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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系列讲座--第二十讲 《犯奸淫的心》

(2006-07-18 11:44:24) 下一个
马 太 福 音
信息:维保罗Pastor Paul Viggiano
根据录音整理、翻译:王兆丰
(2004年)

第二十讲 《犯奸淫的心》
《马太福音》5:27-30

  我们正在学习第一卷福音书《马太福音》,眼下是耶稣的登山宝训讲道。我们知道,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篇讲道。5:20节中他说的是一种胜过法利赛人的义,他说你们的义若不胜过法利赛人,就不能进神的国,然后就举了6个例子。我们现在来看的是他举的第二个例子。

请听神的话: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动奸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我们一起祷告:

  “父神啊,我们切切祷告,求您打开我们的耳朵,好听见耶稣的教导。父啊,求您帮助我们,叫我们明白这些话的全面意义,父啊,愿它们进入我们的心、我们的头脑。父啊,愿我们按您所喜悦的来对此作出反应,帮助我们来理解。我们祷告奉耶稣的名,阿门。”

  今天早上我要来谈这段经文中的五点:

  耶稣给出了第七诫的全部意义。
  此第七诫的全部意义令全世界都逃不了罪。
  耶稣所说的敌人是谁。
  耶稣提出的解除决方法。
  耶稣提出的警告。

1. 第七诫的全部意义

  5: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耶稣在这里引了第七诫,继续来纠正那已经影响了神百姓的假教导。上礼拜我们说过,“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这种教导在神的百姓中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人都信了。耶稣来了,他来加以纠正他们对第七诫的误解。和第六诫一样,这条诫命远远超过人外在的遵守。耶稣作为神,是制定律法的。他将律法交给了摩西,他也给了亚当律法。现在,他为律法的范围给出了正确的定义。他是在解释他自己的律法,他来教导他所制定的律法,这才叫作权威。难怪在这篇讲道结束的时候,听的人说,他所教导的不象别人,他是满有权柄的。他知道他所颁发的律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动奸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耶稣将此律法的真正功用放到了人的灵魂里。“动淫念的”原文里就是欲望,想要得到的。很明显,这里说的就是人在婚姻之外对异性的欲望。我想还不一定就是异性,是对任何人的欲望,不是吗?约伯对这个问题有清楚的认识,他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

  波提乏的老婆(创39:7),参孙(士师16:1),大卫(撒母耳下11:2)都是从看一眼开始走上破坏性的道路的。色情读物发行公司就是靠着人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赚得成亿元的钱。用现代的话说,那是上瘾了。人们对色情入迷、上瘾。但彼得描述的方式不同,他说:“他们满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彼得后书2:14)。

  要抵制这个罪需要极大的力量,有些东西比其它东西更容易上瘾。这就是其中之一。被看的一方也有责任,这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十七世纪的神学家马太·亨利写到:

  “假如说看是起淫念的话,那么那些把自己穿着打扮得故意要吸引人眼光,引起人淫念的人,例如耶洗别擦粉、梳头站在窗口往外看(注:列王记下9:30),也同样有罪。人犯罪,但魔鬼试探人去犯罪。”

  人们对自己的穿着应当好好考虑,我们很自然地希望自己的穿着能够使人看了喜欢。今天早上我们不都照过镜子吗?我们都想穿得美一点。但是,穿着也可以诱惑人。在这方面,你们做家长的要帮助孩子们,我想我不必说得太多,你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吗?

2. 人人都逃不了罪

  在这条诫命上,谁是完全清白的?让我们不要与法利赛人为伍,他们“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象个税吏。”(路加18:11)

  我不知道这人是否听到耶稣的这篇讲道,我不知道耶稣的这篇讲道是不是专门对有这样想法的人讲的。

  认识到自己的罪,为此感到悲伤,努力悔改是一回事。但我们若不诚实认为自己没有罪,那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今天早上我们聚会开始的时候,我提到了这个问题。我们的聚会以我们的认罪开始,我们在神面前认罪,悔改,信靠。约翰一书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一1:8)。耶稣完全知道人的这种抵赖自己罪行的倾向,他把那些骄傲的人干脆就拒之门外:“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们一同坐席。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耶稣听见,就说: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马太9:10~12)

  假如我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那么耶稣对我们就毫无益处,我们可以大谈耶稣是个伟大的教师、哲学家等等、等等。但耶稣来是拯救罪人的,假如我们不承认自己的罪,那么他说,“我不是为你来的,我是为有病的人来的。”

3. 稣所说的敌人是谁

  耶稣在这里用比喻来描写谁是敌人

  5:29~30:“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在这段经文里,“眼”和“手”应当被看作是一种以特殊代表一般的提喻法。眼代表了那使你犯罪或引你犯罪的东西,这东西就应当被看作是敌人。

