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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常常被人誇是個機靈孩子。可一旦提到了認路的話題,我的名譽就立刻從「機靈鬼」變成了「阿甘」。我完全沒有方向感,對東西南北完全沒有概念。
念初一時,我在小姑姑家裏過暑假。每天,都要去姑姑的公婆家玩兒,順便去他家隔壁的冰棍廠吃甜津津,透心涼的冰棍兒。那條幾十米的路,姑姑帶著我走了好幾趟,待自己走的那次,我仍然是迷了路,在一排排長得一模一樣的土房子間轉了半日,好像闖進了迷宮的小老鼠,怎麼也找不到出口。那種恐慌的感覺至今記憶猶新。
長大了,這認路的本領仍不見任何起色。我常常上錯公共汽車,而且執迷不悟,一路坐到終點才發現不對,只好循原路坐回來。我常常以為自己去過某地,自告奮勇當嚮導,結果到了之後,才發現自己比從未來過這兒的人還糊塗,弄得同行的人怨聲載道,搞得自己灰頭土臉。
到了美國後,最初幾年,仍是仰賴公車,我這個路癡並未經過什麼嚴峻考驗。等到自己開車,真正的挑戰來了。不再有司機可依賴,或同車人可問路。有心「停車暫借問」,但烈日下,街邊行人寥寥可數,找個人問路著實不易。而一旦猶豫,放慢車速,身後便喇叭聲大作,一輛輛車示威般地飛馳而過,讓本來就緊張的我更是心驚肉跳。
還記得剛來弗羅里達州,自己第一次開車上高速路去教會的情形。仗著曾跟著別人的車走過一兩次,我一早起來,成竹在胸,躊躇滿志地上了I-95。走呀走呀,好像不太對,一切都很陌生的樣子。也許是我不熟悉路吧,繼續走。越走越不像,可又怕下了高速轉到小路上繞不回來,這麼一猶豫,開出了市區,十幾喱路沒有一個出口,一直開到另一個小鎮,我才總算開了竅,醒悟過來自己是開錯了方向了,小心打個轉回來,等到了教會,半小時的路足足開了一個半小時,崇拜都結束了。
吃過太多「找不著北」的苦頭之後,我總算長了點兒見識:出門一定要帶地圖。一旦拿不准,立刻找地方停車查看地圖。去一個新地方,走前必定上雅虎打出詳細路圖,按圖索驥。若路況複雜,則提前出門,笨鳥先飛。這樣兩年下來,雖然還遠遠不是識途老馬,但出門便「兩眼一抹黑」,南轅北轍的情形出現的頻率是低多了。有時還可鼓起餘勇,去接載弟兄姐妹呢。
這些年來迷路、找路的「苦難經歷」,讓我深深認識到地圖的重要性。沒有正確的地圖,就如同在大海中航行的船隻沒有羅盤。對於這樣一艘沒有方向的船來說,任何風都不會是順風。而有了路線清楚,標誌明確的地圖,只要認準了正確的方向,無論有多少個轉彎,多少個紅燈,都能夠準確找到目的地。
在生活中認路是這個道理,在人生道路上,更是如此。在漫長而又短暫的人生道路上,我們更是需要有正確的地圖,正確的方向。因為,人生的道路如果走錯了,就不僅僅是打個U turn這麼簡單了,我們所付上的,可能是生命的代價。
雖然我在生活中認路的本領實在不高明,但在人生道路上,我可是有十足的把握,絕不會再迷路。我怎麼這麼自信?因為,我有一張去往天國的地圖,我已經找到了那條唯一正確的路!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
信主四年來,我在這條路上走得越來越穩妥,也越來越確信,這是我一生要走的路。杖唬?@不是一條平坦順直的路,也不是一條鋪滿鮮花的路,更不是一條車水馬龍,人人爭先恐後要走的康莊大道。但這條路上,有大牧人的引領;有弟兄姐妹的扶持;有主的話作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有從主而來的平安喜樂。在這條路上,我有過猶豫、彷徨,也有過軟弱、疑惑,但我明白,只要緊緊抓住主的手不放鬆,我就絕不會走上歧路,也絕不再迷路。
親愛的朋友,你呢?你也常常迷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