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月

如果您喜欢看小说,大概就来对了地方。因为我会在这个空间里贴篇小说。 《奔月》是一篇有点穿越的小说,但穿越不是它的目的,甚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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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月(四十一)

(2009-11-30 06:53:59) 下一个

四十一、

 

我步入办公室。来得早,连排的格子间里还没见有几位同事,然而老麦办公室的门已经开了。他常常喜欢虚掩着门办公。也难怪,VP的事情多,早请示晚汇报者成日川流不息,其门关不胜关。这家伙比较懒,平常会比属下员工晚到半个到一个小时,下班则准点就走,不过外国人员工在“玻璃天花板”效应下,谁能对洋上司道半个不字。

 

我在电脑椅上落座,打开电脑输入密码,屁股还没捂热,电话响,是老麦招我,又是神秘兮兮的声音:“齐,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我没好气。这样不景气年景,头儿的每次召唤,都让人心惊肉跳,如果不想让我早日心脏病发作,息劳归主,老大你说话的时候能不能给加点公事公办的味精呢。

 

当然还是麻溜溜赶快地去了。

 

老麦把他的门掩上。而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果然,老麦的表情十分严肃。

 

他整整领带,上下喉结一动,咳嗽一声两声,表情困难,似乎难以启齿。

 

我再次抱着刀片鱼上了案板的心情等他打开尊口。油炸?清蒸?红烧?您动手吧。

 

“齐,”他说,“这是一个私人方面的惠助,我现在请求的是。”

 

我洗耳恭听中。

 

“我恐怕你的老伙计James近来精神有点…..有点不太稳定。”

 

James?”我大出意外,“James Zhang吗?”

 

“是的。我理解他中文名叫张孝光。你们是大学同学。”

 

“他怎么了?

 

“他最近不断骚扰谭薇和我。谭薇已经换了手机电话,不知为何他仍查到我家的电话,并打了进来。在我们一致封锁了他打来的电话后,他竟然跑到我家附近,日夜不休地在外等着。时而发出阵阵咆哮。你知道,谭薇和我,下个星期就打算要结婚了。”

 

完了,我心叫一声不好,谭薇果然快刀斩麻,跳进了一个新的怀抱。而一向风流自视、床上旱涝有收的老麦,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决定结婚,自然也是因为这次他真正觉得找到了灵魂的知己。按那位华盛顿的密宗大仙的定义,大概是——来自明朝的一位灵魂知己吧。

 

“本来以他所构成的骚扰行为,此事我们可以上报警方,警方也可以对他下禁步令的…..但我理解他此刻所感到的某些沮丧,因此暂时不想对他做出过激的事件。此刻由谭薇去劝他退出已经不奏效,她也已经尝试过,解释过多次。我在想,也许你可以帮我一下这个忙,帮我——劝劝你的老朋友张孝光先生。”

 

“劝?劝什么呢?”

 

“费尔泼赖。愿赌服输。他有过他的机会。”

 

“可是谭薇,”我有点急不择话了,双手比划起来,“你知道谭薇…..耶稣,你不会真不知道吧?”

 

“我自然知道,她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嘛!”老麦不以为然。

 

“简妮的婴儿浴?”

 

“我就知道,我与她,会在某时、某地重逢!”老麦的笑容如同山花开满原野,“我们期待婴儿在五个月后出生。” 他举起双手,对着空气打了两拳,快乐地叫道,“耶!耶!我将要是一个爹地啦!哈!嘿!”

 

我的额头冒出汗来。可怜的张大!我要是他此刻也得疯了。这是中国男人想破脑袋也不得解的一种奇特思路,他人的种子可以当作自己种的?

 

据我所知,只有伟大的成吉思汗干过一桩类似的事儿,但那女人原来就是他的老婆,被敌人虏去,怀着孕回来,生下长子,他甚是疼爱。此外就是金庸小说里的完颜洪烈大叔,一位不世出的情种,好爹,兼恶人,南宋的大敌人。

 

唔,结论很显然,只有没受过我们伟大的中华文明熏陶的夷狄们才会干出这种不撒种就收获的凉快事儿!俺们张大受了累,您丰收,缺不缺德呀?

 

我定了定神,“James他到底要做什么?”

 

“他要求与谭薇复合。”

 

“他俩何时分手的?”

 

“咦,你倒来问我。谭薇初怀孕时他们已经分手,你不知道?”

 

“他是求过婚的!”

 

“谭薇没有当他认真。他们早已近两个月没见到对方。”老麦诧异地说,“你不会真以为他当时想跟她结婚吧?我还以为你很了解这位仁兄。谭薇说你们很熟的。”

 

我扯了一把椅子坐下,不顾老麦是头儿的事实,将他也按入一张黑色软真皮沙发,“John,”我做出推心置腹的恳谈状,“为谭薇,你打听过我两次,我都记着呢。你,真的是在林肯打球那次,碰到谭薇的?”

