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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C的四十不惑-纪念Kurt Cobain和我们的青春

(2009-02-21 09:10:35) 下一个

老C的四十不惑

四十不惑,我刚刚发现,老C和Kurt Cobain竟然是同一天生日。

但是老C对Cobain并不熟悉。老C是听Deep Purple, Rolling Stone, Beatles这些人的歌长大的,他比Cobain几乎大了一轮,就是说,Cobain去世的时候,老C差不多已经到了不惑之年。

老C上大学是在七十年代,虽然没有来得及赶上68年轰轰烈烈的德国学生运动,但是他在大学里和几个同学组织相声团,全国各地到处去做表演,忙得不亦乐乎。德国的相声内容基本上是讽刺时政,可见老C也曾经是个不安生的青年。八十年代末,当Cobain开始走红的时候,老C被公司派到远东,开始了他职业生活的大转变。老C和Cobain是两代人,在Cobain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期代言人时,老C已经顺利完成他的转型,结婚生子,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

二十多年前,老C留着披肩长发,八字胡须,和一群人住在德国南部某处的一所大房子里,他们穿大喇叭裤,飙摩托车,举行狂野的派对,假期里开着破破烂烂的大众camping中巴车,到荷兰去购买便宜的大麻。但是这些迹象,你在今天的老C身上一点都看不出来,今天的老C是一个事业成功的中年人,你会经常看见他夏天下班之后在自家花园推着剪草机剪草,或者是周六上午蹲在房顶上敲敲打打。

“你觉得你年轻的时候怎么样?”我指着他的旧照片问老C。

他有点羞涩地回答说:“狠傻。“

老C是个环保分子,政治上倾向于绿党,只有这一点,似乎可以被看作是他当初的反叛生活留下来的印子。我发现,头上长过反骨的人,不是绿党的拥泵就是民主党的亲近者,很少有支持共和党的,德国的前外交部长,前绿党总理Fischer,也曾经是当年学生运动的积极分子。当然,这些人今天所支持的,很难说就不是他们当年所反对的。

我对老C的经历非常心向往之,我对自己的过去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地用一句“狠傻”就可以交待的。九十年代初,我在广州的一间破破烂烂的小酒吧里第一次尝到了大麻的滋味。第一次抽大麻的感觉并不好受,头昏,反胃,完全跟high沾不上边。但是我忍受着一切身体的不适,顽强地把那只手卷的掺了大麻的纸烟抽完了。年轻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倔强的没有指向的反叛,就像八十年代末,我和几个哥们坐在深夜的草地上就着啤酒香烟狂吼崔健和罗大佑,我们满心都是伤痛的感觉,却并不知道伤痛从何而来,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Cobain。

其实,即使我那时候知道Cobain和Nirvana,也未必能够了解他们。比起老C们来,政治上无需多说,我们是根本没有发言权的。而中国文化和传统早就被破坏至尽,已经无影无踪,更是谈不上反与不反。

中国人有句俗话说“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我们装模作样的反叛态度,就在周围人的沉默里面灰溜溜地收场了。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中国被摧毁的文化,是可以看得见的,可以拿出来展示和炫耀的。但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却一直在那里,他存在于中国人的骨髓和血液里面,不是一件瓷器或者是一本道德经可以代替得了的。这种文化,无影无形,就像一面不受力的棉花墙,或者是武林传说的吸心大法,任你怎么发功,总是打不到对手的身上,更不消说会伤他半点毫毛。

我们就这样度过了青春期,象每一个中国人一样,少年老成,青年老成,中年老成,老年,???在这些老成后面,由于没有真正经历过青春期,我们的心里一直处于发育阶段。

前段时间看见傻爷报道崔健还在唱一样的歌,想起出国之前在广州看过一场崔健的演唱会,他穿着西装站在台上的样子,引得老石惊奇地问我:这就是你们的摇滚明星?

假设Cobain还活着,他会不会也像崔健一样,用早就没有生气和反抗力的喉咙哼哼出一曲廉颇老矣?

