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故事:我的两位妻子

孙传荣,笔名夏威夷。男,1961年6月17日生于江南水乡高淳,曾当过教师,现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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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婚后,我不想戴那个

(2009-12-03 08:20:49) 下一个
  丽假期的几天在家闲著,无事可做。刚刚结婚,母亲也不让她做什么,她也没有做过家务事情。要是农村里的女孩,恐怕连做饭都不要我母亲做了。烧饭、淘米、洗菜、提水、洗衣、扫地、把猪食......除了做这些外母亲还帮助父亲到田里干活。有时候我也帮上母亲一把,母亲真辛苦。
  丽除了洗洗我和自己的衣服外,就是看电视或看书。到吃饭的时候就吃饭。我放学后,除了要上补习课外也不在学校呆了,就匆匆回家。
  她的假期满后就去上班了,除下雨天住娘家外,其它天一律回家。有时连续下雨三天,第三天也非回家不可,或者我去接她。
  我们的性事几乎天天都做,时而早晨也要一次。不过戴著那个东西,真没意思。有时我开始先做,到结束时再戴,非常麻烦,而且很不舒服,丽也说不安全。弄得我真少兴。我实在怕戴,一段时间以后,丽就算著她的排卵期,允许我在安全期内不戴。这样果然也没有怀上过。小日子过得十分甜蜜。
  母亲不知道我们避孕的,她也不好明问,一两个月过去后,还没有迹象,于是母亲问我:丽还没有吧?我回答又不能说她在避孕,只是说:不急。
  一次细心的母亲在粪坑里发现了秘密,她问我为什么要那样(我母亲做过妇女主任的,她懂)。我只好坦言相告,现在我们不想要。我还没有说是丽不想。从那以后,母亲对丽的看法有所改变。
  台湾曾仕强教授说过:同一个屋檐下不能住两个没有血缘的女人,婆媳之间依然如此。母亲认为丽嫁过来以后,不仅没有给她帮上一把,反而增加了她的劳动量,嘴上不说心里自然有一点。(我母亲非常省话,而且很麻利)有时,为讨母亲欢心,本来不要我做的事情我都抢先做了,母亲就是不让我做,如果是丽去做,她就会高兴的。我有时候和丽说,父母亲很不容易,家里的杂活如果像扫地、洗碗之类,你可以做做,也锻炼锻炼。要是将来我们分开后你还是要去做的,我是不会干的,我吓唬她。丽娇生惯养的习惯是有的,能推掉的就推,反正不会主动去做,有时连被子都要我催她后才洗。
  我感觉到这样下去肯定不行,我得把丽的勤奋培养起来。
  学校期末考试结束后,就是寒假了。文自从我结婚后,来我处的次数更少了,我注意了这次她期末考试的各科成绩,已经从前十名拉下到中等好一点。这样下去明年还有一个学期就要高考了,是没有希望的,我为她著急。
  放假的那天,我在班上开了个联欢会,表扬了学习好的学生,并发了奖状,文肯定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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