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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仁的距离,爱向神的遥望

(2013-10-16 12:10:56) 下一个

义与仁的距离,爱向神的遥望--老子言之七

玄野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三十八章

这段经文几可作为道德经中德上溯到道的点睛之笔。老子在这里只表述了各种理念的顺序,而没有分析其中的缘由,颇令人劳神冥思。但是,这些断语并非孤立,而是在道德经全书中都贯彻了对这些概念的解释。必须结合老子的天道观对整部道德经融汇贯通,也需要对实际生活有透彻的理解,才能探究到正确的内涵。本文将集中探讨流行于世的仁义的局限,尝试论述在现代危机之下道与德如何成为人类社会的必然出路。

首先讨论大家最熟悉而且最容易让人热血沸腾的义。仁的理念片面偏颇执着以后成了义。义的特质与价值在于超越了个人欲望利益和荣辱名誉,是局限在个人理解之下的精神追求。这样的精神状态在不同的年龄段与不同的社会经验下构成了各种不同层次的义。青少年的义一般都局限在自己的社会团体内,所以就会有各种颇有凝聚力的小团伙存在。相互间讲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对社会却可能为非作歹,祸害一方。眼界开阔一些的义则有对社会公德的认同与维护,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劫富济贫等等,自况替天行道什么的。在中国有梁山好汉,在西方有游侠骑士,侠盗罗宾汉,当然也有堂吉诃德。这一层次的义有一定的社会价值,问题是过于执着,局限在自己理解的社会公德,解决自己看到的社会问题,往往损害了自己没有理解到的社会公德,造成了另外一些社会问题。

更开阔一点的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政客往往利用这一点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当然某些时代的资本集团也利用这一点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典型如日本战败之前那些年代的愚民宣传方式,以及美国为了操控全球经济而制造的一些局部战争。男儿事长征,由来轻七尺。如果士兵能对仁有一定的理解,战争中的奸淫掳掠罪行就要少许多。可惜的是,在民族主义和狭隘义气充斥的军队中一般都缺乏这种境界,而是视战友如生命,视敌人如草芥,而民族主义情绪更导致对敌对国家民众生命的漠视甚至敌视。当然,无义不成军,雇佣军的战斗力很有限,以生命做赌注的战争不可能用金钱来衡量操控。利用义来提高战斗力同时又保证对社会整体的伤害最小,根本的途径是倡导仁爱。但是,这并非朝夕之功,比较可行的是纪律和协约。毛泽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联合国对战争的各种限制与协约是比较不错的发展。

随着人性的成熟,仁爱成为每个求义者的必然境界。仁是更全面的眼界,是对社会各层面的理解与关爱。所以在仁的层次上不再有义的斩钉截铁,而更倾向于妥协,三思而后行,两害相权取其轻。在列国林立,民族主义风行的世界上,义是保证民族生存的根本,是维持文化多元的关键,而文化多元又是世界整体安全的核心元素。但是义的确是双刃剑,过度扩大会造成某些甚至某个文化的过度发展从而毁灭文化多元,进而导致世界危险。这一困境必须由仁爱来解决。地中海文明在罗马帝国衰亡过程中就面临这样的问题,而倡导超越种族的普世仁爱的基督教恰好解决了这一困境。

必须明确的是,仁爱绝不是世界的顶点,仁爱属于人,不是神的主导。仁爱仰望神,却与神有着境界的巨大差异。以老子的划分,仁爱与神还有德和道两大境界的差距。某些宗教驻留在仁爱层次上片面拔高仁爱的重要性是错误的。仁爱对于人际关系而言是相对终极的理念,但是在现代危机的背景下,人的活动已经处处摧毁着自然底线,仁爱就不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而是制造灾难的罪魁了。对人的仁爱造成自然环境的过度消耗,对动物个体的仁爱造成某些生态环境的崩溃与物种灭绝。人类不是自然世界的享用者,这是各大文化与宗教共同悟到的概念。所以,当代人类必须超越古代社会曾经起到核心作用的仁爱,而在其上寻求更根本的方案。这就是老子所论的德。老子的提议实际上是灵悟性质的,相对简约笼统,需要当代人去丰富去细化,寻找其确定性。德不是道,而是人循道而动的一些原则。道在人心中无阻滞无扭曲的投影构成了德。