  这里,“……叫你跌倒”的“叫你”一词原文是丑闻、丑行也就是使人犯下丑行,它强调的是设下的陷井或拌脚石,这个词也常常用在捕捉动物用的圈套(如捕鼠器)上的诱饵。我们要知道,这些东西是我们的敌人,正如诱饵是动物的敌人一样。它们就是为了要使你跌倒、干下丑行。因此,我们应当把它们视为敌人。

  有时候,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当动物看出那是圈套的时候,它们转身逃走,但人却还想要走近点仔细看看。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圈套可以是电视、杂志、电影,电脑上网当然是。可以是眉来眼去,或者用手触摸。可以是与对方深入的谈心,亲密地互诉软弱的或隐密的事。也可以是工作上很密切的关系,无论何时,当你把只属于你配偶的想法告诉另一位时,你已经开始越过了那条界线。走向这条毁灭道路的门很多,我不是说我们都应该扔掉电视机。有一次我去一所教会,台前放着五十台电视机,大家都不要电视机了。我曾经有十年的时间丢掉了电视机,以前我可能的确看得多了点。

  你可能会说,我是个单身的,不会有上面所说的那个谈话过于亲密的问题。但神若许可,你或许会有配偶的。你们当中年纪大点的人也别以为此事与你无关。你若未成家,应该问自己这个问题:“假如我未来的配偶知道了我对另一位的想法和做法,会作何想呢?”举个例子说,接一下吻算不了什么大事吧?但你未来的配偶会把这看作是大不了的事吗?他或她站在一边能受得了吗?,接一下吻会使你跌倒吗?会引起你想到不该想的念头吗?它是不是那块诱饵?假如是的,那么你就不应该这么做,假如你回答说“不是”,你大概需要去看医生了。

4. 解决方法

  现在,耶稣告诉我们该如何行动,他说,把那“右眼”、“右手”剜掉、砍掉。因为这些可能是我们很看重的东西。“右手”往往是指你很珍惜的东西,例如诗篇139:10“你的右手必扶持我”,那是指神的大能。他在这里用右眼,右手也可以指你很想要的东西,你或许因为做生意的原故需要上网,或者开会时你需要有一个异性的第三者在场等等。你就是不愿意承认你的问题,因为你对自己的面子是那么地看重,它太重要了,是你的右眼。“别人对我的看法就是我的右手,难道你要我把它砍掉吗?”

  无论那是什么,都不值得保留,应该把它扔掉。你应当监视自己的想法,要有自制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这是最难的事了,对吗?说到底其实这是不可能的事,我曾对影片《耶稣受难》评论过,你们有人可能不同意,这里我不想走得太远,我的意思是,你一旦看了这部电影,那演员就成了你思想中的耶稣。你在祷告的时候是很难排除的,就好比我让你绕着房子跑三圈,脑子里一点儿也不能想“狐狸”,你们恐怕没人能做得到,因为你是不能在这一层面上控制你的思想的。

  当耶稣说“剜出来”,“砍掉”时,那是一种夸张比喻法。我们不该效仿第一世纪的教会先父奥里金,他真的把自己给阉掉了。剜出一只眼睛,你还有一只,剜出一双,你还有思想。他所强调的是,你应当采取断然措施,来避免犯罪,你需要向罪开战,你必须割掉、扔掉那些引起你淫念的东西。

  当他说“丢掉”时,用的那个字就是英文里发射导弹(ballistic)那个动词的出处。是一种强有力的措施,那东西是你的敌人,你应该用足力气地扔掉,扔得远远的。当波提乏的老婆勾引约瑟时,他怎么做的?他转身就跑!他逃避那地方(创世记39:12)。

  福赛和布朗下面的这句话我们现在应该是能够明白了:

  “……无疑,主耶稣是指我们对于这类不敬虔的事,连带诱发的因素一起应该连根斩除。”

  我们刚庆祝了“D日”六十周年纪念(注:即二战时关键的诸曼底登陆一仗)。艾森豪威尔将军组织这场进攻,他预计的阵亡率是70%!对此你们有没有一点概念?这事若发生在今天,简单不可想象。从今天那么多人对我们在伊拉克的死亡人数的态度,你就能想象今天的美国总统若对全国人民说,要根除这东西,我们必须派数以万记的年青人上前线,他们中间70%的会阵亡。那时,哭喊、不满声一定闹得震天响。 70%的阵亡率的确应该是我们心头的重大负担。但当年他们一定看到,为了制止那祸及全世界、不知会有多少人头落地的邪恶势力,这些年青人的牺牲,是必需的。他们一定进行了仔细的权衡,得出结论:若不这么做,将来更不可收拾。我肯定当时艾森豪威尔在某次会议一定说过,“我完全愿意来听不同的意见,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我们必须愿意在自己的生活中作出耶稣说的牺牲,来割断、扔掉那些使我们行在黑暗中的东西,基督徒应当治死他们的肉体,我们要牺牲自己的肉体。使徒保罗勉励我们要:“脱去行为上的旧人”(以弗所4:22)。

