区政委,是1958年金门炮战前线总指挥、1962年对台作战三军联合指挥部政委。


   中央学习班福建班于1967年12月开办,成员1354人。北京学习班期间,1968年2月叶飞被免去福州军区政委(随着各省市区党委职能中止,党委书记的兼军区政委也在1967年1月自然取消,1968年2月才免去叶飞福州军区政委,也说明他的这个职务与众不同),5月刘培善自杀,中央态度倾向韩先楚。8月福州军区党委关于成立省革命委员会请示报告获批,学习班结束,即于8月19日在福州召开成立大会。韩先楚在1973年底八大军区对调时离开福建,福州军区党委和福建省委执行1974年3月中央9号文件,揭发批判“原福建省委主要负责人”追随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问题。二十多年后,韩先楚与福建省的恩怨还在延续,官方《中共党史人物传》56卷(1996年版,韩先楚已去世10年)“刘培善”条目称“1968年5月,林彪在福州军区的追随者趁刘培善在北京参加学习班之机,背着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非法组织一伙人抛出“黑材料”,诬蔑刘培善……5月8日深夜,刘培善猝然含冤去世”。


   1967年3月中央就考虑广西、新疆的军管,最终没有军管而是“等于实行军管”,军管会的人事安排是难以议决的两难问题。1968年3月15日周恩来接见四川代表,还说新疆问题可能在3月解决,结果又拖了半年多。


   王恩茂1952年就是新疆分局第一书记、新疆军区司令兼政委,王恩茂若任新疆军管会主任(注 家属回忆录称其一直有军籍),则自治区党委的路线问题难于清算,若另外人任军管会主任则意味着王恩茂全面下台,显然高层一直未作出决断。


   1955年2月授军衔前韦国清始主政广西,同时负责对越南援助,1964年兼广西军区第一政委,1966年11月兼广州军区第一政委(但非军区党委成员)。韦国清虽有上将军衔,任军管会主任严格来说不符身份规定,但广西的问题可能还有另外原因,例如韦国清与原区党委书记伍晋南的矛盾问题。1967年8月24日周恩来接见广西群众组织时曾肯定反韦的一派,引发另一派的不满。直到11月确定成立广西革筹小组并由韦国清任组长,才表明中央最终决定支持韦国清,但此时的革筹小组副组长也包括伍晋南。9个月后韦国清任自治区革委会主任,伍晋南却被贬10年之久。1966年5月后的29个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只有黑龙江潘复生、广西韦国清、河南刘建勋原地任革委会主任,西藏张国华、北京李雪峰易地任革委会主任。注意到潘复生新到任且是首批造反者,刘建勋一度调任北京,张国华是大军区司令,所以韦国清经历近两年折腾而原地任革委会主任算得上混沌时期的奇迹。


   1968年8月,湖南省军区司令龙书金升任新疆军区司令,王恩茂终于在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前夜被降位。8月29日周恩来说服新疆群众组织要吸收王恩茂参加革委会,称王恩茂还是人民内部矛盾。9月1日中央批准新疆军区党委关于成立自治区革委会的报告,龙书金任主任。王恩茂虽是排名第一的副主任,但当月又调舟嵊要塞区政委曹思明任新疆军区第二政委。1970年3月成立自治区党核心小组时王恩茂列名小组成员,实际情况是一年前王恩茂已离开新疆未再回返,在北京参加九大却降为候补委员,下放劳动一年半,再任安徽省芜湖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十大未进入中央委员会。


   广西革委会筹备小组成立后又经历九个多月艰难工作。广西各地武装冲突剧烈,5月6日南宁市一军械库一次性就走失7000支枪、120万发子弹。中央《七三布告》措辞严厉,7月24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直言“停止武斗、纵火,恢复铁路交通,将是目前政治动员中在广西首先要实现的任务。”7月25日中央接见广西学习班同声谴责反韦派。8月广西集中力量清剿反对派武装,铲除其据点,8月23日中央最后一次接见广西学习班,26日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此时南宁街头硝烟尚未散尽。自治区革筹副组长、主持广西柳州支左的55军副军长孙凤章未进入革委会,当年11月第55军与广东潮汕第41军互调,55军下属215步兵师调江西替换第41军121步兵师。