老子所定义的人循道而动的德,其首要原则就是无为。无为原则在古代主要应用于政治运作中,但这一德的原则不局限在政治中,而是人生于世的最广泛原则。在人类器用文明超级发达的当代,老子的无为原则更显出无可替代的价值。何为无为?顺应天道自然法则,按天道的要求行事,不妄自尊大,不肆意妄为,是为无为。无为绝对不是无所事事,不是袖手旁观,而且天道规定的责任义务必须承担,必须作为。如果以无为为借口拒绝自己的义务,那并非无为而是有为。例如人抚养儿女的义务,这一义务是人类的存在的根本基础,是人最基本的本性,符合天道的无为。

如何知道天道规定给人的责任与义务?这里涉及一个人自身在世界中定位的问题。人到底是获得上帝授权的世界生命的管理者,还是灵魂在现阶段的一个载体,与其他生命并没有境界上的差异?西方文明更倾向于生命管理者的身份,中国文明和印度佛学更倾向于灵魂载体的地位。人以一个生命管理者的地位自居的话,结果就会造成妄为。首先说,我们这个管理者是彻底失职甚至放荡渎职的,我们剥夺了其他物种的栖息地,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欲望。这种奢侈与人为了果腹而捕杀其他动物完全不同。我十分怀疑这样的奢侈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从世界最近五百年的发展轨迹看,世界生命管理者的这一定位所带来的灾难是空前的,也是急需纠正的。

排除了人的放荡奢侈因素,设若人可以坚守在仁爱和生命管理上,人作为生命管理者的角色是否合适呢?在人类社会范围内以仁爱为核心,人是否可以用这样的价值理念来管理生命呢?我深表怀疑,因为人并不具备这样的品质能力,而且自然生态中的原则是比仁爱更高的原则。当今世界,科学已经十分发达,但是,人仍然没有彻底明白任何一个最简单的生命体的全部奥秘,就更难以清晰掌控大量生命体构成的群落,遑论多种生命构成的生态系统了。我们所了解的只是真理的很微小的一部分。一个对所管理的客体所知甚少的管理者,其管理的最终效果如何呢?答案可想而知,那就是灾难。所以,人根本就不可能是这个世界的管理者。因此,人应该做的首先是求道悟道,对道理解多了,信仰更清晰了,人就不会妄为,而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了。其次是根据道的启示来确定人自身的生命目标和行为准则。人完全合于道是理想而已,人生于世,其行为的主要原则是德。这就是失道而后德的意思。如果你无法超越个人情感,不能清晰辨明德的诸多行为准则,你就只好广泛应用仁爱。这就是所谓失德而后仁。仁爱用在人际关系中是好的,但是要将仁爱推广到人对大自然的作为上就有问题了,有时候会出现大麻烦。下面分析仁爱的泛滥带来的问题。

人对待自然生命的原则必须是无为,而不能是仁爱。现实中人们出于美好的愿望而往往将仁爱施用到自然生态中,结果却导致灾难。这一问题典型地体现在当代人的杀生救生与放生行为上。整体来说,当代人类对世界生命是乖戾妄为的。但是,当代知识界学术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的认识和所总结的原则却相对恰当,符合老子的无为原则。遗憾的是,实践过程中这些原则基本被国家利益和逐利的资本压迫得无丝毫地位了。所以,各个国家,尤其是美国,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完全是色彩斑斓并且铺天盖地的遮羞布而已。这边保护一只水禽,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那边石油泄露溺毙百万只海鸟,毒害上亿条海鱼,却被淡化处理。人合道有德的保护生命的行为,不在于你释放了几条鱼喂饱了几只鸟,而在于你自己的消费所刺激的工业是否侵占了自然生命的栖息地,在于你自己的消费所刺激的工业排放的污染是否毒杀了不计其数的生命。关键不是你看到的鲜活的生命,而是你没有看到的被戕害的生命。因为人对自然的影响,自己能看到的很少,你的巨大影响你根本就看不到。从这个角度看,中国那么多的污染,中国人不重视环境保护是原因之一,但主要罪恶不在于此,而在于美国人欧洲人日本人的消费刺激了这些高污染的化学工业。国外的华人,在你们享用那些豪宅香车宝马的时候,应该明白这里面饱含着对自己祖国神州土地的罪恶。