 

“我起誓。一见倾心。”他神色认真。

 

“老周的妹子呢?你那位美国丽人呢?”

 

“美国丽人?”

 

我用手指在空气中画个桃型脸的样子,老麦立刻明白了。“均已分手。已经是ex们。”

 

我很想告诉他,您跟敝国之故总统蒋公,很有一拼。但现在不是扯闲篇的时候。

 

John,谭薇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斟酌着措辞,试图以情动之,“当年我们在哥伦比亚大学舞会上相逢,我也未尝不觉得她非常值得一追。可是我的兄弟先看上她,她对他也有点来电,我很容易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你看,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你这样的中国通自然知道:朋友友,不可友;朋友妻,不可……

 

老麦皱着他困惑的眉,“孔夫子说的?……

 

“虽非孔夫子所说,但是非常雄辩的一个道理,不是吗?”

 

“你想说明什么?”

 

我忽然泄了气。我想说明什么?因为我王齐与张孝光是哥们儿,故你老麦不得动张孝光的马子?且不要说老麦是上司,本无与我拍肩膀的交情,就算有,我能对老美解释清楚什么叫秉烛达旦,什么叫贤贤易色,什么叫“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吗?就算能解释清楚,我有资格迫使人去信服吗?就算能迫使人去信服,这一套又真的令人信服吗?

 

我一下灰了心,再开不得口。我从来没有如此地感到过作为一个文明的负载者的挫败感。这不是张大一个人的挫败。

 

老麦拍拍我的肩,“齐,我还有一个个人方面的惠助想请求于你。”

 

“说。”我懒洋洋地。

 

“我们的婚礼已经初步订好了。下周五彩排,周六正式婚礼。但四位伴郎中,有一位今天早上刚刚通知我,他下周要飞东南亚出差,我想请问你可否赏光做我的伴郎?”

 

John,”我苦笑着说,“你了解我的位置,这是万万不合适的。抱歉。”

 

老麦眨了一下右眼,歪着头,“我的婚礼预算中,有专款为每位伴郎买套阿玛尼西装。”

 

“够了!别勾引我。”我愤然道。

 

“那年我在重庆公干,去观览过一处著名的建筑,听说49年以前,里面关了一些人,基本上都是像你这样有骨气的。”

 

我阴森地说,“讽刺之极,该处叫中美合作所。你看我会跟你进行中美合作吗?”

 

“不抱希望。可爱的齐,你不是没有一点‘不爷儿’的脾气的。”老麦十指交错,指头们弹着自己的掌面,笑眯眯望着我。我们一直用英文交谈,但 “不爷儿”这个词汇他是完整清晰地用中文说出来的。“不爷儿”,乃为《中国可以说“不”》之大爷之谓也。此书于1996年在中国大流行。真是棋逢对手,我气得牙都痒痒。

 

“对了,你的‘最好之人’是谁?他得到什么?”

 

“他?我一个钢蹦也不会花他身上。我和克里斯本科在同一间兄弟会,一起经历过上千次烂醉。他曾趁我烂醉,拿剪刀剪掉我的马尾辫,并将我的头制作成‘朋克’,是可以饶恕乎?”

 

我翻翻白眼,“你还留过马尾辫?”

 

“人不荒唐枉少年。——且说那只质地优良的马尾,克里斯将其卖给城里的‘菲利普父子假发专营’,得款27美元,立即变成啤酒和披萨进入他的胃,我一口未得。齐,你仍认为他应得多于一记老拳的待遇吗?”

 

“显然不。”

 

“就是嘛。”

 

“老麦,你不介意我问问,你是怎么向谭小姐求婚的?”

 

“怎么,回去讲给James Zhang?

 

“不,汲取经验,以资个人将来之用。”我违心地说,有点脸红。

 

“呵呵,说了也无妨。我带她去了帝国大厦顶楼,事先买了15只氢气球,每只上面画了一个字母,组合起来为‘嫁我好吗?’,以小费事先打理了一位经理,他在一个约定的时间托着气球走近我们,将气球交给我…….然后我戏剧化地一转身……注意,那些球们只被单面地写了字母。”

 

“哗,这么老土。”

 

 “土了点儿,是哈?” 老麦羞愧地说,“本来想带她乘直升飞机来着,然后将气球漫空撒出去……。我担心她的身体吃不消飞行的颠簸。”

 

“戒子呢?”我的本意是问他是如何拿出戒子来的那段情节。

 

