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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之为物—孔子言之十二

(2022-05-04 10:50:28) 下一个

尊严之为物—孔子言之十二

玄野

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 《论语》

 

尊严这个概念极其令人困惑。从理性分析上看似乎可有可无,而现实中尊严对几乎每个人都那么重要,可以小到“怜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底层基本尊严,也可以大到因为绿帽子事件导致灭绝一个文明的特洛伊战争。因为尊严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所曾占据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当今世界里几乎每个国家都在标榜自己的国民的个人尊严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尊严之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某个体的对立方的虚荣导致个体本身的尊严遭到伤害。所以尊严从社会形态上看更近于一种被动自保式的概念,是底线屏障式的精神存在。同时,虚荣的产生正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群体对尊严的过度执着追求与过分夸大与泛化。适度的尊严是有益的,过度的尊严则是有害的。所以尊严必须是防守层面的,不可以是主动层面的。激进地追求尊严必然导致尊严地泛化与极端化,必然走向虚荣,从而导致另外一些人或群体的尊严遭受伤害。尊严与虚荣似乎有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味道了。

尊严的存在以及对人发生作用首先取决于个人的心态,当你的心态平和宽厚又包容甚至于达到佛心佛性的境界时,万事万物都无法伤害到你的尊严,甚至于尊严在你这里根本就不存在。所以老子说: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耶稣也道: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然而,现实生活中世上几乎每一个灵魂都时刻需要着尊严的保护。为什么人都难以割舍这个看似对自己没有价值的东西呢?就像圣人所教导的那样。

虽然当代世界都重视人的尊严,但是尊严在人类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却往往令人迷惑。在大量左右人类历史走向的大事件中和圣贤典故中,尊严更多的时候与圣贤对人类的贡献不相匹配甚至是居于负面的角色。许多圣人对尊严这事或者超脱或者蔑视。耶稣受难是众所周知的一个极端案例,可谓人类精神与尊严之间的最极端对立。苏格拉底之死中尊严的位置同样也并不光彩,苏格拉底对肉体的无视和对灵魂的执着使得尊严在那一刻几乎化为乌有。佛陀更是超然,虽然在其悟道后得到世人的极尽尊从,但在他宁静地放弃各种感官欲求之后,这尊严的需求也并不能在他的灵魂中形成一丝牵挂。孔子对尊严是相对看重的,卫灵公重视情欲,孔子则撂下一句“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就扬长而去了。但与其说那是对尊严的看重,不如说那是对社会秩序的执着以及个人对社会责任的执着。中国的老子庄子要潇洒一些,侧重灵魂的自由,无意为尊严所羁绊。尊严这事对于历史先贤的羁绊则是极其普遍的,许多大师大家都是在过了尊严这道坎之后才成为大师大家的。最典型的如司马迁,因为替铁哥们发声被汉武帝收监问斩,掏不出五十两黄金换命,自己的使命意识战胜了尊严,屈辱后苟活,因此才有后来的藏之深山传之后世。

人抵御虚荣是容易做到的,甚至于这对许多人而言是一种天赐的禀赋,这就是个人欲念的控制能力。这样的情况再有知识或者社会经验的积累,那么精神就可以处于欲念之上来平等看待自己和他人的需求。而人若想超脱在尊严之上是艰难的,这就不简单地是人性的平和与平等的禀赋了,而是精神必须完全超越人性需求并视欲望为无物。当然,此处所说的需求包括尊严在内。这种品质可能不是修养问题,而基本就是人自身的神性道性与佛心的问题。古往今来,有几人曾具有着充足的神性道性与佛心呢?也许就是因此,世人有理由保护每个人的尊严,因为世上没有圣人。尊严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然而,问题又来了?尊严到底有什么用的,对人的价值何在?对社会的价值何在?下面来探讨一二。

人的根本价值在于个人意志的表达,而个人意志的存在必然依托于尊严这个精神环境。这正是同一个事物的阴阳两面,意志是阳,是人的价值根本;尊严是阴,为个人意志的发展提供了环境和承载,使得个人意志从一个简单的存在感发展到对整个社会和世界都有作用和意义。意志这个纯阳存在于软弱的人的灵魂之中,其价值的达成必然要依托于尊严这个承载与外壳。尊严之存在源于人的软弱,社会需要保护每个人的尊严,如此每个人就可以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对其个人价值的肯定,然后才能将个人意志坚守下去,最终实现个人意志在世界上的表达。尊严之伤害与破灭,将导致个人意志在个人精神世界里无所依托,人就丧失了自信,个人意志在自己这里都不被认可,也就无从谈起对外表达和实现个人意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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