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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挺离党之谜 (ZT)

(2018-06-21 07:13:26) 下一个

来源原载于《同舟共进》2016年第4期

作者蔡长雁

 

叶挺全家在澳门时的合影。左起:叶挺、长子叶正大、次子叶正明、四子叶华明、长女叶扬眉、次女叶剑眉、夫人李秀文、七子叶正克(被抱者)。

 

众所周知,叶挺在大革命失败后曾一度离党,直到抗战开始后,亲赴延安,表示接受党的领导,至1946年3月出狱后才重新入党。对叶挺离党的原因和经过的记载大多语焉不详,比如,周恩来在《关于党的六大的研究》中说:“广州起义失败后,叶挺到了莫斯科,共产国际代表还说他政治动摇。共产国际没有人理他,东方大学请他作报告,共产国际也不允许他去。这样,他就离开党跑到德国去了。这件事我们应该给叶挺申冤。”周恩来作为见证人,断定叶挺是“离党”,而不是“脱党”,这是一段影响深远的论述。1937年11月,叶挺为组建新四军事宜亲赴延安,在欢迎他的晚会上说:“同志们欢迎我,实在不敢当。革命的道路,是艰难的,很不平坦的。十年内战时期,许多好同志倒下了,也有个别叛变了。坚持下来的同志,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真正的英雄。革命好比爬大山,许多同志不怕山高,不怕路险,一直向上走。我有一段,是爬到半山腰又折回去了,现在又跟上来。今后,一定遵照党所指示的道路走,在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抗战到底。”对自己离党那一节没明说,只是用“爬山中途折回”来比喻,也没有解释半途而返的原因。

 

本文将新发现的相关零星史料进行分析排列,希望能解开叶挺离党之谜。

 

对农民运动有不同意见

 

中国共产党选择的是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用革命手段没收包括地主土地在内的一切有产者的财产。但国共合作时期,这一政策并不适当,果然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时,中共就宣布停止苏维埃运动,把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调整为减租减息。但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大家都没有经验,究竟应该实行怎样的土地政策,党内争论不休。叶挺当时无法参加党内的高层争论,但他有自己的认识和主见,这可以从他处理“高要民团焚杀农村案”的手法看出来。

 

广东省是国民革命的大本营,农民运动开展得也早。北伐战争开始前,广东省农民协会的会员就达到647766人,占全国农会会员总数的66%。其中,以彭湃领导的海丰县和周其鉴领导的广宁县最具影响。1926年1月初,高要、德庆、广宁等县大地主集中民团土匪,进攻并占领高要县第一、二、三区农会。三个区房屋被焚毁,财物被掳一空,农军死伤百余。这就是“高要民团焚杀农村案”。农会向高要县第一区区党部报告,党部通电救援。国民政府接受国民大会决议,就近命令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三十四团(即叶挺独立团前身)会同国民党高要县县长率部“驰往弹压查办”。1月10日,叶挺派部队赴高要县领乡,召见地主豪绅,强迫他们具结了“解散民团和不再进攻农会”的保证书。但部队撤走后,地主豪绅变本加厉卷土重来,农会陷于危难境地。22日,国民政府政治委员会议决组织绥缉委员会处理事件。29日,绥缉委员会成立,会议推选叶挺为主席。2月15日,绥缉委员到达高要县,传各大地主到案讯究,各大地主不听,并致信叶挺:“要我赔银一事,不在望矣。战亦亡,不战亦亡,何不一战而亡。”遂向叶挺部进攻。经3月5日伍村一战,叶挺率第二营击溃民团。8日,叶挺调集部队向地主武装大本营罗建村进攻,逼迫其投降,派另一部队进攻地主民团盘踞的芸洲村,民团弃村溃逃。战后叶挺捕获反动地主民团祸首,缴其枪械并勒限遵交罚款赔偿,大地主一致遵令,“高要民团焚杀农村案”遂告解决。

 

可以看出,叶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在农村搞激烈阶级斗争,大开杀戒,而是“缴其枪械并勒限遵交罚款赔偿”,这是一种调和阶级关系的手法。但叶挺在广宁的这一做法,被中共认为“没有土地革命之决心”。

 

处理此案后不久,叶挺即率部参加北伐,进入湖南后,发现农民运动轰轰烈烈,遍地开花,惩罚地主的方法“愈激烈就愈容易通过”,至于“以革命的名义”而进行的毁庙宇、打菩萨、逼寡妇改嫁、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也要上去踩踏的做法,更是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此不满。而农会为保证当地能买到价格便宜粮食的“谷米阻禁”(出口)政策,“切断了经济的动脉”,阻碍了商品流通,经济凋敝,生产无以为继。对此,叶挺也有自己的态度,他认为“不能这样开展农民运动,这会破坏北伐”,所以当农民运动领袖来请领指示时,被他拒于门外。

 

