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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与中央专案组zt

(2009-07-13 20:53:47) 下一个
周恩来与中央专案组


在文革中发生过许多令人发指的暴力迫害事件。如果目光仅仅停留在各种群众组织举行的规模宏大的批斗大会,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比起现在仍然不被外人所熟悉的中央专案组(亦称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或中央专案小组)所实施的法西斯行为,都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参见康生在首都部分院校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1967年1月22日。康生的发言证实专案组的手段比学生的高明多了。载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2年版;中央专案组的法西斯行为还可以参阅穆欣《办光明日报十年自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穆欣《劫后长忆——十年动乱纪事》,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年版;王力《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中央专案组不仅令人谈虎色变,而且其具体的操作更是罕为人知,中央专案组的结构和作为迄今难于见诸公开出版物。杨成武的回忆揭开冰山一角,领导杨成武搞专案的是周恩来(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载《纵横》2000年第1期)。实际上,整个中央专案组的实际领导者就是周恩来,连康生、江青等都是其手下工作人员。(笔者注:江青的作用和地位比较独特,因为江青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毛,所以周恩来对于江青非常迁就。以刘少奇专案为例,江青在此案上投入的精力最多、最大。但是就整个中央专案组的组织机构来说,周恩来毕竟还是中央专案组的总负责人,而且江青对于其他专案所投入的精力相对于刘少奇专案则少的多。)整个专案组的材料最后审批以及在报告于毛泽东之前都要经过周恩来之手,至于材料的真假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能否迎合组织的要求。无论早期的彭德怀专案还是文革期间的的刘少奇、贺龙等专案,都是依据中央专案组所提供的材料定性的。(笔者注: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重要专案的最后仲裁完全取决于毛泽东。无论在专案迫害上还是保护解放老干部上,都是毛作出决定,周恩来负责具体执行的模式。)

中央专案组的发端与演变

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不同,中央文革小组的活动和意见可以在媒体上显著报道,而同样是1966年5月在政治局会议上成立的中央专案组却是秘密的,这个名字从未出现在媒体上。但是,在它存在的13年时间里,它行使的权力不仅远远大于一度存在过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也远远大于中央的公、检、法机构。它的成员在文化大革命中拥有的特权相当于列宁的“契卡”和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如果说中央文革小组是文化大革命中煽起动乱的第一个环节,那么,中央专案组则是最后一个环节,它负责为中央文革小组发起的行动作最后的定案。(1:Schoenhals Michael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1966-1979》 载 《China Quarterly》 No.145 (March 1996) p87-111;2:欧阳龙门翻译稿,节选自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第16章中央专案组部分)

中央专案组发端于专案审查委员会。而专案审查委员会来源于文革之初成立的一个处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临时机构。在刘少奇主持的1966年的5月20号左右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会议决定成立对彭(真)、陆(定一)、杨(尚昆)和田(家英)的审查小组(王力称之为四个人谈话委员会),罗瑞卿由军委处理,同时决定由周恩来总负责并且直接担任专案委员会下的彭真专案组的组长。中央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和军委的审查工作都是由周恩来做统一布置,例如召开专案会议等等。(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594页、726-734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刘少奇主持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成立的中央专案组,其下属中最大的组正是负责调查他自己。先是于1966年12月成立的“王光美专案组”来调查他的妻子,毛泽东又在1967年3月底授权专案组的调查主要集中在刘少奇本人。)其他各个小组的情况是:陈伯达负责陆定一专案,康生负责杨尚昆专案,安子文负责田家英专案。陈伯达主管陆定一,后来转给陶铸继而是谢富治接手。(陈伯达《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157页;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广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8-459页)田家英自杀后,在这个临时小组基础上成立了政治局常委领导下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实际是向毛泽东负责),下设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四个组,专案审查委员会的主任是邓小平。(1: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1967-79》,《The China Quartely》,No.145 May 1996,p90;2:Macfarquhar Roderick《Mao’s Last Revolution》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p282。上述两位作者都认为,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后,邓小平交班于康生,但是都认为,在整个文革期间〔除周恩来病重期间和去世之后〕,负责中央专案组的是周恩来,并且由周恩来直接对毛泽东负责。)随着文革的深入,此专案机构不仅对所谓的“四大家族”——彭罗陆杨调查(周恩来在1966年5月21日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稿,《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在这次讲话中,周恩来第一次把彭罗陆杨比喻成“四大家族”),而且对其他的众多人员做调查。随着斗争的深入开展,专案委员会更名为中央专案组,而且制度化,变成一个半永久性的机构。(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814页)揪出、批斗、逮捕、关押都是由中央专案组作出决定。

