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性纲目

人非草木,孰能无好,有则加勉,无则改之。
正文

玉莲心经:那一斧的风情-三十

(2009-10-05 07:22:42) 下一个
 【30】我的儿子叫冬瓜
  
  我何尝没想冬瓜现在在干什么呢?也许他正坐在有妈妈按遥控器的电动车里,也许他坐在保姆的背上骑马,也许他刚磕碰了下巴,也许他刚尿湿了裤子——也许,也许他根本分不清干爹和爸爸的概念,正对着康冬至喊爸爸,凤美若在旁边,是笑还是骂呢?
  
  冬瓜是冬天生下来的,凤美自己给他取的名字,说既然是冬天结的瓜,就叫冬瓜吧。那时凤美还躺在产床上,苍白的脸色中带有一丝红晕,深情地望着身边熟睡的小子,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庞。我想那是所有初为人母的女人所特有的表情,一如初为人父的我,一夜未曾合眼,还在傻傻地盯着那小子的眉眼唇鼻,还在问凤美:“这小子脑子里在想什么呢?刚见到爸爸妈妈就急着睡觉,太不讲义气了吧。”凤美嘘着让我小声些,说:“他刚睡着,吵醒了就会发脾气大哭的——你没听见他的哭声多响亮么,多爷们儿!”
  
  恐怕我这辈子也忘不了那小子的第一声啼哭,在产房外等的两个小时,不亚于两年,由于焦急,种种幸与不幸的假设都去揣测过,暗自埋怨凤美不让我进去陪产,因为她说男人见不得小孩子从那地方出来,见了就会对女人没有兴趣的。当时玉莲也陪我在外面候着,她让我不要总是走来走去的,扰得她心烦——何况这是本城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都在为你服务,有什么好担心的。偏偏在听到那小子的第一次哭声时,我才放下了悬着的心,握着拳头跳了起来,落下时握着玉莲的肩头说:“我有儿子了,我程立秋有儿子了——玉莲,你也有干儿子了。”玉莲别过头,只说捏得她肩头生疼,当时我也没有注意到她的落寞与凄然——如果顾倾城还活着,也许她已经做了母亲。医生先把孩子抱出来给我看,我尝试着去抱,却惹得那小子大哭,忙缩了手,傻笑着说:“玉莲,你看这孩子多像我呀,大鼻子浓眉毛。”玉莲说:“我看像他妈多一些。”我准备表示抗议,看到玉莲眼神中的幽怨,才省起不该在与纠葛甚多的女人面前露了行迹,否则显得薄情寡义。待孩子被送到保育室后,她果然附在我耳边说:“恭喜秋哥,添了宝贝儿子,以后就不用我来打扰了。”
  
  我慌急要抓她的手辩解,被她躲闪开去,只好趋步上前,附耳道:“以后你也给我生一个!”
  
  “哼,想得美!”
  
  两人没交谈几句,就见到凤美被推了出来,脸上犹沁着一层细汗,想来刚才疼痛异常,我自然心疼地去握了她的手,再也不避忌玉莲,刚唤得一声老婆大人,她便淌了大颗的泪珠下来,嘟着嘴说:“老公,疼死我了!”我尚未出言安慰,她又拉了我头贴过去,凑近耳朵说:“如果秋哥还想要一个的话,疼死也为你生!”旋即破涕为笑,我感动得连声道:“好!好!”她这才注意到玉莲也在身侧,把手伸过去时,眼神四处搜索,笑道:“你这个干妈来了,康冬至那个干爹怎么不称职呢?”我解释说冬至在公司守着,估计现在还在开关于“黑木崖”的项目会议,谁叫他是春秋集团总经理呢。
  