   1967年8月宁夏发生严重武斗时,军区司令朱声达动用战备线路以个人名义向北京紧急喊话,请求赴京汇报,坦陈“宁夏武斗我们无能为力解决,请中央把各派群众组织头头召集到京解决”,朱声达所言就是中央学习班的普遍开办,10月12日《人民日报》社论称为文革的“新生事物”,引述毛泽东说“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许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里得到解决。”学习班的实质就是让各路关键人物脱离本地,在北京集中反复接受训导,最终服从中央意图,朱声达本人就在中央学习班上被宣布为反革命分子。


   中央学习班先由周恩来主管,工程兵政委谭甫仁兼任学习班办公室主任。1968年3月后毛泽东指示成立中央学习班领导小组,林彪任组长,陈伯达、江青、康生任副组长。毛泽东亦亲自过问学习班,如2月11日指示云南班800人规模少了,“要增加一倍”,云南班人数遂达2000,时间8个月之久。8月10日中央领导最后一次接见云南班,宣布批准成立云南省革命委员会,11日谭甫仁与学习班成员同飞昆明,13日革委会成立大会召开,这就是很多省区夺权问题的最终解决途径。


   文革期间群众组织的亢奋经常来自列宁的一段话:“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马克思这样说过。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盛大节日”却往往处于分裂、对立状态。被“炮打司令部”激发的革命激情为何转移到群众组织之间的“互殴”?当然,舌头不抵拳头,推搡撕扯何如木棒铁棍,长矛土枪、民兵枪械、爆炸物继而登场,最终从军工厂、军械库、援越军列搬出现役兵器,上演都市街巷战、街垒战、据点堡垒攻防战。初期群众组织的分歧只为对某一两位本单位、本地区当权派的“造反”或“保皇”态度,互相指称对方幕后有人、受人挑唆,发展到长期武装冲突就难以理解了,难道没有理想追求、意识形态的分歧?这是最值得研究的文革课题之一。群众组织极易发生分歧,一方面体现于社会因素,有长期政治运动积累的矛盾。另一方面,这种分歧多半以实权派别与人物的操纵为背景,形成恶性循环,直至武力解决、杀戮。


   《七三布告》颁发十五年后的1983年5月20日,中央批准广西区党委《关于对“七三布告”重新认识及对外表态口径的请示》,内称“……布告本身确实存在错误……调动了军队和武装民兵,镇压一部分群众,并导致大量乱杀人的后果。”于此可见革命委员会的代价之大。




六、 盘点支左大反复



   1966年十一中全会后的军委扩大会议部署军以上机关文化大革命,10月5日军委、总政治部《紧急指示》加剧军队内部炮打司令部、踢开党委闹革命,军队负责人受冲击。1967年1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改组全军文化革命小组,军队文革势头与地方无异。1月23日的支左决定授予军队介入地方文革、支持左派的任务,军队及其负责人的身份为之改变。1月28日的军委《八条命令》强调“坚决反对右派,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反革命组织和反革命分子,坚决采取专政措施。”“不得冲击军事机关”,同时收束军内文革、保持军队稳定。各地军队负责人依据个人的文革体验极易同情“保守”一方,打击冲击军事机关者,2月开始出现全国性大抓捕的混乱局面,四川抓人达10万!2月16日怀仁堂会议发生严重争吵,毛泽东大为震怒,在19日的会议上发起反击“二月逆流”。4月1日中央关于安徽问题的117号文件有毛泽东亲笔“许多外地学生几次冲击中南海,一些军事院校冲进国防部,中央和军委并没有斥责他们,更没有叫他们请罪、悔过或者写检讨。讲清问题,劝他们回去就是了。而各地把冲击军事机关一事都看得太严重了。”文件强调不能把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组织,宣布一个组织为反革命组织需要中央批准,不能抓人,打成反革命的一律平反,被捕的一律释放,通缉令一律取消。4月6日军委颁发《十条命令》进一步明令“要防止赵永夫式的的反革命分子或思想很右的人主持支左工作”。