谁知老麦误会了,“也很样板。税前三个月的薪水。”

 

我心中暗暗“哟”了一声。以老麦那么高的工资,谭薇还不得戴上张麻将牌!我彻底服气了。也罢,张兄孝光,你也算输在明处。

 

我站起来身来。老麦为我打开门,“如果你实在不愿接受做伴郎的请求,那么婚礼务请赏光。帖子我明天让玛丽亚送给大家,自然,如果你实在不愿去,我也不能坚持。”

 

“我再考虑吧。”

 

“谢啦。”

 

我慢慢踱回自己的丘比克间。

 

真他妈是个棘手的烫山芋,我怨诽地想到:这天杀的张大,为何老子屡屡需要出马挽救你着火的屁股,而这次,不挽救你,老子自己的屁股也要着火。

 

我一屁股在电脑椅上落座。掏出手机,开始拨张大的号码。铃声滴铃铃,他不接听,直接进入留言,我在“滴”的一声后暴喝:“晚上九点以后别出门,在你窝儿里蹲着!”

 

老印穆罕默德·拉兹真不是个有眼力价儿的。他完全看不到我在万般烦恼中,噌噌跑进我的隔间,倚着五合板的墙,抱起双臂,问我:“齐,你有一分钟?”

 

“说呀。”你都倚我墙上了还问我有没有一分钟,废话不是。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忽闪着困惑的、并不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最近有一家英国公司写email给我,表示他对我履历上的一些专长感兴趣,同时又了解到我还是稀有双语人才——我的母语是旁遮普语,现在他们有位不通英文、只懂旁遮普语的项目经理要来纽约开会,此人是受到旁遮普当地某公司的资助,英国这家公司呢,只管为他联系开会和旅行事宜。因为其所洽谈项目与我的专长又吻合,所以英国这家公司希望我能为此人出任翻译。共14天,每天3小时,并要我自己提出每小时标价。”

 

“还有这等好事?”我奇道,“你在哪个网站放的履历?”

 

他嘟嘟囔囔说出一个著名的业余翻译工作者的网站。

 

我摇头,老印真是不怪有这样糟糕的名誉,他们净干这种鸡鸣狗盗的勾当。他这样随便揽活儿做,与公司政策和移民法都是不符的。我将食指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个杀鸡的动作,穆罕默德鬼鬼地笑。笑容里羞郝与狡猾皆有之。

 

他接着说:“于是我回信标了价。每小时80美金。对方一口就答应了。”

 

我愈发奇道,“你狠。真能狮子大开口。然则你哪有时间去陪这位来自旁遮普的家乡同志呢?”

 

“每天3个小时,工余够了。他们对时间的要求也很弹性。”

 

我飞速地运算了一下,“3360美金。美差呀你!问问他们有敝国的项目经理来开会的否?敝国语言统一,本人可以胜任为从黑龙江到云南来的任何客户做翻译。”想想这厮又懂什么黑龙江云南,忙修订了一下,“呃,从跟老毛子接壤处到跟越南接壤处。”

 

“问题怪就怪在这里。” 穆罕默德搓着手,“他们坚持说,要一次先付清我6000美金支票。”

 

“什么什么?!”我扯着自己的耳朵,“什么地方如此钱多?人傻?”

 

“因为这位客户拿的是旁遮普公司的赞助,他的赞助人出了一张美国银行认证的支票,包括此人的食宿和飞机票,外加翻译费用,共6000美金。英国公司认为既然这张支票在美国存入最方便,那么最好由我先代为收下。”

 

我说,“好事呀。但,其糟处在于,这绣球怎么不砸我头上呢?”

 

穆罕默德说:“他们打算把支票先寄过来,只要我答应做一件事,收到支票后,存入银行,然后将6000减去3360的余款,即2640美金,用西联汇款给汇至英国。”

 

我渐渐觉得不对味,“这约翰黄牛天真了吧?你要不汇,他们能怎么样?”

 

“所以我也觉得疑疑惑惑。所以过来问你有没有碰到类似的事。”

 

“我没有过。穆罕默德,你真的想赚这个钱是不是?”

 

“自然。”

 

“你会把余款汇回去吗?”

 

“我希望能跟他们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我会守信用的。80美金一小时十分丰厚了,我也不想多贪。”

 

“西联汇款收很高的佣金你知道吗?”

 

“是吗?多高?”

 

“具体多高也不太清楚。你最好网上自己查查。”

 

“我这就写信去问。如果他们同意将佣金部分也补赔给我,这就说明他们非常有诚意做这个生意,不是吗?”

 

“应该是吧。”我说。但心里却觉得哪里不对劲。

 

穆罕默德高兴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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