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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釋放人就必蒙釋放──約瑟哭了

(2006-05-26 09:51:28) 下一个

◎撰文/恩沛整理

一、前言

有一位姊妹,長大後才信主,看到一篇文章寫著:「你要原諒人,就要把他忘記。」看了以後心中十分難過,就來問我。因為她小時候擁有一個很貴的布娃娃,堂姊因嫉妒她,某日生氣時,將布娃娃的肚子割破。她一邊哭,一邊將破洞縫好。因堂姊很霸道,無法與她理論。每晚睡覺時,她都抱著陪她二十年的布娃娃,不小心摸到娃娃的肚子,就想起這事,無法忘記。後來她到教會聚會,聽見聖經有關饒恕的道理,耶穌原諒你,你要原諒人,要把他忘記。這許多年來,每次摸到布娃娃的肚子,就想起此事,忘不了那個傷痕,該怎麼辦呢?

二、耶穌的教訓

耶穌在《新約聖經‧路加福音》教訓我們:「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六37)饒恕原文的意思是釋放,中文聖經的譯者將中國倫理道德放入聖經中,將「釋放」翻譯為「饒恕」。中國人講忠恕之道,這是人世間的道理,並非聖經的真理。有時我們以人的倫理道德講論聖經,似乎講得頭頭是道,其實是錯誤的。

耶穌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十八章教訓彼得,當饒恕弟兄七十個七次。饒恕是忘記嗎?饒恕不是忘記,而是釋放。耶穌用一個「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來說明饒恕人的道理。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1~35)

主人如何對待那欠他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呢?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就動了慈心,並非忘記,而是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後來這位僕人不釋放別人,將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下在監牢裡。

如果饒恕是忘記,主人既然已經免除那惡僕的債務,早已遺忘這些事情;但主人見那惡僕人不肯免除同伴的債務,就大怒,把他抓起來,交給掌刑的;可見饒恕不是忘記,而是釋放。釋放的相對就是監禁,如果不釋放,就將他監禁。這裡所說的要饒恕人,要赦免人,不是忘記,而是釋放。我們若能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饒恕我們;惡僕人因不能赦免人,最後的結局是被關在監牢裡。

三、約瑟的故事

1.約瑟的苦難

《舊約聖經‧創世記》中,記載一位人物約瑟,他遭遇苦難,無法明白。父親的疼愛,引起兄長們的妒嫉;神的揀選,神的愛,卻帶來了家中的不和平。他愛哥哥們的心,極力的追尋,追到的卻是自己的苦難、死亡;他敬畏神的心,讓他一次一次的沉下去,讓他的痛苦更加深。

聖經記載神與他同在,竟然落到這種地步?他無法理解,但仍然接受。他在接受中盡力做好每一件事,最後被下到監牢中。如果約拿先知的故事是一層層的下降,最後降到魚肚中,是因他自己的固執、硬頸,才會至此地步。但約瑟卻是為了神的二個夢,以致他哥哥要殺他,說:「作夢的來了」(創卅七19)。有時候我們會想,神害我真苦啊!如果不相信耶穌,或許不會遭遇此事。約瑟並沒有說出來,但在內心深處一直思想,神如果不讓我作那二個夢,當個單純的牧羊人,那該有多好!

約瑟從被賣到埃及當宰相,歷經十三年中,神沒有對他說過一句話,只是一直與他同在,但每次他都能超越自己的苦難。在波提乏家中為奴時,他超越了苦難;在監牢當囚犯時,他也超越了苦難。如果我們穿戴整齊地去參加婚宴,路上不小心踩到狗屎,覺得很生氣;此時若又看見別人踩到雞屎,就不會同情他。但約瑟在監牢中,卻能看到酒政和膳長的苦悶,超越自己的苦難,關心別人。

約瑟藉著解夢,以為時候已經到了,他知道酒政出監牢後會官復原職,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他出監,叫他官復原職,所以對酒政說:「但你得好處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提說我,救我出這監牢。」(創四十14)約瑟認為酒政是神所差派的天使,要救他出這監牢。

約瑟並不喜歡留在監牢中,他只說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並沒有說是被沒良心的哥哥賣來的。他沒有做錯事,卻被下在監牢裡。他沒有咒罵主母,只是不甘心被下在監裡。這是他內心深處的吶喊,他認為酒政是神給他的機會,他真的想出監牢。