  康冬至上任总经理的前夜,说他在坐牢时做梦也没想到会有今天,他只想到我与张蓉有没有复合,想到我们三人还是回大康村去,对着门建一栋两层的楼房,可以在阳台上吆喝着来往。还说他也想过媳妇的事儿,这辈子娶不到张蓉了,就回村里去娶高支书的女儿吧,虽然她牙齿有点龅。又推我一把,说:“还是秋哥有福气,接我出狱的时候,以为林慧珊就是你媳妇儿,没想到你小子最终娶的是凤美——凤美,你也得给我介绍一媳妇儿了,有你十分之一的漂亮就心满意足了。”凤美瞅着我问:“顾倾城不是死了么,玉莲那么好一个女人,怎么能守寡,冬至你去追她吧。”我闷头喝了一口酒,说凤美瞎扯,冬至说不定还没有开荤呢,怎么能娶寡妇。冬至表示不满,红着脖子说:“你就知道我没开荤么?”
  
  我记得接他出狱的第一句悄悄话,就是说想开荤,恐怕在牢里憋出病了。当我为他物色了女人后,刚过两分钟就走出来说:“我觉得这样做对不起自己良心,如果张蓉知道了,恐怕更瞧不起我。”
  
  人间本有两种事传得最快,其一是母鸡生了蛋,再者是寡妇生了小孩。当初康冬至出狱后,徐遇春生了气的事同样很快传到我耳里——是静宜那小丫头附在我耳边说的,她说爹昨晚在家里发了一宿脾气,说什么见到姓康的出狱了就恼火,得迟早把姓程的弄进去才爽快——大哥哥,姓康的是谁?你和我爹爹不是亲密战友革命同志么?怎么会有嫌隙?
  
  “女人本就不懂男人之间的事儿,何况小丫头,你以后少和我见面吧,也许你爹恼你和大哥哥太亲近了呢!”
  
  “我们是革命友谊!大哥哥,你知道我现在在思考什么问题么?说来好笑,我在思考革命与战争会在二十年内取代和平与发展的主题!”
  
  我确实不知道,甚至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小丫头了,她说是四十七天零五个小时,第二天是自己十七岁的生日。
  
  我当然记得她的生日,譬如去年曾和慧珊一起为她庆祝,她说在窗口守望了一天,期盼着我乘大雕而至,将礼物直接从窗口送进去。好在徐遇春夫妇出去应酬了,不知他们听到女儿说这番话作何感想,至少慧珊当时在冲我莫名其妙地笑。
  
  静宜说:“明天还是你和林姐姐来为我过生日吧,我可以把爹妈请出去的。”
  
  “你林姐姐离开了,要过一段时间才会回来。”
  
  静宜的表情很奇怪,有惊讶有喜悦有迷茫,略微沉吟之后才问:“那你不来了?”
  
  “我会去的,你不要把你父母请走,到时候我在你窗子下打口哨,你就放一根绳子下来,我会绑好了礼物之后请你拉上去,去年的礼物没有从窗口送进去,今年得从窗口送上去——千万不能让你父母知道,否则我头上会戴一个花盆!”
  
  她掩唇细笑,一张粉嫩的脸竟然红了,别过头去,眼波侧流。低声道:“林姐姐知道了还不得骂我们老小顽童!”
  
  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有理想与现实的距离那么长。
  
  慧珊的出走,是我始料不及的。
  
  那天和康冬至从外面回去时,就见到桌面上一张字迹娟秀的信纸,自然熟悉那是慧珊体,因为她之前曾在我手心里用钢笔写过两个字,左手心是“淫”,右手心是“荡”,我笑她还要不要在背上刻上“精忠报妻”,她说要,果真捋了我的衣衫上去,在背后一阵涂抹,待我去镜子前看时,才知道她画了一个王八壳儿,笑她是不是将来要给我戴绿帽子,她惶急认错,替我擦拭了个干净,说以后只会给我戴高帽子。
  
  我看信的时候戴着一顶黑帽子,依然没有阻挡住额头汗下,康冬至问我咋了,我过得好一阵子才说慧珊离开了,她在信中说不忍见我和马盖他们倾轧,被宋忠义的人追杀,说是要出去求神拜菩萨,修些功德了再回来,却没言及何时何地。
  