   如此起伏跌宕的高层决策使文革运动走向与夺权行动极为复杂,直接后果是军队初期的支左态度与趋向难以理会追随中央意图,10月21日康生等接见宁夏学习班时讲话提到:“中央解决各地方问题的方针,这是根据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指示,解决各地问题首先解决各军区的问题。”所谓“解决各军区的问题”或支左大反复,1967年3~8月是集中发生期,一大批军管会、省军区被改组,支左部队及负责人被调动、处置。


   第一类 对初期支左引发事件的处理


   ⑴ 青海省:1967年2月发生青海日报枪杀事件,3月24日决定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隔离受审,省军区司令刘贤权主持青海省军事管制。


   ⑵ 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内蒙古军区枪杀事件、上访事件,1967年4月13日、5月26日中央文件处分内蒙古军区副司令黄厚等,内蒙古军区降格,调滕海清主持军区与革筹小组。


   ⑶ 福建省:1967年3月中央决定福建省军管,为处理福州军区抓捕过多问题,4月30日中央发文肯定福州军区党委和韩先楚的表态“尽速放出被押人员,从速为被取缔的革命组织平反”,延至5月11日才得以成立省军管会,10月福州军区正式就支左错误作出检查。


   第二类 军管省区发生支左错误,省军区、军管会被改组


   ⑷安徽省:1967年7月改组省军管会、省军区,第12军军长李德生、政委张文碧任军管会正副主任,兼省军区司令、政委,原省军区司令严光、政委宋文调离。


   ⑸ 浙江省:1967年8月改组省军管会和省军区,20军政委南萍取代省军区政委龙潜。


   ⑹ 云南省:1967年6月改组省军管会,昆明军区政委李成芳下放,省军管会改由陈康、张力雄主持。1968年1-8月中央云南学习班开办,调谭甫仁主持昆明军区与云南省军管。


   ⑺ 江苏省:1966年10月5日军委紧急指示后,南京军区内部造反行动剧烈,司令许世友为躲避军内外造反派冲击,在安徽六安县独山的军事单位匿居数月,未出任江苏省军管会主任。1967年武汉事件后江苏省、南京市再度召开批判许世友大会,许世友滞留北京一个多月。9月28日周恩来等接见江苏各派代表团,肯定许世友。随后南京军区着手清算“倒许乱军分子”,包括中将级副职王必成、林维先、鲍先志等遭批判。中央举办学习班解决南京军区问题,南京军区党委检查有关错误,1968年1月28日周恩来再力挺南京军区、许世友。3月20日南京军区党委关于成立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报告获批,许世友任主任,省军管会主任、副主任中只有吴大胜一人留任省革委会副主任。


   第三类 改组省军区或大军区,成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


   ⑻ 甘肃省:1967年5月12日中央文件批评省军区司令詹大南支左错误,改由兰州军区主持甘肃省支左,成立革委会筹备小组。


   ⑼ 四川省:1967年5月成都军区第四政委甘渭汉、副司令韦杰检讨支左错误,调张国华、梁兴初任成都军区第一政委、司令并主持省革委会筹备小组。1968年3月中央学习班四川班开办,规模1000多人,中央为四川群众组织定性。


   ⑽ 河南省:1967年7月10日中央指出河南省军区支左错误,政委何运洪降职,调空15军政委王新任军区政委,调刘建勋任革筹小组长。


   ⑾ 湖南省:1967年8月10日改组省军区,副司令刘子云调离,47军军长黎原任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组长。


   ⑿ 江西省:1967年8月10日中央认为江西省军区方向路线错误,省军区司令吴瑞山免职,第二政委林忠照调离。调26军程世清、杨栋梁任江西省军区政委、司令,并主持江西省革筹小组。