人与自然的关系绝对不是人对其他生命的慈爱,人不是这个世界的管理者,而是自然资源的挥霍者,人必须检讨自己纵欲的过犯,寻找自己在自然界中的应有位置。人不能妄自尊大地幻想世界管理者生命救助者,因为这种定位下人会更加妄为,导致的灾难会更巨大。

崇尚秩序是人在信仰层面的最基本要素,有着简明的逻辑。更进一层的信仰理念是珍惜生命,尊重生命。这与仁爱有相似之处,也有更深的内涵。这个理念的前提是敬畏天道,承认自我的渺小。这样,人在面对生命时就不会滥用自己的仁爱,人对自然界的影响就变成积极正面的,使得自然更加和谐融洽。自然有其强大的调整机制,因为某些突发事件,自然环境会出现巨大的波动,对生命往往是灾难性的。人的正确行为方式就是循道而动,不因为自己感情上和物质需求上的妄为招致自然的波动而给自己和其他生命带来灾难。

当代人类干预自然的工具层面是过度发达的,而干预行为的目的和结果方面的思考却是极度滞后甚至缺失的。人为了得到食物而捕杀野生动物,属于正当的行为。当代运输业发达,将阿拉斯加的野生鲑鱼销往全世界的做法是否合适,可能已经超出了人捕食范畴了。人工饲养的远程销售是正当的,而野生动物的远程销售则必须评估。典型案例是加拿大纽芬兰鳕鱼捕捞业的衰落以致禁渔。为了娱乐荼毒生物属于暴行,对野味的贪婪需求也不合适,典型如割鱼翅熊掌,因为这将浪费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生物体。自然界没有这么强大的生产力供给鱼翅和熊掌。人类从自然生态中获取食物的能力爆炸性发展以后,生态安全成了人类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是,这种主人心态并非就是说人是自然生态的管理者,而只能说人是相对成熟聪明的自然索取者。

食肉动物的存在必然造成杀生的现实,这是天道规定的天经地义,这是生态圈健康循环的必然条件。但从杀生或者折磨生命中寻求乐趣就完全错误了。因为求生,你杀死一只虎都是正当的;为了变态的取乐,你虐待一只猫也要被问罪。对任何生命的摧残,在人心灵中会留下阴影,这样的恶业很可能会被这个施暴灵魂带到永恒,折磨生命的邪恶念头会不可避免的被应用到人自己身上。所以,罗马角斗士作为人类的耻辱淹没在历史长河中。斗鸡走狗在历史中时隐时现,但最终难登大雅。

肉体可以当作食物,因为这是自然的法则;但是灵魂却不可以用来嬉笑,因为世上的灵魂是平等的,无论其以什么形态存在。你可以用合适的手段来剥夺某个生命为恶的能力,却不可以通过折磨这个生命获取安慰。

这一点应用于人类社会,就是禁止一切酷刑,即使对方是滔天罪行,也必须以终止其能力为原则,而不可通过折磨他来寻求补偿。酷刑的用意何在?应该在于警戒后人莫犯类似过错。酷刑虽然会有暂时的积极效果,但长期而言基本是负面影响。罪恶,最好杜绝在未然之前,而不是惩戒在已然之后。酷刑是通过外界的高压将人压迫在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之内。这会有效果,但人心是扭曲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眼前的诱惑,往往就将日后的痛苦抛在一边了。真正能得到好效果的是在人心中构筑良好的意识和正确的道德。当他遇到外界的诱惑时,与欲望相冲突的不再是遥远的外在惩戒,而是与其灵魂更加切近的内心的感情和价值判断。这样的一个冲突中,获胜的更可能是人内心的感情和道德标准。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是从现实的效果来对比两种不同政治思路,认为二者都能治理社会。其实,如果从道家追溯人性的思路来比较这两种政治思路,只有圣人倡导的方案才能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高压政策只能达到暂时的平静。

整体而言,杀生的善恶不再象传统宗教所定义的那样显然,而是要以无为作原则,仔细甄别哪些行为是妄为,哪些行为是属于无为的正当行动。这一层面,佛学理念比较系统全面。与杀生相比,放生与饲养宠物所带来的困惑会更大。随着人干预自然的手段的爆炸性发展,放生与饲养宠物也给自然生态带来很大的冲击。道家的无为理念是解决这些困境与焦虑的根本方法。

