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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全备的恩典

(2008-06-11 20:37:35) 下一个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 ——罗马书6:1-5:

这篇短文的目的是,借着查考罗马书中的这些经文,来认识什么是神全备的恩典。

恩典有一个特征,就是承受者没有付出,是白白得来的,也是不配得的。如果有所付出,是应当得到的,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的恩典,我们是白白得到的,是不配得到的,完全是神的作为。罗马书4:4说,“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马书11:6说,“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那么神的恩典有什么独特的内容呢?也就是说,神的恩典到底是什么?首先,神的恩典包括赦罪的恩典。一个人,无论他的罪有多么深重,无论他有多少罪,只要他真心悔改,以信心接受耶稣基督,罪得赦免的恩典就临到他,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就可以洗净他的罪。所以,罗马书5章20节说,“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也就是说人的罪虽然很多,虽然很大,但正因其多、其大,神赦罪的恩典就更加显多、显大了。任何人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来到神的面前。

这样,有人会导致一个结论﹕“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也就是说,我可以犯更多的罪,可以得到更多的赦免,可以显明神更多的恩典。这是那些错误理解神恩典的人的逻辑。然而罗马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断乎不可!”

不但如此,罗马书6:2-5还给出了具体的回答。“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这一结论的荒谬之处在于对神恩典的理解是片面的。神的恩典除了赦罪的恩典之外,还有战胜罪的恩典。罗马书6:2节说﹕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什么是“在罪上死了”呢?罪得赦免是指具体的罪得到了神的赦免。这是一个数量观念。罪用的是复数,是指我犯的很多的罪。但罗马书6:2说,“在罪上死了”这里的罪是单数,不是指具体的罪,而是指罪的力量,罪对人辖制和捆绑的权势。人不仅仅是犯罪,而且是不得不犯罪,一定会犯罪。人没有不犯罪的自由。罪成了人的主人,人成了罪的奴隶。小罪可以变成大罪,偶尔犯的罪可以变成经常犯的罪。而且,人靠自己无法战胜罪,不能摆脱罪的辖制和捆绑。人靠自己不能改变被罪辖制被罪捆绑的状态。所以保罗说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中。

但是基督徒靠着耶稣基督已经不在罪恶的权势之下,已经摆脱了罪的辖制和捆绑,已经不再是罪的奴隶。这就是“在罪上死了” 。罪还存在,并没有死,并没有消失。基督徒也还存在,也没有死。但是,基督徒在罪上死了,与罪脱离了那种奴隶和被奴隶的关系,辖制和被辖制的关系。比如说,一个A国公民移民到B国居住,并成了B国公民。A国没有死,这个人也没有死,但对于A国来说,这个人已经脱离了A国的管制,不属于A国的管理和权限范围。A国的法律一般情况下对这个人不再有约束力,管不着他了。基督徒和罪的关系也是如此,基督徒在罪上死了,与罪脱离了关系。基督徒可能还会犯罪,会犯某一种具体的罪。但他一经悔改,就可脱罪。因他已经不受罪的辖制,不再是罪的奴隶。再者,基督徒更有可能不犯罪,因为他有了基督圣洁生命的印记。从前,人没有可能不犯罪,没有不犯罪的可能性。但是,人接受主耶稣基督之后,就有可能不犯罪,有了不犯罪的自由。

基督徒既然已经在罪上死了,就不应当继续活在罪中,不应当像从前一样被罪辖制,被罪捆绑,不应当像从前一样作罪的奴隶。基督徒是自由的。主耶稣基督已经把基督徒从罪中解放出来。基督徒有了不犯罪的自由。人如果再回到从前,继续活在罪中,继续被罪所捆绑,就依然是死在罪中。所以,罗马书6:2节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在罪上死了是通过与基督联合实现的。这就是罗马书6:3-4的内容。罗马书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罗马书指出,我们是通过受洗与主耶稣同死,同埋葬,通过受洗与基督联合。 

罗马书6:5讲的是在死上与主联合的结果,“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基督徒通过受洗在死上与基督徒联合,从罪中被解放出来,有力量战胜罪,有自由不犯罪。从前靠自己做不到的,现在靠着基督可以做到了。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表现出好的行为。这就像动物受地球重力的辖制,不能飞翔。但是鸟有了翅膀,就能摆脱重力的影响,具备了飞翔的能力,可以飞了。基督徒有责任把基督的恩典和能力活出来。基督复活的力量运行在我们的生命中,使我们的一举一动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马书6:2-4阐明了神的恩典的第二个阶段,战胜罪的恩典。神的恩典不仅仅是让我们罪得赦免。但是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上,仍然会犯罪,而神的救恩是让我们完全的脱离罪,完全的不犯罪。罗马书6:5讲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基督徒不可能犯罪的情况,神恩典的第三阶段,“除去罪”的恩典。罗马书6:5,“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赦免罪的恩典是通过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实现的,战胜罪的恩典是通过与主耶稣基督在死上联合实现的,除去罪的恩典是通过与主耶稣基督在复活上联合实现的。在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我们也要复活。

