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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的原罪(一)
玄野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精华,自百年前世界上的几大老牌专制帝国如中国,奥斯曼,德国,俄罗斯以及哈布斯堡等崩溃的时刻起,民主成了政治上正义的代名词,任何国家,无论其政体本质如何,总要冠之以民主二字。但是,民主在人类历史中的诞生却没有如此荣耀,古代的原始民主并没有得到思想家们的赞赏。雅典的民主制度被城中最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定义为各种政体中最劣等的一个。现代民主政治体系是人类通过探索而逐渐发展完善出的政治体制。但是,这个体系中的民主元素却并非发展得来,而是某个地域某种文化所决定的必然,唯有那个地域的那种文化才会有民主制度的出现。
众所周知,民主是古希腊雅典城邦政治的重要元素。民主的诞生并非象希腊雕塑和理性主义那样充满着人类的智慧结晶,更可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这从苏格拉底对民主的态度可见一斑。从多利安人入侵到巴尔干半岛南部那个年代起,民主就成为人们一同解决公共事务所采取的必然模式。在公元前六世纪,古罗马人刚刚开始文明建设时,也就是佛陀和孔子等圣人在文明的发达地区构建人类价值体系的轴心时代,他们用以解决公共事务的方式也基本是民主方式。平民出身的士兵因为不满贵族和元老院在执政上的自私,可以集体罢工,躲到城外的山上要求考虑平民的诉求。在中国古代,军队罢工是不可接受的,属于大逆不道的行径,另一方面中国政治解决各社会阶层的矛盾也是从价值理念顶层开始,其原则被定义成执政为民,民为神主。民主不是中国等文明古国解决公共事务的方式,这些国家也不可能通过自己的智慧发展出民主制度。民主是希腊和罗马文明与生俱来的专利。明确一点,在君主专制制度中,民主不存在,但是民众表达民意影响国家决策的渠道却一直存在。这种渠道畅通时,国家就蓬勃发展,这种渠道闭塞时,国家就陷入危机甚至崩溃。同时,在民主的古希腊古罗马,君主德政元素同样扮演着极其关键的角色,这两个文明的巨大发展都是在伟大的政治家和伟大的君主的推动下完成的,正因为这些充满智慧并且愿意为民献身死而无悔的内圣外王的人物的出现,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才有了逐次跳跃式的进步。关于此,我们可以列出一个比较长的名单,典型如希腊的圣人梭伦,罗马的功勋卓著的马略和不惮为民舍命的格拉古兄弟。在罗马已经称霸地中海的时刻,庞培,凯撒和奥古斯都的相继出现,尤其是最后这位诡计多端的伟大政治家的出现,导致专制独裁体制在罗马帝国的形成。于是,民主制度就神隐一千八百年,消失于国家政体,只在更基层的民众生活中和文化历史中延续。
民主是许多人心中的神圣名词,本文的标题对此冲击很大,本人必须严肃直面这个话题。民主为什么与罪恶联系在一起,甚至将其与罪恶同列。民主本身是人类文明的精华,但却与某种罪恶相伴诞生到这个世界上。这种共生不单是历史经验上的,同时也是逻辑思辩上的。
下面的分析并不复杂,但是可能因为颠覆了大家头脑中既有的知识而造成理解困难。所以在分析之前,先介绍一下基本思路。首先说,奴隶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普遍形态,这种社会形态只存在于古罗马和古希腊中。奴隶制度是罗马希腊的那个文化和那个地域所决定的。与奴隶制度的发生相似,民主元素也是罗马希腊的那个文化和那个地域所决定的。这种共生并非巧合,而是有着经验上和分析上的双重一致。在分析奴隶制度和民主元素的联系之前,我们先来砸碎唯物史观对中国同胞们的思想桎梏。
我觉得民主是必须的。同时我觉得破除民主迷信也是必须的。民主是好东西,但是神化民主就错了。
基督教崇尚的是宗教权威,原本与民主格格不入,只不过因为时代不同人心所向,才勉为其难地做出一些调整。其实基督教只是担心世俗的权力会凌驾到它的头上而已。但既然有上帝,有审判,末世很快来临,你只需坚定心志面壁祷告就是,管它世俗政治干什么,是不是?