叶挺是中共党内较早以实际行动对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和土地政策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随后党内外很多人都公开提出了不同意见。1926年底,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谭平山在参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六次扩大全会时,公开提出要修正中共土地革命政策。1927年3月5日,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答复当时党内外对于农民运动的责难,谭平山(还兼国民党农民部长)不信,亲到湖南实地考察,回来后于5月发出布告,宣称“必须纠正农民之幼稚行为,尤其不能不惩办佚出轨范而侵害多数农民之分子”,“至于与反革命奋斗,惩办土豪劣绅,则需以合法的手续进行,遵照党及政府之训令规章,即须交付正式官厅,不得自由行动”。他害怕“大规模的征发没收”会导致“商业全停,秩序混乱”,“反动派得以扩大宣传”,也易“引起帝国主义的借口干涉”。徐特立和周恩来都认为谭平山的担心不无理由。陈独秀在1926年12月的汉口特别会议上作报告,认为党的政策太“左”了,为了挽救统一战线不致破裂,党外须防止右倾,党内须反对“左”倾。在党外反对者中,最重要的要算宋庆龄和邓演达,他们俩都是孙中山的忠实信徒,主张“耕者有其田”,反对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孙中山在1923年10月以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名义颁布了《广东田土业佃保障条例》,主张调和地主与农民间的矛盾,保障田主和租佃者双方的利益,达到耕者有其田的目的。

 

探索第三条道路

 

随着国民革命的发展,运动出现了复杂局面,国共矛盾日益纷繁,正在走向分裂。国民党内左右派意见不合,裂痕加大,表面上的左派代表汪精卫已经与右派蒋介石合流,真正的左派宋庆龄、邓演达等并无军事实力,陷入困境;中共党内左右倾出现分野,最后左派全面掌权,右派彻底失败,谭平山被开除出党,陈独秀黯然下台。今后的路怎么走?国共两党的主流派开始捉对厮杀,刺刀见红了,而两党的非主流则依据自己的政治理念,开始谋划建立第三党,以开辟国共之外的第三条道路。中共非主流谭平山早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六次扩大全会时,即公开提出要建立一个国共之外的第三党,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恶化,谭平山感到不能再期望斯大林或共产国际提供什么挽救中国革命的灵丹妙药了,于是决定摆脱共产国际,独立探讨中国革命的道路,加快组建第三党。

 

国共两党领导中都有人支持谭平山建立第三党。1927年4月,蒋介石反俄反共背离孙中山政策建立个人独裁政权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国民党内的左派人士宋庆龄同邓演达、陈友仁、徐谦、陈其瑗等交换意见,“相约集合同志,为继承孙中山的遗志而奋斗到底”。何香凝、彭泽民,稍后还有章伯钧、黄琪翔等也加入了这个阵营。邓演达是组建第三党的核心人物,当时不仅国民党左派看好他,中共和共产国际代表也看好他。邓演达也积极行动,多次和谭平山协商,并就组党问题达成一致:“另组织第三党”,以继续领导国民革命。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开始进行的是左派国民党运动,坚持与左派国民党合作,用左派国民党的名义、旗帜和政权形式进行武装起义。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发生时,中国革命委员会委员(宋庆龄、邓演达、何香凝、张发奎、黄琪翔、陈友仁、彭泽民等国民党左派人物占有很大比重)发表《中央委员宣言》,主张“拥护总理实现民有民治民享社会的三民主义,与联俄联共与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实现本党代表平民利益之主张”,强调的是“平民利益”而不是无产阶级利益。叶挺是南昌起义的主角之一,也是发表宣言的委员之一,虽然我们不知道他对这个宣言究竟有多少贡献,但至少没有发现他提出过什么异议。

 

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中放弃了左派国民党旗帜,举起了苏维埃旗帜。随后的广州起义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要“杀尽一切地主豪绅”,“没收地主富商之一切财产”。起义失败后,中共广东省委扩大会议通过《广州暴动问题决议案》,严厉处分了起义的领导同志,因为叶挺不赞同广州起义总的方针,被认为是“临阵脱逃”,担任红军总司令职务,又表现消极,“应予留党察看6个月的处分”。

 