5. 警告

  最后,是耶稣提出的警告。当我们的言行与神为我们设计的一致的时候,也就是在我们与配偶之间,热心、愿意、亲呢都是很美好的事。你有没有注意到,当人们提到清教徒时,都错误地把他们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好象这些人一定没读过雅歌似的。情爱的事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事实上是很好的,但这些事都有其专门的目的。这些事必须只限制于婚姻的范围内,限于婚约的界线内,一旦越出了此界线,同样的情感、愿意就成为心碎,愤怒,互相不和、不信任,家庭破裂,社会混乱、病灾等等的源头。

  我们难道还没看到我们国家社会、道德每况愈下的原因吗?今天每个政治家都在强调家庭价值。家庭一旦破碎,那么国家也将倒塌,这正是我国已经发生的。但不知怎么搞的,不知不觉地我们就落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但比这一切更重要的,是给灵魂带来危险。我们逃避不了基督的誓言。人必须丢掉引起他犯罪的一切东西,不然的话他就会失丧。更具体地说,就是整个身子被扔进地狱。我们是不能忽略这点的,这是耶稣的话!我们不能说,是啊,你上面说的都不错,我是要努力地去改,可你为什么就非要提地狱呢?不提就不行吗?

  “等一下,等一下”今天的基督徒说,“我已经作过决志祷告了!我已经邀请耶稣到我心里来过了!他们不是告诉我说,他永远不会离开我、撇弃我的吗?怎么突然又威胁我了呢?新约不过才刚刚到第五章,威胁就来了吗?”这里我们就看到现代基督教的术语“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毛病来了。历史上的,符合圣经教导的术语是什么?是“圣徒坚忍到底”(启示录13:10)。

  这里有一个不同之处,我们必须要知道。得救--至少是指因信称义,在神面前罪得赦免(正如今天早上我们所宣告的,你若信耶稣,你的罪就被赦免了)--是过去一次发生的事件,它也将永远继续下去。所以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从技术上说,是正确的。然而,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一直都会信基督是他的救主,也会一生都愿意与他自己的罪发起争战,从而承认耶稣是他人生的主。这就是得救的记号,得救的证据,得救的果子。那在天上发生的,在你里面发生的,一定会在你的外面言行上表现出来,你一生都会认耶稣为你的救主,不断地承认他是你人生的主。

  简言之,人若认为他们的“右手”、“右眼”比他们的救主更宝贵,他们就是在显示自己那颗未得重生的心,其唯一的目的地就是死。你们中间有些人可能觉得这种事与你很远,情况可能确实如此,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淫乱的事教会里是有的。我上次去中国的时候,当我告诉他们这些事的时候,他们都笑起来了,当然是很震惊、很痛心的笑。今天,我们有同性恋牧师、同性恋教会等等乌七八糟的东西,他们想要自己的右手、右眼,并且要把它们与自己的宗教混合在一起。耶稣决不会允许这种事情,那是绝对不准许的。右手必须被砍掉!你们必须要争战。雅各把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给我们列了出来:

  雅各书1:12~15:“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之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耶稣在这里的警告是不要让罪长成:我把第15节再读一遍:“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不割掉,你就是让癌症继续长。最后它就要吃掉你!一名战士可能会变得疲乏了,软弱了,甚至都有点怯战了,躲在了树后,但这与当逃兵可完全是两码事,甚至说,“看来敌人更利害些,我去参加他们吧。”一句话,我们必须都要愿意不停地来争战。我们都必须认识到,神选择了让我们里面要有痛苦的争战,我们一定要愿意来争战。要知道,你所走的路都有一个目的地。它把我们引向某个地方。你或者抵挡试探,与它争战,最后领受荣耀的冠冕,或者你投降,允许它在你里面怀胎,生出罪了,引出死来,这就是圣经教导的。耶稣一点儿也没有松口,没有说,“其实我并不想让这些话在你们肩上加上重担。”他没有这么说,我想,我也不应该这么说。有一点我是知道的,那些真正求告主名的人,那些心真正被神打开的人一定会认识到这些,一定会听从这些劝诫。尽管我们都很软弱,我们都在争战,你一生都在争战当中。