我的偶像傻球旧年写过一篇关于Cobain的怀念文章:四十不惑。如今傻爷也已东去展翅,不免让人唏嘘。


Nirvana Video Tribute - Come As You Are - Funny blooper videos are here

关于Kurt Cobain(资料来源于维基及百度)
科特·柯本Kurt Cobain1967年2月20日1994年4月5日),美國西雅圖搖滾歌手。他與基斯·魯科錫力 (Krist Novoselic)和 大衛·古恩(Dave Grohl)一起組成了搖滾樂歷史上最受歡迎的樂隊之一:Nirvana(中文譯名為涅槃 or 超脫(台譯))

如果说,整个摇滚史是一部令人感叹的传奇故事,那么这当中最精彩的部分往往是由那些英年早逝的悲剧人物创造的。他们的乐坛生涯虽然短暂,却轰轰烈烈,服药过量而身亡的“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心脏病突发猝死在浴缸内的“大门”乐队主唱吉姆·莫里森、上吊自尽的后朋克乐队“快乐分裂”的灵魂人物伊安·柯蒂斯,以及饮弹身亡的“涅磐”乐队主唱柯特·科本。

  他们的离去在他们各自的音乐成就上又增添了一份感人的悲剧色彩,甚至是一道神化的光环,而其中的柯特·科本,更被认为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摇滚乐唯一的神话式人物。
  1967年2月20日,柯特·科本出生于美国西北部小城阿伯丁,父母的离异给他的童年蒙上了阴影,悲惨的生活埋下了他性格中反叛的根芽。1985年,柯特和好友奎斯组建了自己的乐队,鼓手几经更换选定了戴夫·格罗尔,两年后乐队正式命名为“涅磐”,开始在公共剧场和大学校园里举行演出,签约“地下流行”公司之后,“涅磐”先后发行了第一张单曲唱片《情话/大人物》和首张专辑《漂白》,他们的音乐吸引了一大批主流硬摇滚歌迷,以至于许多评论将“涅磐”误认为金属乐队,但主唱柯特·科本并没有改变初衷,他仍然试图走出一条非主流的道路。
  1990年以前,“涅磐”分别在全美、全欧及北美西海岸成功的做了数次巡演,亿万的摇滚乐迷又多了一个为之疯狂的偶像。
  1991年4月30日,“涅磐”乐队与大唱片公司“格芬”签约,(小标题:跻身主流)同年录制了革命性的专辑《别介意》,《少年心气》等旋律经典、情绪激昂疯狂的佳作,在美国甚至把迈克尔·杰克逊挤下了台,坐上了公告牌排行榜的第一把交椅。巨大的商业成功改变了另类音乐不能带来利润的现象,带动了大批非主流乐队纷纷转入地上。
  在成为超级偶像的同时,柯特·科本遇上了一生中的挚爱——朋克乐队“洞穴”的女主唱科特妮·洛芙,1992年秋天他们的女儿弗朗西丝降生,夫妇二人因为吸毒一度失去了对女儿的监护权,本来就处于成功的巨大压力之下的柯特·科本,受到丑闻和严重胃病的困扰,已经很难在音乐创作中享受到乐趣,甚至尝试过自杀。专辑《在母体中》和《乱伦》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诞生的。
  1993年12月16日,“涅磐”和MTV频道录制了一场经典的“不插电”演唱会,原汁原味的木吉他和轻松温柔的演唱,展现出柯特·科本的另一种魅力,也改变了许多人对摇滚乐的偏见。
  尽管事业还在蒸蒸日上,柯特·科本还是变的越来越极端,越来越愤世嫉俗,台下疯狂叫喊的歌迷,甚至他深爱的妻子和女儿,都无法挽回他内心的绝望,1994年4月5日,柯特用一颗子弹结束了生命……
  4月8日,他的尸体被人发现,他自杀的死讯传向全世界。柯特·科本在遗书中写道,我已经没有任何激情了,所以要记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他终于像乐队名字“涅磐”一样,超越了生死的境界,十五年后的今天,他27岁的生命,依然是摇滚乐神坛上英雄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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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Hotsocks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对于艺术家来说,也许只有媚俗和灭亡的选择

真正的艺术家。
Hotsocks 回复 悄悄话 听到落泪了。
原以为,激情已死。
可以不死吗?像不死鸟一样?
音乐是不死的。震撼人心的音乐和灵魂,是对青春的永远祭奠。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荻花的评论:
那里不是豆腐庄,是两年前的往事了。我推荐你去看看这个人的博克:http://blog./shaqiu/。他是海华里少有的意识比较前卫的人,他的“另类纽约”系列相当棒。不过后来他也去干有聊的事情去了,剩下我们几个孤魂野鬼,就开了今天的豆腐庄,呵呵

