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主 光
讀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故事」, 我們看見他的人生「轉捩點」是突然「醒悟過來」。因為他回到父親那裡,對父親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7)。得罪了天,是他醒悟的因素;回來向父親道歉,是他醒悟的結果。我們稱這樣的「醒悟」為「屬靈的醒覺」,因為他認為自己墮落的原因,不單是交朋友不好,遇著饑荒的不幸,主人待他連豬也不如…這麼簡單。他超越了地上的因素,想到天上的因素,就是神主持報應的屬靈因素。所以他將「得罪了天」放在先,「得罪了父親」放在後。
許多人遇上經濟不景,只會埋怨九一一事件使他的生意一落千丈、九七事件使香港的工廠都搬遷到中國大陸去了、董建華的建屋政策不定,使自己變成負資產、加拿大執政黨討好工會,使投資人士退縮……。但這仍是「沉迷」的想法,因為沒有考慮屬靈的因素,神可能利用經濟不景氣來提醒人,應當重新關心與神的關係,靈魂永恆的價值觀。
屬靈醒覺的由來
其實自從人類犯罪,被神趕逐離開神的面之後,人類就再無法接觸神。時間久了,連有沒有神,有沒有靈界事物,有沒有靈魂,有沒有神的報應…等,也無法領會。人類沉迷於物質中,對屬靈事物一無所知。聖經形容「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表示人的靈魂好像「昏迷」了。聖經又稱魔鬼為「空中掌權者」,意思是「在空中切斷人與神的關係,叫人無法與神接觸」。
但神仍有憐憫,知道人很難單憑自己的智慧,從宇宙的設計(神學家稱之為普及啟示)中「悟」出神的永能和神性(羅1:20),於是就賜下聖經、主耶穌、聖靈、叫萬物互相效力的大能作為……等(神學家稱之為特殊啟示)來提醒人,叫人對屬靈事物有所醒覺。
挪亞時代「神的兒子們」本來是有聖靈居住心中的人,應該有屬靈的醒覺才對,但他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娶來為妻」(創6:1-4),意思是他們「不肯隨從心中的聖靈,只隨從肉體中的情慾」,於是神的靈決定「不永遠住在他裡面」,漸漸離開他們,他們也就漸漸失去「屬靈的醒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地上滿了強暴,最後全被洪水沖去。
以色列人也是因為沒有「屬靈醒覺」,雖然在曠野天天吃「靈食」,喝「靈水」(林前10:1-5),還是不明白神的作為,結果就倒斃在曠野。
今天我們信耶穌,能以稱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就是因為我們有「屬靈醒覺」,醒悟自己犯了罪,將要在地獄裡永遠滅亡。又醒悟到神愛世人,賜下獨生愛子為我們的罪受刑罰,叫我們與神恢服父子關係。這樣,我們所信所關心的,全部都是「屬靈的事」,我們就是有了「屬靈醒覺」的人。倘若我們只為今生的事信耶穌,保羅指出:「我們…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9)。可惜今天多半基督徒都不相信屬靈的事,都沒有「屬靈的醒覺」,這就是未能得救和靈性軟弱的主因了。
詩廿三篇的關鍵
以詩篇二十三篇為例.大部份基督徒都以「青草地、溪水旁」為中心,不明白這篇詩篇的關鍵是在「他使我的靈魂甦醒」。以為「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是指「青草地、溪水旁」的無限供應,不知道「靈魂甦醒」之後所經歷到的「屬靈供應」才是真正的不缺乏。試想這篇詩篇如果沒有「靈魂甦醒」,和其後的屬靈經歷,這篇詩還有甚麼價值呢?
