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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磐石之上》7 在基督里的信心

(2009-05-05 20:22:36) 下一个






傅格森(Dr. Sinclair Ferguson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们里面的栽种,与进入天国所必须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当一个人被重生后,他得见天国,并且得进入天国(约3:3,5),同时他也必须藉著向上帝悔改以及对耶稣基督的信靠才能进去。

我们或许会觉得,照著以上这个次序,大概圣经的教导是悔改先于信心。有时候,你甚至会看到这样一道公式:除非我们先认错,先为自己的罪感到难过,否则我们是永远不能信靠基督的。这种想法不但是一种误解,而且更无助于了解救恩。我说是一种有误解,是因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为一谈了;我说无助于了解救恩,是因为它鼓吹了一种观点,即悔改是有一个固定的指标,因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决条件。新约圣经的教导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别于悟罪。往往,对罪彻底的悔悟是发生在信主之后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们能把悔改和信主这两项的次序对调一下,也许更为合适。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对上帝和对他话语之上,在这样的信心所产生出来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这也是写诗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场(诗130: 4),由于诗篇作者看见了并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样,五旬节那一天,彼得劝戒他的听众说:「你们应当悔改,并且每一个人都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你们的罪得赦。」(徒2:38)这话提到赦罪的盼望,这盼望提出来是叫人凭信心抓住这个应许后,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怀。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应当被视为一对鸳鸯伴侣,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圣经中提到的信心

如果有人告诉你,根据英文钦定本译本,「信心」在旧约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不晓得你会不会感到惊讶。况且,这仅有的两次到底翻译得是否准确,还很具争议性呢。第一处是在申命记32:20,第二处是在哈巴谷书2: 4,两处的经文,有人认为,更准确的翻译应当是「信实、忠实」。不过,圣经的教义向来不是建基在数据统计之上的。在其余的旧约经文和在新约对旧约的诠释经文中,我们不难看到,信心在属上帝的人生命里占有多重要的角色。例如,希伯来书第十一章就列举的众多前约中的先贤,在那里所强调的都是他们有信心的本质。还有,律法和先知所见证的这个福音信息(罗3:21),是可以根据旧约经文来传讲的。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出的因信称义这个教义,其根据乃来自哈巴谷书2:4的。所以说,无论「信心」这两个字的出现率有多低,信心这件事,在旧约,在新约,都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实。

其实,在旧约里,「信心」往往是用「信靠、顺服」等词句来表达的,这些词的意思就是依偎、投靠或者对什么东西有把握。有多处的经文,尤其是在诗篇,经常提到这种使人得救的信靠(诗4:5;9:10;22:4;25:2)等,圣经要表达的是要信靠上帝的本性,顺服他话语中活泼的声音。如此一来,信心的对象在旧约里就自然成了上帝的应许,即那等到基督来成就的应许。他们的信是往前看的,正如我们现在的信是往后看的一样,信的对象都是基督。希伯来书对这一点讲得非常妙:「信就是对所盼望之事的把握,是还没有看见之事的明证。」(来11:1)而这个观点则贯穿了希伯来书十一章整章,如:挪亚在「没有看见的事上」相信了上帝的话(7节);和亚伯一样,以诺和亚伯拉罕都是「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只不过是从远处看见,就表示欢迎。」(13节)。希伯来书的作者给予这些人极崇高的评价,他说:「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了的」(13节)。连那些殉道者,也是「因著信得了应许,却还没有得着所应许的。」(39节)。对这些人来说,信就是听到了上帝的印记,相信他的应许,并活在上帝信实的光中。

在新约中,像「信心」、「相信」这些字句出现了约二百四十多次,几乎在每一卷书里都出现过(除了约翰二书和三书)。

信是什么

「信」(Faith)在圣经里有重大的含意。不幸的是,如今这个字已经被滥用到成了普遍的宗教术语。我们刚才提过,在圣经里,信指的是一种对基督活泼的个人信靠。但当下有人把其他的宗教也形容成其他的「信仰」(Faith),可是圣经中从来没有让「信」(Faith)这个字有这样的用法。圣经中的「信」是一个极为丰富、极为整体的概念,起码包括以下多种要素:

