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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39章

(2010-07-29 11:00:22) 下一个

得一章
恭闻理之始,谓之一;数之元,谓之一。是故一者,大道之本体也,至理之实际也。

 

立天地之玄宗者,一也;立万物之本始者,一也;范围天地,曲成万物者,莫非此一。一理具,而无所不具矣!

 

尽阴阳之变化,尽鬼神之吉凶者,莫非此一。一数立,而无所不立矣!人能得此一,虚静恬淡,不偏不倚,道即我身,我身即道。不见有为之迹,用之无往而不宜也。

 

此章经旨,太上指出:得一之大本,乃是示人,以立本为要之义。天地谷神,万物侯王,皆是引喻之言。看经者,不可不知也。

昔之得一者
昔者,始也。综天地万物之先而言之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知道生一者,即是先无极,而后太极也。一生二者,即是太极判,而为两仪也。二生三者,即是两仪既生,而三才立也。三生万物者,即是三才既立,万物无不全备也。以此观之,道为一之母,一为道之子,明矣。

 

是故昔之得一者,得之于此也。得之于此,则至极之理,自此而始矣;得之于此,则至正之气,自此而生矣;得之于此,则至微之数,自此而起矣!看经之人,不可轻易放过。必要细细体认,方知得此一,乃是自然而然之妙。非外有所假借而得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清气上升,谓之天。浊质下降,谓之地。

 

天地得一之妙,考《皇极经世经》,则可知矣。皇极经世经云:天以一而变四。四者:太阴,太阳,少阴,少阳是也。以一变四,故天之数,得其五也。天虽得五数,四数有体,一数无体。以无体之一,统于有体之四,所以天之本在于一。凡天之成象者,日月星辰,风云雷雨,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昼夜长短,分度盈宿,变化于上。昭昭然而不可易者,皆是得一之妙也。故曰天得一以清。

 

地之数,亦以一而变四。四者:太刚,太柔,少刚,少柔是也。一而变四,故地之数,亦得其五。地虽得五数,四数有体,一数初无体也。无体之一,亦统于有体之四。所以地之本,亦本于一。凡地之成形者,山岳之凝结,河海之流通,草木之生成,人物之养育,水火土石,万方品类,造化于中。列列焉而不可改者,亦是得一之妙也。故曰地得一以宁。

细详天之四体:太阳者,至阳之精也。太阴者,至阴之精也。少阳者,即是太阳之余光也。有光而可见者,是也。少阴者,即是太阴之余气也。不可见之辰气,是也。成天之象者,只是成此四体而已。天道之变,亦只是变此四体而已。譬如太阳为日,太阴为月;少阳为星,少阴为辰。日月星辰四体交,而天道之体尽矣。又如日为暑,月为寒,星为昼,辰为夜。暑寒昼夜四体分,而天道之变尽矣。是故天之道,因有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四体之妙,所以有日月星辰之交也;因有日月星辰之交,所以有暑寒昼夜之变也;因有暑寒昼夜之变,所以有春夏秋冬之岁序也。


 

地之四体:太柔者,水之性也。太刚者,火之性也。少柔者,土之性也。少刚者,石之性也。成地之象,亦只是成此四体而已。地道之化,亦只是化此四体而已。譬如太柔为水,太刚为火,少柔为土,少刚为石。水火土石四体交,而地道之体亦尽矣。又如水为雨,火为风,土为露,石为雷。雨风露雷四者交,而地道之化亦尽矣。是故地之道,因有太柔、太刚、少柔、少刚四体之妙,所以有水火土石之交也;因有水火土石之交,所以有风雨露雷之化也;因有风雨露雷之化,所以有飞潜动植之感应也。

以此观之,天地之象,于此得一而成;天地之体,于此得一而尽;天地之变,于此得一而变;天地之化,于此得一而化。大矣哉!天地得一之理,微乎深矣!看经者,再请研穷,则得一矣。

神得一以灵
不但天地得一而清宁,而且有天地,必有天地之神。神者,天地之德也。充实无间,变化无穷,皆是神之妙用也。此神敛之,即是元始之祖气;散之,便是上下之神祇。元始之祖气,静而为一,散而为万。天地神祇,不得此一,则不能灵感无方,不能变化莫测也。是故神有先天之神,有后天之神;有虚无自然,清静无为之神;有受形、受色、受识之神;有经粗入妙,积功修证之神;有不由胎诞,梵气妙化之神;又有阴神阳神,邪神正神;又有血食之神,英烈之神。


 

先天之神者:未有天地之先,先有此神。浩劫常存,不坏不灭,是以谓之先天之神。
后天之神:天地开辟之后。或感气而成,或示应而化,是谓后天之神。
虚无自然,清静无为之神:譬如三界之上,皆是自然清静无为之神。
受形受色受识之神:譬如欲界有男女之形,是为受形之神;色界有色累未尽,是为受色之神;无色界虽然空色具亡,惟有灵识少具,是为受识之神。