自1967年2月起,中央专案组的成员同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相差无几(1:王力自述其被排除在外,见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730页;2:自1967年2月19日起,中央文革碰头会取代了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会议和中央碰头会。(《周恩来年谱 (1949-1976)》 下册 第130页。前后参加过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主要原中央文革小组会议成员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王力、关锋、戚本禹、姚文元、汪东兴、谢富治;1967年2-3月间 毛泽东同意叶群、肖华、杨成武列席与会;随着文革深入,黄永胜、吴法宪亦与会;其间成员也不断遭到清洗;见《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6卷 第61页 3:无论是早期的中央碰头会还是后来的中央文革碰头会都是由周恩来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并决定会议议程,见张佐良《周恩来的最后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1页;《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中多次记载周恩来主持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情况;3:中央文革小组会议开始是由陈伯达主持并召集,但是因为陈伯达和江青的矛盾,导致陈伯达不再主持会议改由周恩来主持 见《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第82页。笔者根据种种不同材料,推断此情况发生在1966年9月期间)。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不是一个组织,虽然名义上都是直属于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人员组成上基本上也是同一套班子,二者实际上都是直接对毛泽东个人负责。但是中央文革小组是公开的,而中央专案组是秘密的,而后者直接掌握超过国家公检法的权力,负责决定整人、揪斗、隔离、逮捕等等,超越于党章和宪法,凌驾于党组织和政法机构之上。(笔者注:中央文革小组名义上不具备公检法的权力,但是也可以作出逮捕、关押某人的权力。这充分体现了某种体制特色。例如周恩来在接见财贸系统各部造反派代表时就可以当场宣布逮捕财政部的某副部长。至于此时的周恩来是以何种身份下的命令,就很值得玩味。)最重要的是,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的起源、发展至结束都是不同的。

文革期间,中央专案组织同国务院一样成为常设组织,但是更有权力。中央专案组的具体工作是由谢富治和汪东兴负责,但是康生、江青觉得需要加强专案组骨干力量。在林彪主持的常委扩大会上,决定从部队调人进入专案组工作,于是大量军队人员被调入,包含李德生等人。最后专案组工作人员多达数千人,其中一度有789位来自解放军的官员,126位解放军军官担任专案委员会下属的专案小组正副组长一职(李可、赫生章著《“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248页)。

在1967年的秋天,专案委员会极度扩张,调查的案子数量大大增加,由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吴法宪负责的“罗瑞卿专案组”就已经分成了至少三个小组,处理所有与罗有牵连的案子。毛泽东和周恩来下令专案委员会分成两个办公室,就是后来俗称的“一办”和“二办”。“一办”由汪东兴负责(即任主任),下属多个专案组:例如彭真专案组、陆定一专案组、安子文专案组、胡耀邦专案组、李维汉专案组等,以及后来成立的刘少奇专案组、王光美专案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专案组、陶铸专案组等,此专案组主要负责对中央国家机关的负责人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负责人的专案审查。“二办”和中央军委挂钩,由杨成武负责,杨成武倒台后由黄永胜负责,主要负责军队内部系统的高级将领的专案审查。(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雨花》1994年06期。从张嵩山之文可以看出杨成武在主管“二办”时是非常凶狠与严酷的。在1968年3月24日杨成武倒台后,根据黄克诚的回忆,由黄永胜接班主管“二办”之后被审查人员的日子则好过多了。见黄克诚《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第280-282页)例如彭德怀专案、罗瑞卿专案以及后来成立的贺龙专案等。(1:Zhang Songshang《“On the‘He Long Case Group’”》 in Schoenhals Mike 《Mao’s Great Inquisition: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6-1979》Armonk. NY Sharpe 1996 p24-42;2:有关贺龙的一位老部下的被打倒以及被中央专案组调查的描述,见“王尚荣将军”编写组《王尚荣将军》,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版第523-539页;3: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697-703页;4: 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282;5: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纵横》2000年第1期)

