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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是什么?

(2008-10-21 15:49:52) 下一个




作者:哈維生(Richard Halverson)


出處:當代信仰实踐手冊

多年前,我每星期四在南加州大學教一班圣經課程。有一次,一個年輕的女孩在下課后走到我面前。我看得出來她很憤怒。她告訴我她生長在一個基督教家庭,并參与她父母的教會有一段時間。然后,一連串不幸的事臨到她,以至于她“失去信心”。現在她完全离開了教會。

她告訴我,她跟她原來的信仰決裂,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把她的新約圣經丟開。這本圣經她原先保存在抽屜中有几個月之久。這件事象征了她最后的決定。

她來問我,信心是什么?但我用同樣的問題反問她。

她說:“信心就是相信你無法知道的事。”

我說:“你信任比爾布萊特(Bill Bright)嗎?”

她回答說:“我又不认识他——我怎么能信任他?”

我又說:“且慢,你剛剛才告訴我,信心就是相信你無法知道的事。現在你又說不能信任一個你不认识的人。到底什么才對?”

顯然這個年輕的女孩第二次是對的。认识必須在信心之前。信心是對真理的回應。圣經的目的乃是要帶我們來到真理面前。如果我在信心中回應,我相信是圣灵在我生命中動工。

信心并非建立在虛無之上。信心也不是可以取得的。在羅馬書第十章17節,保羅說:“信道是從听道來的,听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四十三年前,在我和妻子結婚時,我就信任她;如果你問我是否絕對的信任她,我必須說是。跟她生活了這么多年,我親自體會到她是值得信任的。因著我對她的认识,我對她有全然的信心。

我們认识神也一樣。當我更多經歷祂,倚靠神,并發現祂擔當我的重擔——不管我交給他鄉少——我對祂就更有信心。

信心必會經歷試煉。我們有一對好友,他們的儿子得了一种嚴重的癌症。過去三個月中,他們經歷的挑戰和試煉真是令人難以相信。即使現在,他們的問題仍然沒有過去。但是在他們的掙扎底下,是一种極深的信心和無比的信賴,相信神能按著祂所說,從任何景況中結出佳美的果子。

羅馬書第四章11節稱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因為他立下了對神信心的榜樣。他跟隨神的引導,“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里去”(來十一8)。最近我讀到有人說,所謂領導者,就是知道他將往何處去的人,我立刻把這個說法跟亞伯拉罕比照。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往那里去。前面對領導者的定義正是一般世俗的观念——跟圣經的观点截然不同,正如魔鬼和神截然不同。顯明是世俗主義以一种微妙的形態,悄然滲入基督徒的思想中,正如蛇潛行進入伊甸園。

圣經鼓勵人信靠我們所认识的那位神。祂是我們的領導者,祂也教導我們憑信心跟隨。在羅馬書第四章18至21節中,保羅描述亞伯拉罕的信心:“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以他們的年紀而言,生育是不可能的。然而神的應許超越了他們的限制。

信心從不否認有時事实的确很糟;然而信心更認定凌駕一切之上的事实,就是神的公義和祂的應許。亞伯拉罕所面對的景況,從人的角度來看,是毫無希望的——但是,正如一位神學院的教授提醒我的:“毫無希望不是一個基督教的字眼,它不應該出現在我們的詞匯中。”有神的地方總有路可走。保羅提醒我們,圣經中,信心的真義是信服神能成就祂自己的應許(見弗三20)。

我們必須從質的角度而非量的角度來看信心。信心不是一种交易的媒介,如同鈔票,由面額來決定价值的大小。我們會想,如果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就能向神“買”我們所要的東西。不,信心是全然的信靠——把我們的生命交托給神。

我們永不可定別人的罪,認為“要是他們有足夠的信心”,某些事情早就实現了。多年前,偉大的醫治者凱瑟玲辜曼(Kathryn Kuhlman)在一次電視訪問中被問道,為什么不是每一個到她那里去的人都得到醫治。她的回答極美:“神有醫治的主权。人得不得醫治,主权在祂。最殘酷的事,莫過于說某些人不得醫治,是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信心。其实這一切都在于神。”

當我們运用信心,我們的信心也同時在成長。想想看,對亞伯拉罕和撒拉而言,要相信神的應許是多么難。然而,在每次的經歷中,他們眼見神的應許实現,信心就愈加堅固。只有在生活中运用信心,我們才會有堅強的信心。“信道是從听道來的,听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當我們更多明白神的話,更多认识耶穌,我們的信心就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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