多谢转载。
刘宗坤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与二十世纪美国神学家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名字似乎连在一起。不过,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却源远流长,它深植于《圣经》对人性的理解之中。只是,二十世纪人类经历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两大政治灾难后,对于尼布尔阐述的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智慧有了更深的体会。
立足点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立足点在于:正视人类本性的缺陷。用神学语言讲,就是人的罪性;用哲学语言讲,就是人的局限性。任何政治学说都与对人性的理解分不开。比如,孟轲讲性善,人皆可为尧舜,圣人修齐治平,这自然就有了圣王政治论;韩非讲性恶,人人天生叛逆,所以需要高压政治,严刑峻法。而《圣经》对人性的理解既非单纯的性恶论,也非单纯的性善论。上帝创造世界万物,人类有上帝的形象,一切均为美好,这似乎倾向于人性为善。但是,始祖的沦落改变了这一状态。上帝的形象即使没有在人类身上完全丧失,也已经千疮百孔,支离破碎。人既沦落到罪的状态,故无法继续生活在非政治的伊甸园中,必须通过政治手段组成社会,因而有了法律,有了强制,有了政治暴力。
奥古斯丁神学的看法
奥古斯丁以降的主流基督教神学家认为,尽管世俗体制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但它毕竟是人类罪性的后果,是人陷于沦落状态之后的权宜安排。在历史上,基督徒可以容忍世俗社会中许多不合理状况,比如奴隶制、暴力、强制、压迫等,但这并不意味基督徒认同这种种不良状况。一方面,人类因沦落所造成的混乱和罪恶必须受到扼制。在世俗领域,国家便承担起这项任务。国家要维护最低限度的和平与正义,使人类在沦落状态中不至于弱肉强食、彻底毁灭。就此而言,国家法律无异于上帝对人类沦落所做的补救。国家既是对罪性的惩罚,也是对罪性的补救。另一方面,基督徒也必须看到,人类无法借助政治手段达到完善状态,建立人间天国。上帝的国度是非政治性的。
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这反映在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的分立。世俗国家本身不具终极目的,而成为向另一更高目的演进的环节。她的本质不在别处,就在于其政治性。这意味国家不能以神圣价值的承担者自居,国家权力不能超出世俗事务的范围,而进入信仰领域。属灵事务乃在国家的许可权之外。因而,在人类沦落的状态,国家权力在世俗事务方面仍然能起积极作用,这是一种消极状态中的积极,是一种否定状态中的肯定。
「沦落」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现实,也成为奥古斯丁思考人本性和命运的出发点。人类社会的一切建构、一切法律和学说都必须从这一基本现实出发,否则便会导致不切实际的乌托邦。不过,尽管他承认国家法律及其所维护之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但是他却不认同强权逻辑。换言之,尽管奥古斯丁在世俗范围内容忍强权的存在,但是强权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理,建立在强权之上的国家和社会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正义的国度。奥古斯丁的政治现实主义之所以具有这种特征,其奥秘就在于他所阐发的人类沦落与救赎的生存图景。这一图景把人之生存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形态,即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世俗之城并非以信仰为生命,它只寻求地上的和平。其自身的和平目的,及臣民之间权力与服从的和谐关系,都当出于自愿,而限度则为:能够共同获得并维持有限生存所必需的物品。而上帝之城——就是有限的人生中以信仰为生命和圣洁的那一部分——必须利用地上的和平,直到我们那需要地上和平的有限生命终结为止。”
新教对世俗权力不同的看法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张力,构成了后来基督教国家理论的特征。尽管随著教会权威的起落兴衰,人们对于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所代表的空间有不同的解释,但是二者之间的张力,却从没有随著历史上种种世俗政治运动或宗教运动而消解。比如说,改革宗的《比利时信条》就重申,国家、君王和官吏均是人类沦落后的产物,上帝因人类处于沦落状态而赋予世界以法律和制度。世俗权利由此出现,并具有存在的合法性。但是世俗权力之许可权只限于关注世俗国家的福祉和保护圣职,却永远不能取代圣职。
不过,在国家和政治问题上,新教改革却存在著不同的走向。路德宗更多强调保罗所讲的世俗权力来自上帝的观念,把世俗秩序看作是上帝的安排。因此,在路德的神学中,遵守世俗秩序便成为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国家权力赋有神圣性质,它不容质疑,更不容摧毁。即使对于不义的世俗权力也是如此。不过,路德宗并没有取消国家法律之上的上帝的律法。比如,《奥斯堡信条》就明确指出,上帝的律法高于世俗律法,若二者相矛盾,则信徒应当选择顺从上帝,而非顺从人。
