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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如黑夜,苍天真的落泪了! 对黑白颠倒的愤怒和咆哮!

(2009-06-17 05:44:36) 下一个

大陆法学院教授张赞宁:玉娇案裁决颠倒是非
——邓、黄明显要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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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新闻网2009-06-17讯】  
  强姦案受害人反变加害人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接受本报访问时认为,法院是受到官方和民意两方压力下而作出折衷处理,但有「颠倒是非」之嫌,「邓贵大、黄德智明显要实施强姦,他们是加害人,现在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反而变成是加害人。如果这样都要被判有罪,可能会令其他公民在受到侵害时不敢反抗。」 摘自明报

(来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86.html)


邓玉娇“心智障碍”不能行使上诉权
——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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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新闻网2009-06-17讯】 作者:刘晓原   
 

  今天上午,巴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邓玉娇案,出乎预料的是当庭作出了“有罪免罚”判决。一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案件,竟然当庭作出判决,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

   据《财经网》报道,黄德智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明确拒绝并摆脱了黄的拉扯。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邓玉娇离开休息室。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斜跨的包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藏于背后。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财经网》的报道,让我们知道了以前无法了解到的案件情况。邓玉娇在遭到暴力侮辱时,她一再作了退让,但邓贵大与黄德智仍不肯罢休。尽管有女服务员在场,也许迫于邓贵大的淫威,大家也不敢加以劝阻和制止。邓玉娇掏出水果刀后,她没有立即刺向邓贵大。试想一下,如果邓贵大不再动手侵犯了,邓玉娇还会挥刀相向吗?在邓贵大再次动手侵犯时,邓玉娇忍无可忍了,才挥刀刺向了邓贵大。

    从《刑法》规定来看,当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害,邓玉娇用水果刀来自卫,也是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试想一下,一个弱女子在遭到两个醉酒男人暴力侮辱之时,难道只能赤手空拳作反抗吗?弱女子的两只空手,能制止得了两个大男人的不法侵害吗?法律并没有对自卫工具作出限定,在两个大男人的多次侵犯下,用水果刀反抗即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也是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针对邓玉娇一案,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法院作出的是免除处罚判决,这个判决的前提是邓玉娇有罪,即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对这个判决,被告人仍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邓玉娇患有“心智障碍”,依照法律规定,她的亲属可代为提起上诉,以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是正当防卫为由,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无罪。

6月16日上午,巴东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邓玉娇被法警带入法庭。

 
(来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87.html)




一审邓玉娇付多大代价 大陆律师:当局胡做非为
<><>【 阿波罗新闻网2009-06-17讯】  
 
罪与非罪辩:“定罪免处”是有罪判决 
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节目长度:3分36秒 下载mp3

6月16号,邓玉娇案一审判决结果是“定罪免处”,郭莲辉律师指出,这样的判决不能被接受,这是一种有罪判决,“罪与非罪”是原则问题,主张邓玉娇提出上诉。郭律师还强调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违反法律程序。

邓玉娇案的一审判决刚刚结束,郭莲辉律师接到很多网民电话询问判决能不能接受?郭律师明确表示,这个判决是不能接受的!

【录音】这个判决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罪与非罪”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原则问题,一审判决它做了有罪认定,免于处罚。也认定自首的情节、防卫过当、鉴于精神病学鉴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情节,搞了个免于刑事处罚。整个来说,这个判决还是个有罪判决。

郭莲辉律师进一步指出,应该去关注判决背后是否存在交易,处于劣势的邓玉娇母女是否被迫接受了交易?

【录音】那么现在,我就在考虑这个问题,巴东县的司法当局可能和邓玉娇的母亲,包括邓玉娇本人,可能对她布置了很多东西,她们可能接受了。现在的话,能不能把幕后的这些东西能够曝露出来,这个幕后的东西就反映司法当局的黑暗,也是对法律的一种蔑视。

郭莲辉律师还认为,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违法法律程序,而且这种鉴定对邓玉娇是一种严重的人身伤害。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已经付出很大代价的人,

【录音】你是无权做精神病的,这个精神病一定要有当事人申请做鉴定,没有申请人你可以随便绑架一个人去做精神病鉴定?这一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嘛。特别是,给她认定精神病的,对人家一辈子是个很大很大的伤害啊,一个女孩被权威机构给鉴定成间歇性精神病,今后怎么嫁人,怎么生活,社会地位会不会受到贬低,受到影响、受到歧视?等等,一系列问题都会产生。

郭莲辉律师最后强调,邓玉娇应该提出上诉,要求彻消有罪认定,改判无罪,她属于正当防卫,对应刑法第20条的第3款“无限防卫”的条款。

李和平律师指出,邓玉娇案说明官民矛盾已达白热化。公权力没有受到任何制约,社会弱势群体主张自己的权利却没有任何出路。一系列的社会不公正,每一个人都有一种被剥夺感、被压迫感,这种感情使这些弱势群体内心形成一个整体。任何一个有官方和民间身份的人冲突,都可能导演成邓玉娇案。而在每个案子中,官方阵营的强势作为,又增加了民间的愤怒,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非常危险。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李亦菲、宇莲采访报导

(来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91.html)

2009-06-16 00:36 

6月16日,邓玉娇案将在巴东开庭。玉娇被巴东检方控以“故意伤害罪。”

就在玉娇案开审的前夕,大陆传媒报道:“此外,据知情人介绍,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同时,一些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在此消息下关闭了评论栏,大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各位一定要细细琢磨这种“新闻放风”,我分析实际上就是为给玉娇定罪做舆论铺垫。一家四川的报纸,哪来的知情人消息?知情人又为何放风给此报?无非是借媒体试探网民反应而已。

可笑鉴定用词如精准炸弹,何谓心智障碍?看来既要从司法上毁掉玉娇,也要从名誉上毁掉玉娇。其敲打蔑视网民之意跃然也——看看你们推崇的抗日女英雄,原来是“二傻子”也。

(来源: http://lingcangzhou2008.blog.163.com/)


邓玉娇一审后!爆出半个核弹律师再发惊人语
——邓玉娇从今天开始有罪 | 如果说你有罪,苍天也会流泪,让罪恶覆灭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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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新闻网2009-06-17讯】  
内容摘要

今天她获得了自由,但是她从今天起就变成了有罪之人,尽管她没有受到刑罚处罚。今天的判决,我没有办法帮她开具“无犯罪证明”。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这份证明将在什么时候有用。

人在做,天在看。那么今天,天在看吗,他看到了吗?