   ⒀ 宁夏自治区:1967年8月宁夏学习班开办,批判宁夏军区司令朱声达、副政委(代行政委)江波等,兰州军区副司令康健民接手宁夏支左,任革筹小组长。


   不同于以上三类情况的有


   ⒁ 湖北省:一直主持湖北省支左的武汉军区因“七二零事件”而改组,成立以曾思玉、刘丰为首的武汉军区临时党委。


   构成“三结合”的三成员各有各的难处,军队的难处尤以为甚。


   犯支左方向、路线错误的省军区(青海、甘肃、河南、安徽、浙江、湖南、江西、宁夏,内蒙古军区降为省级军区),大多以撤职主官、改组军区方式解决。由大军区军管的江苏、福建、广东虽有支左错误,但没有颠覆性的处理。


   昆明军区主持的云南省军管会因支左错误而两次调整,政委李成芳虽被下放劳动但未明令免职,副司令陈康仍任原职。四川省支左问题以新任命成都军区政委、司令而解决,原支左负责人、政委甘渭汉离岗未明令免职,副司令韦杰仍任原职。新疆军区王恩茂以温和方式调离、降职。福州军区政委刘培善初期负责江西省支左,南京军区副司令钱钧首任安徽省军管会主任,在处理江西、安徽支左错误的文件中均未提及刘培善、钱钧的问题。只有武汉军区主持的湖北省较特殊,毛泽东亲赴武汉本有意说服军区领导改变支左态度,以求得温和解决,不料触发恶性事件,军区司令、政委双双下台。内蒙古军区问题严重,但中央4月决定只批评了军区个别领导人,继而再生风波,5月中央文件专门处置军区领导人,同时将内蒙古军区降格。


   野战军发生支左错误多采取调离方式处理,例如驻云南第13军与驻重庆第54军互调(1967年5月16日中央关于重庆问题批示曾批评54军支左错误);驻广西柳州第55军与驻广东潮汕第41军互调;安徽省初期支左由60军与省军区共同担任,后省军区改组、60军改为担任江苏省支左。


   支左错误较轻的,或者高层有意温和处理的,一般以中央批准、认可当事者的错误检查方式。1967年3月底山东省革委会发起“反复辟”时与军区严重对立,4月27日中央处理山东问题,济南、山东省两级军区检讨支“保”错误,山东省革委会主任王效禹被任命为省革委会党核心小组长,两级军区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拥有空前的“六个第一”。批准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时,亦批示同意军队负责人萧思明、郑三生、杨银声的支左错误检查报告,认为态度是好的,诚恳的。在同意南京军区检查报告的批示上,中央指出“南京军区是中央所信任的,许世友是好同志”。在批评军队支左错误同时,也有中央承认处置错误,例如1967年8月中央《关于湖南问题的若干决定》指出湖南省军区犯方向路线错误,决定改组省军区,但最早大批抓人的湖南省军区曾有中央文革的批示认可,因此《决定》同时承认中央文革对湖南省军区2月3日报告的批示是错误的,中央是有责任的。


   “七二零事件”后武汉军区司令陈再道的地位十分危险,毛泽东偏偏网开一面(7月25日对武汉军区党委复电特别称“广大革命群众所要打倒的陈再道同志……仍然可以站起来,参加革命行列”)。文革初期(1966-1968),总部、军兵种、大军区以及院校任职的上将倒台者杨成武、张宗逊、张爱萍、肖华、苏振华、杨勇、宋时轮、钟期光、李聚奎、李志民、王平等都是“红一”出身,而“红四”出身的上将王新亭、王宏坤、许世友、陈锡联、谢富治地位却很稳固。毛泽东赴武汉前表示要做工作保陈再道,如果不发生“七二零事件”,陈再道地位应该也是稳固的(1972年陈再道复出,相继任福州军区副司令、军委顾问),体现毛泽东很特殊的用人之道。