(i) 信建基于知识

信心是建立在对上帝可知之事上的认识,甚至,在新约圣经中,信心更可说就是对上帝自己的认知。在约翰福十七章我们大祭司的祷文中,主一提到这种的认识,就满心欢喜地对父上帝说:「认识你是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这句话应当跟约翰福音1:18一并来理解:「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彰显出来。」(约1:18)希腊文「把他彰显出来」这个动词和我们现在用的「注解、释译、释经」这些词是同出一根的。约翰的意思就是说,耶稣就是上帝的注释(或作耶稣的一生就是在释译上帝是谁〔译者注〕),他的出现是把上帝彰显给我们看。马太福音11:27那里也有同样的教导:「除了父没有人认识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启示的人,没有人认识父。」父透过子向门徒的启示,门徒凭著信看见了,就因此对上帝有了认识(知识)。

凡信都是要有知识作基础的。照这么说,我们就要问问自己,我们这么信任那些外人,随随便便让他们盗用我们的词汇,我们对他们难道已经有足够的认识了吗?信心所依据的知识不光是头脑上的知识,因为圣经中讲的真知识一定会带来一种位格之间的关系。丈夫和妻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就是用这样的话语来描写的。「知」不是说把自己抽离出来远远地站在那里,很冷静地、很客观地去分析研究一个客体。这里所指的「知」,会立即带我们接触到上帝自己。试问,还有比这更高的殊荣吗?但一殊荣,这正是要我们凭信心来领受的。

(ii)  信是一种认同

除了与上帝建立亲密的关系以外,信心含意还包括认识到事情的真确性,并且对之表示赞同。相信基督即表示与关乎基督的真理认同,并且想更进一步了解他。其实,这里所讲的认同,不一定是在合乎你的意愿之下所作的,有时,认同很可能是在与你的意愿相违背的情形下发生的。在大数的扫罗,他的信主,就是这种情形,还有许多其他人也是一样。他们本来是不要信主的,但是摆在他们面前的证据太强了,叫他们不得不信。就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说某某人的为人实在太可靠了,不由得我们不信任他。华菲德(B.B.Warfield)讲过:「『信』(Faith)或者『信念』(Belief)的含意,不是指一种随意的、武断的行动,而是在有足够理由支持下而产生的一种思想状态或行动。」麦锐约翰(John Murray)则对此多加了一段意见:

信是一种「被迫」的同意。什么意思呢?当理性对所搜集到的证据说够了的时候,这时的理性是被折服的。那一刻的思想状态就好像什么东西被猛的一下摔在地上的那种感觉,这不再是我们可以抗拒、否认或暂缓判决的事。从这个角度来说,「信心」就是一种被迫的、被迫要交出来的、被吩咐要有的一种反应,因为只要是理性断定足够合理的,不管我们情愿不情愿,信已经是必须的结果了。无论我们多么期望、多么渴望、多么热望事实不是如此,但这不能叫我们相信与证据、判断相违背的事。

比方说:我们有时会说这个人叫人不得不相信他。我们信任一个人,不会是因自己期望、情愿或立志要去信任他;同样我们不信任一个人,也不是基于情感或意志的。我们信一个人,因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人是可靠的。当理性告诉我们这人可信,我们就不得不相信他,纵使我们不甘心见到他为什么如此可信,并希望若事实不是如此该多好。(例如:一个想脱罪的犯人,他来到他认为是公平、公正的法官面前,他会尽一切能力为自己表明清白。为什么呢?因为他信任这个法官,并不是因为他甘愿来到法官面前,或者他对这位法官有感情。)

当然,如果「信」仅仅是这样一种赞同的话,那就和圣经所说的大有出入了。「信」有比赞同更广的意思,但绝不会比赞同的意思更窄。多马对复活后的主的信心,是对复活这件事的认同,但他的信不止这么简单,他从心中发出一句话:「我的主,我的上帝!」(约20:28)

(iii) 信是对基督的信靠

这是信仰的核心。虽然「信靠基督」在新约圣经里不是最常出现的句子,但这句话无疑是指向了整本新约的中心教导。耶稣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而信他名的,耶稣却不信任他们(约2:25),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的信不是对准基督,而是基于他所行的神迹而矣。来信靠「基督」这一呼召,不断地在耶稣邀请人来跟随他时表现出来,最明显的要数这句宝贵的话语:「你们所有劳苦担重担的人啊,到我这里来吧!我必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向我学习,你们就必得着心灵的安息。」(太11:28-29)此外,圣经还有其他的用语来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亲自投靠主。约翰福音15:1-11说,信就是常住在主里;1:12 说,信就是接受他,并且以完全的信心紧紧抓住他。

