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而无修无不修 悟而无悟无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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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58章 察政章

(2010-10-02 13:04:05) 下一个
     恭闻中正之道,是谓天下之大本,万法之元宗也。修身者,得其中,道无不就;齐家者,得其中,家无不齐;治国者,得其中,国无不治。中正之道,不容机智之巧,不生人欲之私。中正之理,无太过,无不及。是故圣人之所以圣者,只是全此中正之道也。上者之得其道者,亦只是得其中正之理也。倘若不然,一失其中,祸辱之端,未有不至者;逆乱之事,未有不生者。在上者,未有不失政于下民者也;在下者,未有不狡诈于在上者也。如此,而世道日衰,民心日诈,国之所以难治也。为政者,果能不徇好恶之私,不立察察之政,以中正之道,修之于己,而己无不修;治之于世,而世无不治也。今日文中,正是此义

        此章经旨,乃是太上,因见在上者,过于任智,民不聊生,以致奇正相反,祸福无正,故直指为政之大要。正是爱民爱国之深意耳!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闷闷者,机智不立,政事宽裕,若有不明之貌,是以谓之闷闷。淳淳者,无怨无德,共乐无为,若有笃厚之貌,是以谓之淳淳。细详自古有国者,必有民;有民者,必有政。既有国政,善必宜赏,恶必宜罚。赏善罚恶之政令,虽然自古有之,古之圣人,却又设而不为,有而不用也。君圣臣贤,在位无事。以道德自足,不任私智以临下;以养民为重,不出异政以治民。惟知修德以省躬,不肯自适以劳民。其为政也,宽而有容,浑而且厚。旁观者,似乎有昏晦不明之貌也。文中所谓其政闷闷者,盖是此义。虽云闷闷,实非闷闷也。但因圣人,以无事为事,似有闷闷之状。此正是善治下民者,故有此之妙!

        其民淳淳者,民之天性,本自淳淳,惟恐不遇太平之时,不修宽裕之政,狡诈之风不得不生。为政者,果能以道德修之于己,以仁义施之于天下,其宽厚之恩,自然化溢于四表;其无为之德,自然广被于多方。天下之民,相忘于大化之中,共乐于至治之世。不识不知,无忧无虑,是故若有淳淳笃厚之貌。虽云淳淳,在百姓亦不知也。此正是治民之道,善于为政之验也!文中所谓其民淳淳,盖是此义。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察察者,任智尽法,分别善恶,不容于毫发,是以谓之察察。缺缺者,惊惶不已,畏惧无措,难以应酬,是以谓之缺缺。分别民间之是非,较量法令之得失;不顺民情,不随时务;以私智妄用,以尽法妄为;秋毫不容,片时不待;此便是察察之政也。一立此政,则天下之民,莫不以私智求脱,莫不以用巧求免也。当此之时,譬如婴儿失母,又如行人遇寇一般。其惶惧之心,不有能己者也!故有缺缺之状。皆是为政者,以察察之政,使之而然也。故曰: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耶!

        祸者,祸辱凶害之事也。福者,福善吉庆之事也。倚者,依从也。伏者,潜藏也。此四句,乃是显说祸福无常,系之于倚伏之义。细想世间之人,惟知以机智,而求其福善之事;惟知以机智,而避其祸害之端。却不知祸福之事,虽从外来,祸福之机,本自心生。心为万法之主,心为善恶之源。此心一善,而无所不善;此心一恶,而无所不恶。是故祸福之来去,生之于倚伏之间。视以为祸,而福之机,却依从于内。至心强善,未有不转祸为福者。视以为福,而祸之兆,却潜藏于中。妄作不义,未有不变福为祸者。是知祸中有福,福中有祸;祸可变福,福可变祸。充类至极之理,孰能察之,孰能知之?亦思祸福原无一定,正者,定也。祸因心转,福由心作。能惧祸而不为招祸之实,祸亦无一定矣!恃其福而不为得福之事,福亦无一安矣!祸福无正,人安可不审其倚伏之机,自尽其趋避之道矣!所以古圣人,先谨义利之判,次守谦退之心。其修身也,不敢纵欲败度;其为政也,不敢察察任智。不傲贤而慢下,不肆志以恣情。所以终身不殆,福履无穷矣!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

        此四句,正是直指天下之事,无正之义。上句所谓福转为祸,祸转为福,事无一定之事者,皆因在上者,不能知倚伏极至之理也。无正之义,不但此也,又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正本不欲奇,正之久,而奇自生焉。是奇正者,又是倚伏至极之理。君子谨于此,而必察其何以正,何以复为奇?而不敢自忽。

        善本不为妖,善之过而妖或有焉。是善妖者,又是倚伏至极之理。君子察乎此,而必度其何以善,何以复为妖?而不敢直逸。

        然非所论于民也。民不能达造化变迁之机,不能知进退存亡之道。昧于机先,而心之灵窍不开;忽于临事,而事之当然不解。又安望其度奇正,而审妖善乎?下民之迷,非一日矣!文中所谓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民之迷,其日固久。盖是此义。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此四句,又是直指古之圣人,善于为政之妙义。细想古之圣人,不为察察之政,而为闷闷之政者,其妙义,譬如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即是闷闷之政也。方是不徇私,不任智,心上方正之义。割者,害也。方之太过,必害其政。圣人以方为体,以圆为用。方中用圆,圆中有方。所以因时顺理,方而未尝方;随宜入妙,圆而未尝圆。断不肯执于方,害其至正之理。亦不肯过于方,失其无为之政。故文中言,方而不割。

        清而不贪,洁而不染,是以谓之廉。刿者,伤也。常人惟知食守其廉,不知用其廉而为政。圣人以得民为心,不以贪鄙为心。廉洁之本体,存之于心;廉洁之妙用,施之于政。体用两全,不执一隅之廉,而失其中正之理;不守一己之廉,而废其为政之事。以廉用其理,以理用其廉,天下国家,廉中之实理同然;修己治人,廉中之德用一致。有体有用,所以不伤其为政之事也。文中言廉而不刿,盖是此义。

        以正处事,不失其真常之理,便是直字之义。肆者,急切太甚,令人难堪。为政者,固贵用直。以中正之道率人,以无私之为临下;心无曲直而乃能导民以善,事无曲直而乃能化民以正。然非过用直,而至于肆。任己意而不察民情之宜,凭己见而不审事机之便。无敢太过,无敢不及,得当然处正之宜,天下未有不直者,国政未有不治者也!文中言直而不肆,盖是此义。

     理无不明,事无不照,是以谓之光。不以光明,自生炫耀之心,是以谓之耀。圣人之心光明,所以人心之天德,事物之至理,种种皆明。但圣人之心光,比常人之光不同。常人之心光,炫耀于外,圣人惟能含于内。尽性情之正,明天理之全,天地之事物,无所不明;显微之造化,无所不烛!光中罔象之元机,人不能知;光中不耀之神化,人不能见。养深积厚,去妄存诚,达本穷源,不立机智。心光妙用之大,虽然隐微,自知之光,未尝不上符于天道,下参于地理,中合于人心也!故文中言光而不耀,盖是此义

 

        此章经义,是言在上者,失于中道而为政,在下者,未有不失于中道者也。上下之中道既失,所以上不能为闷闷之政,下不能复性理之全。互相颠倒,互相错乱。或正复为奇,或善复为妖。迷之日久,无所不至矣!是故太上叮咛反复,一者救民之迷,复民之性。二者,挽回天下,修无为之政。深有责望于天下后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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