   文革以清洗罗瑞卿开局,研究者多认为毛泽东的用意是先巩固军队,以便将来全面夺权时有军队作后盾。但实际情况表明,派军队支左、稳定局面与军队是否支持毛泽东的文革,其实是两码事。匆忙介入支左的混乱局面致使许多军队将领“落马”,军队将领掌控大部分地方政权不久又恰遇九一三事件而备受牵连,加上文革初期军队本身开展“四大”,这是文革十年军队遭受的三次大损伤。




七、“夺权”概念困惑



   1968年9月5日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革命委员会,毛泽东非常在乎这个结果,特批准9月7日召开庆祝大会,周恩来、江青等讲话。但毛泽东对会议提出了批评:“8日,周恩来、康生、陈伯达、江青联名检讨,认为这次会议没有事先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议过,讲话的代表没有提中央文革,没有着重讲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红卫兵小将的功勋,还有像蒯大富这样的代表性人物没有参加会议,全是因为领导上准备不足。9日,毛泽东批示:周恩来、江青讲话照发。”(《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257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出版社1997年)。


   29个省市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时,原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从北京市委改组后算起)只有黑龙江潘复生、广西韦国清、天津解学恭、河南刘建勋留任革命委员会主任,西藏张国华调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李雪峰调任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大多数人不仅失去一把手岗位、无缘于革命委员会主任,更有超过半数遭受点名批判。29个省市区革命委员会首任主任有19名军队将领(不计大军区、省军区兼政委):吉林王淮湘、辽宁陈锡联、内蒙古滕海清、甘肃冼恒汉、宁夏康健民、青海刘贤权、新疆龙书金、四川张国华、云南谭甫仁、西藏曾雍雅、贵州李再含、广东黄永胜、湖南黎原、湖北曾思玉、江苏许世友、安徽李德生、浙江南萍、江西程世清、福建韩先楚,其中大军区司令或政委10人,大军区副职2人,省军区2人与野战军主官5人大都兼任大军区副职,看起来很符合军队组织系统特点。各省市区革命委员会的副主任中,军队干部亦占重要地位,此种局面及影响就是毛泽东在九届一中全会上所言:“苏联攻击我们是‘军事官僚体制’或‘军事官僚专政’”,“这些话嘛,我看让人家去讲!人家怎么讲,就怎么讲。”毛泽东的重点本是清洗地方“走资派”,却促成了“军事官僚体制”。


   革命委员会的全部成立,表明毛泽东文革的一项宏大目标。但是,缺乏毛泽东本人关于革命委员会的全面理论阐述,缺乏中央正式会议关于全面夺权的决议,缺乏关于革命委员会的操作规范,革命委员会全面问世只能算作革命时期的冲动行为。


   夺权本身就是诡异,1967年2月27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认为广东省委主要负责人向造反派“让权”是错误的。青海省群众组织夺权时,省委第一书记杨植霖主持省委会议决定支持,其法理根据何在?原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1967年3月2日还致信武汉军区司令陈再道等,提出迅速建立省、市、地县的临时“三结合”权力机构的一些具体措施及人选,其时王任重的职位已不复存在,本人也被批斗多次,他的建议也许有什么背景?“让权”、“交权”、“任由夺权”、“放弃权力”,哪一个是对的?无从知道毛泽东对周恩来1967年2月27日信有什么答复。各省市区全部成立革命委员会后,中央文革碰头会筹备八届十二中全会,拟定议程之一是推选中央革命委员会,在九大前作为党和国家的临时最高权力机关,毛泽东批示仅是:“暂时不宜成立”。


   夺权一开始就是针对党委与政府(上海夺权大会自称“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最初的革命委员会是党委与政府功能的综合体,不久各地相继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再到恢复党委会,革命委员会功能实际回复为原来的政府。毛泽东初衷也许就是夺权本身,正符合当时的一种论断:只讲阶级斗争,不讲无产阶级专政是修正主义表现。


