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监督 河南汝南治理公款吃喝立见成效的背后
(2010-01-14 06: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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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监督 河南汝南治理公款吃喝立见成效的背后
湖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07-10-18
看着原来门庭若市的大酒店忽然间变得冷冷清清,河南省汝南县某酒店的总经理陈女士心里不是个滋味。她颇有怨气地说:“如果不是纪委的人经常在酒店门口盯着,我的生意也不会这个样子。”
其实,在汝南县,也不仅仅是陈女士的酒店遇到了经营危机,其附近的一些酒店和饭店甚至关了门。
有人说,这些酒店的变化与汝南县纪委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有关。
饭店叫苦:纪委检查影响生意
今年3月,汝南县纪委开始整治公款吃喝、打牌赌博、推诿扯皮、干部走读等问题,其中,治理公款吃喝是重中之重。
汝南县纪委工作人员宋卉,是去年10月从县广电局借调到县纪委的年轻姑娘,专门负责摄像。开始,她没有意识到什么,领导检查到哪里她就拍到哪里,进饭店、进包厢、进娱乐场所。但是,干了几天后,她发现“得罪人”。
宋卉说,饭店老板不配合纪委检查的情况经常发生。有的老板甚至把他们强推出去:“没有干部在我们这里吃饭,拍什么拍,走走走。”
一宾馆总经理陈某不止一次地给县纪委副书记钟严打电话:“你们别查了,俺都没生意了。”她说,纪委的人不进包厢,也不是偷拍,就是站在包厢门口录像。以前中午有四五桌人吃饭,检查以后中午就一桌,生意损失一大半。
某饭店老板生气地说:“我们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可纪委的人来,你推都推不出去,楼上没有客人,他们还跑上去摄像。查得严的时候我一个月没开门,根本没生意。”
汝南县纪委一负责人反驳道:“酒店本是公共场所,为什么不能进?你做你的生意,我们管我们的干部乱吃喝。而且录像只是留个证据,不公开。”
尽管这样说,汝南县纪委还是对检查方式悄悄做了改变。“主要是到岗位上查,中午喝醉酒,下午上班就能看出来。”
纪委坚持:治理吃喝一放松就可能反弹
汝南县纪委一负责人说,原来一个月检查十多次,最近两个月一周抽查一两次。“我们在实践中感觉到,治理吃喝一放松就可能反弹。我们考虑的是如何改进方法,坚持监督。有一点非常明确,县委决心不变,我们力度不减。”
这场以治理吃喝为重点的“整风运动”,缘于今年年初县委新班子的调整。据介绍,县里干部以前上班经常谈的是昨天喝了多少酒,打牌谁赢谁输多少钱。有的乡干部家在县城,不到乡里去上班,有些交办的事情长期拖着办不了。今年3月5日,县纪委组织4个检查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带队,采取实地察看、现场录像和调查记录的方式开始抓“四风”。3天后发出第一号通报: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和交通局4个单位所属的6辆公务车辆在营业性酒店门前停放,每辆公车罚款3000元至5000元。夜晚抽查10个乡镇,脱岗5个。
当月,县纪委又突击检查公款吃喝情况16次、中午饮酒情况5次、县直机关签到情况5次、乡镇机关干部夜晚值班情况1次。
一个单位被通报3次,要处理单位领导。被电视台曝光也是很丢人的事情。所以,汝南县的监督效果立竿见影。4月份以后,县纪委抽查的”成果“越来越小。
事实喜忧:“治理公款吃喝”谈了20年
在采访中,不少人谈到,汝南县甚至全国,“治理公款吃喝”这个话题已经谈了20年。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禁止公款乱吃喝管得很严,90年代初,搞建设,项目多,有些放松。
据了解,1995年之前,汝南县有些乡接待费一年达50万元,有些村甚至超过10万元。
为此,1999年、2000年,汝南县相继取消了村级和中小学的招待费。2003年,对公款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县直局委年招待费按机关在编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计算总量,最高不超过10万元。还实行一餐一票一结制度,严禁赊欠招待。2006年,汝南县又明确了二级机构的招待费标准,外商洽谈项目、研讨会等重大事项发生招待费必须提前有预算。
这些制度产生了明显效果。2003年,汝南县乡镇、县直局委招待费总额813.7万元,2004年515.5万元,2005年432.7万元,2006年374.5万元,一直呈下降趋势。而该县的财政收入一直在每年1亿元左右。
2006年,汝南县有24个的单位招待费超支,其中公路局和人民医院分别交纳5万元和4万元的扶贫救困基金。按照2003年的规定,超出限额的,最少对超支部分按1∶3征收扶贫救困基金。不过,实际执行中,“罚款”比规定的少。
合理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
河南省纪委一负责人指出,公款吃喝一直就是“腐败重区”。领导一支笔随意报销,是否公事含糊不清使吃喝成了合情合理的“变相腐败”,公务接待消费超标严重,滋生腐败,呈现恶性发展势头。早在2005年,省纪委就下发过中午不得喝酒的禁酒令,但是许多地方没有认真执行,凡是认真执行的地方,治理吃喝腐败上都有成效。
还有人认为,吃喝不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限制吃喝也抑制不了腐败的滋生和扩散。像汝南县纪委的这种做法,治标不治本,只是让被监督者有种畏惧心理。
但社会各界都有这样的共识:公务接待造成的耗费浪费、衍生腐败、损害政府形象等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伟峰说,一直以来,公款吃喝违规人员受到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极个别影响恶劣的,其职务才会受到影响。如何消除公务接待中的种种弊端,建立起遏制公款吃喝风的长效机制,界定公款吃喝的“罪与非罪”是核心问题。
吴伟峰认为,应当给公款吃喝者定罪立法,比如说设立“挥霍浪费罪”,因为实际上公款吃喝者已经对社会财产进行了侵占。
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公务接待标准化、监督常规化,这是公款消费接待改革的一个方向。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如何改变对财政支出“不监不督”或者是监督疲软的现状。特别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财政资金的法律制度,拓展公众监督的路径空间,并加大惩罚力度,刹住利用公务消费吞剥财政资金的歪风。
杨红朝还认为,吃喝上的糊涂账损害了公众知情权。在一些地方,只要能与公务接待沾上边的,都要由公家埋单,公务接待成了个筐,什么费用都可往里装。要根治公款吃喝这个弊病,最重要的就是要增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透明度,变模糊操作为阳光操作。而要推动公务接待公开,必须加强社会监督,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约束机制,尤其是舆论监督。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