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飘小鸥

很高兴总算有个地方可以表达一下自己,可以尝试留住一些转瞬即逝的感觉。
正文

连载小说:朝朝暮暮的爱情(暂用名)三

(2009-05-25 16:11:24) 下一个
行吟要来了(三)

行吟语录“两情若要长久时,就不能朝朝暮暮!”

     我点开头像,一行字跳出来,
 
    “感谢上帝,你终于出现了,阿门!”

     应该感谢上帝的是我,让我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收到了他的问候!可是我不能如此表达出来,谁让咱是淑女呢,我的铁杆闺密小凡上星期发来的EMAIL 中还又一次提醒“收敛,收敛,所谓的豪爽一定要收敛。切记切记,你不是梁山好汉,不能想啥说啥,要含蓄,要婉约,要欲语还羞。。。”所以,矜持,再矜持。于是我打出:
 
    “这么巧啊,刚回来就见到你,今天没出去行吟?”

     在前几天的对话中,我已经知道他虽然是学工科出身,但已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创意有些年头了,也会常常出差,所以出去“行”应该是常事,至于能否边行边吟,就不得而知了。 
 
    “已经行不动,吟不出了!只好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行吟于野山啦”
 
    “吟兄何至如此?都开始胡言乱语了?”
 
     打出这句话时,心中有小小的得意,明知道这是甜言蜜语的导火线,只待我一发问,他便可滔滔不绝的诉说那真假难辨的连绵不断的思念之情了(小凡语“管他真假,听了过瘾了再说”),手指却好像不受大脑控制了似的,顺着他安排的轨道,直接就把这行字灵活地打了出来。

     女人那女人,听不到甜言蜜语难道会死吗?答案当然是不会。不仅不会死,还得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上班下班,睡觉吃饭,生病了就得看医生,冰箱空了就得GO SHOPPING。连上帝也帮不了你,更何况百无一用的甜言蜜语!但现实却是,几乎99.99% 的女人会倒在甜言蜜语的枪口下,剩下的0.01%估计没人能看出是男是女。

 
 
     思路刚走到这里,忠实的闹铃响了,提醒我该准备去机场接人了。梳头洗脸,涂点淡淡的口红,下楼,发动我那已开了12万公里(当然不都是我自己开的,大部分是前车主的功劳)的丰田佳美,一溜烟地上了滨海大道,往机场驶去。
 
     温哥华如果不下雨,每一天都令人心旷神怡,过了桥进入机场所在的小岛,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北边隔着FRASER河的远处,是一带绿的深深浅浅各不相同的树丛;其它地方除了加航的几个不起眼的小建筑外,大多是一望无际的空旷,似乎有一点在市区内的天苍苍野茫茫的感觉。

     喜欢这样的安排,在一片苍凉悠远之间,伫立着一个繁华的机场;在机场的人来人往中间,送行的临别洒泪,接人的翘首期盼;多少恩恩怨怨,多少离愁别绪,一点一点地飘散在苍茫高远的天空中。

     机场内部则是天壤之别,人群熙熙攘攘,比肩接踵,我站在接机的人群中,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北京,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油然而生。下飞机的人们不断地走出来,到底哪个才是行吟呢?

     前几天当他提起接头暗号和着装时我还充满信心的质问他,难道你不认为我们会心灵感应吗?现在看来是有点脑子进水啦。好像有个名人曾经说过:浪漫是需要的,但过分地追求浪漫是愚蠢的。如果这不是名人说的,那就算我自己说的好了。看来人这一辈子想不干几件蠢事,很难!

     排除吧,去掉所有女人,再去掉太老的和太年轻的男人,剩下的比例就很小了,在这剩下的一小撮中,再去掉丑的不堪入目的,帅的无法控制的和身高一米七零以下一米八五以上的就没多少了(暗暗地想,如果因此筛选原则而错过,也不见得是件坏事,呵呵)。

     可我也不能像个花痴似的盯着每个符合条件的男人端详吧。不过没关系,本小姐还有暗器,实在接不到,手机的联系。可是既然开了个浪漫而又愚蠢的头,然后又不得不电话联系,好像很没有面子啊。

 
     正在脑海里飞速的胡思乱想之际,感觉出现了,一个看上去30多岁,个头中等偏上的男人抓住了我的视线,不像其它推着大包小包的旅客,他只拉了一只不大的拉杆箱,穿一件咖啡间白的格子休闲衬衫,头发稍长,但看起来既随意又干净整齐,似乎找不到长途旅行的劳顿与辛苦。虽然身高不是鹤立鸡群,却掩盖不住他在人群中呼之欲出的特殊气质,唯一有点奇怪的是他在室内也戴着一幅浅褐色的太阳眼镜。我只能说被他抓住了,我赶紧做个简短的祷告。

    “主耶稣啊,我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父亲,保佑我他就是行吟吧,保佑我吧,我会是你永远的顺服的羔羊,阿门!”

     祷告刚毕,这个人已经走到我的面前,停下来,冲我微笑。天哪,主耶稣马上就显灵了,真的是他?我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不知说什么好,样子一定非常尴尬。


    “你是,,,?”


    “对对,我是,我是。”

    
     我是谁呀我是,曾一直认为自己属于女人中少见的处变不惊型并为之自豪多年。这么点儿个小沟,就翻船了不成,郁闷!

    “你是小鸥!”

     看得出来他的微笑变得明朗而开心,即使他还没去掉眼镜。看来网上一直盛传的网友见光死理论也不是处处适用啊。少数服从多数的概念从此被推翻,再也不信这个八卦了,有时候真理就在少数人手中,不是吗?

     后来当我一再地追问他当时怎么就那么勇敢地走到我面前打招呼时,这个白痴居然说“那一排人里边只有你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口水都快下来了,而其他人根本没注意我,我不找你找谁,傻子都能找到你!”
    
     初闻此言,我差点没晕过去。本来准备听的是一看到你就有心跳的感觉之类,却没想到是如此的答案。也罢,这样的回答也算诚实,也是在男人中正在流失的优秀品质之一,且饶他一回吧。
 
     在往HOLIDAY INN走的路上,心里一直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这个男人的脸形和气质怎么如此的熟悉?虽然一眼望去,便知道他是那种讲究的男人,但身上还是散发出一种貌似熟悉的烟草味道。是的,他曾提到过他的烟瘾问题,可是为什么这种味道仿佛能把我带到一个遥远的地方一样,费解!难道曾在哪里见过?可是他的态度甚是正常,好像从不认识我这个人。想再仔细看看,却再也不能像刚才在机场那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既失礼,又失态。
 
     罢了,罢了,反正他还要在这里呆整整两个星期,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容我慢慢地琢磨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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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tableone 回复 悄悄话 很久没看到你的连载了, 是不是出去玩了呀? 快写, 快写。 一天看不到, 心就怪痒痒的。
高子 回复 悄悄话 在文学城,饭你和盈香淡淡、李一的连载,故事精彩,文笔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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