以贺龙专案组为例,称其为主案祖,下面设17个分案组,计有:总参的“王尚荣专案组”、“雷英夫专案组”、总政的“金如柏专案组”、“李贞专案组”、装甲兵的“许光达专案组”、通信兵的“陈鹤桥专案组”、“樊哲样专案组”、工程兵的“谭友林专案组”、北京军区的“廖汉生专案组”、成都军区的“黄新廷专案组”、“郭林样专案组”、武汉军区的“杨秀山专案组”、新疆军区的“张仲翰专案组”、空军的“成钧专案组”、“向黑续专案组”、国家体委的“荣高棠专案组”等。(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

1968年,“三办”成立,主要负责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的专案,三办的主任是谢富治。但是“三办”开始成立的直接目的却是调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1969年8月15日,周恩来接见全国全军卫生工作会议代表时讲:“‘五8226;一六’问题,你们各单位革委会、大联委自己搞清楚。社会上的‘五8226;一六’,是由公安部专案三办负责查处,他们让你们查就查,要防止扩大化。”《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三办”后来也处理许多其他的案子,例如“抓叛徒专案组”。其中最出名的可能是“中国(马列主义)共产党案”,涉案的一个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在拷打下招认存在一个由朱德领导的中共的秘密“影子”,与国民党、与苏共、与蒙古共产党有联系。(金春明、黄裕冲、常惠民《“文革”时期怪事怪语》 求实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113-115页)还有康生的姨妹兼情人苏枚的“谋杀案”(法医的证据认为是自杀),此案导致99人遭迫害,其中9人入狱,23人被软禁,3人被逼疯,2人死于审讯者之手。(凌云《康生为何制造“苏枚谋杀案”》 载祝春林《历史瞬间》1,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第95-96页)

文革期间,为中央专案组服务,成为许多党、政、军机关的重点任务。1967年10月,中央专案组下又成立了一个专门的中央敌伪档案清查组,而且在北京以外的18个城市由常设的分支专门就嫌疑人的政治历史提供信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接管清查敌伪档案的指示。1967.10.08。中发[67]312号)1968年8月,谢富治下令清理公安部的全部档案,为此解放军抽调了700多人,花了18个月的时间才完成这项工作。(仲侃《康生评传》,红旗出版社1982年版第423页)

中央政治局曾一度考虑撤销中央专案组,就像九大以后撤销中央文革小组一样,(仲侃《康生评传》第423、415页) 但是到了1969年,中央专案组变得太有用处而无法轻易撤销。1970年,它又负责“审查”陈伯达的专案,一年后又有了林彪专案。1975年,中央曾经设想尽快结束专案,中央专案一办、三办和“五8226;一六”专案组随即撤销。(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等)但是最终撤销中央专案组还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这一决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的最后一项任务是为毛以后的领导人处理“四人帮”专案。(欧阳龙门翻译稿,节选自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第16章中央专案组部分)