尊重每个独立灵魂的存在意义,是佛教的独到之处,是尊重生命这一原则的重要组分。但是在具体操作上,信仰往往变成了教条,务虚的尊重生命就演化成了实实在在的仁爱了。这是从人际关系顺延到生命际关系的思路。此类方法在古代尚可,在当代这器用超级发达,信仰过度衰微的年代,往往事与愿违。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放生。因为时代变迁,在对待生命的方式上形成了现代生态学和古典宗教间的矛盾。佛教以放生为善行,现代学术对于生灵的关注可能更加倾向于生态整体。生态学视角下,放生所导致的生态问题比杀生还要严重。随着人对生态干预能力的急速提高,一些古代教条与当代器用文明结合,最终会发生善恶的逆转。古代社会,放生的确有良好效果。当代社会,养殖业宠物业异常发达的状况下,放生就成了严重的妄为。轻者导致当地鸡犬不宁,扰乱了正常的生态秩序,严重一些的会破坏当地生态平衡,导致当地物种的衰败,极端的则会造成生态灾难。

某些动物被认为具有特殊的灵性,所以有人到市场上买来放生,更普遍的是人们因为仁爱而对宠物的放生。这种放生在许多情况下会严重影响当地的原生生态,甚至导致某些原生物种的灭绝。表现在人眼前的是放生,实际的整体效果却是大规模的杀生。原因在于宠物与饲养动物在自然属性上本不属于人们所放生的环境。捕捉一个依赖特定生活环境生命力弱的动物,与将一个生命力强的动物放生到没有此物种的环境中去,都是罪过,而尤以后者为重。亚洲鲤鱼(即四大家鱼)和黑鱼在美国就是放生导致的最著名入侵物种,它们抢了当地土著鱼类的食物和栖息地,生态失衡的危险十分巨大。当然,这次鱼类入侵造成的危害与五百年前外来人种入侵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当代社会对宠物文化缺乏足够的认识,更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宠物文化的受益者是人,而绝不是对生物与自然的保护。而个别动物个体的确得益,自然生态是确定无疑的受害者。人养宠物是因为自身需要另一个生灵的陪伴,是用人的本性来扭曲被饲养动物的本性。在人自己看来好像是爱惜生物,实质上是人类放纵情欲,胡乱作为,危害自然环境,其结果可能比一次简单的杀生还要恶劣。宠物文化局限在人类社会内部尚可,就象人类的畜牧渔业文化,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多在人类的控制范围之内。将人工繁殖饲养的宠物放到自然生态中去,会严重伤害自然,很容易造成生态灾难。各类奇特宠物,生命力强大的外来物种,诸如蛇乌龟蜥蜴以及绝大部分淡水鱼类,都对生态存在高度威胁。

深入自然生态的某些科研人员和博物学家,他们以生物学知识和环境学知识所总结出的人对待自然生态的原则,恰恰符合老子的无为原则。对于自然界所出现的绝大部分生命的悲剧,尤其是动物间的竞争,都持一种冷眼旁观置身事外的策略,往往是见死不救。面对这样的自然生态事件,人的感情喜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普通人往往依据自己的感情施予援手,这在人类社会内部是正当的仁爱,而在自然界中就属于妄为了。原因在于,人的感情结构和人类社会结构是自然匹配的,你没有必要从逻辑上证明这些感情对社会发展的正当性,只管依据自己的真实情感行事就成了。而人的感情与自然生态间的关系就完全不同了,二者没有自然的匹配关系,人感情的指向可能是自然生态的善,也可能是自然生态的恶。所以,人在干预自然的过程中,应该使用逻辑理性和信仰,排除感情的纷扰。人对自然生态的救助在某些情形下是必要的,主要是对那些因人为因素而濒临灭绝的生物而言。其实就算这样的情形,人也应以旁观为主,任何救助都必须是审慎并经过充足研讨的。很多鲁莽的救助行为会破坏自然生态已有的精妙秩序与平衡,结局往往事与愿违。

此文为<圣道三百言>之一章,全书在以下网址陆续发表: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4445/?catid=95628

http://rj2000.net/dispbbs.asp?boardID=4&ID=1565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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