  康冬至一拍大腿,哎呀一声,说会不会象张蓉一样再也不理睬你了。我斥他大呼小叫,脑子里只有个张蓉。其实自己脑子里何尝不是只有个慧珊,暗怨自己唯独在她面前没有撒谎的本领,曾将与马凤美一起逃命的事儿坦白交待,甚至顾倾城去医院看我的事儿也说了,还包括对那个叫陆玉莲的女人没有掩饰的赞美。心中同时又感到有些安慰,倘若真如慧珊信中所说,她只是去休息祈福,自然也少了我许多担心,鬼知道宋忠义的人哪一天不会对她下手。
  
  后来顾倾城也宽慰我:“说不定林小姐也学我要周游天下,你没出去走过,不知道人生最惬意的事就是徜徉于山水之间,我才回来这么几天,就厌倦了都市生活,若不是玉莲对这里的一切都还新鲜,我早带她走了——秋哥,下次我们一起走吧,抛下你的功名富贵心,带着你的知己小情人,不过恐怕天下再没有第二个玉莲了,现在想想,当年对方雪梅那般痴迷真有点幼稚,你后来见过她吗?”
  我没有说,我现在不但能在办公室见到她,还能在床上见到她。
  我当初出院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方雪梅,告诉她顾倾城带着一个绝色女人回来了,同时告诉她可以到春秋集团去上班了。
  
  当我在办公室为她指定了坐位后,她笑道:“能在你办公室有个位置很好,能在你心里有个位置更好。”我应道:“你想天女散花啊?一人一朵。”女人撇嘴道:“只有马凤美才会那一招,我猜想她已经坐了心里的位置——你别不承认,嘿嘿,林小姐?我知道,没有女人味的女人锁不住你这样的男人,我也知道,你不是为了顾倾城回来了才请我来为你做事,而是你知道我和马凤美很熟悉,就想收买我?是也不是?”
  
  其实她错了,两者都不是。
  
  方雪梅根本想不到,自从顾倾城带着陆玉莲出现在医院,我就明白好了这病得害那病。
  
  我害病也不能害朋友,当初康冬至为我坐三年牢时,我就发誓要用三辈子来回报他,顾倾城一样是我的朋友。
  
  方雪梅问了我一连串的问题后,我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鬼使神差的错事。常听慧珊给我讲道理,说人有潜意识,当然我不知道那是啥玩意儿,只觉得是隐隐然的事儿,隐隐然地期望顾倾城能见到方雪梅,旧情复燃,烧掉的是陆玉莲。
  
  事实证明,这次烧掉的是我,把生米煮成了焦饭。
  
  在慧珊失踪的第二天,诺大的办公室只剩得我一人时,犹不愿回去面对那空荡荡的家,将慧珊放在我办公桌上的那盆仙人球擦了一遍又一遍,食指被刺了好几个洞,有血珠外冒,亦是浑然不觉。或是估摸着慧珊到底去了哪里,或是迷惑着自己辛苦经营为哪般,雨声不期而至。
  
  夹杂在雨声中的是高跟鞋的噔噔声。
  
  方雪梅去而复返,没有像白天一样敲门而入,而是斜着身子,倚在门上,问我要不要去找马凤美,她知道新地方。
  
  我苦笑:“林小姐还没找到呢,找什么马小姐!”
  
  方雪梅说:“男人多数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哎呀,你手指怎么了?自残呀?”她忙掏了包里的手绢走过来。
  
  我把手指抬高,指了指仙人球,说:“没事的,过会儿就好了,莫污了你的手绢,这年头还用手绢的女孩子,比还穿背心的男人都少——他是个例外”我脑子里冒出顾倾城来,他不但用手绢,还穿背心,无论手绢多脏,身上一定会有块手绢,无论天气多热,衬衣里面一定套了件背心。
  
  女人没有答话,把手绢塞进了包里,强行拉下我的手来,看得两眼,忽然将我受伤的食指含进了嘴里,眼睛却盯着我,似笑非笑,似怨非怨,过一会儿,又似闭非闭。
  
  我不得承认她的嘴里温暖潮湿,舌头灵活乖巧,手指再也没有半分疼痛,只有一阵阵麻痒的感觉,传遍全身。
  
  程某人好歹是个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哪受得起这般吸吮,忙抽了手指出来,说:“今晚约了顾倾城两口子吃饭,你要不要去?”
  