圣经的复活有两种,一种是属灵意义上的复活,一种是身体的复活。属灵意义上的复活是指我们本来与神隔绝,但现在因着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恢复了与神的关系,不再与神隔绝,可以认识神,寻求神,不再是罪的奴隶。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 “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强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以弗所书2:5)

另外一种复活是指身体的复活。这是将来要发生的事。 腓立比书3:20-21:“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身体复活的基础是在死上与基督联合。罗马书6:5,“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这是一个条件句,也就是如果我们在死上与基督联合,就一定会像基督那样复活。复活的意义是基督徒不再犯罪,彻底除去罪。在新的身体里,我们不再有犯罪的想法或欲望;在新天新地里,我们不再有犯罪的环境。新的身体和新天新地里,都不存在罪。在新天新地里,人不可能犯罪。

这就是神全备的恩典。在信主之前,我们不可能不犯罪;在信主之后,我们有可能不犯罪;在新天新地里,我们不可能犯罪。神全备的恩典包括,罪得赦免的恩典,战胜罪的恩典,除去罪的恩典。

具体说来,神全备的恩典包括,得赦的恩典,人通过相信耶稣免于罪的惩罚(punishment of sin),恢复与神的关系,在灵上复活,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得胜的恩典,这是摆脱罪的捆绑,战胜罪的权势(power of sin),在灵与肉体的交战中顺服圣灵,这是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事实。得荣耀的恩典, 彻底完全除去罪,身体复活,在新天新地里与主同在,这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我们看一看罗马书所用的时态,第二节第三节写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实,用的是过去时。第四节写的是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实, 用的是过去时和虚拟语气 。第五节写的是将要发生的事实,用的是将来时 。

在神创造人之后,人堕落了,与神隔绝,死在罪中,无法认识神。神差遣基督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我们通过相信耶稣基督,恢复了与神的关系,圣灵内住到我们身上,这是信主。信主之后,我们靠着圣灵,神的话战胜罪,可以不犯罪,这是得胜。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来的时候,我们身体复活,在天国里与基督完全同在。天国里是没有罪的。

我们现在处在恩典的第二阶段,战胜罪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的敌人是罪、肉体、撒但、世界。但使我们胜过仇敌的是神、神的话。所以,基督徒要读经,要祷告,要聚会,要合一。基督徒要依靠神,同时不能孤军奋战,不能单打独斗。在恩典的第二阶段,我们需要努力得胜,直到主耶稣基督再来。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 (腓立比书3:13)

我们常常只把得救局限在第一步,罪得赦免,而圣经中的得救包含这三个过程或阶段。没错,当我们在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我们的确得救了,我们因着耶稣基督恢复了与神的关系,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我们不需要怀疑,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女。但是,神的恩典不仅仅是罪得赦免,神还要帮助我们战胜罪,除去罪。所以,我们得救了,但是还要得救。我们是已经得救了,但是还正在得救,而且在将来还要得救。得救既是在某一时刻(Point)发生的事情,又是一个过程(Process)。得救既是在相信主耶稣基督的瞬间发生的事实,又是一生的过程,永生的过程。 请参考这些经文﹕

彼得前书2章2节﹕“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至得救。”罗马书13章12节﹕“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腓立比书2章12节﹕“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马太福音24章13节﹕“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神全备的恩典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一半的恩典不是恩典,正如一半的真理是最大的谎言。神不仅给了我们地球、太阳、月亮,还给了我们整个宇宙空间。如果只有地球、太阳、月亮,人类根本就无法生存。如果神的恩典只有罪得赦免,就不是恩典。正如一个医生只给止痛的药,不给治病的药。我的母亲在我老家就碰到这样一个医生,只给止痛药,不给治病的药,也不说你得的是什么病。神可不是这样,祂要全然地医治我们,彻底地医治我们。所以,神的恩典是全备的恩典。一个人不能只要罪得赦免,不要战胜罪,不要除去罪。一个人也不能只停留在第一阶段,罪得到了赦免,认识了神,而不进入第二和第三阶段,不去继续靠神的恩典战胜罪和除去罪。一个经历和得到神赦免的人,圣灵在他身上,他一定会有这样的追求,战胜罪,过圣洁得胜的生活。他一定有这样的盼望,盼望主耶稣基督的再来,盼望见到主耶稣基督的面,盼望与主同在,盼望天国。因为无论我怎样追求,我还是有可能犯罪。无论教会怎样传福音,这还是一个罪恶的世界。主耶稣基督的再来是基督徒最大的盼望。祂要把一切都更新了。



瓦器 来自中国大陆,现在美国读神学。



转载《生命季刊》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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