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粥的厚古薄今

流水前溪去不留,余香骀荡碧池头。燕衔鱼唼能相厚,泥污苔遮各有由。委蜕大难求净土,伤心最是近高楼。庇根枝叶从来重,长夏阴成且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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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testant Ethn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3)

(2008-01-01 14:28:45) 下一个

上一回书说到商品化的民族关系在晚期资本主义进入流通体系,这一点还可以从美国的社会分工(或者说阶级的划分)上看出来。

尽管民族有着其普遍的含义,但是在实际操作上面,她常常具有“外来的”本质,并和某些具体的劳动种类相对应,譬如中餐馆和洗衣店,印度人的加油站,种植园里早期的黑人和今天的墨西哥人,当然,今天我们还应当加上 IT 行业的中国工程师们,一厢情愿地想象中国人的地位今非昔比但仍免不了需要为了基本的生存- H1B 的名额而内讧不止。这些人通常是移民,正在移民,或是已成为公民的移民。但问题绝不仅仅是移民的问题,更不是合法移民 vs 非法移民的问题,这个争论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

移民和某些劳动种类的联系,只是特别强调了民族和做为商品的劳动之间的关系,周蕾称之为“民族化的劳动( the ethnicization of labor ),这种关系,即使是在不涉及到民族和移民的时候也是同样存在的,那些把民族当成是在这个社会以外的“别处”形成的离开了自己的根基的东西,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社会内部劳动做为商品的民族化过程,引用周蕾的原话,

“ ethnic as such stands in modernity as the site of a foreignness that is produced within privileged societies and is at once defined by and constitutive of that society’s hierarchical divisions of labor. A labor becomes ethnicized because she is commodified in specific ways, because she has to pay for her living by performing certain kinds of work, while these kinds of work, despite being generated from within that society, continue to reduce the one who performs them to the position of the outsider, the ethnic.”

这无疑是一个结构主义的观点,民族划分做为分类的一种,虽然看起来似乎指向外部,但是本质上它产生于一个系统内部的要求,对于现代资本主义,这个要求就是资本最大限度的积累和成本的最小化,一个民族化了的群体正是以最低成本完成最大资本积累的必须。这可以说是西方种族主义的根源所在,也揭示了解构主义到来的必然:一个以平等为支柱建立的结构,必然同时以不平等为基础。《独立宣言》其实可以如是说: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ut some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如是,民族不再是一种特定的文化而成为一种社会机制,将被视为异类的低级成分投射到一个想象的外来者身上。这个机制有着相当的灵活度,种族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形式和毒害虽然不变,各个族群在排行榜上面的名次虽然有升有降,但是占据族裔群体这把交椅的人群始终会有,即使没有黑鬼,也可以创造白色的黑鬼,他们被称为 White Trash 。在美国,种族主义做为一个机制的运作的基础是二元对立:白人,和非白人( Non - White ),其根源在于特权的维持,没有一个族裔可以单独解决种族和民族问题。至于留在美国的中国的挨踢精英们,那些坚定自信的合法移民们,想要为了一个正当的生存和正义的理由破天荒地请愿游行,却偏偏搞成了一个自绝于人民的不堪入目,只能说是一个不无讽刺的 side effect ,原因在于,合法移民和非法移民的问题并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问题。关于非法移民的讨论其实就是关于移民的讨论,反对非法移民是废话一句,真正的意图是反对移民,不信去问问那些坚决守法的人们,踢出非法移民,然后把合法移民增加一倍,干不干?美国华人的大规模请愿,总是短视而充满内讧。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每一代华人都以自己的 H1 - B ,绿卡,公民身份为唯一的斗争目标,结果不但每一代华人都要重复进行同样的斗争,而自以为斗争完成的既得利益者除了洋洋自得的融入主流的宠物嘴脸以外,没有多少可以让所谓的主流白人待见的成分。

看上去有点儿扯远了,其实没有。所有上述,都是为了超越现存的两种对民族的定义。一种是所谓的文化研究或跨文化研究中的民族,即历史上形成的有着各自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的群体,是一种社会构成( Social Construct ),有其集体特征,而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一社会构成的具体表达。另一种是对于前者的反动,把民族置于经济和地缘政治的权利关系网络,强调民族背后的压迫关系和应有的反抗。 但是,这两种对立的定义都建立在同一个前提之上,即一个先验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主体的人。被忽略的,是民族之所以为民族,正是因为它一开始就是一个已然生物政治化了的经济关系的一部分,它所被赋予的人性的成分正是包含于商品化的过程之中,而非在这个过程之外。

旧有的人道主义逻辑所关心的是主体如何应对自身的民族身份的问题,但是当民族的概念和商品化的过程相连的时候,本位主义的逻辑便无法引导我们达到明晰的认识。更根本的问题是,一个民族中的个体,当其存在已然是某种社会结构的结果,是何种意识形态的力量使得此个体可以,或自认为可以超越这一结构而将自己认为是一个主体的人?是何种意识形态使得此个体可以想象一种反抗的行为(resistance performance)将使自己获得最终的救赎和普世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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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艾丽思笔记 回复 悄悄话 不算括号里的,倒数第二段特有意思.我一边儿看一边儿想到德国的情况,尤其是这里对待土耳其人的政策,几百万啊,对于德国来说早已不是小菜一碟了,将来他们自己的政党,舆论,社团.......我认识的一个德国人说,一想到这个他就恐惧,担心有一天出现一个土耳其人做他们的总理:))

不过我也想走题了.

千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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