在邓玉娇案宣判的那一刻,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时30分,中国首都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

 

邓玉娇案庭审——我仿佛看到了5月13日的通报

朱明勇

 

    邓玉娇免除处罚其实是很多网友都可以接受的,也可以说是”他们”和“我们”共同的底线。但是,也请各位不要忘记免除处罚其实邓玉娇是有罪的,也就是说在她的历史中她是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这样对于绝

对的正义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大家能够接受,我,如果仅仅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的话,却不能接受。今天的庭审中我们再次听到那微弱的声音还是强调了“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回”。“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贵大再次用力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双脚朝邓贵大乱蹬,把邓贵大蹬开,并站起来。邓贵大再次扑向邓玉娇,邓玉娇持水果刀朝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的左颈部、左小臂、右胸部、右肩部四处受伤。黄德智上前阻拦,亦被邓玉娇刺伤右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请注意这里不是什么“推坐”、不是什么“拉扯”、不是什么“推搡”。是“拉回”、“又拉回”、“推倒”、“再次推到”、“再次扑向”。

 

    我们除了从“乱蹬”中看到的绝望,还看到了邓玉娇不是“坐”在沙发上,是“倒”在沙发上。今天的“倒”难道不是13日通报中所说的“按倒”中的“倒”吗?

    我记得在武术动作中不管是传统的正蹬腿、后蹬腿、上架踢,还是太极中的脚推扇、转身蹬脚等站立时的动作外,其他与“蹬”字相关的动作绝大部分都是躺在地上施展的,如洪拳中“兔子蹬鹰”。我还几乎没有见过坐着需要用“蹬”字来描述的动作。那么邓玉娇的“乱蹬”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应该很清楚了。

所以说仿佛从今天的庭审中我们隐约看到了5月13日巴东政府的通报中两次“按倒”、“按住”。

    人们在欢庆邓玉娇将获得自由之时,忘记了这并不是我们本来的期望。我们一时忽略了这种自由的代价了。“心智障碍”、“心境障碍”这是传统“精神病人”的更为精准的符号。有罪之身将使我们为对她的帮助有诸多的限制。

    关心她的人,远不止我一个,有能力关心她的人,更不只是我。但是,今天的判决,我没有办法帮她开具“无犯罪证明”。应该有很多人知道这份证明将在什么时候有用。

 

邓玉娇——如果说她有罪苍天也会流泪

朱明勇

邓玉娇版《大海》最后一句:如果说你有罪,苍天也会流泪,让罪恶覆灭成灰!

今天邓玉娇获得的自由,我在31日的《邓玉娇案终局已定》邓玉娇案终局已定、6月1日的《我本楚狂人   凤歌笑孔丘》中已经公示于众《我本楚狂人 凤歌笑孔丘》

今天她获得了自由,但是她从今天起就变成了有罪之人,尽管她没有受到刑罚处罚。

在很多评论中我看到这样的语言:人在做,天在看。那么今天,天在看吗,他看到了吗?

在邓玉娇案宣判的那一刻,2009年6月16日上午11时30分,中国首都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http://news.sina.com.cn/c/p/2009-06-16/122618029949.shtml

 

 视频:北京突降雷雨全城白昼如夜  

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组图)
乌云密布,车辆纷纷开启大灯。


 

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组图)
2009年6月16日上午,北京地区出现雷阵雨天气。


 

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组图)
北京地区降雷雨。


 

北京遭遇雷雨天气白昼如黑夜(组图)
路上汽车纷纷开灯小心行使。


 

案发后邓玉娇在精神病院,手脚被绑哭喊:爸爸,他们打我!(资料图)

  上午11时左右,北京上空从阴云密布迅速转为漆黑如夜,雷声不断,如黄豆般的雨点哗哗落下,预计下午仍有明显雷电活动,雨量中等。

  监控快报显示:16日10时至11时国家雷电监测网监测到北京地区雷电数538次,雷电活动比前一小时明显增强,主要集中在北京郊县顺义,通县及北京部分城区。

  另讯:北京地区早上7时起自北向南开始出现雷雨,截至10时左右,雨带已南伸到城区,雨量不大,但雷声频频响起。

  今天的降雨是从延庆开始的,上午8点到9点,延庆的降水量为3毫米。随着雨带的推进,密云也出现降雨,并逐渐向城区扩散。10时左右,记者所在的海淀区上空雷声隆隆,阴云密布,雨点纷纷落下。截至10时,城区雨量在0.1毫米至0.3毫米之间。

  据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统计,8时至10时,北京地区雷电个数为85次。北京市气象台也在上午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提示市民及相关单位做好防雷工作。

  在北京降雨的同时,河北中北部、天津大部也出现降雨和雷电。

(来源: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43.html)


你不得不相信老天爷的威力!!!!!!!!!!!!!!!!! 恶有恶报, 快改邪归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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