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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美国大学写作课

(2013-12-07 16:06:32) 下一个

有趣的美国大学写作课

 

我虽然很喜欢文字,也不讨厌英文,但我并没有用英文写字的打算。我之所以修了一门大学英语写作课,完全是因为曲线救国的缘故。

 

这么多年来,经历了苦海学涯和理科科研的磨练之后,我的目光,一直没离开过可以让我的细胞跳跃飞扬的文学。文学仿佛是我不离不弃的情人,当所有的故人都离我远去的时候,我心中的文学依然还健在。

 

对心爱的文学,我瞎读瞎看瞎摸,总有盲人摸象之憾。为了深入文学的内核,我计划在美国大学系统地修一些文学课。大学写作课,就是主修文学课前的预备课。换句话说,在美国,为了触摸文学,我必须先学会用英文写作。

 

趁着近水楼台之便,我目前在我家附近的社区大学与文学遥望。众所周知,和正规的四年大学相比,美国的社区大学学费低廉,课程相对简单。我是理科生,从来没修过文科课程,加之我的年龄已过不惑,家里又堆着一地鸡毛,于是社区大学便顺理成章地成了我摸着石头过河的第一站。

 

我们这个写作班大约有三十名学生,大家的年龄在八十岁至十九岁之间。走进课堂的第一天,当我看到满头银发的中国伯伯时,我惊讶的不知身在何处。年过八旬的同胞都能修大学写作课,我的自信心顿时大增。

 

我们的写作老师是一位年近四旬的美国女人。她身材优雅,笑容宜人,声音清晰而甜美。传说中的文科教授,果然风采不凡。每次上课,我都能得到知识和感官的双重享受。

 

我没上过中国的大学写作课,关于这种写作课,我对中国大学不敢妄言。反正据我所知,即使是美国的理科生,也要上大学写作课。比如我家大宝是这样的,我身边的医学预科同学也是这样的。

 

上课第一天,美女老师就明确表示,这是一门会让大家都高兴(HAPPY)的课。我觉得,学生只有得A时才会真高兴。老师,你会让我们大家都得A吗?

 

在昨天的最后一节课上,我看了看自己的成绩单。乖乖,我不仅得了A,而且我还得了高A呢,我的平均分居然高达98分以上。那天我做口头报告时,不巧患了感冒。即使我囔囔囔的鼻音,也没防碍我得了满分。是美国老师太大方了,还是我真的很有才呢?哈哈。美国大学不公布学生成绩,班级的平均分我也不知道。我还是自己偷着乐去吧。

 

这门写作课的有趣之处是,尽管班上所有的学生都写同一个主题,但大家的作文都各有千秋,谁都不会步他人之后尘。比如我们的第二个作文题目是,世上什么东西让人们缺少幸福感?

 

当老师布置完这个作文题以后,全班立刻炸了锅。美国学生爱发言,我算是见识到了。学生布拉布拉发言,老师滴答滴答用键盘输入学生的答案。最后大家认为,战争,枪击,儿童虐待,破产,肥胖,疾病,家庭暴力,贫穷等等都会让人们感到不幸。轮到我发言时,我顺口应景又说了一个,空气污染也会夺去人们的幸福感。

 

每个人都写一个和不幸有关的话题,谁都不重复谁。在讨论和辩论的过程中,这门普通的写作课几乎快成了时事政治的研讨会了。战争啊,枪杀啊,只要一上口,美国学生就口若悬河,如鱼得水,而且掌控着绝对的话语权。我和中国伯伯虽然也能举手发言,但咱说的是外来语,在英文语速上首先就不占优势,我们真的抢不过说英语像喝自来水似的美国孩子们。

 

说完不幸的话题之后,老师又让我们返回来谈幸福。我们第三篇作文的主题是,当地哪家机构组织能给人们带来幸福?这个题目很简单,但也很辽阔。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由着性子信口开河。你发现没有,这门美国大学写作课总给学生提供选择的机会。在老师规定的范围之内,写什么话题,学生可以自己做主。这一点,让我非常欣赏。

 

在最后的几节课上,全班同学每个人都要上台演讲,报告自己选择的机构组织,并简要说明这个组织为什么会给人们带来幸福。每个人讲完自己的作文之后,好戏还没收场。老师给我们布置的最后作业是,在所有的学生报告中,你最喜欢哪一个?你为什么喜欢这个报告?你从这个报告中学到了什么?

