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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的仇敵(顯現後第七主日)

(2014-03-14 07:55:17) 下一个

119:33-40; 19:1-2,9-18; 林前3:10-11,16-23; 5:38-48

奉上帝,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信息是《愛你的仇敵》。

大家請看聖壇後面中間的這塊彩色玻璃:耶穌在山上向他的門徒講道。這塊彩色玻璃處在全教堂所有彩色玻璃的中心,表明耶穌山上講道的重要性。馬太福音第五章一開頭就說:耶穌上了山,坐下來,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記載了耶穌對門徒的講道。因為是在山上教導門徒,所以這三章被稱為“登山寶訓”。有人把這三章稱作“基督教義大綱”,又稱為“天國大憲章”,也就是天國的憲法、是基督的門徒、上帝的兒女生活的標準。主耶穌基督用這天國的憲法,把基督徒與世人的行為分別出來。

最近四個星期,我們聽到“登山寶訓”中的幾個主題。比如“八福”,“作鹽、作光”,“成全律法”(比如,不僅不犯謀殺,而且不懷怨恨的念頭;不僅不犯姦淫,而且不懷邪惡的淫念……)。今天我們聽到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并且“要愛你的仇敵”。這是耶穌全部教導中最中心、也是最難以叫人理解的主題;因為這與我們人类的本性和文化的價值觀念完全不同。

在今天的福音中,主耶穌首先提到舊約中的一條律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舊約的律法容許受害人討回公道,對別人的侵犯,可以用相等程度的報復,目的是制止隨意侵犯別人,同時也防止報復過頭(古代血族報復,常常因為本族的一個人受了傷害,而動員全族的人去攻擊對方全族)。對等報復的原則,也是制定法律和法官判案的根據,甚至一直沿用到今天。比如,舊約·申命記中就規定“以命償命”,現在的法律仍然是殺人償命。在廢除了死刑的地方,謀殺犯多數都會被判處終生監禁,差不多償還了他的一生。(許多人反對廢除死刑。)

對等報復是尋求公道、公平。而耶穌卻要求他門徒的行為超越公道、高於公平。登山寶訓既然是天國的憲法,就是對上帝的兒女生活方式和個人行為的要求,應當遵守。但是,耶穌並沒有要我們,把他對我們的要求,推廣到社會倫理和法律中去,改變公共政策。區別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不能叫警察在逮捕嫌疑犯的時候不使用武力;我們不能叫軍隊在戰場上对敵人憐憫;我們也不能在別人遇到危險或自己受到傷害的時候不去報警。實際上,耶穌要我們嚴格區分什麼是屬上帝的,什麼是屬世俗的。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路20:25; 22:21; 12:13-17

講到這裡,我想一個笑話。說是笑話,不如說是叫人哭笑不得的事。有一位熱心的弟兄帶了一個還沒有信主的朋友去教會。當天牧師所講的,也是今天的這段福音。崇拜結束離開教堂後,這位弟兄和他的朋友走在大街上,他朋友突然伸手在他右臉上打了一下。這位弟兄吃一驚,問他朋友,“你幹什麼?”他朋友笑著對他說,“別問幹什麼;耶穌叫你應該把左臉也轉過來讓我打!否則你就不是基督徒。”這位弟兄說:“我可以轉過左臉來讓你打;但是你一定會為無緣無故打人,而感到羞愧。”這位弟兄回答得好。

我本人還沒有遇到有人打我臉的情況;但是卻被人欺負過、欺騙過、傷害過。但是,明明知道他在欺負,我就讓他欺負,明明知道他在欺騙,我就讓他欺騙;明明知道他在傷害,我就讓他傷害。我可以不怨恨,不報復,但絕對不會說他欺負得對,欺騙得好,傷害得有理。我們應當對事不對人。對人,可以寬容厚待;對事,必須辨明是非。不與惡人作對,並不是寬容罪惡。要像保羅在《羅馬書》中說的那樣去做:保羅說,“要以善勝惡”,“不要以惡報惡,……要盡你的全力和大家和睦相處。……不可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7-19,現代中文譯本)我們相信上帝明察一切,掌管一切,審判一切;我們相信上帝的應許、信實和公義。

遇到惡意的對待不反抗、不報復已經不太容易做到,而要“愛仇敵”也許更加難以接受。比如,有人可能會說,我被那人害慘了,不跟他計較也就罷了,要我去愛他,怎麼可能呢?這話完全符合常情。每個人都會有敵人、仇人,能夠不計較、不報復就已經很好了。但是,主耶穌說,這還不夠。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應當和我們的天父一樣完全。因為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我們要愛弟兄,也要愛仇敵。這樣,我們就超越了這個世界的公道,高於這個世界的公平,才配稱為上帝的兒女。

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在1957年發表過一篇演講,就是“愛你的仇敵”。如何去愛你的仇敵?他講了三個步驟。第一步,首先分析自己、面對自己。因為一個人不可能討所有的人喜歡。我們自身也有許多問題,也許有意無意之間做了不恰當的事,得罪了別人;引起別人的反感。

第二步,看到敵人身上的優點。要知道,我們當中最好的人,身上也有惡的東西,仇敵當中最壞的人,身上也有善的東西。即使是敵人,也並不是一無是處。尤其是,我們要看到,一切人,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

第三步,當打敗仇敵的機會來到時,也不要報復他。比如,開車時有個人搶了你的道,差點讓你出車禍;或是在超市購物時,有個人對你粗暴無禮、肆意侮辱你。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出現在你的辦公室裏,想要在這裡申請工作。哇!他自投羅網了,這可是報復他的好機會;但是,這更是你證明愛的大能、為主耶穌作見證的好機會。舊約聖經·箴言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25:21)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頭上。”(12:20)因此,對仇敵行善,就可能導致他悔改。這是對他最大的愛。

我們愛仇敵,是因為上帝愛我們。我們都曾經與上帝為敵,是上帝的仇敵。甚至現在,我們可能仍然在對抗上帝、欺騙上帝。但是,上帝卻愛我們,與我們和好,並獻出祂的獨生聖子救我們脫離罪惡。主耶穌基督也親身為我們作出榜樣,愛仇敵、為那迫害他的禱告。他在十字架上饒恕了殺害他的敵人,並且為他們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耶穌沒有說“父啊,我現在無法反抗他們,求你懲罰他們。”】

各位弟兄姊妹,恨只能強化仇恨和邪惡在這個世界上的存在。愛、愛仇敵的能力,是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受死和復活賜給我們的寶貴禮物。我們要宣揚愛,在生命中活出愛,因為愛是上帝的國和永恆生命的第一個果子。

奉上帝,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

2011220初稿
2014年2月23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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