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丹出版了一本回忆录。或许是因为友情加金钱的作用,她打破沉默,谈及当初与英达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再离婚的一些事。英达以他的心理学专业背景对记者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叫裸露癖。
宋丹丹的回忆录写得似乎简略、克制,不像在刻意显卖什么。英大公子倒显得有点骄横、傲慢,话如其貌:狗眼看人低。宋丹丹露是露了,但谈不上“裸”露,更说不上成“癖”。心理学的“XX癖”更早时候大概是被称作“XX狂”的。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早晚难免想“露一手”。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酒逢知己千杯少”。迷魂汤灌多了,狐狸尾巴也就露出来了。要灌多少迷魂汤,一要看这狐狸的修行,二要看这黄汤的药力,再就是看有否合适的引子,药引子、话引子等等。
网络是个好地方。想潜水就潜水,想冒泡就冒泡。只要不过分,大可来无影、去无踪。众“露”人动机各异。或为捞钱,如炒作与被炒作的、出卖灵魂与人格的;或为分享,如谈电影、谈房子、谈厨艺、谈孩子、谈上帝。
我来网络是练气功的。
练完一场气功(特别申明:不是转轮子、滚铁环),可以让人神定气爽;练上一、两个月气功可以让人“吃嘛嘛香”、瞅嘛嘛靓。我发现写日记就像练一种“精神气功”。将一天的事情、心情过一下,该放的放、该办的睡醒后去办。但又以为日记属个人私密,既不(予)人阅,也不阅人。只是将日记放在家中难保不被人阅。结果不但气功功效全无,反让人心烦意乱。时间一久,连写日记、练气功的兴致也没有了。甚是郁闷。加上囊中羞涩,不能天天临大海、登高山;心如猿马,不愿退溪泽、隐山林。越发郁闷。
感谢网络,现在我又发现了一块练精神气功的好去处。只是时过境迁,不可能将每日巨细之事都一一理过、一一露过。只能捡上一、两件往事、近事随便说去。“露”是难免的,但是决不会“裸露”,更难以成“癖”了。说到底,一个猛子下去,我大可“大象无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