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胞们,我们都要向路得学习。路得记简介zt
(2009-03-04 12: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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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本书与以斯帖记是圣经中仅有的以女子作书名的书卷。路得是士师时期的摩押女子,是戴维的曾祖母。
本书作者不详,但按其内容与体裁来看,应是王国时期的作品。它所记的事迹发生在士师时期,有人猜测是米甸人入侵的时候(导致饥荒)。
按摩西律法规定若有人因贫穷等原因而卖掉田产,与他最亲的亲属有义务将产业赎回(利25:25);且若有人死了却没有儿子,他的兄弟应娶他的妻子,生下的头胎儿子算为死者的后代(申25:5-6)这规定后来推广到同族亲人。本书记载以利米勒与他儿子都死了,他的亲属理当娶玛伦的妻子路得,而为死者立后。但是,这样做要花费金钱买赎,费财费力管理,要供养寡妇及日后生的儿子,而所生的儿子与田地最终都不归自己,所以人若没有敬畏神的心,往往就不愿意这样做。路得对波阿斯的要求是合理的,波阿斯也因敬畏神而履行约定了,结果成就了一件美事,他作了至近的亲属(原文意为为亲属尽本分者,指赎名及赎业者),也延续了神的计划,作了戴维及戴维那子孙(耶稣)的祖先。
特色重点
路得记记载一个由悲惨转为欢乐的故事,其文章有着很奇妙的结构。它的开头(1:1-5)与结尾一段(4:13-17)都同样用了71个希伯来字,各描述悲惨与欢乐的对比情景;两段之间则分为四幕,每一幕的开头都点出了该幕的主要情节(1:6归回;2:1遇波阿斯;3:1为路得找安身处;4:1城门决议),而关键点正好在全文中央(2:20)。全书也有很好的对比,如甜与苦(1:20),满与空(1:21),活与死(2:20)路得与俄珥巴,波阿斯与某亲属。而路得与波阿斯也是很显著的对比,一位是年轻穷困的外邦寡妇,一位是中年富裕有名望的以色列人。这些写作技巧都是在强调故事的重点-----内奥米因路得与波阿斯的无私,而由缺乏致丰富,(注意她回到伯利恒{意为粮食之家},正是收获季节,后来得到了大麦,至终得了儿子)。特别是这件事发生在士师时期,在一个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的紊乱时代,使我们看见在一个黑暗的环境中,仍有敬畏神的人持守了美好的见证。
但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似乎不只是一个伦理故事,其后还有更深的含意。作者在结语中记载了戴维王的家谱,显示他记载整个故事的目的,是在追溯以色列君王的本源。士师记让我们看见以色列需要王,路得记就让我们看见王是出自何处,他乃是出自遵守神诫命的人,出自具备无私之爱的人。
而这些具有无私之爱的人中,竟然有摩押女子。她本是不得入耶和华的会者(申23:3),却因她忠心的跟随,完全的奉献,使她成为以色列君王的祖先。由此可看出神不看人的血统和外貌,衪终要按人的内心来悦纳各人。
无私的爱又是在何事上表现的呢?乃是从救赎行动表现的。救赎是本书一个重要概念,它原文的相关字在本书共出现了23次。本书中的赎,包括在神的子民中赎回名分及赎回产业,而赎的行动乃是由至近的亲属所进行的。它所预表的基督,也救赎了我们,使我们在天有名分与产业。救赎不但使我们个人得益,也促使神国度的君王出现,国度得以实现。
路得记的事件发生在土师时代(一1)。那是以色列的黑暗时期,人都按自己的意志各行其事(参士一七6;二一25)。正当以色列国大多数人离弃主的时候,这位名叫路得的外邦女子对神的信心,倒叫人刮目相看。
士师记是整个以色列百姓历史中最惨痛的一页。那时以色列百姓受尽外邦人的欺压,就是神子民本身也常背叛神,转去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境内一片混乱。当时缺少像摩西、约书亚那样的伟大领导人物,每当一个士师兴起,只带来极短暂的悔改,好象在一片黑暗中闪过极短暂的火花,瞬息过去后,神百姓仍沦落在无边的黑暗中。到了最后,连这样短暂的复兴亦不复见,所以士师记最末了的一句话,是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儿女之命运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就在这样一个使人无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现路得的故事,使我们顿觉峰回路转,在万暗之中看见了一线美丽的曙光;所以路得记在圣经中实居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结束了荒凉的士师时代,引进大卫王权的荣耀。
这卷书的钥词是“赎(回)”。另一个是“亲属”,这词出现了十二次。波阿斯赎回属于亲戚以利米勒的地土,让他的产业存留他的名。他是基督的预表,是那真正的救赎近亲。摩押人路得活演教会为基督的新妇,因他的奇妙恩典而得着救赎。
全书中处处引人注意一个主题:人进到神的国,不靠地位、名望与血统,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爱、去关怀帮助别人。“爱人如己”的精神在本书里发挥得淋漓尽致。全书的主旨,乃在教训我们信徒在凡事上都应当凭着信心,不可凭着眼见。
“路得记是一本小书卷,其评注常列在土师记后。短短八十五节,描述一个玫瑰园,它的香气和满园的花萼。今天的旅行者仍可以在约但河附近的以色列和摩押的荒芜废墟找到他们的芳踪。我们想象到的形容描述,如论到当中充满的意念,其所代表的历史价值,及其所展现的纯洁和魅力,都不足以评价这个短篇故事的重要性及其优美。”——赫塞
麦智贤指出:“路得记主要是个女性的故事,神认可这书并收录在他神圣的文献内。”美国政治家兼发明家富兰克林的一次经历,正好描绘这卷书的吸引和优美之处。他在法国法院工作期间,听到一些贵族轻蔑圣经的说话,指圣经欠缺风格,不值得阅读。但是在美国殖民地长大的富兰克林虽不是信徒,但自小接触圣经,有机会认识到圣经是文学精华之作,所以他决定玩弄法国人一番,让他们见识一下。
他重新抄写路得记经文,把故事人物名字改为法国名字,然后诵读手抄本给法国当权者听。结果他们都称赞此乃优雅、简洁、感人的故事。他们问道:“太引人入胜了!富兰克林先生,你从哪里得来这文学精华?”他回答说:“这来自你们轻蔑的那本书——圣经。”那z个晚上,巴黎有不少人面红耳赤。今日这些有圣经文化的社会中,人们普遍忽略神的话,我们也当感到羞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