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回家的路上,老公看看我,说,“啊呀,好奇怪,你又要做伴娘了!” 我立刻抗议,“这是什么话?说我太老了吗?” 其实我自己都觉得挺夸张的。
做过多次伴娘。 第一次是大学刚毕业,学姐结婚,当时带着老公出席,一整天下来累的我快虚脱。 那次太搞笑,彩排的时候,牧师用圣经里Ruth对婆婆的一番表白做新婚誓言,"Where you go, I will go; where you lodge, I will lodge; your people shall be my people, and your God my God. Where you die, I will die.” 那个调皮的新娘居然自己在“your God my God”后面加了一句“Your money my money.” 把大家都笑喷了。
对了,新娘是越南人,早上在新娘家等越南式迎亲队(抬着一头小猪来的!),然后去夫家祭祖(先生家是传统信仰),下午去baptist教堂举行西式婚礼,晚上还有越南婚宴。 我的重大职责之一是换上越南传统服装,拿个小花篮,跟着新娘轮桌敬酒,一边收红包。 然后婚宴整晚都是卡拉OK!
第二次又是给另一位越南学姐做伴娘。 这次真大阵仗,连老公都被拉去顶替没来的伴郎。 办的是天主教婚礼,老公不巧就站在新郎母亲正前,天主教的规矩比较多,常常要跪呀,新郎母亲就一手强压老公下跪,几次下来,脾气一向温柔的老公都忍不住抱怨了。
第三次我已经结婚了,program上写的名号已经不再是”maid of honor” 而是“matron of honor”。
再后来,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不但自己披挂上阵做伴娘,还贡献我家贝贝和弟弟分别做花童和ring bearer。 他们也开心可以参加美轮美奂的婚礼,跟那些漂亮姐姐们一起跳舞,不亦乐乎。
贝贝第一次做花童,才两岁。啊呀,真的好萌好萌。
第二次,五岁和快三岁。
有没有好可爱?
好喜欢这张啊。
五岁半和三岁再次受命。
笑的有够开心呢。
现在啊,贝贝都可以做junior bridesmaid啦。 刚刚好友一直取笑我,开玩笑说要选那种特别old-fashioned泡泡袖伴娘服,把我吓得够呛。 说真的,还是喜欢我自己结婚选的那款伴娘服,十五年了,看起来一点都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