你的孩子还那么小,够你忙的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其实,正规地说:媚啥都是恶俗,呵呵。

“媚俗”这个词最先似乎是昆德拉提出来的,来源于德语的Kitsch。也许不论媚雅和媚酷,最终跟媚俗都没有差别。艺术的中心在于你是反叛还是随俗,而反叛的问题大概在于是内心使然的反叛还是为反叛而反叛。后者实质上仍然是媚俗,打着媚雅或者媚酷外衣的媚俗,呵呵
娅米 回复 悄悄话 这些讨论有意思. 在我看, 只有“媚雅” 和“媚俗”, 没有什么“媚酷”,“媚酷”也是“媚俗”。艺术家一但“媚俗”,艺术就死了。
荻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有趣有趣!现在上班,不能仔细看,回头再来。

这个地头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豆腐庄阿?有意思。还没有时间去逛,不过心向往之。。。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嗬嗬,这个定义有点搅,我把当年几个朋友的讨论偷过来,放在下面。你先看看。你先生怎么看这个问题?


# 过耳风的评论
February 21st, 2007 at 3:38 pm

很喜欢小傻这一篇,夹叙夹议得非常有感觉,可能是因为俺也属于老帮菜这一代八

“对于X们来说,列侬早已陨落,经典摇滚和主流文化一样,弥漫着悦耳的媚俗和金钱的铜臭。这一代人内心的反叛和冲动,是由Cobain来代言的,Cobain,是他们的精神领袖。“

我总觉得,一切反叛的终结,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会与媚俗和金钱同流合污。这跟欧洲70年代的学生运动,中国64精英的命运相似。虽然说年轻的时候内心都多少充满反叛和迷茫,今天的新生代跟我们确实相差太远,并不是要说一代不如一代,也许人类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发展下来的,人类有一种学习和适应的天性,不仅可以很快适应自然界,还可以适应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社会。其实,金钱和媚俗已经被各个层次彻底接受,反金钱和反媚俗早就是昨日黄花。不要说我们这些老帮菜过了青春期,失去了反骨,早就举手投降。新生代在这种甜腻的气氛里成长,恐怕是长不出反骨来的
# 呆碩傻博.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2:23 am

过过是知音啊!“一切反叛的终结,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会与媚俗和金钱同流合污。”非常同意,死亡往往将一代领头人变成Legend人物,没死的早晚要流俗,呵呵呵呵,所以说,媚俗和银子是硬道理,其实也不是件坏事,回归本性而已。

不过,新生代也有他们的反骨的,也有领军人物,只是没成大气候,也就没有了历史性人物。中国可能会有,只是老乡创造性差了些,尤其是艺术领域,电影,音乐,文学,绘画,都是如此。反叛也是复制别人的,而且,还经常复制二手货,让喽喽们觉得不如直接崇拜别人得了。呵呵呵呵
# As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4:01 am

xixi,凳子上面兰色的字是 But he did have a gun…
# 既看又听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12:09 pm

过过和呆呆说得好。
一切反叛的终结,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会与媚俗和金钱同流合污。死亡往往将一代领头人变成Legend人物,没死的早晚要流俗。也许人类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发展下来的,人类有一种学习和适应的天性,不仅可以很快适应自然界,还可以适应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社会。

我是老老帮菜了,相信这个世界不会缺少反叛。每一代的反叛有其自己的形式。
# 时光飞逝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4:44 pm

过过和呆呆说得好象不错,不过感觉你俩同属媚酷一派,媚酷与媚俗、媚雅走到底是一路的,嘿嘿。

再说,非主流的早晚会变主流,差的只是时间而已。不是没死的早晚要流俗,而是很多没死的死死抱住的东西过一阵自然而然成主流了。不是他们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快。媚雅的人一多,雅的差不多就俗了。媚酷的人一多嘛,嘿嘿嘿嘿嘿……
# 过耳风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5:42 pm

按照时光的意思,岂不是天下大同了?
既然媚啥都是白媚,那还媚个P啊,同理,既然非主流迟早都会变成主流,那还反个p啊,嗬嗬,这里是偷换小傻的一个你俺我俺的概念

不过,俺觉得还是有点差别,你说的那个是“我们改变了世界”,我说的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当然,很可能只是一个角度的差别,乐观者和悲观者的角度,嗬嗬
# 老摇的评论
February 22nd, 2007 at 8:36 pm

顶时光。打倒媚酷派!