经粗入妙,积功修证之神:譬如东方青帝,往劫修于西娄无量玉国。又经三劫,修于洞明玉国。又经七百劫,万死万生,不可甚计。功德彻天,感元始天王,封为苍帝之号。此为积功修证之神也。

不由胎诞,梵气妙化之神:譬如飞天神王,五帝大魔,此皆是不由胎诞,梵气妙化之神。

阴神者:感阴气之正而成者。
阳神者:感阳气之正而成者。
邪神者:感驳杂之气而成者。
正神者:感中和之气而成者。
英烈之神者:古今大忠大孝之人,英灵不散,积而成者。
血食之神者:如城隍土地,河神山神,社令等神,享祀于人间者,皆是血食之神也。

神虽万万不同,总是元始之一神,散而为万神也。得之正者则正,得之邪者则邪。所以修证不同,果位不一。劫运将至,随其功行之大小,或存或灭。存之者,乃是得其一也。灭之者,乃是失其一也。得一者,变化不可穷,微妙不可见;不怒而威,不感而应;神化无方,妙应不可测!此皆是神之灵处也。

细推鬼神之理:鬼神者,阴阳二气之良能也。天地之间,无处不有阴阳,无处不有鬼神。譬如雷电风雨之所为,冰雹霜雪之所作,岂非鬼神之功用乎?虽然鬼神有此功用,无非聚散阖辟之机;无非升降屈伸之理;无非得一之妙也!得其一,可以聚散,而自然聚散;可以阖辟,而自然阖辟;可以升降,而自然升降;可以屈伸,而自然屈伸。

以此观之,神乎其神,神乎一也。灵乎其灵,灵乎一也。无所不神,无所不灵,皆是得一之妙也。故曰神得一以灵。

谷得一以盈

不但神得一以灵,至于空谷,若是不得其一,则空谷之气,亦不能盈矣。空谷者,虚其中而存其神之谓也。不可专指山谷而言。譬如人有人之谷;物有物之谷;山有山之谷;川有川之谷;天有天之谷;地有地之谷。

 

天地若无此谷,则消长之机,不能运化;人物若无此谷,则性命之根,不能保存;山川若无此谷,则吐纳之气,不能充盈。是故天以此谷,而盈虚消长;地以此谷,而升降阴阳;人以此谷,而变化神气;物以此谷,而复命归根;山以此谷,而发泄地藏;川以此谷,而容纳万汇。

天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盈虚消长;地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升降阴阳;人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变化神气;物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复命归根;山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发泄地藏;川之谷气,倘若不盈,则不能穿流不息。所以谷之妙,妙在虚其中。盈之妙,妙在得其一。得其一,则谷神不死矣。谷神不死,未有不盈者也。

 

譬如本经第六章云: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即是此义。故曰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不但谷之空者,得一而盈,虽万物若不得其一,则亦不能生矣。万物者:飞潜动植;青黄碧绿;有情无情;或善或恶;或邪或正;或丑或好;或巨或细;或柔或刚;或大或小;一切有形有色者,皆谓之万物也。

 

此万物,或雨露风雷,变其形气;或寒暑昼夜,化其性情;或有耐于炎暑者;或有傲于霜雪者;或有出秀争芳者;或有喷香吐麝者;或有延龄长寿者;或有形壳变化者。

 

物物各具生生之理;种种各有得一之妙!

 

生于一,而成于一。生于一者,一机出也。成于一者,一机入也。所以神化之机,不着力,而自生;不有心,而自成。此皆是得一之妙也。故曰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此贞字,河上公,以正字之。贞与正,其义同矣。不但万物之众,得一而生,侯王为民物之长,亦不可不得之于一也。

 

侯王既得其一,天下未有不贞静者也。正心处己,诚意处物。体之于身心,皆是太极之一理;用之于天下,皆是仁泽之流行。侯王之心正,万物之心无不正;侯王之心一,万民之心无不一。天下自然无事,万民自然无为。何患天下之不贞静乎?故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其致之一也
其,指上文而言。致者,尽天理之极,止于极至之谓也。上文所谓天之清,地之宁;神之灵,谷之盈;万物之生,侯王之贞;虽然等等不一,人能尽天理之当然,致于至极之一,殊途者,未尝不一;异类者,未尝不一;自然同归于一。故曰其致之,以勉人之用功而自尽力也。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而贵高,将恐蹶。

此七句,又是反伸上文之义,显示下文之实验。深为天下后世,警醒于将来者也。上文所谓天之道,地之道;神之灵,谷之盈;万物之生,侯王之贞;皆以得一而清,得一而宁;得一而灵,得一而盈;得一而生,得一而贞!