周恩来是中央专案组的实际负责人

周恩来虽然不是中央专案组的正式成员,(曾经担任“二办”主任的杨成武引用周恩来自己的话说:周恩来为整个中央专案组的组长。见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纵横》2000年第1期;Schoenhals Mike则认为周恩来不是中央专案组的正式成员,但是笔者认为不可否认的是,周是中央专案组的最高负责人。见 Schoenhals Mike《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 p90)但却主持其工作会议,参与其所有的立案调查活动,给予指示,批阅下面调查小组所提出的报告,并报告毛泽东。但是对外界来说,周恩来同中央专案组的关系并不明朗。(1:Schoenhals Mike 在1995年5月份对王力的采访,Schoenhals Mike《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2: 周恩来对于下属专案小组的报告批示,可见宋永毅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香港中文大学2002年版《周恩来对贺龙专案组请示报告的批示》)但是在很多回忆录中,仍然不免露出些蛛丝马迹。李锐曾经这样回忆:1967年8月间,北京专案组的几个人,持中央办公厅和公安部的介绍信来,要我交代同胡乔木、吴冷西和田家英的关系,特别是在庐山时的情况,并说专案组长是周恩来。(李锐《庐山会议实录》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316页)曾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武光回忆说:专案组的人员告诉他,武光专案组是在周恩来和康生同志直接领导下工作的。(武光《不是梦:对“文革”年代的回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147页)

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后,邓小平受到批判,无法继续工作,邓小平把工作移交给康生,但是王力在《王力反思录》中引述戚本禹的话表明,专案组的会议是周恩来主持的。实际上,此专案委员会及以后的中央专案组,都是由周恩来主持其日常工作并直接向毛泽东负责。(1: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82;2:毛泽东对于专案组的批示可见于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光盘,中央专案组关于邓小平材料的报告及毛泽东批示;3:关于林彪的作用和态度,林彪只是毛泽东划圈我划圈,参见于张云生 《毛家湾纪实:林彪秘书回忆录》,春秋出版社1988年版;4: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730页)实际上,决定成立什么专案组、由谁分管、选派专案组工作人员,均是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文革碰头会上,由周恩来亲自提出,经大家讨论同意,再由周恩来签名报毛泽东、林彪批准。(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 下册第697-698页)

例如在1967年10月8日,一张署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的传单引起了中央高层的深切关注。传单批评了毛泽东、林彪等,唯一对周恩来提出了表扬。周恩来接到此传单后立即转交给毛泽东。10月10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传单问题。毛泽东在会上决定由周恩来负责组织破案。当天晚上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文革碰头会,并指定陈伯达负责,谢富治和吴法宪参加。(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702-703页)

由于中央专案组的极度扩张,从部队抽调了一大批人员充实到专案组工作。所有的抽调人员在北京集合后,由周恩来带领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召集开会,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并布置工作。周恩来每隔半个月就在人民大会堂的东大厅主持召开一次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每个专案组依次汇报工作。(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98页)

为了配合中央专案组的工作,1967年春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组长的干部专案组,副组长是陈伯达,成员有江青、康生、谢富治、汪东兴等人。下属一个专案审查办公室,由谢富治任主任,汪东兴、戚本禹、严佑民、肖孟任副主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则由严、肖二人负责。(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

对于中央专案组的工作,周恩来规定甚严。凡上送的文件、材料,一定要写上“已阅”、“请周总理批示”,签上自己的名字,才予以发出。在中央专案组内部,对有关专案的材料,不论是下属各组上报的,还是中央专案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转来的,都要及时传递。至于怎么传送及传送范围,都有严格规定,不允许个人擅自处理、扣压。(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

对于调查工作中需要查阅档案等事情,也要由周恩来最后决定是否可以。当事人回忆:1968年6月8日,我呈送了上任后的第一份报告:

永胜、法宪、叶群、作鹏同志:
为全面审查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邓小平的历史,需向中组部借阅邓的档案。
是否可以,请批示!

黄永胜阅后划了个圈,在报告的天头批:“呈总理、伯达、康生、江青同志批示。”
陈、江、康等均划圈同意。五天后报告从周恩来办公室批转回来,右下角几行饱满的钢笔字:“同意。但目前在江青处,过几天后再办。周恩来。六月二十三日。”(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由此可以断定,吴法宪在其回忆录中关于黄永胜对彭德怀专案的报告是同意上报而非同意该审查的结论的说法是正确的。(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99-700页)

