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 (申命记11:11-12)
我来美国留学,将经过的征程绝不是坦途,但她是有山有水的地方,神将给我所需要的。我的生活充满艰辛,但享有永不干枯的甜泉。来美国到了教堂接近了万能的神,它却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重塑了我。我懂得什么是爱,忍耐,包容,奉献。我的神代表了真,善和美,是我的依靠和安慰。
来美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找到了中国朋友,那是在教堂认识的。实际上,在1980后到美的留学生很多,连同伴读来的家属就更多了。到了中国人的节日,我们都在教堂一起聚餐,每人带来一盘中国人自做的美食,来自五湖四海,摆在拼成一排的长桌上,可叫百家宴。
刚开始,因我没车。总是有热心的教友来接送,大多是台湾早期来的。他们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我们和他们都讲一样的方言,他们也讲和我们一样相当不错的普通话,但一听讲普通话的腔就知是南方来的。有不少歌,例“绿岛小夜曲”等 都一样喜欢。
从大陆来的学生,大都不是基督教徒,是来教堂认识中国乡亲的。我们常在教堂吃免费午饭,交流一整天。有个JohnsHopkins的大陆留学生,常常大言不惭地说:“我是混吃的来了!”但教堂确是个留学生能找到有爱心的亲人,朋友的地方。来到这,就像回到家一样。我们是借了美国教堂进行聚会的,而且是免费借给中国人的。常常是在星期五晚上和星期六集会。因星期天教堂是还主人使用的。后来我搬到加州,再回来就住到郊区了。有一次我回去找过,没找到,可能搬迁了。它是在Baltimore市区33街,叫亨通浸信会。此华人教会离约翰霍金斯大学不远。
我的父母虽是基督教徒,但自从解放后,我的父母不敢谈信教的事。唯一珍藏的一本圣经在文革时偷偷烧了,因知道红卫兵会来抄家。因而我们对基督教是一无所知的。唯听母亲多次给我们讲他们接受基督教的经过。那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占领厦门时,他们逃难到惠安乡下。有一年鼠疫流行,母亲说天天见很多裹在草席的死尸运出埋掉,后来死的人更多了,连埋都来不及。那时我还没出世,但已有上面的大姐和三个哥哥。三哥上面还有个姐姐,一岁多死了。三哥其时也得了上吐下泄。也快不行了。妈妈说那死的老鼠到处可见,逃都没地方逃。但就有传教士不怕死,开了大门让他们进去住。一位传教士给了母亲一包黑得像木炭一样的粉,让它给三哥吃。但母亲迟迟没用,这包黑炭粉有用吗?后来,看到三哥快不行了,就死猪当活猪医吧!妈把那包黑粉分几次,加了水一点一点的慢慢的灌进哥的嘴里。奇迹发生了,他竟然不再拉了。过了几天他竟然会叫“妈,饿。”。我们一直不清楚那包黑得像炭的粉末是什么东西,但这奇迹使父母接近了教会,后来都洗礼了。父母亲所属教会是安息日会,是在星期六聚会的,后来我才知道是Seventh-day Adventist. 前年我回中国,听大姐说那真的是活性炭粉。在辽宁大学有位刚来的德国人一直在拉肚子,他的夫人问我哪能找到活性炭粉,后来我们在沈阳的安息日会拿到了。
那时在亨通教会的人很不多,就常只有二,三十人,有时才十多人。后来逐渐状大,有了自己的牧师。当我们在那儿时,没专职牧师。黄仰恩牧师是兼职来的,他和师母要开车一个多小时从别的地方来这儿。积极组织和接送的是位姓王的和几个早来的留学生,王先生是台湾人,约翰霍金斯大学物理学博士,他对我们影响最大。我写这些人是为了表达我对他们的永久的感谢。他们热情地向从大陆80年代来的留学生伸出友谊之手,让我们接近了万能的神,让我们在困难时有所依靠,不管我们信不信。其时,我们大都不信教,更谈不上奉献。每次最多就献一两块钱。而且就在那吃午饭,还得他们接送哪。
认识上帝,对我是不容易的。刚来时,上课的老师要是修女的话,她会在上课开始时,作祈祷。我总是半闭眼睛,等她说完,赶上一声“阿门”就完事了。在心灵上是没感动的。天主教的弥散从没去过。 大陆来的,尤其是经历文革的这一代人,看到牧师讲道时,要我们把圣经翻到哪一页哪一章的,我们心里就发毛,这不和我们那时读毛的红宝书差不多吗?千万不能刚从一个迷信出来又掉进另个迷信。但在这儿,我们可以公开发表我们的疑惑和争论,后来经过许多的亲身经历和许多的学习讨论,才逐渐认识了神,才在教堂受了洗。我是在美国得到了新生。
后来我参加轮值服务,经常买东西在那儿煮午饭给教友们吃。有一天我看到一位大陆来的女孩子来到地下室煮饭的厨房找吃的。刚好冰箱空空的,她没找到可吃的,后来见她切了一块Butter往嘴里塞。她是饿极了。她弹一手好钢琴,也是像我一样插在洋人家的。那时很少华人请钢琴老师,否则她经济上应没困难的。听说她还是谋音乐学院校长的女儿。那时从大陆来的留学生都很辛苦,但大家都很吃苦耐劳,因为我们觉得受点苦值得,而且只是暂时的。 现在当然不同了,国内的工资和国外差距不再那么大了。
教会也有时组织郊外活动,大家在一起交流信息 互相帮助。有一些来约翰霍金斯大学的大陆交流学者都不打算回去。他们工作很努力,收入不高,又想尽量存点钱。有好几个就住在约翰霍金斯医院的附近。那时我们一来就被告知,那地方是“沦陷区”住不得。那儿的Townhouse几千块美元就能买到,但卖不出去,因是贩毒的地方。他们几个人合租一连屋,争取多人住在一起,因白天都不在家了,就只需个地方睡和煮饭。早晨出门后,门不用上锁,一起步行上医院搞研究,晚上一起走回家。他们说,那些想偷的都可以进去,家中没留值钱的东西,因大多数东西是拣来的。电视也是捡来的,家具也是拣来的,不怕偷。
照片2:是现在的美华,在海外华人努力下她回到了
还有你的假外教,很有趣,都能体会得出来。有空再回来看《长征》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