以此观之,可知一者,天地之本也。倘若不得其一,三景不明,星辰不顺;五行错乱,四序失和;是天无以清也。裂者,如移星易宿,分裂不祥。故曰天无以清,将恐裂。

山移河竭,旱涝不时;万物不能生成,万民不得生养;是地无以宁也。发者,如地动山摇,海啸土崩。故曰地无以宁,将恐发。

神若不得一,则神必不灵。神不灵,则无以为聚散阖辟之机,升降屈伸之理。叩之不应,感之不格。故曰神无以灵,将恐歇。

谷若不得一,则谷必不盈。谷不盈,则不能消长运化,吐纳盛泄。无虚中之体,即无传声之妙。故曰谷无以盈,将恐竭。

万物若不得一,则万物必不生。万物不生,则飞潜动植,无以实其质;青黄碧绿,无以辨其色;胎卵湿化,无以成其形。故曰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侯王若不得一,则无以为贵高。侯王不贵高,则无以治一国,为一国之主;无以平天下,为天下之主。蹶者,跌倒不能起之像。政令不合乎道,民庶必至离乱。家国天下必将蹶矣!故曰侯王无以为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   
此五句,乃是言侯王,虽有高贵之位,然高贵之本,不可不致之之义。

 

天下之道,有国必有君,有君必有臣。君之尊,臣之卑,此名分不易之道也。犹如天之高,地之下,亦是高下不易之理。虽有不易之理,贵者,未尝不以贱为本。不自有其贵,故曰贱。侯王虽然贵极九五,但不自有其贵,当以谦下自处。

 

譬如天之道,能容于物;地之道,能养于物;圣人之道,能爱于物。容于物者,虚其体也;养于物者,虚其气也;爱于物者,虚其心也。侯王之德,配天地;侯王之道,合圣人;不自尊,不自贵者,亦是虚心之妙也。能虚其心,天必与之,人必归之。天之所与,人之所归,岂非以贱为本乎?故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高者,功高于天下也。下者,不自有其高也。

 

侯王,虽功高于天下,心中不自有其高,即是功成不居之义。大凡圣君在位,惟知立功于天下,不知求异于人。虽天下殊途而不同,圣君之心,只是于异中求同耳。异中求同者,与民同其心;与物同其性;与天下同其理;与圣人同其道。所以得其心,得其性,得其理,得其道,而不自有其高也。不自有其高,此正是豁然大公,致一之妙也。是故天下之人,无不服。天下之物,无不归。民自安,国自泰。贵高自然可保于长久,功业自然可立于万世。

 

以此观之,岂非以下为基乎?故曰高以下为基。文中所言,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亦有所据:譬如侯王,常自称孤、寡、不榖者,何也?孤者,孤陋也。寡者,寡德也。不榖者,不善也。此皆是侯王虚心谦下之言。观此谦下之言,以贱为本,则可知矣;以下为基,则可明矣!故曰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

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
谦下之义,正在此三句发挥其妙。

 

观贵高之名,圣君不肯自有者,譬如工匠造车一般。造车之始,车之未成曰轮、曰谷、曰轴、曰衡、曰轭。其数车,各有其名,及至车之既成。车之名虽有,车名之实地,又无所指矣。此正是不肯自有其贵高之义。

 

大道之妙,不但于此,譬如仁义礼智,合而为道。仁义可名,而道不可名也。又如赏罚刑政,合而为治。赏罚可名,治又不可名矣。是以文中言: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二句,正是取喻贵贱之名,不自有之妙处。玉者,石中至贵之宝也。石者,山石至贱之物也。人得而贵之,人得而贱之。今不欲如玉碌碌者,又不欲如石落落者,贵贱相忘,混而为一。无贵贱之名,无贵贱之迹。致一之妙处,正在于此!侯王若能致一,虽不自有贵高之心,未尝不贵高也。则天下之大本,于此而立矣!

此章经义,总是教侯王,求致一之大道,立天下之大本!忘乎贵贱之义。

然修行亦有大本,不可不立。且如性之在我,即是吾身之天;命之在我,即是吾身之地;虚灵不昧,即是吾身之神;窍窍相同,即是吾身之谷;四肢百骸、五脏六腑、眼耳鼻舌、须眉鬓发、涕唾血液,身中种种所有者,即是吾身之万物也;心中之神,身中之气,即是吾身之侯王也!

若能性命归根,神气一致;常清常静,诸念不生;无欲无为,一法不立;身心自然泰定,性命自是真常。此便是天清地宁之妙处!

更能涵光默默,神气充盈于上下;道气溶溶,谷神独立于虚中。此便是神灵谷盈之妙处!

又能产灵苗,结圣胎,无处不见生生之理,无时不得生生之意。此便是万物生之之妙处!

又能性霁神融,心清意定;保性命之真常,守无为之至道。此便是我身中之天下,贞静之妙处!

到此田地,无人无我,无天无地。万法皆空,一法不立。侯王不能加我以为贵,天下不能鄙我以为贱。名利不有,荣辱不生,岂非得道之人乎?得道之人,未尝不是得一之人。能得其一,则万事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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