在八届十二中全会前夕,高达88位中央委员因为“叛徒”或者“特务”等罪被中央专案组立案调查。(1: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No.145 May 1996 p91-92;2:李可、郝生章译《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9年版 第248页)每个专案组下设很多分组,这些小组曾经一度调查过1262位主要案犯和数目不详的相关案犯。(程敏编《党内大奸》,北京,团结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把这些罪行统统都扣在康生的头上是不公正的。1968年9月24日,为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周恩来专门召开中央专案组会议。贺龙在这次会议上被定性为“历史上搞叛变”、“现行中搞政变”的人物,许光达则是“反革命政变的黑干将”。对于所有中央专案组的专案对象的定性都是在这次会议上最后敲定。(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对于周恩来的工作成就,林彪在十二中全会上专门提出表扬:“专案的问题除文革的几个同志以外,总理也是参加了的,也是领导的,是他们这些同志,专案小组的全体同志的努力,剥开了这个画皮,使我们看出,照妖镜把这些牛鬼蛇神照出来了。”(《林彪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第14页)

在“九一三”之后,中央专案组重组,在1971年10月3号发出通知,成立由周恩来负责审查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的专案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86页)而受到林彪事件牵连的众多人员锒铛入狱,并无实质性的犯罪行为,当然这都是周恩来主持的“林陈反党集团”专案组的“杰作”和“功劳”。

根据毛泽东决定尽快结束专案审查的意见,1975年2月底至3月初,卧病在床的周恩来两次约纪登奎、吴德、华国锋谈话,尽快结束专案审查。除与林彪集团有关的审查对象和其他少数人外,对绝大多数被关押受审查者予以释放。(1:《“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编写组《“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68页;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97页;3:马齐彬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 (1949——1989) 增订本》,中央党史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384页)许多官方文章对于周恩来在文革后期解放了许多被专案组审查的老干部一事津津乐道,也有的拿出对周恩来有利的只言片语作为证据,例如《周恩来年谱》记录周恩来在1967年5月19日就专案组工作指示:要谨慎,要有证据,要有人证物证。然而这种证据所能证明的只是周恩来在中央专案组的地位。后期的干部解放即使是周恩来的功劳,那么周恩来也应当为专案组的倒行逆施负责!审查所谓“林彪集团”的专案审查是由周恩来总负责,同样,审查刘少奇等革命元勋的工作也是由周恩来负责的。

在整个文革时期,整个专案组(包含中央和地方各层)调查过大约200万个各级干部。(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 《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 p109)仅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即占总人数的75%左右。在审查中,滥用专政手段,大搞逼供信,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受牵连的亲属和有各种社会联系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达1亿人。(1: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第二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189页;2:有资料谈到:国家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占当时干部总数的17.5%,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地方省长以上高级干部立案审查的高达75%。郭德宏、汤应武主编 《中共党史高层人物评传》上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478页。涉及面如此之广的最重要原因是周恩来授权群众组织可以自己成立专案组。详见下述)


长期以来,周恩来被认为是“大树参天护英华”,和康生、江青等“迫害狂”极力打倒老干部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现在的材料表明,中央专案组是对党政干部进行迫害的主要法西斯机关。整个专案组都是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工作,领导和参与了“解放”一部分老干部的工作,当然也参与了所谓“康生和江青的迫害活动”。不可否认,康生和江青有私欲的一面,但是周恩来对“五一六”的穷追不舍,不也是私欲吗?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康生、江青、周恩来等人实际上是一个共同战斗的团体,都在为中央(很大程度上就是为毛本人或者为毛的路线)工作,要对中央专案组所犯下的包括审讯、调查、逮捕和实施众多法西斯行为共同承担责任。所有提交给毛泽东的要求立案调查的人员名单,都是在周恩来主持的专案组会议上预先讨论通过,也包含了周恩来对于众多专案组所提交报告的评语以及专案组所讨论通过的结论,这些评语和结论无一不是令人发指、怵目惊心。如果将周恩来在毛泽东指示下所保护的部分人的工作同其领导下的整个中央专案组所迫害的老干部对比,周恩来的保护无疑是黯然失色,微不足道的。