不能为了反叛而反叛。反叛应当是出于个性和社会的冲突,被社会视为反叛,其实只是正常的个性流露。我觉得国内的新生代挺棒的,比上一代更有反叛精神,不过社会环境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因此如果你要找崔健、天安门,可能找不到,但他们有他们的反叛方法。
# 呆碩傻博.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12:56 am

嘿嘿,这个话题看来值得好好想想。时光说的有一定道理,“媚酷与媚俗、媚雅走到底是一路。”这个很有可能,俺不敢定论。

“ 再说,非主流的早晚会变主流,差的只是时间而已。不是没死的早晚要流俗,而是很多没死的死死抱住的东西过一阵自然而然成主流了。”俺觉得“死死抱住东西” 的人不是媚酷族,呵呵,媚酷派是喜新厌旧的,总把新裤换旧裤那种。老摇属于言行不一的,民主党共和党都不支持,自己就是媚酷派,嘿嘿嘿嘿,定义见过过新作:

http://blog..com/?p=22397

啥都不媚的基本上就是媚俗派,呵呵,啥都媚的,比啥都不媚的还俗,恶俗。呵呵呵呵。

老摇说的:“我觉得国内的新生代挺棒的,比上一代更有反叛精神。”俺一点都不反对,俺并没有说国内上一代反叛精神更强,俺是说新生代没有历史性人物,全面一点说,上一代也基本没有。俺也希望新生代更有所突破,但你不能否认,他们没有创新。无论子美,韩寒,还是胡戈,三表,都是复制别人的东东,你同意不同意?

没有创造性,就没有酷。上一代也没有,而且越来越丧失,整天抱著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的东东。

俺脚得,在需要创造的领域,象艺术,科技,是要媚酷一些,这样才能推动文化前进;在政治,商业等稳定社会的领域,是要媚俗一点的,这样才能不至于翻云覆雨。当然,有点东西跨越不同领域,比如电影,作为艺术,当然不想看张导堕落;作为商业,你不得不支持其媚俗。艺术家的矛盾在这里,鉴赏者的矛盾也在这里,就象 As发现的,he did have a gun,当Cobain发现自己被他所反叛的东西吞没时,他的枪不是对着朋友的,也不是对着敌人的,而是对着自己,从而成就了他的酷。

在政治里,独裁者都是媚酷的,所以一般独裁者都有些艺术细胞,所以他们的性格更有戏剧性,容易成为艺术的话题。民主社会里的政治家媚俗为本,就连美国第一总统林肯也不例外,但是,政治的手腕可以是艺术性的,这个说来话长了。

不过,说到这,时光说的“走到底是一路”就有些佐证了,除非你不走到底,and you have to have a gun,或者被别人的枪干掉。呵呵呵呵
# 奕秦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4:28 am

傻爷这篇写得有意思,是不是刺青与摇滚的续篇?

反叛是革新,不单单针对现实缺陷,更是对重复的不满。现存的状态即使完美之极,
必有人来砸乱它们,重组思维,理想,审美的秩序。社会得以推动,个人价值得到
实现。像当时的印象派发展的好好的,偏偏就有人来否定它,发明后印象派。

最为西方文明之源的希腊文化就埋下了反叛的种子。神不服神,人不服神,儿子不
服老子还要杀老子,真理一次又一次被颠覆,西方世界中的文化像是一个越滚越大
的雪球,一切旧的,过时的都被否定,改变,一层时代包裹着另一层,但从未消失,
却作为这个滚动雪球的核心慢慢进行着这个运转。西方人的骨子里就有反叛。

那么中国文化具有这样反叛的精神吗?记得和傻爷有过这样的讨论。孔子之后的中
国文化已经是个超龄的孩子,老祖宗的总是好的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中。看中
国人的传统水墨画就可以发现千年的艺术迈的步子比小脚老太婆的还小心谨慎。

中国人的摇滚乐也就软绵绵的,里面没有那种撕裂一切的精神。文化大革命的歌曲
里面倒有这种气质。所以说文化大革命是中国文化里最浩大的一次反叛。但政治当
头的文化里,少了些底蕴,时光流转,人去楼空,没有留下什么精彩的艺术,只是
一些标语口号象征着纯抽象的反叛精神还如鬼魂般四处游荡。

中国人现在还来不及反叛。先捞银子,酒足饭饱后自然要反思。美国人也是经历了
50年代的黄金时代后才在60年代开始声势浩大的反叛潮流。反叛不是造反,不是揭
竿而起的革命,因为它不是被迫的,而是自身价值的一种需要,是个体对现实的挑
战。
# 老摇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12:40 pm

Nice saying! “反叛是革新,不单单针对现实缺陷,更是对重复的不满。”

Can’t input Chinese now. But I think we may need to define what’s 酷 first. I feel probably we are debating different things.

