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飘小鸥

很高兴总算有个地方可以表达一下自己,可以尝试留住一些转瞬即逝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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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小说:朝朝暮暮的爱情(暂用名)12

(2009-06-18 17:15:57) 下一个
欲说还休(三)

行吟语录:“两情若要长久时,就不能朝朝暮暮!”

     第三天的原计划是去滑雪圣地威斯勒,行吟早就从网上把温哥华周边的好去处查了个一清二楚,自己也大概定了个行程。这个打着来看我旗号的中年帅哥,此行看来是兼收并蓄,集旅游和约会于一身,老早就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一旦约会后果糟糕,便会马上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旅游观光上来,自然也就不会冤枉了他那白花花的银子以及那和银子一样珍贵的时间。
 
     可是威斯勒却没有去成,原因是Grace出事了。
 
     其实我和Grace才作了几个月的室友,还没有变成知心女友那种,但大家同居一室,都是北方人,年龄也相差不多,所以也常常会在一起聊天,这一般是在我们一起吃饭时发生的。
 
     Grace今年36岁,身材消瘦,长得不丑也不俊,像很多大陆来的女移民一样,眉眼和衣着都很平淡,属于那种掉进人堆儿就找不着的那种。她本科学的化学,毕业后分在天津一所偏远的郊区中学教书,后来按部就班地结婚了,却不幸两年不到就离了婚。离婚后在她的一个大学同学的影响下,找到一家规模不小的移民公司, 把她的化学专业改成了化工,并做了一系列的假经历,居然在面试时顺利过关。2002年夏天,怀着忘掉过去,忘掉天津,一切从头开始的雄心壮志,一个人带着大包小裹,来到了温哥华。
 
     头两年她一直在打累脖工,从餐馆转战到工厂,从香港老板转战到西人老板,没舍得买车的她不得不从Bus换到Skytrain,冬天的时候天极短,所以每天都两头不见天光,有点披星戴月的感觉,说披星戴月更不准确,因为温哥华的冬天大部分时间都阴雨绵绵。后来她决定要去BCIT读个学位,以便可以有资本找一份稍稍专业的工作,为了达到进入BCIT所需的英语要求,2005年她去了属于温哥华教育局的South Hill 成人高中读书。
 
     在这个华人成堆的学校,她遇到了来自北京的Andy,Andy在刚登陆温哥华一年时,从北京二外毕业的妻子便携幼女跟一个英俊高大香味扑鼻的白人哥哥远走高飞了,留下他一人伤心徘徊蹉跎嘘唏,最后依然是无可奈何。只能打起精神,边打工糊口,边上学充电,直到遇见Grace,他还在一个华人家具店给人送货,每天楼上楼下地扛那些实木非实木的家具们,副作用倒是不错,身材并不高大的他练就了一身结实的肌肉。
 
     两个人一开始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慢慢地就彼此谁也离不开谁了,在这个美丽而寂寞的城市,无亲无故,孑然一身的两个孤男寡女很快就打得火热,后来他们就在Metrotown租了个一居室的公寓同居了。去年的时候,Andy考了一个电工证,费尽九牛四虎之力也没在温哥华找到工作,却无心插柳地得到了一份在卡尔加里的位置。无奈之下,他只好洒泪吻别Grace,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踏上了东去的征程,这样我才有机会变成了Grace的室友。
 
     行吟到来的第二天晚上,刚好是星期五,是他们两个的定时网上聊天时间,可是这一天,Andy提出了分手,并明确说明已经移情别恋、爱上了别人,表示不可能再回头。两个人在一起已经两年多了,在Grace心中,结婚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而不存在其它任何技术上的疑问,所以她一下子垮了。等我晚上回到家时,她就像一具僵尸一样躺在床上,除了眼睛是睁开的,身体其它各部分都一动不动。
 
     心情兴奋的我刚刚甩掉鞋,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她没有关门的卧室,原因只是想告诉她我和行吟在一起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想有个人分享我这两天不平凡的一切,而Grace是个很好的听众。没想到面前的她已经变成这个样子,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安慰她,只好握着她苍白而冰凉的手,静静地陪着她。
 
