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去 Neiman Marcus 买了我一直想要买的 La mer 护眼霜,花了一大把银子,觉得很败家。从这里您也知道俺是个很节俭的人。想了无数个理由,终于说服自己,今天是自己的官方生日,老公答应给我买礼物的。 于是给老公打电话,说我用你给我的信用卡买了眼霜了,就算你给我的生日礼物了。
没想到他老人家也蛮豪爽,满口答应了,还让我赶紧去吃饭,我感激得啊,当场对自己说,看看多好的老公啊,以后一定要好好爱他,哪怕当什么做什么呢 。 天啊,一瓶眼霜就买到了我的心,严重的鄙视自己。 不过好像除了他,也没有人舍得给我买什么吧,想到这个,这颗心不给他又给谁呢?知恩图报吗,绝对是美德。
买眼霜的时候还被送了一个很可爱的大包包,我打算送给女儿了,下个星期去夏威夷时让她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