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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与圣灵

(2006-01-20 12:26:26) 下一个


 
 

俞成华


  恢复到良心的管治

  现在让我将信徒一般的经历说一说。当人一信主之后,神的生命就进入人的里面,人就得着了重生。在重生时人立刻发觉他有了一种新的感觉,这感觉是他已往所没有的。他发觉里面另外有一个主人,好像加上一个人在里面似的。已往说话行事很随便,并没有争执,现在不同了,话一说错,里面就责备;事情一作得不义,不诚实,里面也要责备。他作了基督徒,反而不自由了,样样事情受里面一种新的感觉干涉与支配了。他觉得已往对不起人的地方,要丢着脸去赔错,已往亏欠人的地方要花了钱去赔偿,他比不作基督徒的时候苦多了。岂知这就是他的得救,神的生命在他的里面给他新生命的感觉,叫他恨恶不义、不诚实、不清洁,以及一切不道德的事。这个就是生命发表它自己的凭据,并且是藉着良心发表出来的。这就是人从人治的底下恢复到自己的治理,是第一步的恢复。这人的良心已经活着,感觉越对付越敏锐,能照着良心的感觉说话行事,他已经超越过别人的管理,用不着警察,也无需法院了。他不能不义,不能舞弊,因为在他里面的良心要管理这人的行动。这就是许多基督徒所开设的公司,喜欢雇用弟兄的原因。感谢神,人已经回到自己良心的管治里了。

  这样的基督徒是很公义、很诚实、很洁身自好的;当然他也经不起别人的错误、罪恶,因为他自己是良善的,有道德的,所以一见别人不道德,心理就十分痛恨。这人在思想、言语、行为上都是很有对付的,不敢随便,实在是一位君子人,是一个道德家。真实重生的基督徒中,这样的人是很多的。

  但是这是过程,不是目的。神的目的乃是要人恢复到他自己的管理里去,叫人活着就是基督。所以一方面说来,人活在良心里,(或者说,活在自己的管辖里,)是很好的,很紧要的。我说句严重的话,人若非有很彻底良心的对付,就没有法子认识比良心更深的--神的自己。我常常对人说,良心的受对付,好像二层楼的楼梯,你若要到三层楼,总得经过第二层的阶梯。让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一句话,我还未曾看见一个基督徒,他的良心未曾受过彻底的对付,而能活在神自己里面的。好像人若不经过二层楼的楼梯,就无法进入第三层楼一样。所以弟兄姊妹们千万不要忽略这初步的恢复,该十分忠心地去理会它,常存无亏的良心。因为在初步的恢复中,虽然是人良心的感觉,但是十之八、九也就是生命的感觉,是圣灵声音的出口,不过是藉着良心出去而已。

  达到神觉的管理

  但是在另一面,并非说良心的感觉是生命最高的感觉,只要有良心的对付就够了,就满意了,就可以作最属灵的人了。不,不,绝对不。良心的感觉虽然多半也就是生命的感觉,但是良心的本身并不是神自己,不过是人里面一个感觉的机关而已。人当向着良心的感觉忠心,该存无亏的良心,这是不错的,但是这一个感觉不过是第一步恢复的感觉。人不应当停止在这感觉里,应该更进步认识那超越过良心的感觉,这一个比良心更深,这一个摸着神的自己,可以称为神觉。

  在希伯来书第八章十一节里有两个“认识”。第一个是“你该认识主”,第二个是“都必认识我”。在原文里面,这两个“认识”,是不同的。第一个是一种普通的认识,第二个是对于事物一种里面的知识,是在人里面一种里面的知觉。(请看达秘译本的注译)当然这段圣经是指着将来在国度时代里,全以色列人都有这一种里面认识神的知识,他们能在里面认识神。但是我们信徒,就在今天就能有这一种的认识。因为神自己的生命,藉着圣灵放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有神的性情:既有神的性情,神的自己就在我们的里面,给我们一种出于神的知觉。我们就藉这一种神圣的知觉,在我们里面认识神的自己。这种里面的认识,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这就是神在里面将他的自己启示给我们看见。我称此为“里面的神觉”。(Inner Consciousness of God)

  当神在我们里面,藉着这一种的知觉彰显他的心意时,我们的意志若顺服这知觉,我们就与神有和谐,此时我们就摸着神的自己。在此人的最深处觉得有滋润,有丰满,有充实,有恩膏,有平安与喜乐,有膏油的涂抹,有深处的阿们,有神的同在。他与同样摸着的人能发生共鸣。这一个感觉在那里,神也就在那里。神在人里面,就是藉着这一种感觉,叫人摸着他自己。人若向着这一个忠心顺服,人就是活在基督里,活在神的生命里。人若照着这一个行事为人,就是随从灵而行。这样行的人,就成为一个神治之下的人,因为他凭着神在他里面的运行行事为人,神是他的主,他的一切都受神的支配。这样的人,才是恢复到神要人恢复最高的地位里。这是第二步的恢复,也是最末了的恢复。人在此可以有无限的进步,更多的认识神,更深的认识神,但不能另有一个阶段进步了。因为神的自己在里面掌握管治,已经是神今天在圣徒身上最高的恢复了。