     当天夜里她就莫名其妙地发起了高烧,第二天早上我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出一个体温计,替她一量,吓了我一跳,超过了39度。至此我才真正明白精神上的痛苦不是永远停留在精神的层面上的,而是可以转变成肉体上的伤痛的。她在周六和周日两天虽然没课,却有一个在果菜店收银的Part-time工作。于是乎我手忙脚乱,替她打电话给那个听起来像印巴人的、英文拐了十八道弯的老板请假,一边努力分辨他说的究竟是什么,一边想出自己所掌握的比较Nice的词汇去感化他。然后打电话给我的行吟,解释情况,让他稍安勿躁,自己试着多睡几个小时,尽量争取在今天一天之内把时差睡过来,以便以后我们可以精力充沛地真正做到昼出夜伏,胜利完成他兼旅游和约会于一体的此次行程的使命。
 
     没想到这个曾经以冷峻著称的中年帅男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强烈要求陪我去给Grace看病。那更好,省得我一个人面对这些,心里边不仅不踏实,而且有不少因同情和惺惺相惜引发的酸楚。载上Grace,再风风火火地来到行吟住的旅馆,刚拐下公路就看到他已经站在门口等待。嗯,表现不错,可以记五等功一次。他一上车我就适时地给予表扬。倒不是记住了小凡有一次的提醒,对男人要像对小孩一样,及时给予表扬。而是因为我确实很感激他能节约时间,万一Grace烧糊涂了,后半生可怎么办呢?
 
     因为是周六的上午,医院急诊室的人显得格外的多,登记、量体温等常规程序之后,足足等了两个小时,我们才被请进了诊室,医生听来听去找不到什么毛病,就把她推到里边的房间做检查去了,我和行吟只好百无聊赖地坐在候诊室里等待。
 
    “吴桐,上次你得阑尾炎时,也是住在这里?”
 
    “没有,我去的是VGH,就是Vancouver General Hospital,中文应该是‘温哥华...’咳,我也翻译不好,反正就那个意思,另一个医院啦。”
 
    “在哪个医院不要紧,我想的是当时你肯定也是这么孤孤单单。”
 
    “我好像比她强多了,当时不是还有你惦记着吗?”我讪笑,情绪有点提不起来。
 
     是啊,当初我也是这么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且Grace还是我和行吟送来了,而我是被鸣着尖厉警笛的救护车送去的,而且因为那天Grace有课,当时没有陪我去。后来她倒是天天去医院看我。好在这里的医生护士的态度不是一般的好,简直可以形容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所以住院的几天,我倒没有感觉太多的悲悲戚戚,唯一的不满反而是饭菜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作为一个淑女,老惦记着吃,好像也不是特别光彩的事,所以不提也罢。
 
    “今天哪里也没有去成,倒让你坐在医院里这么久。”我是真心实意地有点儿歉疚。
 
    “这倒没什么,反正有美女陪着,又不是我一个人。”他冲我笑一笑,一只手趁势搂住我的肩膀。“看到Grace生病,马上就联想到了你,一个女孩子,背井离乡的在这里......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笑,“我还好啦,反正没心没肺的!”

    “平时还好,生病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太可怜了!”他居然开始多愁善感起来。
 
     我一时也是心情有点低落,把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上,脑子里在无边无际地胡思乱想。
 
     很少听他说这么多愁善感的话,那么今天说了这些,是为了我吗?
     仅仅是随口感叹呢,还是想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陪着我呢?
     如果他真的想陪我,我该不该同意?
     如果同意了,我会开心幸福吗?
     二十年前他就背叛了我的初恋,二十年后再走到一起,会有好果子吃吗?
     我已经38岁了,不能再幼稚了,可我到底该怎么办?
     究竟什么才算幼稚,什么又叫做成熟呢?
     Grace已经经历了结婚、离婚、又恋爱等等,看似足够成熟了,不还是倒在了所谓爱情的魔爪之下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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