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这个问题建议你先访问一下WWW.Nissa.CoM可怜的Nissan被人家给注册了。Mr. Nissan正跟他打官司,已经五年多了。其实这个老哥原名不叫Nissan,为了这个官司把名字都改了。其实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他出价太高,他要个两三百万就可以了,非要出价八百万,结果把Nissan惹急了。
我六年以前也干过同样的事,只是无意中干的。我注册公司和域名是同时的。半年以后有个公司打电话给我,说我抢注了他们的域名,要诉我。我给他们传真了我公司的注册信息,公司名与域名一置。他们跟我协商是否可以把域名转让给他们。我当时想都没想随口就说了个五十万。那时候正是CoM最热的时候,跟中国大 跃 进的时候差不多,天价的网站每天都刷新价格。我注册网站也是凑那个热闹,实际上网站连建都没建呢。没几天就受到他们的律师信,我去咨询了一下我的律师,当时Internet的域名管理的法律还不是太完善,已经有几个案子了。我知道的,Nissan这个案子就已经开始了。而现在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谁先注册归谁,跟公司注册的规定差不多,因为该注的基本上都注了。我的律师当时说打这样的官司可能要拖三五年,花费很难说。
我当时仔细衡量了一下我与对方公司的状况,如果打官司我多半不会赢,因为对方比我的势力强很多。域名对我的公司应该不是太重要,而对对方的公司应该是个相对重要的东西,他们应该愿意在这上做比较大的花费。我先联系了一个给Hustler做代理的朋友,你可以看一下www.Hustler.CoM,了解他们的生意。Hustler的律师团队是北美相当出名的律师团队,他的老板早年由于输了官司而入狱。出来后就组建了一个非常强的律师团队,是那种没事就找事的律师团队,进攻性非常强。后来由于赢的官司太多遭人憎恨,老板被暗算遭枪 击,现在他只能坐在轮椅上见客了。而暗算他的家伙至今还逍遥法外。你看,法律就象个屁,该放的时候总是放不出来,不该放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往外蹦。通过我的朋友与Hustler签了一个代理意向书,用网站代理他们的光 盘和杂 志。当我把这个消息贴到网站上,写明正在建设中.那个公司的头头马上就飞过来跟我谈判了,他随身带了一张五十万的支票。要知道是这样,应该要的再多一点。我的方法很快就解决了纠纷,而想法律解决的Mr. Nissan现在还官司缠身。
在北美,任何事情你想通过法律解决都是耗时,耗钱,耗精力的。而结果是否能达到满意,完全是看你的势力有多大,或者说你能营造的势力有多大。法律基本上就是个婊 子,让势力大的操,势力弱的看着。最近赵燕的案子,她为什么要个中国使馆写信?那就是想营造自己的势力。当然她也可以多花点钱来营造自己的势力,比如号召个一两万华人,每个人头给$30-$50的车马费,让他们到法院门口去示威去。每次中国的领导人来美国,中国大使馆都用这招来制造欢迎队伍。因为有攀比的,如果破费少了,让发愣 功那边的欢迎队伍站了上风就不好了。无论通过什么手段,一旦成功,法庭的判决结果都是可以左右的。你现在看到法律的作用了吧。这个世界是靠实力(势力)说话的,而不是靠法律说话的。只有那些靠法律吃饭的家伙们才会哄骗你相信法律,要遵纪守法。
而势力弱的一方如果能给势力强的一方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法庭的判决结果,势力强的一方也会屈服。你可以参考老太太搞麦当劳的案子,和东芝的十亿美金赔偿案。MBA的课程中有一门叫Business Environment的课程,其中讲述了很多企业运作过程中要营造的环境状况,和要避免的状况。你如果想玩转他们就要非常了解他们。
我信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神杖和魔鬼的钢叉同样是有威力的。中国也有句话:公检法中间坐,黑 社会两边站。你总要靠一边吧。当然黑 道白 道同吃的家伙更爽。落了单的羊或狼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在北美你总是要遇到事的,躲避或回避都不是办法,聪明的鸟自会想出解决的方法。如果你相信法律还不如日常就逐渐培养自己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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