实际上,任何专案组的专案对象,群众组织提出批斗,都必须由周恩来批准。周恩来对谭震林在“二月逆流”之前一直是保护有加。但是“二月逆流”之后,不少群众组织提出“炮轰谭震林。”首先是3月14日,周恩来的联络员董枫在财贸联络委员会上传达了周恩来的意见:谭震林的问题同志们认为要搞就搞,由大家定。(卜伟华《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55页)5月份,农林口的造反派提出要批斗谭震林。6月13日,周恩来批示可以批斗谭震林。(周恩来接见农林口革命造反派时的指示 1967.06.13 周总理明确指示:把谭震林揪到北京农业大学去批斗,并指定他的联络员具体负责,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召开批斗大会。载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香港中文大学2002年版)蒯大富被采访时就陈述当年他们提出批斗王光美后,先后请示戚本禹、江青、周恩来的过程,最后由周恩来通知他,中央批准这次批斗,并用周的专车送王光美到清华接受批斗。(丁东《追随毛泽东的“反革命”──重访原首都高校“红卫兵”领袖》,华夏文摘增刊第519期,2006年8月8日出版)

周恩来在文革中多次诬陷薄一波是叛徒。不过,在薄一波因长期“监护”身体衰弱、危及生命时,周恩来指示将他送进医院保护起来,救了他一命。以至后来薄一波说,如果没有周的关怀,他也许早已被迫害死了。(《新华月报》一九七九年一月号第65页)知情人讲述,文革中被打倒的将帅能否入医院治疗,甚至是否可以开刀,都要经周亲自批示。知情人亦讲述了陈毅在治疗上的失误应由周恩来负责。可以说,相对于薄一波的幸运,周恩来制造了更多的不幸。

红卫兵、造反派是周恩来抓叛徒的“铁拳头”

在调查的过程中,周恩来直接授权于红卫兵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为其所主管的中央专案组服务。(聂元梓《聂元梓口述自传》,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 2005年版第232-233页)除此之外,周恩来对于红卫兵的行动给以高度评价,例如周恩来对于学生搞出安子文是黑帮的材料和瞿秋白是叛徒的证据就大为赞赏。(周恩来对瞿秋白的批判。1966年8月30。见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而红卫兵也在报纸上举出证据来表明周恩来对于他们的支持,并多次向周恩来致谢。天津南开大学八一八红卫兵说:“(1967)一月中旬,我们再次写了《关于搞刘少奇大叛徒集团的请示和报告》送给周总理、谢副总理和中央文革,同时又交给戚本禹同志一部分材料。其后,周总理及戚本禹同志和其他中央首长给予我们极大的关怀,并不断给作重要指示。当总理知道我们过去上报的材料被大叛徒陶铸等坏蛋扣压了的时候,中央文革、国务院联合接待站和总理值班室转达了总理的指示:‘总理叫你们把材料交来。’”(《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我们是如何揪出刘少奇大叛徒集团的?》,天津南开大学八一八红卫兵,1967。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知情人讲述南开大学红卫兵组织“八一八”还写信给周恩来要求得到指导,周恩来则写回信表示大力支持和指点。

全国到处掀起的“揪叛徒”之风很难说与周恩来的这种鼓动和支持没有关系。由群众组织任意推倒中共组织对在白区工作过、被捕过的干部作出的正确结论,重新审查,甚至刑讯逼供。而对于这种“揪叛徒”之风,现在都归到康生一个人头上。(胡学常《南开大学红卫兵与“六十一人案”》,《百年潮》2008年第2期)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聂元梓在其回忆录中专门写了一小节来描述“周总理关于‘揪叛徒’的批示”。聂元梓说:“还有,我们参与揪叛徒,也是需要澄清的一件事。现在是只说,北大揪叛徒是因为康生写了条子,是受康生指示;其实呢,康生的条子我不知道(笔者注:此说法与聂元梓在同一书另一处所写的有矛盾),我们是有周总理的批示,周总理同意我们就有关叛徒线索进行调查活动。”(聂元梓《聂元梓回忆录》,时代国际有限出版公司2005年1月版第232页)


