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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社会危害

(2009-07-15 01:49:06) 下一个

“法轮功”的社会危害

 “法轮功”是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发展起来的邪教。它的头目李洪志通过编造歪理邪说,对“法轮功”练习者实施极端的精神控制,在中国进行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轮功”最突出的犯罪行为是侵犯人权、残害生命。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对练习者精神控制的主要手段,也是造成“法轮功”各种危害和犯罪事实的直接根源。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 1000 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因按照李洪志关于“法轮功”练习者有病不能吃药的歪理邪说,拒医拒药而死;几百名练习者自残、自杀, 30 多人被“法轮功”痴迷者无辜地杀害。例如: 2001 年 1 月 23 日, 7 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 2 人死亡、 3 人重伤致残。 1998 年 9 月 4 日,山东省“法轮功”练习者马建民为了寻找李洪志声称的给他“安装”在肚子里的“法轮”,剖腹身亡。辽宁省“法轮功”练习者张志芹身患糖尿病,自从练了“法轮功”后放弃药物治疗,靠其他练习者给她念李洪志的书、听李洪志的录音讲话“治病”,导致病情恶化而死。 2003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26 日的一个月内,浙江省“法轮功”人员陈福兆为了提高自己修炼“法轮功”的所谓“功力”,用投毒方式杀害 15 名拾荒乞讨人员和 1 名佛教信徒。

  “法轮功”的另一个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侵犯他人正常权利。 他们公然践踏国际准则,频频对民用通信卫星进行攻击。据不完全统计,自 2002 年 6 月以来,“法轮功”组织在台湾实施攻击中国通信卫星的次数已达 200 多次,攻击时间累计超过 100 小时。“法轮功”还公开煽动破坏广播电视有关的公共设施,在中国大陆已发生了 100 多起“法轮功”人员破坏光纤电缆、非法实施电视插播的案件。从“法轮功”总部的网站上可以找到大量的教唆破坏通讯电缆的文章。他们还专门成立了“传真小组”、“电话小组”等,有组织地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进行大规模的骚扰、恐吓活动,并通过因特网发送垃圾邮件。“法轮功”自己在其网站上承认,仅 2004 年 1 至 2 月份,此类骚扰电话就超过 800 万个。据不完全统计,从境外向中国大陆发送的“法轮功”垃圾电子邮件平均每月都超过 3000 多万封。这种违法犯罪、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直到现在还在继续。

“法轮功”还恶意攻击任何与其意见不一致的人士和团体,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早在“法轮功”邪教被政府取缔前,中国的新闻界、科学界、教育界、宗教界人士不断披露“法轮功”练习者因李洪志精神控制而导致死亡、精神失常、家庭破裂等事实,“法轮功”对此十分害怕,因此对他们进行谩骂、围攻、骚扰。在“法轮功”被取缔前的几年里,他们针对全国各地新闻媒体的围攻有几十次。围攻重庆日报社时,“法轮功”甚至发出“警告”:如果不道歉,“法轮功”将集体“发功”,让洪水淹没报社,使地球提前毁灭。现在,在“法轮功”的网站上,列出了长长的“恶人榜”、黑名单,其中包括许多社会知名人士,如庄逢甘、潘家铮等德高望重的科学家,傅铁山主教、圣辉法师等宗教界领袖,他们都是因为批评“法轮功”而受到“法轮功”有组织的电话骚扰和恐吓,他们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法轮功”还是一个以邪教方式进行活动的政治组织。 近年来,“法轮功”在境外加强政治性滋事,提出了系统的政治主张,竭力从事反对中国政府的政治活动,煽动推翻中国政府,并以谎言诱骗外国一些政界人士发表对华不友好的言论,其目的在于损害中国形象,破坏中国同有关国家双边关系的顺利发展。

目前,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法轮功”骨干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特征,在美国和海外其他一些地方造谣污蔑,说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人员,并改头换面,用所谓的追求“真、善、忍”、“中国传统文化”等来粉饰自己。但是,不论怎么狡辩,李洪志对 200 多万练习者说过的话、“法轮功”在中国干过的违法犯罪事实都是无法否认的。实际上,国际社会除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想利用“法轮功”外,绝大多数国家和正义人士都认为“法轮功”是邪教,都支持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正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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