但酒政卻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創四十23)。酒政並非過河拆橋,故意忘了;也不是看不起關在牢中的約瑟,而是神的時候未到。二年後,酒政發現他忘了這件事,他想起他的罪來。在這二年中,每次監牢開門時,約瑟可能想這是我被放出去的時候,希望燃起;當監牢關門時,希望又幻滅。神有祂的時候,人很難知道。

2.約瑟的昌盛

後來約瑟離開監牢,為法老王解夢,而被立為埃及的宰相,位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約瑟十七歲被賣,三十歲作宰相,經歷了十三年的苦難,人生能有幾個十三年?約瑟當宰相後,生了二個兒子。東方人認為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希望;以色列民更是如此,認為孩子是父母生命的繼承,是神形象的傳承。

約瑟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就是使之忘了的意思),因為他說:「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創四一51);此時的約瑟已當上宰相,苦盡甘來,想立志忘了從前一切的困苦和父家。他每次叫長子名字瑪拿西的時候,希望能忘了以前的傷痕,但仍忘不了,反而記得更加清楚。如果我們五十年前曾被人嚴重的羞辱,一直想忘了,但時間真能使我們忘懷一切嗎?說已忘了,是騙人;不但忘不了,反而記得更清楚!

約瑟給次子起名叫以法蓮(就是使之昌盛的意思),因為他說:「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創四一52)約瑟立志忘了從前一切的苦難,但對於神賞賜的恩典,使他在受苦的地方昌盛,仍心存感恩,不敢忘懷。

約瑟在作宰相的七年中,每天都在「忘了」與「昌盛」中掙扎度過。中國有一句話說:「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一般人富貴以後,要衣錦還鄉,光耀門楣。但約瑟在作宰相的七年中,沒有回家,也沒有派人去打聽家中發生的事情,好像很忙、忘了,但七年畢竟是一段不算短的期間,怎能用一個「忙」字卸責?

3.夢的應驗

當時饑荒甚大,遍滿天下,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約瑟的哥哥也不例外,下埃及去糴糧。約瑟的哥哥們來了,臉伏於地,向約瑟下拜(創四二6)。這不是神的話應驗了嗎?約瑟夢見太陽、月亮與星星向他下拜的夢應驗了;兄長捆的禾稼,向他捆的禾稼下拜的夢也應驗了(創卅七5~9)。他眼看著哥哥們臉伏於地,雖然他們都已步入中年,但看起來還是鄉下人、牧羊人,很容易認出,約瑟裝作不認識,向他們說些嚴厲的話。兄長卻不認得約瑟,因經過了二十二年,從前牧羊的小孩,如今卻成為衣著高貴的宰相。

約瑟當宰相後,立志了九年,求神讓他忘了此事;但當他親眼見了兄長,仍是忘不了。想起從前所作的二個夢,又想起被賣時,兄長不聽他哀求的情形(創四二21),就對他們說:「你們是奸細,來窺探這地的虛實。」(創四二9)在當時若是奸細,下場必是死。

約瑟有原諒哥哥嗎?首先他沒有忘記,其次他沒有原諒,甚至還睜眼說瞎話,他明知哥哥是牧羊人,而非奸細,卻說:「我才說你們是奸細,這話實在不錯。」(創四二14)我們真能原諒別人七十個七次,還是跟約瑟一樣,無法忘記,想起來就生氣,甚至想報復呢?

約瑟就打發兄長中的一人回去,將弟弟帶來;至於其他九人,都要囚在監牢裡(創四二16)。可見饒恕就是釋放;不饒恕人,就將人監禁。約瑟把他的兄長們下在監裡三天(創四二17),這是暗無天日的三天。對哥哥們而言,這三天度日如年,不知明天要如何;對約瑟而言,關了別人,自己內心也被關著。
到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神的人,只要囚你們當中的一人在監裡,其他人可以帶著糧食回去,救你們家裡的饑荒,並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裡來(創四二 18~20)。一個不敬畏神的人,會一直把人無限期的囚禁;一個敬畏神的人,只將人關三天便放出去。約瑟逐漸讓步,最後只關一人,而差遣九人回去,並要求將另一弟弟帶來。

人遭遇苦難,常會自我反省。兄長們被關三天後,就開始反省,二十二年來永存內心,揮之不去的內疚,重新浮現心頭。他們用家鄉話彼此談論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創四二21)約瑟聽得出他們的鄉話,知道為賣他而內心自責。這是一個轉捩點,促使約瑟報復的心減弱。

