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B是1988年的十一月份被依法逮捕的。在此前的一段时间,丽仍然住在出租屋里,我住在学校。开学后,我的事情在一夜之间成了本县的特大新闻。人们说,小队长摸个老婆队里人知道,大队长摸个老婆全村人知道。县委书记包情人全县人知道。我的事情全县的学校知道。可见那时我挺过来,是要有一定的勇气。大部分人都是为我惋惜,不是看不起我的眼光。
最最著急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母亲,他们一次专门来到了学校,两位老人走到学校门口,向门卫打听我的名字,由一个学生带他们来到我的宿舍。父母先是安慰我,母亲劝我不要离婚,结婚离婚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她经历了很多,自己也有过婚变史,不容易。然而父亲的态度和母亲完全不一样,他说,这种女子打光棍都不要也罢。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母亲,先解决陈B的事情,下一步再说丽。
想想我已经这么大了父母仍然在为我操心,真是过意不去。但儿子的事他们再怎么操心也毫无怨言,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我将他们送了回去,叫他们不要为我的事情著急,我会处理好的。他们哪会不急啊!
出事后,很多知心的同事和朋友们都来看我,安慰我。但是在对丽的问题上,离不离婚,这种事没有一个为我拿主意,褒贬不一。
丽的母亲上次去后,再也没有来过,她父亲是不闻不问的老好人。凤开学后去学校了,临走的前一天和我谈了很多,她不主张离婚,能够挽救就尽量不要离,那段时间她为我们的事操劳了很多。我感谢她。
陈B判刑后,我心里落下了一块石头。他咎由自取,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我开始著手解决丽的事情。年关将至,我去了丽的家。他父母都在。我把我的想法全盘托出。丽的母亲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骂著丽。我说,你们也不要过度伤心,或许我们离婚后,丽的生活会好一些。
过年,我照样带了东西去给她父母拜年,只要一天不离,我们还是夫妻,我不能给人家说闲话。丽却没有到我父母那里去,她知道自己是无颜再见公婆。
想想也真是,离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那段时间我被弄得焦头烂额。
春节后, 我和丽心平气和地长谈了一次,是在她娘家里。
我事前从和英那里知道她休息,通过和英约了她。我早早来到她家。坐下来以后,我说:"我想和你谈一谈我们的事。"
"......"丽没有说话。看上去有些可伶。
"这样拖下去,对你,对我都不好。"我继续说。
"没有挽救的余地吗?"
"迟了。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我也许会平静些。要知道,那早晨发生的一幕,永远不可能从我脑子里消失。"
"陈B已被赶下台,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你的目的达到了......"
"陈B下台是迟早的事,共产党不会放过他,不是我的事。"
"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会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不会再犯错误了,请相信我!"她说得很坚定。
"丽,从我们谈恋爱,到结婚,我都是很疼你的。结婚后你的行为太令我失望了,你根本没把我当丈夫看。你对我好只是为了隐瞒你的亏心事。"
"我也不愿意,是他设下圈套害我的。"
"你不能反抗吗?你把他引到家里来又怎么解释呢?而且就在我出去的那一刻!如果换了我,你会原谅吗?"
"那是我的错,原谅我吧。"她说。
"我无法原谅你,真的。我后悔当初看错了人!"