对此,周恩来的态度不是一般的欣赏。周恩来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红卫兵小将查出一批叛徒,这是小将们的功劳,这是很大的收获,我们向红卫兵小将学习。”(周恩来李先念接见财贸系统代表的讲话。1967.03.21。载《中央首长讲话(3)》,北京玻璃总厂红卫兵联络站编。1967年4月)

在第一次揪彭未果之后,周恩来则直接指示红卫兵把彭德怀从四川揪回北京。(1:戴维堤《逝者如斯》未印刷稿;笔者在同戴维堤先生见面时曾经当面询问过此事;2:宋永毅《朱成昭:一个红卫兵运动史上不应当忘却的名字》,见华夏文摘增刊第363期,2003年12月9日出版;朱成昭在其与宋永毅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是周恩来下令要朱派人去把彭德怀揪回来,这和其原来发在浴火凤凰网站的自述是相符合的;3:笔者注:关于揪彭德怀一事的说法另见阎长贵《史观与史料——<“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读后》,《记忆》2009年第11期;4:笔者曾经就此事同阎长贵老师多次探讨,特表示感谢)

在外交部,周恩来指示:要结合批判刘少奇,把外交部干部的历史问题查清。根据此指示,外交部造反派联络站成立了一个红色尖兵四连(简称“红四连”),专门负责抓叛徒。干部司的审干处配合了此项工作,把其掌握的干部材料提供给“红四连”开展抓叛徒的运动。1967年9月,外交部原副部长章汉夫就被当作叛徒被拘捕审查。(马继森《外交部文革纪实》,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

专案组的证据与周恩来的指导


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和定性是根据当时的需求,特别是可以随意更改。例如蒋南翔在文革之初所犯的罪行就有反对刘少奇的工作,而周恩来在1970年11月1号谈蒋南翔问题的时候又明确表示蒋南翔在文革前是极力吹捧刘少奇。(周恩来谈清华大学蒋南翔问题谈话摘录,《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周恩来在“七二○”事件之后为了表示对王力的特殊照顾和欢迎,特意告知早到北京上空的王力乘坐的专机盘旋以待周恩来专机先行降落,然后在机场组织欢迎王力的仪式,一如迎接英雄凯旋,但是后来周恩来却表示王力是国民党,他妻子是叛徒,而且扣上“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头子的罪名。(1: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3-1010页;2:周恩来1970年1月24讲话记录稿,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中央专案组报告给毛泽东的材料是经过剪辑和精心选编的,作为负责向毛泽东汇报专案工作的周恩来无疑是非常清楚这些材料的不真实性。(黄铮《刘少奇专案组始末》,选自《中共党史重大事件叙事》,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3-264页)周恩来对下面专案组如何搜集证据和如何审讯应是知之甚详的,因为每天专案组都把他们如何搜集证据等做成《动态情况反映》简报报给周恩来等领导人。(吴林泉 彭飞《草岚春秋》,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版第249-256页)面对如此众多有疑点而且是通过严刑拷打得来的供词和证据,是不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的,但是周恩来对此熟视无睹。例如在《刘少奇专案组》中,面对如此破绽百出的所谓刘少奇历史问题罪证材料,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周恩来传》如此为周恩来开脱,说他“不清楚江青一伙有意制造伪证,不掌握真实情况而最终相信了专案组的报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3-1954页)周恩来的判断力也未免太低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陈伯达专案组给出的有关陈伯达罪行材料的证明,当时仅为一个普通工人的陈晓农(陈伯达之子)都看出其材料是经不起推敲的,何况周恩来了!(陈伯达《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34-41页)作为一度是毛泽东上级的周恩来,在“反反冒进”之后再也没有在毛泽东面前直起过那根脊梁骨,对于毛要打倒的人,他总是可以递上让毛满意的材料。