  良心感觉与神觉的比较

  现在让我说一点良心的感觉与比良心更深的知觉-- 神觉--不同的地方。一面我要再一次的说,在第一阶段的恢复里,神是藉着良心来彰显他的意思,所以良心的感觉也许十分之八、九就是圣灵的声音。但是这个不够,因为许多时候良心所感觉为是的,神却不在里面。例如关于该隐献祭的事,人的良心好像要说,一个种地的人将地里的出产献上,神是应该悦纳的,这有什么不对呢?良心好像说,该隐没有错。但是很希奇,神不在这里面。乌撒的扶约柜也是一样。约柜要倒了,乌撒伸手去扶它,这是一个善举,良心是觉得很对的,但是神也不在这里面。

  所以请注意,良心只感觉是和非,对一切是的它就说对,对一切非的它就说不对。它只看是好的,就都是对的;不问源头如何,它总是赞成的。它所反对的是“非”,一切的非都与罪恶发生关系。所以良心反对的范围,就是罪的范围;它所赞成的范围,就是良善的范围。它的主张和别的宗教讲善行,讲道德没有两样,不过更精细,更有能力而已。让我说句厉害的话,我们信基督,如果属灵的认识不过只有良心那么多的话,基督就比别的宗教高不了好多。但是感谢神,我们所认识的远超过良心,我们是认识被启示在我们里面的神,是神的自己。

  神觉与良心不太一样,神觉不光是反对良心所反对的“非”,并且反对良心所赞成的“是”,神觉所问的,绝对不是“是”与 “非”,乃是他自己在不在这里面。神的“是”是他自己,神的“非”是一切不是他自己的。不管一件事情多好,多善,只要他自己不在,就是“非”。他是充满万有的神,万有都得有他才正常的,才对,才是。所以凡是神不在之处,在那里就不是。

  良心是站在道德立场说话的,而神乃是站在“神的同在”的立场说话的。所以人看为美好良善的,只要神不在里面,神就说没有良善。因为只有一位是良善的,这一位就是神自己。所以今天的信徒不该问,这件事好不好,对不对,或是或非;乃是应该问,在这件事里面摸得着神的同在,有没有恩膏的涂抹。如果我们光知道是非好歹,就我们已经从神的里面堕落了。因为在伊甸的亚当,当他受自己良心管治的时候,已经是他脱离了神的管治的时候。自己良心的赞成不赞成,变作他是非的决定,最高的标准,并不是神的同在作他一切行动的原则。今天的基督徒若只有良心阶段的感觉,而没有超过良心的感觉的话,就“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这句话没有法子变作他的经历。所以我一再的说,良心的管治是好的,但是不够,不该停止在良心里,应该有更深的认识。

  如果弟兄姊妹不误会我,如果我们能尽量地领会我,我就要说一句顶厉害的话给你们听;若是神在这件事的里面,彼得的杀人也是对的。(徒五)神若不在里面,连扫罗的献祭也是被咒诅的。(撒上十三章)

  不经良心感觉不能达到神觉

  在今天教会荒凉中,我们只得承认说,有良心对付的基督徒,已经是很好的基督徒了。因为还有许多的基督徒,在得救的时候,对于罪的认识不够彻底,良心的感觉非常的迟钝,甚至有的人简直麻木没有感觉了。在这里让我插进几句痛心的话,我曾观察过不少的基督徒,看他们学习的工夫不能说少,为着主的缘故也的确肯吃苦、舍己、费财费力、热心救人,但是一和他们谈到属灵实际的事,就判若两个世界的人,彼此的言语好像是不通的。已往我一直不懂得原因在那里,后来才蒙恩看见,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在良心的感觉上不灵。我曾说过,良心感觉是生命感觉恢复的第一步,是二层楼的楼梯,无此即不能上三层楼。这一个根基的感觉出了毛病,就难怪人不能懂得属灵更深的事了,因为在这人里面没有一点经历,(神生命的感觉),作他的底子。真愿意神光照这等信徒,能看见自己可怜的光景。

  两种基督徒

  活在良心里的信徒,的确是好信徒,可是在属灵事上也会出许多的难处;

  一、对自己:

(1)落到良心软弱,受仇敌控告里。

  (2)良心刚硬,变作固执。

  (3)堕入自义里面,拦阻了更多的亮光。

  二、对犯罪的人:

