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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缺德的中国人(1)

(2011-11-03 20:34:31) 下一个

某些缺德的中国人(1)

 

每天我都要上网读新闻,每天我都能看到某些国人的缺德行为。从今天起,我留心收集一下这样的信息。以下信息均为今日新闻,真让人触目惊心。

 

1。缺德的建筑商:

近日,重庆九龙坡区西彭镇马鞍村3组一村民新楼房底楼门面部分区域出现了空鼓现象,有的空鼓间距约30厘米。11月1日,重庆西彭马安村3组,村民刘某前日正做饭时,厨房地基突然垮塌受伤。

 

2。缺德的强盗:

广东一名正读初三的女孩上学路上,光天化日被凶徒抢走,准备送到东莞卖掉。让人诧异的是,被抢路上,黄玉玲多次呼叫“救命”,路人几度近在咫尺,却没有一人理睬。歹徒称就算死了也没人来救你。尽管事发已有20天,但黄玉玲想起这段遭遇,仍不寒而栗。

 

3。刽子手:

犯罪嫌疑人黄某金(男,32岁,江西省安远县人,现在潮安县龙湖镇打工)交代其于今年10月到潮州大道男科医院就诊,花了约 3000元的手术治疗及后续治疗费后,认为治疗效果不好,治疗费用无法退回,遂怀恨在心,11月3日中午约12时黄某金持刀窜到男科医院,当场砍伤医院负责人宋某西、医生邹某亮和另一名工作人员柯某,致宋某西当场死亡。

 

4。悬!孩子差点儿丢了命~~

10月26日清晨,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刘冬梅在两名护士的帮助下早产下一婴儿。护士告知家属是女婴,生下来已死亡,并将婴儿装进塑料袋丢进厕所。半个多小时后赶到的亲属要求查看,却发现“死婴”居然还在动,并且是一名男婴。一个被丢弃的婴儿就这样“死而复生”。

5。如此“优秀”的教育者

7年时间里,新疆吉木萨尔县教育局行政办原主任吴勇侵犯了35名不同年龄的女性,其中甚至包括幼童。11月2日,记者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吴勇因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等6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500元。

 

6。杀红了眼!

2011年5月17日中午1时许,南京雨花台区阅城国际花园某幢8楼一住户,家中只有58岁的保姆刘某某(女)和13个月大的婴儿在家。犯罪嫌疑人夏磊、郑树林假冒快递员骗开门,强行入室,用水果刀将刘逼进侧卧室,夏磊企图用宽胶带封堵刘的嘴,遭其反抗后用水果刀猛捅其颈部致其死亡。此时婴儿哭叫,因担心哭声引人注意,郑树林用枕头将婴儿捂死在床上。随后,两人搜出刘存放在家中的十万余元现金后逃离。

 

11/4/11   11:2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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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加油!!! 回复 悄悄话 搜集这些你觉得有任何意义么?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正面就必然有负面,有好就必然有坏。

开放这么多年,中国的发展有目共睹。这么多的人,这么大的国家,有很多问题也是必然的,解决是要花时间的。

如果你觉得坏的成分太多,行动吧。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
太湖四白 回复 悄悄话 现实中的悲观主义者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观察独立发生的偶然事件都不会脱离悲观这个主题,更可悲的是倾向于消极决策的犬儒主义者们却常常把自己看到的现象主观定义为不可更改的负面价值,尽管这样的负面事实在任何一个人类社会中都普遍存在并且具有被矫正的特质。
Michelle0531 回复 悄悄话 “缺德”应该改为“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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