聖經並沒有記載,當敬畏神的約瑟作了宰相,便將過去愁恨全都忘記,無條件的原諒兄長,不將兄長囚禁。

4.第一次哭

約瑟第一次哭,是哀哭,兄長要將他賣掉,他曾呼求神,神未垂聽其呼求;他曾呼叫父親,父親未聽見其呼叫;他曾哀求兄長,兄長也未聽從其哀求(創四二21)。哀莫大於心死,此後,當約瑟遭遇各樣的苦難,不再哀哭。

5.第二次哭

約瑟自從被賣第一次哀哭後,這是聖經記載約瑟第二次哭。約瑟聽到從前不肯聽其哀求的兄長,竟然會說出為賣他而內心自責的話;一個敬畏神的人,是會體諒別人內心的痛苦。傷害你的人是教會的同靈,是家中的兄弟,其實他的內心也是痛苦的。「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場。」(創四二24)約瑟哭得很有風度,哭得很有尊嚴,他的身分是宰相,所以按照規矩行事,轉身,退去,哭了又回來,表面保持鎮定。一個人要能哭,才能釋放人;我們常常不能哭,所以無法釋放人。

6.第三次哭

當西緬被囚禁後,父親認為犧牲一人就夠了,不想讓小弟去埃及地,但因那地的饑荒甚大,為避免全家人餓死,最後只好勉為其難讓小弟去。約瑟雖曾立志想忘了父家,但畢竟親情無法忘懷,他思念弟弟,更掛念父親。每次與兄長見面,都會問到:「你們的父親,就是你們所說的那老人家平安嗎?他還在嗎?」他們不知道父親究竟有何魔力,能讓埃及宰相一再詢問。約瑟見便雅憫和他們同來,就對家宰說:「將這些人領到屋裡。要宰殺牲畜,預備筵席,因為晌午這些人同我吃飯。」約瑟舉目看見他同母的兄弟便雅憫,就說:

「你們向我所說那頂小的兄弟就是這位嗎?」又說:「小兒啊,願神賜恩給你!」約瑟愛弟之情發動,就急忙尋找可哭之地,進入自己的屋裡,哭了一場。他洗了臉出來,勉強隱忍,吩咐人擺飯(創四三29~31)。前次將兄長當作奸細,關在監裡;這次因小弟同來,就設宴款待,畢竟是手足情深。上次為維持宰相尊嚴,有模有樣地哭;這次因愛弟之情發動,趕緊跑入屋中,大哭一場。

7.第四次哭

約瑟因愛弟之情發動,將兄弟十一人全部釋放,不再留人。但為測試兄長是否愛護小弟,將宰相的銀杯裝在小弟的口袋裡。約瑟認為或許十個兄長會拋棄小弟,一走了之,但令人意外的是十個兄長全部回來(創四四1~17)。

兄長初次面見宰相時,臉伏於地向他下拜(創四二6),離得遠遠的。如今兄長猶大為了救助小弟,勇敢的挨近宰相(創四四18),兄長愛的表現,與從前截然不同。一方面顧念年老的父親,怕他因失子之痛,而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創四四31);一方面願意捨身救小弟,替小弟作奴僕(創四四33)。

二十多年來,兄長見父親失去了愛子,心裡冰涼(創四五26),不肯接受安慰(創卅七35)。二十多年前,他們賣約瑟時,並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如今明白了,不願再重蹈覆轍。約瑟看了,心中大受感動,又情不自禁地大哭。
約瑟不願在外人面前哭,叫埃及人都要離開出去。一面放聲大哭,其哭聲埃及人和法老家中的人都聽見了;一面與兄弟相認,告訴兄弟說我是約瑟(創四五1~3)。在此之前,約瑟隱藏自己,內心懷著恨意;如今他公開承認自己是約瑟,內心釋放了,不想再復仇。

兄長知道他們所出賣的弟弟,竟成了宰相,心中驚惶,一句話都不能回答(創四五3)。

約瑟藉著一次一次的哭,一次一次的釋放兄長,達到完全釋放的地步。他對兄長說:「請你們近前來,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創四五4)約瑟藉著身分的轉變,由宰相變成弟兄,想拉近彼此間的距離。在社會中,上司與下屬間是有距離的。若在軍中,下屬遇到長官,要相隔一大步。在家庭中,父母與兒女間是沒有距離的,兒女可以爬到父母頭上玩。在屬靈的大家庭教會中,彼此間是兄弟,是一家人,不應有距離。

約瑟提醒兄長,不要忘記,我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創四五4)。約瑟並沒有曲解、掩飾事實,沒有將錯的事講成對的事。因妒嫉,不存好心,將弟弟賣到埃及,是一件錯的事,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將來要面對神的審判,承受神的懲罰。約瑟因神的眷顧、施恩,才能成為宰相,使全家在饑荒中能免除挨餓,這是神的恩典。