  (1)缺乏怜悯。

  (2)要求(道德的要求)太多。

  (3)批评论断,吹毛求疵,和别人比较。

  三、对更深生命的人,是不能合作。

  我们可以把这两种人列表作一个比较。

   良心阶段的信徒

  一、讲是非,说理由。

  二、只要“是”,不问源头,也不认识源头(搀杂着自义)。

  三、他所恨恶而拒绝的范围是“非”。

  四、他要求事作得对,作得好,与世人一样。

  五、当他不能与人合作时,会发所谓的义怒。

  超良心阶段的信徒

  一、注意恩膏,与神的同在,超过理由。

  二、在“是”的里面还要看源头,如果源头。如果源头不对,不管多是,还是不对。

  三、他所拒绝的是“这里摸不着神”。

  四、他不只要求对,还要有属灵价值,有深处的阿们。

  五、当他觉得对方不能领会时,会忍耐、等候、代祷。

  一件事是事实;人一得救之后,他的生活由犯罪的恶习惯里出来,进到良善的道德里,他那良善的心极其恨罪,所以良心阶段里的信徒,所对付的对象是 “非”,是“罪”的范围所包括的一切。但是当人再长进到神自己里面的时候,他固然也恨罪,(因为罪是出于鬼),但是罪的对付好像是过去的了;他所对付的多半是“己”,是重在对付天然生命,就是人的喜好,人的追求,人的拣选,人的倾向,人的黏贴,(Attachment),以及人为的道德与善义。他所注意的是里面的源头,他不重在外表的粉饰。他看犯罪的人,与自称为义的法利赛人,是一样的不行,不过是一个明显污秽的罪人,另一种人是黑暗里的瞎子。这两种人看是有天渊之别,但在神的眼中却都是死人。第一种人所犯的罪是出于肉体的,第二种人所行的义也是出于肉体的,这两种人行事的源头是一样的。因此神的生命不只不能容让罪,也不能容让出于肉体的义,这就是真正属灵的人与只讲道德的人不能相合的最大原因。

  三种的人

  为着要更清楚说明我里面的意思,让我告诉各位,一个基督徒的确是一个顶复杂的人,因为在他里面有三种源头的东西。他有受造时天真良善的生命,也有堕落后魔鬼放进去的毒-- 罪--,也有得救后所得神圣洁的生命。所以我相信,人可以作神人,也可以作好人,同时也可以作鬼人。在这里,让我列一个表在后面。

  神人-- 属灵人

  一、神的生命是特点。

  二、灵的生命最强。

  三、神是主,神治理这人,神藉圣灵支配这人。

  四、与神联合为一灵,行事为人跟随灵。

  五、神是生活的源头。

  六、活着是基督(神)。

  七、喜欢圣洁、敬虔。

  八、神生命的出路是由中心达到圆周的;就是由于 灵里的启示,心思的光照,魂就得以更新;并且这生命供应身体,能叫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好人-- 天然的善人

  良心的善义是特点。

  魂的生命最强。

  己是主,己治理这人,己藉向善的心,支配这人。

  照着良心的主张,心思的较量为人。

  己(人)是活着的源头。

  活着是君子(人)。

  喜欢良善道德。

  被造天然生命本是向善的,它可以伏在灵之下而被神用,也可以体贴肉体而犯罪。

  鬼人-- 受罪支配的人

  罪是特点。

  体的生命最强。

  罪是主,别人治理这人,鬼藉肉体中的罪支配这人。

  循着肉体情欲的要求而犯罪。

  罪(鬼)是生活的源头。

  活着犯罪(鬼)。

  喜欢犯罪作恶。

  表的毒是由外围进入中心的,犯罪的工具是身体,(吃善恶果),然后魂与灵受了这毒,结果全人变成罪人与死人。

  问 题问:世人所谓的“理”“欲”之争是否即加拉太书第五章的“圣灵”与“情欲”之争?

  答:不,因为世人的里面根本没有圣灵,世人里面的“理”也不是圣灵,何从而有灵欲之争呢?并且这两个争,有几点是完全不同的:

  (1)“理”与“欲”所争的都是为着自己,己是这二者的中心,圣灵是为着神而争的,以满足神为目的,神是他的中心。

  (2)“理”是讲理由的,“欲”不讲理由。圣灵也不讲理,但有更深的理,不是人立刻能看见的,需要等到有圣灵的光照才明白。

  (3)理欲之争是良善的人性,与出于鬼而来的欲(约八44)相争,乃是人鬼之争。圣灵不只与欲“鬼”相争,也与理(人)相争。许多时候圣灵要人顺服神,而“理”为着自己与神讲理。但圣灵不讲理,你若顺服,就有生命平安。因此人常能看见,“欲”与“理”联合起来反对圣灵。所以圣灵与情欲相争,是世人所没有经历。可惜在许多基督徒的经历中,多少时候还是与世人一样的,不过是理欲之争,并不是灵欲之争。足见在人里面,为着神说话的成分实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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