  女人哼一声:“去,谁怕谁?不去的是小狗!你窗子都没有关,难道要做只落水狗?”
  
  我说我喜欢雨,喜欢雨溅在飘窗上,成就一片水雾绕过来。女人依然哼了一声,边说自己最恨下雨,自顾去关窗,却不踩上飘窗,踮了脚尖儿伸长手臂出去勾那窗页,总是差之毫厘,这一番姿势较之先前更为撩人。原来这女人自在这里上班后,一边对我感恩,一边说不能辜负我的期望,自然每日里穿戴整齐,着了丝袜高跟鞋配职业筒裙,兼之上身小西装配抹胸,常惹得一众女同事窃窃私语,既羡且妒,一众男同事倒乐得问这问那,略近芳泽就会屏息静气。此时她早弯了腰身,翘着臀部,短裙更是缩了好一截上去,隐现内里风光。
  
  我一时糊涂,凑身上前,站在她身后,伸出手去帮她拉窗子把手,身子却在有意无意间去触碰她翘着的臀部,未几就起了变化,女人敏感得紧,忙要躲避,立足不稳,被我横腰勾住,才未跌在飘窗上。女人的身子滴溜溜地一转,顺势正面对着我,依旧踮了脚尖,胸脯起伏得厉害,用那湿漉漉的手掌在我脸上摸了一把,问要不要冷静下,说话时吐气如兰,近在鼻侧。
  
  鬼才会冷静一下。
  
  我搂得更紧了些,女人嘤咛一声,凑了嘴唇上来,见她眼神瞟向桌面,当下会意,安之于办公桌上。女人开始尚能坐着不动,只是双手抱了我头,揉搓着我的头发,及至后来,索性松开了手,反撑于台面,脚也缩到了台面上,双腿微曲,整个身子悬空,微微发颤,任由我肆意胡为。
  
  一时间,窗外是秋雨萧瑟,屋内是春意盎然,待到两人都倦了时,早已重叠着坐在我的办公椅上,椅子被抵着靠到了墙脚,女人的一双腿却笔直地伸着蹬在办公桌的边沿,仿佛绷紧的弦。
  
  那根弦终于松弛了下来。
  
  女人反手摸着我的腮边问:“我现在能在你心里坐一个位置么?”
  
  “你现在坐的这个位置比那个位置更重要。”
  
  女人又扭了几下,笑道:“只有马凤美才乐意这个位置”
  
  我沉默了下,说:“你真的了解马凤美吗?在你眼里她似乎很不检点。”
  
  “戳到你痛处了?哦,我忘了你还在打她的主意呢。但我保证我比你更了解她。”
  
  “譬如呢?”
  
  “譬如她有个堂哥,叫马凤林,其实是她爹的私生子,这件事情天下不超过五个人知道,马凤林自己都不知道,所以他一直要极力讨好马盖,还故意破坏马凤美与马盖的关系,居心何在,你自然知道了。”
  
  “那你告诉我这么大的秘密,你又居心何在呢?”
  
  “你早知道,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马家也家破人亡,而你是唯一能帮我实现愿望的人。”
  
  “难怪你以身相许!”
  
  “谁说是我相许啊,是你强迫的,哼!”
  
  “那我再强迫一次!”
  
  “去,去,没个正经,谁经得起你折腾呀,刚才不是说约了顾倾城两口子吃饭么?还要不要一起去?”
  
  “不去!”
  
  “那你是小狗!”
  
  那时我情愿做小狗。
  
  我忽然明白,在与马盖的交战中,我要做一条狼狗!
  
  没过几天,《花花世界》杂志就发表了一篇不署名评论员文章:《冬天里的一条狗》。
  
  做狗有一个好处,就是不会被骂“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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