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谷歌事件看中美两国各自的核心国家利益
(2010-01-25 05: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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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事件是一起中美两国各自国家的核心利益强烈碰撞而引发的事件。那么,什么是核心的国家利益呢?就是这一国家的立国之本,是绝对不能改变和撼动的最高利益,就是为了捍卫其而不惜一战的利益,就是超越一切宪法、刑法、民法和其他法律的利益。是先有最高的国家利益,后有宪法和其他法律,而宪法和其他法律也是完全围绕最高国家利益而服务的,为此,即使当面临新事物、新问题、新敌人的出现而没有现成的法律可供使用的时候,为了捍卫最高国家利益,该国政府也会不惜采取断然措施,立即制定新的法律,以捍卫核心国家利益。
那么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呢?就是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社会稳定(长期和总体)、民族和谐,以及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当然,这个国家利益不能也客观上很难包括因建立社会主义专政国家而牺牲掉的敌对阶级的福祉。
这前三个国家利益是中国经过一、二百多年的入侵、屈辱、分裂和动荡而最终得到的, 所以是绝对不想失去的。而民族和谐的意义则更为深远。几千年来,凡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出现民族对立的时代,就必然是刀光剑影、血流成河和生灵涂炭的时代; 而只有民族一体、共生共存的时代才会是广大各民族都享受到幸福的时代。而最后的富强和幸福,则是普天之下所有民族和国家都强烈追求的利益,没有例外,而至于如何解释“富强和幸福”,则由各自人民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历史文化背景决定,各国的选择各有不同。中国之成为中国,而美国之成为美国就是各自人民和社会的价值观念有很大的不同。
而什么是美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呢?很简单:自由、平等、民主、博爱和天赋人权。同样,这些国家利益也没有包括当时因在北美大陆上建立新殖民地、新国家而铲除和损害掉的原住民的利益,这也确实是遗憾但只能尽量弥补而不能时光倒流。这里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思想自由、行为自由、文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等多种多样的自由,只要你不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不对国家和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你想什么、做什么和说什么都不应受到限制,而国家还保护你的 一切自由权利不受侵犯。而平等则是人人都在理论上和法律上享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和各种机会。在这里面,自由和平等往往是相互制约的,即你有你说话的自由,但别人也有别人说话的自由,你和我是平等的,我不能剥夺你的自由,你更不能剥夺我的自由;即,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也要维护你发言的权利。只有政府才有权利 在经过审判后剥夺某人的人身和(或)公开发言的自由,而该犯人也有上诉的基本权利。有了自由,有了平等,有了民主,有了博爱,那么这些就都构成了当初以基 督教立国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天赋人权,即,上帝之下,人人应自由和平等。
核心国家利益适用于美国的任何角落,特别是自由(言论、信仰、文化、、),是摆 在首位的。不管你是哪一肤色、哪一种族、用哪一种语言,以及是在哪里(公共场所、或私人公司、报纸、电视、广播或私人网站),都在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之下,是不会有任何分别的。一旦在美国本土触犯国家利益,特别是成规模和有组织的行为,就会成为美国的国家公敌!人人得而讨之。为此设立了各种各样的政府和 民间机构,象国土安全部、国会人权委员会、国务卿办公室、白宫办公室、各级议会即所属议员、各种民权/人权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都负有捍卫自由、平等、和 其他各项人权不受侵害的权利,特别是作为弱者的个人不受任何强势机构侵害的权利。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里以谷歌为例就极好的说明了当两国不同的核心国家利益发生碰撞时的互搏和对弈。在中国本土,为了保持政局稳定、领土完整和民族和谐,就需要对来自境外派驻中国境内的媒体,包括网站进行监控,否则就很怕失去对其的控制,举例说如果该网站受境外某大机构操纵和频繁释放诸如:民族对立、台海分裂,或对抗政府的负面信息,则对自己的核心国家利益将是极大的冲击。而反过来,美国也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价值观念。然而,与之本土的核心国家利益相比,海外的利益只是本土国家利益的延伸,当最终探到中国对自己本国核心利益的绝对底线后,双方必然谋求某种妥协,即在美国不失去自身价值原则的前提下如何保证中国的核心国家利益,因为毕竟 是在人家的地面上,真翻了脸,你也是暂时鞭长莫及的。所以,我猜测双方会就此次事件将来进行某种公开或秘密的谈判,最后的结果就很可能是:屏蔽还要有一些,但具体屏蔽什么和如何屏蔽,大家是会有个默契的。但也不排除,美国把此事继续争吵下去,边谈边骂、边骂边谈,成为即人权、三独之后一个更能敲打中国的真正口实。但美国始终不会就此事把中共政府往绝路上逼,即完全无条件地开放互联网给广大的中国普通民众,那意味着什么,双方都很清楚。
最后,我想举一个有意思的反例,假如有一天,谷歌由于经营不善频临破产而被中国大陆的某一中资机构收购并接手管理,那么美国会反应会如何呢?也许美国的保守派议员们根本就不会容许发生此类事情,因为谷歌虽是私人公司,但作为大众传媒,它的受众早已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而彼此国家的政治理念和社会体制又冲突太大。另外,即使容许收购发生但毫无疑问,美国政府也一定会密切跟踪注视这个所谓“中资谷歌”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其在美国本土上有利用屏蔽和其他网路技术来有计划、有组织和成规模地控制某地或某社区的舆论的行为,触犯到本国宪法和法律就会被立即连根拔起,有关人员追究刑责,绝不会被姑息。而其他国家面临美国自家的清理门户,只能是望洋兴叹了。
在对方地盘上触犯对方国家的核心利益,就意味着宣战。
总之,现在的美资谷歌在中国的地面上难免受些不大不小的委屈,因为美国也不想把中国逼急了;而将来所比喻的“中资谷歌”在美国更要按美国的自由价值运作,不能有任何屏蔽和妨碍言论自由的行为出现,这样才会相安无事。同时,现在的中国也可以借鉴美国的方式,完善自己的法律和法规,把自己的核心国家利益通过宪法、法律和法规更加具体化,而一旦美资谷歌有什么明确触犯的,如:煽动三独、煽动民众颠覆政府、控制舆论导向等明确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则依法办事,予以惩戒; 这样也就用不着使用网络屏蔽等落后的和不让外部世界理解的手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