   夺权的目的,首先是清洗毛泽东革命路线的反对者,其次建立新型权力机构,文革时期毛泽东的巴黎公社理想即依附于此——聂元梓大字报被称作“北京人民公社宣言”,“十六条”指出“要像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第一个夺权而且是“奉旨”夺权的上海市曾宣告成立“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1967年第3期《红旗》杂志社论强调巴黎公社原则是普选制与公务员的低薪制。“彻底打碎”或许对应着文革特有的夺权行为,普选制与低薪制却没有实质上的触及,革命委员会并未留下“公社”的烙印。权力机构从打碎到重建过程,经济停滞、设施毁坏、生命财产损失,代价巨大。


   1968年年3月30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社论的原稿有“‘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是毛主席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毛泽东审查时改为“‘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在这次文化大革命中的一种创造”,将“革命委员会”与“国家学说”撇清。“三结合”只涉及权力机构人员组成原则,而且带有临时性质,军队干部、群众组织代表一旦实质性置身于权力机构,必定失去原有身份(文革后期提出群众组织代表实行“三三制”的设想,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毛泽东要实现炮打司令部的重要意图,发动群众推倒原有权力机构,新生权力机构与原有权力机构哪一个弊端更多,也许一时难以判断,但非常明显的是,新生权力机构更加容易受到社会各方的监视而暴露其阴暗面。


   毛泽东也许有意让群众自己出面夺得权力,以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形式,从走资派手中夺权,但如此大规模、经久不息的武斗理应非其所料。八届十二中全会毛泽东解释道:“问题就是有思想错误同敌我矛盾混合在一起,一下搞不清楚。只好一个省一个省地解决。比如辽宁省三大派,打了八个月,天下大乱。不是解决了吗?还是能够清楚的。”其后7年的文革历程仍然充满社会性混乱——武斗、停工停产,表明所谓“思想错误同敌我矛盾混合在一起”并不能解释。




八、结语



   匆忙的夺权过程留下种种遗憾,炙手可热的权力导致的某些荒谬更甚于文革前(例如拥有“六个第一”的王效禹之所作所为)。九大闭幕后,回头处理夺权遗留问题,王效禹没等返回济南就开始被批。有意思的是,首批夺权六省市竟然又是“出头椽子”,六省市革委会主任只有北京、上海得以留存。1970年高层出现新的裂缝,1971年引爆九一三事件,文革预定轨迹发生改变,对九一三事件的清理,可能掩盖或混淆了对夺权、军管支左遗留问题的清理。至1976年10月文革实质结束时,29个省市区革命委员会主任(也就是后来恢复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的地方干部增加到19位:北京吴德、天津解学恭、河北刘子厚、山西王谦、陕西李瑞山、新疆赛福鼎、四川赵紫阳、云南贾启允、广东韦国清、广西安平生、湖南华国锋(毛致用实任)、湖北赵辛初、河南刘建勋、上海张春桥(马天水实任)、江苏彭冲、浙江谭启龙(铁瑛实任,铁瑛是舟嵊要塞区政委,可归于下一类)、江西江渭清、福建廖志高、山东白如冰(其中原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9人、书记处书记10人),军队将领减到10位:黑龙江汪家道、吉林王淮湘、辽宁曾绍山、内蒙古尤太忠、甘肃冼恒汉、宁夏康健民、青海刘贤权(张江霖实任)、西藏任荣、贵州鲁瑞林、安徽宋佩璋。29个省市区的首任革委会主任此时只剩天津、陕西、河南、上海、吉林、甘肃、宁夏七处。


   1968年4~12月,本该于1966、1967、1968年毕业的大专院校学生分期办理分配派遣,四年制以上的高等学校大部学生离校,不足四年制的大专、中专学校全部清空。9月30日毛泽东对黑龙江省柳河五七干校批示,大批原党政机关人员进入干校学习劳动改造。12月毛泽东对甘肃省会宁县城镇青年赴农村安家落户批示,数百万中学生上山下乡。新疆、西藏革命委员会的最终成立,一大批文革主力的黯然退场,使九大得以召开,展示文革阶段性成果,1968年9月至1969年4月可说是文革十年的相对平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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