兄長出賣弟弟是一件錯事,對約瑟成為宰相一點功勞都沒有,不能因當上宰相,出賣弟弟的壞事就變成好事。我們有時罵人,使人受傷。十年後,這人有了成就,我們會說:「當初如果不是我罵他,他那會有今日的成就?」事實上,罵人是一件錯事,將來要遭受神的懲罰;被罵之人有了成就,是神的賜福,罵他的人是沒有功勞的。

約瑟沒有忘記,是兄長將他賣到這裡,但現在要完全的釋放他們,是很難做到的。兒女犯錯時,父母最容易釋放原諒他們。有個小孩住在鄉下,很調皮,元宵節時要包湯圓,他拿沙子撒在湯圓上,當時父母很生氣,處罰了他,不久便氣消了。雖然並沒有忘記,長大後父母偶而會將此事當笑話提起,但卻釋放兒女,不再生氣。約瑟對兄長也是一樣,他為安慰兄長,將已往的苦難提高到神的層次來看,說是神差他先來,賜福給他,使他作埃及的宰相,為要保全全家人的生命(創四五5)。

8.第五次哭

約瑟完全的釋放兄長後,與兄弟相認,又哭了。「於是約瑟伏在他兄弟便雅憫的頸項上哭,便雅憫也在他的頸項上哭。他又與眾弟兄親嘴,抱著他們哭,隨後他弟兄們就和他說話。」(創四五14、15)約瑟是很會哭的,是在愛中哭,在哭中釋放人。會哭的信徒是蒙神喜悅的,跟神之間也有較深厚的感情。大衛王不也是哭?一路哭來,一路釋放。耶利米先知不也是哭?

9.第六次哭

約瑟思念弟弟,但更掛念父親,與兄弟相認後,就準備車輛、禮物,將父親接到埃及地。約瑟與父親見面,就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哭了許久(創四六29)。約瑟真是愛哭的孩子,已經四十多歲,又當上宰相,仍然愛哭。

父親過世時,約瑟伏在父親的面上哀哭,與他親嘴(創五十1),可見約瑟與父親十分親近。在聖經中記載,當猶太人的父親在離世前會叫孩子過來,按手在孩子頭上,為孩子祝福,並將他信仰的心聲傳下去,一代接續一代。

這是一種祝福,也是使命的託付,生命的傳承。約瑟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哀哭,早已超越當時所講「傳承」的範圍。

猶太人認為,當父親死亡,兒子要給父親送終,要將手按在父親的眼睛上(創四六4)。因為眼睛是生命的燈,人死後靈魂是從眼睛跑出去,兒子的手接住父親的靈魂,這是生命的繼承,是信仰的傳承,才是送終的真正意義。如果父親死後,孩子不守道理,信仰沒有傳承,這不是送終。中國人的送終,是買個銅棺,葬在風水好的地方,送葬時有許多花車、樂隊、人員,這些並非送終的真正意義。

當你年老時,是否能將手按在孩子頭上,將生命、信仰傳承下去?而你的孩子是否能將手按在你的眼睛上,說:父親,你可以走了,你已完成你的工作,可以安然去見神,從此以後,我將活出你的生命來?

如果孩子身為乞丐,一文不值,但是父母的生命、信仰在孩子身上表現出來,有神的樣式、形象在孩子身上,這才是送終。否則,孩子即使身為總統,飛黃騰達,作父母的死時,各國元首來參加喪禮,但這孩子卻違反神的命令,甚至抵擋神,將來無法得救,這既非送終,也不是傳承。

約瑟不但將手按在父親的眼睛上,並且伏在父親的面上,父親的生命、信仰在他身上活出來,有神的樣式、形象在他身上,這是生命與信仰的完全傳承。他遵守父親遺命,將父親葬在迦南地(創五十5);他也要求他的兄弟,未來要將他葬在迦南地(創五十24)。

10.最後一次哭

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創五十 15~17)。

這是約瑟最後一次哭,因父親活著的十七年中,他早已完全的釋放了兄長;但哥哥們仍自我囚禁,認為約瑟遲遲沒有報復,是因為父親活著的緣故,如今父親去世,將按照從前待他的一切遭受加倍的報復。

約瑟深感難過,於是用親愛的話安慰兄長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創五十19~21)

四、結語

約瑟的一生,真是夢的人生、哭的人生。在夢中完成神的旨意;在哭中釋放別人,並且自己也蒙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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