高默波对此质疑评论道:“周恩来在文革中是各个专案组,包括刘少奇专案组的总负责人。刘是在‘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下被开除出党的。从现在的观点来看,这些罪名是可笑的。可在那个时候,问题不那么简单。刘少奇专案组花了很多时间和人力去收集指控刘少奇的证据。作为所有专案组的总负责人,对刘少奇调查的结论得先通过周恩来的批准才能送报毛泽东作最后首肯。据王年一说,送给毛泽东看的只有证明刘少奇有罪的‘人证物证’,而证明刘少奇没有罪的人证和物证却没有送给毛泽东看。为什么没送呢?周恩来不知道吗?如果周恩来知道有反证材料而不送,那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周恩来相信刘少奇真犯了这些罪。另一种可能是,他不相信,但是他觉得毛泽东或是江青要栽赃刘少奇,他必须照毛泽东或是江青的意图做。否则的话,周恩来可以有很多办法来保护刘少奇。他可以把反证材料送给毛泽东。他也可以要求在专案组人员提出更可信的证据以前不下结论。他甚至可以用手续不全,证据不充份或方法不对头为由把刘的专案调查停下来。他也可以直接跟毛说,刘少奇有路线错误可以打倒,但说他是叛徒,内奸和工贼是捏造。如果周恩来这么做,他当然有冒犯毛泽东的危险。但不论从良心上来说还是从中共的利益来说这个风险都是应该冒的。”(高默波采访王年一,一九九二年五月,北京。《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否该偏正一点儿?》,杨建利编《红色革命与黑色造反——文革三十周年纪念研究文集》,二十一世纪基金会1997年版)

周恩来还把成立专案权下放给造反派。1967年1月份夺权兴起之后,周恩来曾经这样说:“黑材料要集中起来,搞个目录,以后集中烧毁。处理材料问题还没有一个好的典型,为黑材料争论不休,费了不少精力。造反派在夺权以后,可以找几个人成立专案处理,处理材料是极其复杂的,黑材料一定要封存起来,中央决定嘛!现在夺权中大的事情很多,不要陷入到这里边去,否则就成了文牍主义了,只有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有价值的材料才拿出来。不钻在材料里把大方向转移了。毛主席过去受打击,现在事情都清楚,至于过去,谁说了什么话,谁搞了什么材料,主席才不管这些呢!大家不要陷在片纸只字中,妨碍了大方向。虽然也不是不重要,弄几个人搞专案,不要都陷在这里,档案不可没有,不可太多。”(周恩来接见工交口革命造反派代表的讲话。1967.01.27。《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此举为各造反派成立专案审查、迫害对立面提供了依据。

周恩来在谈及卫生部孙正专案的时候,指出:(1)孙正专案组的报告,要罪状定实,不定实就不行,不落实就不行。罪状的落实主要是看情节,例如叫嚷“无产阶级司令部也可以炮打”,抓住这句话就可以斗他。(2)定案,要说得准,很清楚。要稳准狠。刘少奇不过只抓了他三件大事。(周恩来接见卫生部领导同志的讲话。1970.12.28。 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周恩来所说的三件大事,就是指“叛徒”、“内奸”、“工贼”这三顶帽子。单是一个“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不够给刘少奇定罪的,因此要能够满足毛泽东彻底打倒刘少奇的愿望,周恩来主持的中央专案组(同时周恩来也是刘少奇专案组组长)不得不另行谋策并最终提供了证据。依靠这些证据,1968年10月,题名“刘少奇在一九二五年、一九二七年、一九二九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通过中发〔68〕152号、中发〔68〕155号文件,下达全党、全国。同时发布的中共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说:“这个报告以充分的证据查明: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

周恩来在1969年“九大”期间以摧毁“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来证明文革“是完全必要的”。周恩来说:“如果不是毛主席亲自倡导,并发动群众进行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就不能摧毁,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就会象毛主席很早就指出的那样,‘那就不要很多时间了,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面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的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周恩来在中共九大的发言。1969.04.14。 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官方强调的周恩来内心是不同意的、痛苦的,其妻子强调的他是为了服从大局。这些说法都无法为周恩来洗脱罪名。周恩来的内心无人知道,但是客观的所作所为都已经被历史无情地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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