 

这门写作课上到最后,我越来越意识到,美国老师特别擅长启发式教学。无论是美国高中老师,还是这位社区大学的老师,他们总会给学生以讨论和选择话题的机会。我原本以为这会是一门枯燥的写作课,从头到尾走了一遍,我才发现写作课居然可以用讨论和辩论的形式为先锋,以国际民生为关注的对象,在写作中广泛思考社会问题。

 

就冲着上述这些原因,这门写作课不仅有趣,而且也值了。因为我确实从这门写作课上学到了我在书斋里学不到的知识。最让我惊诧的是,我的一位美国同学居然是自闭症患者。当他站在讲台前侃侃而谈时,我为他旺盛的生命力而惊叹。在我眼里,他是和阿甘一样出色的英雄。他的彬彬有礼和自信的神情,打破了我对自闭症患者的偏见。于是,我写了下面这篇小结为他喝采。这门有趣的写作课,也就此彻底画上了句号。

 

附:我在写作课上写的最后一篇作文

I really enjoy the presentation entitled “Service Learning” by Mr. Nathan I.  In his presentation, Mr. Ingley introduced an organization named Goodwill Industries that brings happiness to the local residents. 

I choose this topic because I learn a lot from Nathan’s presentation and I really appreciate the beauty of this organization, which mainly provides education, child care and spirit support to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Furthermore, Nathan’s personal story deeply touches my heart.

As a patient of 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 Nathan has suffered the symptoms related to this disease since his childhood. Although this disease is a big thunderstorm in his sky, Nathan has overcome the mild defect in his brain development with the help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his own willingness to get better. To me, Nathan is a great hero just like Forrest Gump.

      After listening to this presentation, I also learn a valuable lesson from Nathan. Despite being a mild Autism patient, Nathan is a polite, neat, and confident young man.  I also understand that Autism patients are not monster and they could have a decent life just like we so called healthy people have.

In summary, Nathan’s presentation gets rid of my bias to Autism patients. His good manner and his willingness to help the patients suffering the same disease deserve my big applause.

Way to go, 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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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rancho200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我也是在发现美国的人工费太高的情况下终于明白在此地是无法要求老师如同国内(我那时)老师一样改作文的。美国高中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同学互改,这个方法有时还挺有效的。加州曾有一高中英文老师竟是文盲也混下来了。该消息曾登载在十几年前的报纸上。
rancho200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康无为' 的评论 :
可能我的对比有局限性。我们当年在国内读高中时是一个老师教两个班,约90人(每班45人).我问读美国高中的女儿,她的英语老师要教多少学生,她说要教好几个班近140人(我们这儿是本州学区很好的地区)。所以我当时就觉得不能要求人家老师改作业病句啥的了。我不知中国高中老师现在教多少学生。我的高中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nightrose 回复 悄悄话 呵呵,看来我是为数不多改语法的老师了。
我想多数老师不改语法是因为懒得干,因为一篇学期论文可能十几二十页,一个班40个学生的话,改起语法来来也要花非常多的时间。如果雇一个copy editor,改一篇20页的文章也要几个小时,每小时40美元的话,100多美元就出去了,这还是改得粗的。所以改语法是很花时间和费脑子的事情。
康无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rancho2008' 的评论 :
因为我也经常修改美国大学生的论文,觉得美国教师教写作主要是强调大的思路,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对语法细节不太关注,他们的美术教学也强调想象力而非严格而枯燥的基本功训练。我们现在改大学生论文主要看论点,证据,结构等方面。至于美国“一个老师要教的学生数远远超过国内的学生数”,好象不太可能吧。
rancho2008 回复 悄悄话 美国作文老师与中国老师不同之处有一点我觉得很不理解,就是他们一般都不太改文法甚至病句。以前去孩子高中的Open House就发现展示的学生作文上面有不少病句。我不知现在国内的作文老师是否也是这样,只记得当年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常说他的白发就是改作文改的。那时的老师每周一次作文作业讲评,真能学到不少知识,而这儿的作文老师鲜有改句子,讲评几乎没有。我原来十分不解,后来发现一个老师要教的学生数远远超过国内的学生数,想想要他们下班回去仔细改作文估计也不现实。
康无为 回复 悄悄话 好文章。但是英文部分建议使用更多的过去时,如I choose this topic 用 I chose this topic; I also learn 用 I also learned 会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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