丽开始哭起来。外面的舆论压力,我的离婚要求,使她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但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眼泪不能使我改变态度。
"你不要哭,好好重新生活吧!离了,对你,对我都是解脱。我近日起诉到法院,希望你有思想准备。"。
我走了,她母亲也没有出来见面。
我将起诉书递交到了法院。
第一次开庭是三月份,没有离成。丽不同意,法庭调解。
第二次开庭是两个月以后,也没有离成。法官认为我们还有和好的希望,因为他看到我们之间,并无大吵大闹。
第三次开庭,是一直拖到暑假结束。丽感觉到再没有希望了,如果再坚持,法庭也会判离婚。于是她在离婚书上签了"同意"二字。离婚的时候,好在我们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也许比这要复杂得多。在这一点上,我还要感谢丽。我们离婚很简单,没有财产之争。出租屋里的家具,我仅搬了一张办公桌,连那张床我都没有要了。
很多朋友很想了解丽的近况,在这里我说几句吧。
离婚后,由于舆论压力大,她去了乡里医院工作。除了作风问题外,她工作努力,待人和气,为人很不错。89年和我离婚的那年,她27岁,31岁时谈了个对象,是一个中学的体育代课教师。随后结婚,生了个男孩,长得很可爱。
那个教师,没有婚史,比丽小两岁,他了解丽以前的情况,顶著压力和丽走到一起。婚后的生活也很幸福。
1994年,那男的下海,投资了一个有风险的项目,结果血本无归,欠下几十万元的一笔债务。因为债主逼迫,他流荡在外,一直不能回家。孩子十岁时,他们离了婚。小孩归丽带著。有时也带孩子去他爷爷奶奶那里。
据说那男的在外又找了女人。
丽目前又回到了县医院上班。毕竟大医院的收入要高些。有时,回老家,我也去看看她。她说,现在一个人过日子已经习惯了,平日把精力集中放在孩子的教育上。她和我之间,避而不谈过去,以朋友相处。她向我开口的事,我基本满足她(不是指钱,我没有钱的)。如今她47岁了,岁月不饶人。我从她眼中看不到一丝遗憾。她说一切都是命。
凤的生活很不错。她和同学结婚,现在在上海工作,在昆山落户买了房子。我和她姐姐离婚后,见过她两次。一次是她结婚,她邀请我参加了她的婚礼。一次是五年前,我回老家,她也在老家,得知我回来了,专门来看我。说话很稳重,对我很尊敬。我在此祝愿她生活幸福美满。
写到这里本想结束。但我无法忘怀我的网友,非常感谢他们对我的关注。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本书。多年来,我一直想把我的经历变成文字。在我年轻的时候,万万没有想到时代进步会这么快,能以网络形式将我的经历与大家分享。在写我的经历时,免不了要牵涉到真人真事。希望涉及的人千万别对号入座。我既没有点名,更没有说谁对谁错,大家当局外人好。谢谢大家。请你继续看下面的中篇:朱妍和我的第二任妻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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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nDemi 回复日期: 2009-07-27 09:37:50
老夏是个真性情的人。。。。确实天生有风情骨头。。是个好情人。。但是绝对不是个好丈夫!
在老夏描述的文字中经常和女性不熟悉的都有牵手动作比如文还有第一妻子的妹妹,小朱,关系暧昧,很擅长搞这些小细节让女的心为之荡漾。。。。
另外大学的时候和小朱关系好的时候,感觉有点利用小朱的感觉,接受了小朱太多,虽然我们知道 有时候接受有可能比拒绝还难,但是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不能给与幸福,确不拒绝给与对方点希望和盼头,这点就让人觉得是情债!楼主的性格决定了难以幸福背负情债!遭遇第一任妻子出轨是必然!
通过老夏的描述我只能说最可怜的是小朱的丈夫,结婚的时候得到的却是心里装着别人的女人,即使是处女又有何用??以后的夫妻生活必然不能满足,后来出轨成为必然!而且从小朱丈夫的有限谈话也表明了他其实算个君子也算个人才,所以老夏害了小朱。
作者:多情女郎 回复日期:2009-07-26 18:37:29
总结:夏与小朱的爱情观。
——“虽不能相濡以沫,却不曾相忘于江湖。”
这是一种灵魂之爱,超越了物质世界的具体形态,纯粹的精神之恋,是两个灵魂之间的对话,是深埋于心底的情愫。没有功利,没有世俗。只是,只是一种甘苦自知的感受,死都不能释怀。因为不能相濡以沫,才会有遗憾,才产生美,有了缺陷之美,才产生了感人至深的篇章。而完全沉醉于幸福之中的人是不会感受到这一点的,也不会创造出这种撼人心肺的诗篇。像陆游与唐婉、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殴与朱丽叶、贾宝玉和林黛玉……那些浪漫而凄美的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及诗篇,就是在那种遗憾伤感中产生的。假如最终结局圆满,假如王子和公主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那就不会给人间带来那么多感动了!
谢谢lingyuan的祝福,请你继续关注
谢谢朋友的祝福,故事的发展将是令人心碎的,希望你继续关注。
老夏,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