  我的朋友,这就是胜过法利赛人的义。这是一种义它叫你认识到,因着神的恩典,他救了你的灵魂,使你从里面连你的思想在内,从你的心里来遵从他。也正是参予此争战,才是让我们奔向十字架的动力。使徒保罗怎么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在保罗的思想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基督徒生活的六要诀之类的东西。他越是在公义上成长,就越认识到神的圣洁,越珍惜基督的十字架。

  让我们不要忘记,我们之所以参予此争战决不是因为这战斗的最后结局还不明了。当神让我看到自己的罪,当我与自己的罪争战的时候,我不是在对自己说:“我必须要打赢,不然的话就得不到救恩了。”基督徒之所以争战,是因为神的恩典使他们知道了神的良善、怜悯和大能。我在这场争战中的胜利决不会使我能够完全制服罪,乃叫罪在我脚下说,“维保罗啊,我服了你了,你太圣洁了。”我不知道你怎样,但我是知道我自己的。使徒保罗没有在此事上夸口,事实上,假如我读圣经没有读错的话,在整部新约里,我唯一听到过他好象有点夸口的话是“我跑完了当跑的路,守住了当守的道。”

  我所要做的就是继续争战下去。胜利早已经定了。刚才我提到过诺曼底登陆D日,D日发生于1944年,二战是什么时候结束的?是1945年。假如你问一下研究这方面历史的人就知道,从各方面说二战是1944年结束的。从诺曼登陆之后,剩下的只不过是时间而已,这就是我们正在进行的争战,胜利已根本不是问题,我们的确是在战斗。当然这只是个现代历史上的例子。让我来举圣经中古代历史上的例子吧,你们都知道大卫与哥利亚的故事吧,哥利亚是神子民的仇敌,他挑战、辱骂、嘲笑神圣约的子民,神所膏的大卫来了,说:“这家伙是谁?竟敢如此放肆地辱骂神的子民!”你知道新约里受膏者是谁?是基督。大卫作为基督的预表,打败了神子民的仇敌,踩了、割下了他的头,这正是神应许过要对神子民的仇敌所做的(创世记3:15)。接着发生了什么事?山坡上的以色列士兵们向非利士人冲了下去,因为已经有人替他们打败了仇敌。战争已经打胜了。我们正在进行的就是这样的战争。当然,还是会有伤亡,但那已无关大局,胜利已经在手了,我们就是圣约里的人,我们有一位守约的神,他差了他的儿子来完成他所做的应许。

  上个礼拜四查经的时候,我们教会有位弟兄告诉我,从前他在另外一所教会,后来转到我们教会。因为那教会的人对他很不满意,原因是他没有去参加“守约大会”(注:近年来美国发起过不少大规模的守约者集会,参加者都是家庭男主人),我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因为我是个违约的人。”我在这里倒不是要过分地持批评态度。你们想一想,当你和一群自称是守约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读一读登山宝训,然后再告诉我,你是不是守约者。我的朋友们,守约者只有一位,他是耶稣。我知道,守约者运动的出发点是要让大家成为好丈夫,好父亲。我理解他们的动机,也很尊重这一点,但这事只有在我们认识到自己是违约者,那位守约者完成了这约时,我们才能成为守约者,我不想批评他们,但这件事里有破坏性的因素,是需要来认真省查的。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不得不深深地吸一口气,因为我知道这篇讲道到时候是要在电台上广播的(注:维牧师的系列讲道一直在南加洲AM740电台主日早上 8:30~9:00播送)。但我们的确要来仔细思考一下这类问题。

  我的胜利,我们的胜利是因着神的恩典,我们不断地信靠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战胜了罪与死亡的那一位。

让我们一起来祷告:

  “父神啊,当我们读耶稣的话时,我们真是认识到,律法叫我们死,哪一个头脑清醒的人在听了耶稣的话之后,不举起手来说,“我有罪”?父啊,我们求您让这样的愚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求您打开人的眼睛,查验人心,用您的律法来显明人的堕落,人的邪恶。我们也祷告,求您因着您的恩典、慈爱与怜悯,您会向我们启示那所行的一切在您眼中尽都看为义的那一位。愿我们信靠他。愿我们与我们的创造主和好,不是因为我们是遵守律法的人,而是因为我们信靠的是那位遵守律法者,然而父啊,让我们都来顺服耶稣所说的尽心、尽意、尽性、尽力地来进行争战,我们应当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来行一切之事。父啊,愿我们永远不要因行善而疲惫,父啊,愿我们作为一群人,作为一个教会让我们作光,将荣耀归给那永活的救主,我们祷告奉他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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