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敦警方大反攻了
(2010-05-06 14: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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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休斯敦市长在看过现场执法录像后,已经表态,认为警方的执法没有超出尺度,而且为警方辩护误闯中领馆车库。虽然不能完全认定警察没有过失,但这个立场说明了郁副领事在这个事件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美国人是世界警察是没有错的,对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是完全不一样的态度。但是在美国自己国土上,这种执法如我之前博客描述的,是同一标准的。甭管黑人,白人,黄种人,老墨,都会被拖出车外,按倒在地,反拷双手的。作为中国人,尤其是官员,当然会感到无比屈辱的,但是美国就是这个样子,WELCOME TO AMERICA.今后,美国警察还会超常回到工作岗位。中方政府只能和美国务院去倒浆糊了,而美国国务院基本会说SORRY,但不会有什么真正的赔偿行动的。中领馆如果想起诉这三个警察,会有一帮律师来助阵的,当然也如我在前一篇博客中对赵燕案件的描述一样,那些律师知道赢不了官司,只是想让媒体帮助做广告而已。一旦真得在法庭上把录像一放,让辩护律师指着画面一幅一幅的放,恐怕会有大家不想看到的东西。警察从第一天上岗就清楚,执法过程中的说的每句话,干得每件事都会有录像,除非不想干的人或者想早死的人才会不按照程序来。最后吗,当然不了了之了。有些网友接收不了我的观点,没有关系,这正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意义。我尊重各位的观点,但是最后还要看事实发展。我不是理想主义或者幻想主义,号召什么在北京反报复,或者让两国外交大打出手。我估计郁副领事的日子也不太会好过,因为外交部的人不都是傻子,而且肯定有偷着乐的。如果确认真的处理不妥当,估计职业生涯将开始走下坡路了,除非后面比较硬。我想这件事情基本就告一段落了。总结:1. 郁副领事在第一时间没有停车,或者停车后不应不等警察问询就驶离现场(5分钟的等候时间有待查证)2. 中领馆后面车库,没有放置明显标识,如大牌子和巨幅国旗。3. 事发后,应该请法律顾问,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不要自己亲自出来说,应该由“组织”出马,变成政府对政府,而不是个人对政府。首先没有牌照或者丢失牌照,不是不停车理由。外交官拥有豁免权,不是无限的。比如,驾车过海关,仍要出示证件;碰上红灯,也要停车是一个道理的。车辆和个人虽然不受搜查,但是不代表可以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