I think 酷 is not being different, or subversive from others, but being yourself, no matter how different it might be from others, or expectation of others.

But what about someone whose self is actually the same as others? Is he cool or not? Or actually everyone is somehow oppressed so this case doesn’t exist?
# 过耳风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1:11 pm

嗬嗬,连奕爷都惊动了,估计不但是因为小傻这一嗓子吼得满响亮的,还是因为各位都是反叛过来的。牛人老摇似乎至今都站在第一线哈

论点太多,俺已经有点被搅糊涂了,不过俺觉得小傻跟老摇这个思路的导向是很危险的,最终大概脱不了虚无论,要不就是道家哲学。俺倒觉得,人性不是像时光说的那样循环往复,物极必反,也不是完全像奕爷说的那样走直线前进的路线,也许未来的人文学完全是另一番模样,文学,绘画,音乐这些今天属于艺术领域,属于少数人的高层建筑的东西一定会变样,从精神到内容的改变。反叛是一种精神的释放,这种释放到今天为止都是艺术的源泉,但是这种释放的方式也正在改变,这个改变导致了艺术实质的改变。

不过具体怎么样,俺也要好好想一想
# .老冷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1:38 pm

哈哈,很热闹。我也插一嘴兼作总结。

反叛或叛逆,是为了革新,反对重覆和平庸,为了标新立异,与众不同,为了心理和生理的释放和宣泄。为了反抗或对抗X (X 可以是任何事物)。是求变.

所以,反叛或叛逆是人类的终极的需要和权力,所以,它与社会无关,与艺术无关,与时代无关,它是人性使然。 :) )
# 呆碩傻博的评论
February 23rd, 2007 at 6:40 pm

越来越升华了?呵呵,老冷高屋建瓴,容俺晚上有时间再做答。
# 呆碩傻博.的评论
February 24th, 2007 at 12:31 am

很感谢几位的认真讨论,俺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每个人都有在理的地方,这个话题不是为了争论,恐怕也没有什么绝对的结论,老冷的结论本来在先了,俺再说两句,不算总结。呵呵

首先对老摇酷的定义,看来我们理解上是有不同的,不过,你说的酷俺也同意,那样的人,俺也很媚他的。呵呵呵呵,你说的是人性格上的酷,老冷说的后半部分可能也是这个意思,“是人性使然”。可能是更fundamental的酷,俺看到一些艺术家坚持做别人认为是垃圾的东东,有人很多年后被重新认识了,有人永远被洗刷掉了,但从性格上来说,这种人绝对是酷。这牵扯到重新定义成功与失败的问题,说来话长了。但真正能做到不丧失自我的人,好像少得可怜,老弗说,人总是在本我和超我中变化自己,求得新的自我平衡,大概就是这意思。

俺理解的酷有点偏重他对外的输出,他对社会的作用,这和奕爷的和老冷的前半部分(难怪是总结!!)近似。但俺说不准这个求变的酷更多是来自性格里的,还是来自整个社会环境的,但至少是互为作用的。而奕爷说的正是中国的社会环境限制了性格里的本性,俺理解是这个意思。

这话题让俺一说就索然无味了。呵呵呵呵。

过过说的“释放的方式也正在改变”,俺同意,“这个改变导致了艺术实质的改变,”俺有些不解。艺术的形式改变,俺是看得到的。实质的改变是什么?原来的实质是什么?改成什么了?不用回答了,这个太长,俺也再琢磨琢磨,呵呵呵呵
# 呆碩傻博.的评论
February 26th, 2007 at 11:12 pm

刚刚正好看到这个,崔健:摇滚艺术家更需要批判,呵呵呵呵,老崔跟俺的看法一样啊。这段:

“中国流行音乐不接受反叛

但回过头来关注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实际上他们在心理上不接受反叛。大多数人还是唱颂歌,最多的是安慰。人们不鼓励你去突破,得到个性化释放;好像反叛变成一种非常丑恶的东西。如果你做得过多,很多人会拒绝你。