或問,甚麼是「靈魂甦醒」?「靈魂甦醒」就是發現「青草地、溪水旁」這些物質上的豐富並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最後得以「住在耶和華的殿中」才是更寶貴的追求目標。而且,引發「靈魂甦醒」的因素不是更多的青草和溪水,而是「耶和華的名」,因為知道這名裡頭藏著無窮的豐盛,所以這隻「羊」才為這名跟隨牧者走「義路」。
「義路」(the paths of righteousness)就是方向對的路。但走「義路」的第一步必須是離開青草地、溪水旁,不再以「物質享受」為重。第二步是跟隨牧者走入「死蔭的幽谷」,這「死蔭的幽谷」就好像「紅海」一樣,切斷以色列人回埃及的後路。人若想要追求得著「屬靈的豐盛」,就「不要愛世界」,因為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屬靈福氣的根源)就不在他心裡了(約壹2:15)。外表看來,「死蔭幽谷」好像是走錯了路,環境越來越不對徑,但是「靈魂甦醒」的人卻不介意外表環境惡劣,也不怕遭害,因為他以「牧者同在」為寶貴,又以牧者的「杖和竿」為安慰。知道「死蔭幽谷」是通往屬靈豐盛的必經之路,就樂於走過了。
之後,牧者帶領「羊」經過敵人的面前,享受牧者所擺設的「筵席」和「滿溢的福杯」(在困苦貧乏中得供應),又享受牧者「用油膏了他的頭」(以受聖靈膏抹為榮耀)。這些都是屬靈的經歷,叫人生顯得更豐盛,是「青草地、溪水旁」所無法比擬的。
最後,牧者領「羊」來到聖殿,住在這裡直到永遠。意思是將這隻「羊」獻為燔祭。對於「靈魂甦醒」的「羊」來說,獻與神,死在祭壇上,才是最高的人生價值觀。人生總要結束,若死於青草地、溪水旁,就是沒有價值;若為主而活,為事奉神而死,就等於永遠與神同住,人生命價值提升千萬倍。
最後晚餐的醒悟
「屬靈醒覺」何等重要。人若常常有屬靈的醒覺,就能完全明白神的旨意,凡事討神的喜悅,不至於中魔鬼的詭計。可惜人生活在這個物質的世界裡,事事以肉體為重,以肉體所需要的物質為寶貴,反而以「屬靈事物」為不存在的。其實「屬靈醒覺」的例子在聖經裡彼彼皆是,讓我們再拿「最後晚餐」所發生的事為例,盼望能啟發讀者學習怎樣常常有「屬靈的醒覺」。
福音書指出,逾越節近了,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樣才能殺害耶穌(路22:1)。經文這樣記述,分明是要指出:祭司長和文士這些熟識聖經的專家們,就是因為完全失去「屬靈的醒覺」,不知道神設立逾越節的屬靈意義,才在逾越節羔羊被殺獻祭的時刻想要殺主。這一點告訴我們,讀聖經而不明白其中屬靈道理的人,是何等愚拙,何等無知。
路加福音又指出,這時撒但入了猶大的心,他就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路22:3-4)。猶大可以說是人類中最沒有「屬靈醒覺」的人。他跟隨主三年多,看過主行許多神蹟,聽過主所講千遍真道,吃過主千百餐的飯…,竟然完全無法領會其中屬靈的真實,看主為無價值,最後以三十塊錢將主出賣。但幾天前,猶大才親眼看見馬利亞將一瓶值三百塊錢的香膏抹在主的腳上,何竟現在視耶穌連十分之一瓶香膏也不值?全因為他裡面的靈已經死透,完全沒有「屬靈醒覺」。因此在最後晚餐中,主明明多次指出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最後還對約翰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要賣我。」於是耶穌蘸一點餅給猶大,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猶大聽了,竟在眾人眼前公然出去賣主!可見失去「屬靈醒覺」的人,其屬靈光景是何等的可怕。
其實猶大未出去之前,主為眾門徒洗腳,已經提醒門徒要有「屬靈醒覺」了。當時門徒爭論誰為大,這表示他們都是相信「屬靈真理」的,並且相信主耶穌就是天國的君王,所以他們才爭論誰在天國裡為大。但主卻藉替他們洗腳來教導他們明白,「為大的屬靈位份」是不能用爭論的方式得到的,乃要降卑自己,像主做眾人的僕人才能被神看為大。屬靈的道理往往與屬血氣的道理相反,所以不是人人都會明白的(路22:26-27)。
主又向他們指出:「…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路22:30)其實當時主自己快要釘在十字架上了,但主還花時間將屬靈的奧秘告訴他們,並沒有責備他們。如果當時門徒能明白這些道理,他們就不至爭論誰為大,險些被撒但篩去。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的道理調和,以為不太可能十二個門徒都能坐在十二個寶座上,一同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不信就是不能醒誤的主因。