加尔文恢復了人的罪性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在加尔文看来,人类既是平等的,又是不平等的。之所以平等,乃是因为在上帝面前,人人皆是罪人,人人皆要靠上帝的恩典得救;之所以不平等,则是因为上帝让一部分人服侍别人,另一部分人则统治别人。这与人类始祖的犯罪无关,而是人类社会自身所具有的性质。就此而言,上帝的意志是人类靠理性无法把握的,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上帝为何会做如此的安排。加尔文派据此而以人的罪性作为社会学的出发点,即人不是因上帝所造才处于平等地位,而是因皆犯罪才有了平等。没有人可以逃脱这种犯罪的命运,掌握世俗权力的统治者更是如此。因而,加尔文反对路德神学中把世俗权威神圣化的倾向,他更多承袭了奥古斯丁神学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把理性的个人主义与非理性的权威主义联系起来。
那么,对于加尔文而言,人的罪性和沦落,在社会政治方面到底意味著什么呢?简单地说,这导致了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制约权力:“从人的堕落这一原理中,加尔文所引出的第一条结论是,统治者必须受到统治,换言之,应该施行某种‘控制与均衡’系统(简称制衡系统)。……在政府之中对政治权力的行使实施‘制衡’,这在加尔文看来无论如何都不会贬损上帝的主权;事实上,它是对统治者内在悖逆上帝、自命不凡倾向的永恒控制,是对压迫人民之专制暴虐的永恒羁绊。”2显然,就人性沦落的现实和制衡权力的必要性而言,加尔文的思想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更具有实际的意义,更具实践性和现实主义精神。加尔文派的政治学说之所以能成为近代宪政民主革命的滥觞,并不是偶然的。
近代神学家重新阐释
近代以降,人类进步的观念风行,许多人相信人性的罪或缺陷可以借助社会进化或政治革命来克服。基督教的政治现实主义似乎被知识精英所遗忘。不管是卢梭还是英国的自由主义者,在其政治学说中,均不太正视人类的罪性。及至二十世纪,共产主义和纳粹运动先后兴起,席卷全球,造成史无前例的政治灾难,人们方觉察到近代各种乐观主义政治学说的悖谬。一些有远见的基督教思想家在现代政治的背景中,重新阐释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并以此为宪政民主制度辩护。比如,尼布尔在阐述基督教人性论与民主的关系时就指出,人行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但是人行不义的倾向则使民主成为必须。3
同样,英国思想家鲁益师(C.S.Lewis)在为民主宪政论辩护时,也曾经求助于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所依据的人性沦落观:“自卢梭以来,很多人热衷于民主,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如此贤明,如此善良,以致每个人都配得在治理国家中占一席位。这种维护民主的论据是很危险的,因为它根本是错误的,一旦这缺点暴露出来,赞成暴政的人便会利用这事实来支援他们的论点。我不需要观察别人,只需看看自己,便知道这论据是错谬的。我不配去参与治理一个鸡场,更遑论治理一个国家。至于其他大部分的人,就是那些对广告笃信不移、根据口号来思考、散布谣言的人,也是不配。支援民主的真正论据恰恰相反,乃是因人类如此堕落,以致我们不能把驾驭别人的绝对权力托付给任何人。亚里士多德说,有些人只配做奴隶,我并不反对这看法,可是我反对奴隶制度,因为我认为没有人配做主人。”4普遍的沦落状态使得没有任何人有理由做别人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人们可以举出无数的理由为民主制度辩护,但这无疑是最有力的理由。
注:
1.Augustine, City of God,New York:Image Books,1958,页464。
2.列奥·施特劳斯主编:《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上卷,1993,页386。
3.Reinhold Niebuhr:The Children of Light and the Children of Darkness,Charles Scribner’s Sons,1944,页xiii。
4.C.S.Lewis:Present Concerns,见罗秉祥:《认识应用教义学》,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页85。
原载《恩福》杂志
谢谢仁兄的耐心。其实我写这些东西的更重要目的就在于抛砖引玉,能够和大家分析探讨,谁对谁错并非目的。真理是公共的。
赞同“林中闲坐”君的评论,玄野兄的开篇有些立论不明,俺读了两遍,仍然对民主到底有啥大不了的原罪不明就里,盼玄野兄下篇文章,解释清楚。
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类告别弱肉强食的蛮荒年代,一步一步走向平等。
1. 实行一夫一妻制,交配繁殖权利得以平等;
2. 废除奴隶制,实行封建主义,人身权利得以平等;
3. 实行资本主义,政治权利得以平等;
4. 实行共产主义,经济权利得以平等;
5. 将来全球一体化,国家消亡,世界人民得以平等;
6. 如果将来实行工厂化优生优育,智力,体力上将得以平等。
民主不是“一种”制度。古希腊民主建立在奴隶制之上,而当代全民民主否定奴隶制。民主不管是作为政治机制还是意识形态,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要说希腊罗马,美国立国时候和现在就不同了,因为林肯,因为马丁路德金和其他很多人。将来也还会有改变,因为当代民主问题也很大。
Changing 'causality' to 'co-relation' in the argument doesn't help your case much. For co-relation to b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you need to have enough examples(sample points), and include false positives and false negatives. The author fails to show that.