我觉得中国的摇滚就是按照流行音乐的模式去做摇滚。中国的文化形式还没有从审美上接受摇滚音乐。大家看摇滚乐是给摇滚乐面子,真正想买票的人并不多。这跟中国的文化条件有关。我觉得中国摇滚真正的问题在于对基础的创作上,现在没有人去做,完全靠民间。”

http://www6..com/gb/MainNews/EntDigest/Showbuz/2007_2_26_15_34_34_749.html
# 过耳风的评论
February 27th, 2007 at 4:18 pm

“ 从审美上来说,已经不需要了。审美上还是喜欢一些比较温馨的、安慰性的东西,没有真正接受摇滚的东西。当时那个时代是从政治上对摇滚的需要所产生的一种反应。而现在艺术家的工作不是在搞创作,而是在做宣传。他们一旦成功了以后就可以不动了,大量的工作都是在做一些销售的工作。这个时代是消费者和销售者的时代,创作者是靠边站的。这个时代不需要创作者,需要顺从者,大家都在忙着挣钱。“

同意。俺觉得同胞们在反抗意识,摇滚审美以及另外一些从西方过来的精神领域方面,还处于幼儿期,需要发展。很多年轻时候捧摇滚的人,或者说捧崔建的人,捧得不是他的音乐,而是他的歌词,或者是一种追风,等到过了赶时髦的年龄,回过头来还是宁愿听听肯尼基或者理查克莱德曼,真的是这样,你到海外中文网去看看,这是大多数海华们的音乐口味,不仅如此,在道德层面等等,也是如此,听令人吃惊的

不过老崔仍然应该受到批评,这些年来,他啥也没说嘛。一个艺术家首先应该为自己说话,说自己的话,他在那里瞎扯什么社会责任,也许中国艺术家都太早地考虑到了社会责任,所以最终都成不了大气。
荻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我喜欢你关于“媚雅” “媚酷”和“媚俗”的比较,改天展开写写?这是我的two cents:

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关系,真的是爱恨交织啊!艺术家创作的出发点是自身,但是艺术品也不能完全只为艺术家自己而存在。任何人都需要别人的肯定和欣赏,俞伯牙还有钟子期呢。如果观众欣赏的过程中产生共鸣,也是从他们本身出发的。如果艺术家为了被观众接受,从自我的表达转向揣摩和追逐欣赏自己的观众的心理,那应该就是你说的媚酷了。如果为了被社会接受或者就是利益而揣摩和追逐尽可能多的大众的心理,那就是媚俗了吧?那“媚雅”又是怎么说?

说起草坪乐队,我认识的一个校园歌手在大学毕业前激动地告诉我他的一首歌卖了六百块钱。“不是为了钱。。”他反复说。过了不久,他又愤愤地说他的草坪哥们的歌卖了三千:“不是为了钱的多少。”我也知道。不过他们在草地上坐在露湿的书包上唱歌的时候,一堆男男女女围着他们,真开心啊。
过耳风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荻花的评论:
呵呵,我知道你也是个长了半边反骨的同学,你先生大概多一点:)
草坪乐队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很贴切啊。你说的“商业化”让我想起当年在网上跟朋友对于“媚雅”“媚俗”以及“媚酷”的讨论,事易人移,让人感叹。
当年我曾说:一切反叛的终结,如果不是死亡,就一定会与媚俗和金钱同流合污。现在我觉得:在死亡和媚俗之间,还有一个中间地段,这可以用当年网友所说的“媚酷”来定义,不断地追求新意,鄙视陈旧和不变,实际上正是推动艺术发展的力量。但是这种力量往往不是来自艺术家,而是来自观众。对于艺术家来说,也许只有媚俗和灭亡的选择
荻花 回复 悄悄话 Cobain的NeverMind是我先生介绍给初来美国的我的第一盘摇滚碟子。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办公室里把门关起来,戴上耳机自己听。很多Cobain的粉丝至今不能接受他自杀的现实,责怪Courtney Love。

看来我们这一代都有深夜坐在草坪上喝啤酒暴唱歌的经历,哈哈!前几天意外在网上看到华纳中国总裁许晓峰关于草坪乐队的回忆。我们当年认识的草坪歌手很多都成了名。商业化是现在社会不可阻止的洪流。真是对它又爱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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