猶大出去賣主之後,主就對十一個門徒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路22:31)主說這話,是要教導門徒學會「屬靈醒覺」。因為外表看來,主耶穌被捉拿和釘十字架,是出於大祭司的妒忌;但從屬靈的角度看來,這是撒但想要「篩」門徒。主用「篩」來形容撒但的作為,為要表示有屬靈生命的門徒像「麥子」,未得救屬撒但的猶大像「糠?」。撒但來到神面前控告門徒,指出門徒將要離開主,證明他們是不信的,因此他們都是屬於撒但的。但神為門徒與撒但爭辯,如同為約伯爭辯一樣。爭辯的結果,是神將一個「篩」交給撒但,容許撒但將不信的門徒像糠?一樣篩去,丟入火中焚燒。但神卻嚴嚴囑咐撒但,不准牠將一粒有生命的麥子篩去。於是撒但拿著「篩」,控制著混亂的局勢,想要藉著危機和混亂來搖動門徒的信心,好證明他們都是糠?。
這是「屬靈的實況」,只有主才看出來。可惜門徒中沒有一個有「屬靈的醒覺」,沒有將主的話聽進去。結果彼得在動蕩的局勢中三次不認主,差一點就被撒但篩出去了。還好主耶穌為他祈祷,叫他不至於失了信心。
話說回來,主警告門徒,撒但想要篩他們之後,就再勸勉他們說:「…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門徒說:「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路22:36-38)兩把刀就夠了嗎?門徒還是不明白主的意思是將有危險的時刻來到,示意要他們「儆醒」。不然,十二個人只有兩把刀怎麼會夠呢?所以主帶門徒來到客西馬尼園,對他們說:「你們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這「迷惑」也是指未能有屬靈的醒覺,但門徒未能將這話聽進去,竟然三次睡著了。主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意思是說,你們沒有「屬靈的醒覺」,是因為軟弱的肉體拖垮了你們心靈的意願。「肉體」與「心靈」出現鬥爭,有「屬靈醒覺」的人就是「心靈」強過「肉體」的人。人若不能勝過肉體,他的靈就不能自由,不能有所醒覺。
然而主耶穌不但醒覺到撒但拿著「篩」,也醒覺到父所要他喝的「杯」,其實是極痛苦的厄摺R虼耍?2畞頃?稳菟?复舐暟Э蓿瑧┣缶人?馑赖闹鳎?鸵蛩?尿?,蒙了應允。」(來5:7)或問,這代表主的肉體有軟弱嗎?不,正因為主為這杯爭扎,才顯出他有一個完全的人性。因為這人性最後降服在他的神性面前,成就神的旨意而顯得完全。就主的人性而言,當時主的肉體比門徒更疲倦,更軟弱。所以主大聲哀哭,汗流如血,憂傷得幾乎要死。自從他降世成為人子,取了奴僕的形像之後,他就須要凡事與弟兄相同(來2:14, 17-18)。弟兄有軟弱,他的人性也必須有軟弱,只是他那有軟弱的人性並沒有勝過他的神性,以至犯罪。我們也是這樣,如果我們「心靈」的意願力大過「肉體」的意願力,我們就能不犯罪,過得勝的生活了。所以主得勝,因為他靈裡頭的醒覺叫他知道,救贖人類的任務和他復活之後所成就的果效,不但能拯救許多人歸神,也能叫父神得最大的榮耀。主的「屬靈醒覺」叫他承擔了最苦、最艱難、最重要的使命。
其實主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來到客西馬尼園,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訓練這三個至愛的門徒學會怎樣作屬靈的儆醒。可惜他們一直聽不進去,因為他們仍然屬肉體,入了迷惑。但在主來說,他凡事都以屬靈為準,為方向。因此主一切的表現都異於常人。
然而我們從這位主身上卻學到一些屬靈醒覺的要訣:
1)留意聖經的預言和教訓,明知要死也不離開聖經真理。因為我們看見主受苦的過程,完全照足聖經預言來行事。
2)儆醒祷告,操練敬虔。因為有了美好而恆常的靈修生活,才能夠聆聽聖靈的聲音,才能有屬靈的醒覺。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之時,在曠野四十晝夜受魔鬼的試探;又常常上山去作通宵的祷告;最後在客西馬尼園裡又在祷告中作了最偉大的決定,全部都是因為他有了最完美的屬靈醒覺。
3)主來到客西馬尼園祷告之前和之後,都表現得非常「硬漢」。唯獨當他來到客西馬尼園,面對「父神」之時,他就像「一個受到冤屈的孩子向慈父放聲大哭」一樣,將心中壓抑的感情全然釋放出來。因為他知道,他的苦情無人明白,只有天父才能了解,這就是他最大的安慰。一個人能夠這樣,也就能在靈裡醒覺了。
4)順服天父的旨意,克服自己的意思。凡事以天父所託付給予自己的屬靈使命為重,為行事準則,這就是屬靈醒覺的先決條件。
5)留意撒但藉著惡劣的環境來對付自己,和其他屬神的同工們。所以,屬靈的醒覺也是守望的態度,隨時隨在留意那惡者的動態,好為教會儆醒。
6)不計較被賣,和被人譏誚。聖經指出,猶大從最後晚餐出去賣主之後,主耶穌完全沒有在背後說他半句壞話。因為主不以自己的安危為念,乃以門徒的安危為念。
7)不介意孤單,在不被人了解同情的時候,也不要發怨言。屬靈人領會屬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