Slavery has been abolished by US. What do you make of that in your theory? Doesn't that weaken the positive co-relation between democracy and slavery?
Democratic ancient Athens was beaten by non-democratic Sparta in Peloponnesian War. What would you make of it in your theory? Does that make non-democratic Spartan system better than democracy?
The purpose of democracy is not to make the country stronger. The purpose is to protect the right of individual citizens and institutionalize a fair process to allocate shared resources. Democracy is not the best possible political system, but it's the least evil one we know so far that sort of works.
你这是稻草人逻辑谬误。楼主没有说西方民主和奴隶主有因果关系,只是说要分析其高度相关性。树一个稻草人来攻击,攻击的不是楼主的本意。
你说得没错,民主制度与奴隶制度没有因果关系,不但没有因果关系,而且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应该有奴隶制,您说是不是?但为什么西方民主制度来源却偏偏离不开奴隶制,这只能说明所谓西方民主制度就是假的民主制度。
古希腊时期,没有奴隶制的民主城邦是存在的,不过被有奴隶制的雅典城邦打败了,成为雅典城邦的奴隶了。非洲许多部落也是民主共产主义的部落,不过后来被大英帝国打败了,成为奴隶了。美洲许多印地安人部落也是民主制度,后来被欧洲民主殖民屠杀了。所以说,民主和奴隶制没有关系,但是,对现代西方民主政治制度贡献最大的古希腊城邦民主投票,古罗马共和、大英帝国议会,美国三权分立立宪、这条西方民主政治文明主线开脱不了与奴隶制的干系。那些和奴隶制无关的民主制度都被与奴隶制相关的民主制度打败了。
美国首都国会前边华盛顿广场堂而皇之地树立这奴隶主华盛顿纪念碑,奴隶主杰斐逊纪念堂,当代自由世界民主棋手都不忌讳奴隶制吗。
If democracy leads to slavery, then American democracy would crumble after slavery is abolished. It didn't. So the premise is false.
If slavery leads to democracy, then all civilization with slavery will (eventually) create democracy. As my citation above shows, it didn't. So the premise is false.
Therefore, there is no causal relationship between democracy and slavery.
End of proof.
Learn logic if you can't follow the argument.
华盛顿,任期1789-1797,奴隶主。
杰斐逊,任期1801-1809,奴隶主。有一段时间是弗吉尼亚州最大的奴隶主。
麦迪逊,任期1809-1817,奴隶主。一生拥有奴隶。
门罗,任期1817-1825,奴隶主。
杰克逊,任期1829-1837,奴隶主。
*范布伦,任期1837-1841,奴隶主。只有一个奴隶,逃跑了,被抓回来,以50美金卖给抓奴隶的人。任内不是奴隶主。
*哈里森,任期1841。奴隶主,但任内不是。
约翰·泰勒,任期1841-1845,奴隶主。
波尔克,任期1845-1849,奴隶主。
扎卡里·泰勒, 任期1849-1850,奴隶主。
*布坎南,任期1857-1861,技术上不是。他买了两个奴隶,然后把他们转为契约奴仆,一个契约了7年,另一个23年。不娶,同性恋,与参议院威廉·金同居,而威廉·金是奴隶主。政见上他支持南方奴隶制。
*约翰逊,任期1865-1869,奴隶主,但任期不是。
格兰特,任期1869-1877,奴隶主。由于他是南北战争北方大将,备受黑人爱戴。他是奴隶主的证据是他有一张1859年解放一个奴隶的文件。但他绝对能支配他妻子名下随嫁妆到他种植园的奴隶。
保守的计算是有十二任美国奴隶主总统,其中八位总统任内依然是奴隶主。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de_of_Hammurabi
http://en.wikipedia.org/wiki/History_of_slav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