这样的信心永远是要付代价的,因为它要求我们向基督交出自己生命,这也是为什么在符类福音书里(即马太、马可、路加),耶稣从未把「信心」抽空出来讲,而总是与跟从他或背负十字架等教训一起提出来讲的。他这么做就是要告诉人,信心是要付代价的。信意味著实际承认基督是我们生命的主,意味著为主的缘故舍弃一切,意味著牺牲,意味著事奉。

这就是为什么新约会用摩西的生命来阐明信心的本质(来11:23-28)。对摩西来讲,信象征了放弃世俗的荣华富贵和名誉地位,象征了忠心服事一群会经常发难的百姓,也象征了放弃罪中之乐而去与百姓一同忍受艰难。一个人会愿意如此为信仰难为自己,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呢?动机在于,他得到了「基督」这一更宝贵价值!「在他看来,为著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来11:26),这就是有信心之人的印记了。他单单抓住基督为救主,也将自己单单交付给基督,以基督为生命的主。

信心的种类

以上所说的固然是信心的特质,但信心还有其他层面的意思。真正的信仰特性和本质不在于信的本身而在于信的对象。信能叫人浑然忘我而进入基督,因此信的力量乃在乎基督的属性。即使信心最软弱的人,也和其他人一样,有一位刚强的基督!

(i) 信心的程度

信心的程度有大有小。新约圣经提到「小信」(太6:30;8:26;14:31;16:8)和「大信」(太8:10;15:28)、软弱的信心软弱的和刚强的信心(罗4:19-20)、渐长的信心(帖后1:3)、无伪的信心(提后1:5)、健全的信(多1:13;2:2)、信心的确据(来10:22)、全备的信(林前13:2)和失落了的信(提前1:19)。信的对象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永不改变的基督。但是我们对他的爱、对他良善的认识、对他道路的顺从,以及对经历上帝能力的大小,都会随着信心的加强而增长的。强壮的信心是源自于他的恩典,并且能将我们从生活中一切的钳制中释放出来;强壮的信心能促使我们把从上帝而来的恩赐,发挥得淋漓尽致(罗12:3)。同时保罗也教导我们,要我们各自看自己信心的大小要看得合乎中道,不可只因别人的信心比我们的弱或者比我们的强(罗14:1)而轻看别人,或可论断别人。在信心的大家庭里,永远会有改变、有成长、有进步,但有时也免不了会生病软弱。信心在属上帝的人心里是有分别的,信徒不是个个像油印副本一样的。教会永远是依靠永活基督而坚立的。

(ii) 信心的类别

新约圣经暗示信心除了有程度上的分别,还有种类上的分别。因见到神迹而信主的(约2:23)不等于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主对这种信心作不同的回应,是不足为怪的。同样,主在快讲完登山宝训时,对那些奉他名行异能的人作过这番警告:「到那天...我必须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3)。这会不会就是指保罗说的可以挪移大山却没有爱的信心呢?(林前13:2)很明显,建基在属灵恩赐上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新约圣经斩钉截铁地道明恩赐不是恩典,恩赐的实施是可以在经历救恩以外发生的。这的确是对所有领受过圣灵恩赐之人的一个严重警告,无论他们领受的是讲道的恩赐、治理的恩赐、牧养的恩赐,还是其他什么恩赐。

真正的、使人得救的、叫人信靠的信心,即我们对上帝恩典有所回应的信心,是上帝救恩所赐的。无论你怎么解释以弗所书2:8:「你们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赐的。」(其实这里说得很清楚,信心是上帝所赐的),保罗在以弗所书后面明确表示信心是「从父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临到」我们的(弗6:23)。这不是说上帝会代替我们相信,不然的话,我们都会变成消极的宿命论者了。是我们自己信基督,上帝不会、也不能够替我们信耶稣。但我们之所以有信,乃是因为他先在我们心里赐下了信的可能性。当我们说:「主啊,我信,求你帮助我的不信。」我们就是已经踏进了上帝这救恩计划中的一个新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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