广州起义的失败,对广州起义领导者的处分,不得不使又一批共产党人考虑中央的路线是否正确。叶挺对中共广东省委扩大会议处分自己的决定不服气,要到共产国际评理,同时,也在考虑革命失败的原因和中共路线的正确性问题,力图寻求另外一条道路。而另一条道路的主要探索者宋庆龄和邓演达这时分别在莫斯科和柏林,于是叶挺要去苏联和德国,与他们商量组建第三党的工作。1928年2月28日,时在德国的邓演达在回复宋庆龄的信(主要谈的是第三党)中说:“总合起他们的意见,第三党的组织是必要的而且容易成功的。”“叶挺有信给我要来德国,我前信已经告诉你。他的意见如何,盼你告诉我?”显然,叶挺在启程赴莫斯科之前,就已经安排好行程,要赴德国会见邓演达了。邓演达不是共产党,管不了共产党的内部事务,他只是国民党左派,正在筹备组织第三党,所以叶挺到柏林会见邓演达,自然不是为自己在广州起义受处分鸣冤叫屈,只能是为了谋划第三党的工作,邓演达的信也是这个意思。于是在1928年8月间,叶挺、黄琪翔、宋庆龄和邓演达相会于柏林,讨论和分析的是南昌起义、广州公社和若干继发事件,结论同宋庆龄和邓演达的看法是一致的,即:中国的革命虽然遭受严酷的挫折,却是不可征服的。问题在于如何把仍然忠于孙中山三大政策的成员集合和组织起来去完成他们的任务。计划是使他们聚集在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已在莫斯科宣布成立)之中,并尽可能早日回国。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叶挺参加了组建第三党的讨论,但没有证据说明叶挺正式参加了第三党。

 

叶挺参与第三党的相关工作,除了与第三党的主要谋划者邓演达、宋庆龄、黄琪翔等思想相通外,个人关系非常密切也是原因之一。叶挺与邓演达、黄琪翔三人年龄相近,又同为广东老乡,与邓演达还是惠阳老乡,三人都是武昌陆军第二预备学校和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又先后投奔孙中山,参加国民革命。北伐战争时期,邓演达任北伐军总政治部主任,叶挺任第四军第十二师独立团团长,黄琪翔任该师第三十六团团长,独立团和三十六团在他们两人分别率领下,像两把尖刀,配合默契,一路斩关夺隘,直取武昌,为第四军赢得“铁军”称号。至于叶挺与宋庆龄的关系更不用多说,叶挺随援闽粤军打回广州后,就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警卫第二营营长,专门警卫过宋庆龄。陈炯明叛乱进攻总统府时,与宋庆龄同生死共患难。孙中山宋庆龄在永丰舰指挥平叛时,叶挺也一直跟随左右。总之,叶挺与宋庆龄、邓演达、黄琪翔等不仅仅有共同的政治理想,还有在实现共同理想奋斗中结下的深厚友谊,所以说,他们有在一起共同探讨第三条道路的想法并不难理解。

 

被“暂待”党外

 

由于通过改组国民党来挽救中国革命的努力在国内难以达成,第三党的筹谋者们转战到千里之外的苏联。经鲍罗廷帮助,1927年8月15日,邓演达到达莫斯科,受到热烈欢迎。9月7日,宋庆龄、陈友仁一行到达莫斯科,斯大林批示为他们提供费用,安排活动。10月22日,宋庆龄、陈友仁和邓演达在高加索商讨成立第三党问题,11月1日,他们发表了《对中国及世界革命民众宣言》(简称《莫斯科宣言》),宣告“南京武汉的伪党部中央之罪过”,不承认其作用,决定成立“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临时行使革命领导之机能”,正式打出了“第三党”旗帜。显然,当时中共和共产国际在一定程度上是支持邓演达、宋庆龄等活动的,否则绝不可能有《莫斯科宣言》的发表。但由于“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在当时既无正式的办事机构,也无国外或国内的下属组织,因此它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且随着中共和共产国际策略的变化,组建第三党的活动很快便陷入困境。

 

中共自决议“不用国民党做自己的旗帜”后,就对国内国民党左派的活动采取了反对的态度,并积极向斯大林、共产国际报告第三党活动给中共带来的危害:在国内一些地方,许多知识分子已经退出共产党,甚至有人要建立自己的新政党,前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谭平山在公开号召建立一个新的“真正的共产党”,为首者还有前总Z书记陈独秀,心向“真正的共产党”的还有许多地区的领导人。谭平山的行动还影响到了莫斯科,中山大学里也有一些学员收到关于第三党的材料,而且呈增多之势。1928年2月11日,向忠发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提交报告,说“中共正在分裂”,被开除出党的谭平山聚集了一批人在身边,素有“铁军”将领之称的叶挺,在广州起义时“临阵脱逃”,这与谭平山的影响不无关系。谭平山等人和他们正在筹划组织工农党,反对中共,反对共产国际,是机会主义倾向。2月15日,向忠发再次致函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把这个尚处于酝酿中的组织定性为“右倾取消主义者和半孟什维克”,建议尽最大可能与谭平山进行斗争,要“从思想上揭露之”,以便“从组织上巩固”中共。

 

在一系列情报面前,斯大林于2月23日主持联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会议,把第三党定性为“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党”,“是孟什维克的,反对工农的政党,是蒋介石和其他屠杀工农的刽子手们的驯服工具”。斯大林比向忠发更进一步,把“半孟什维克”升级为“孟什维克”。既然第三党是“孟什维克”,对其相关人员的监控就是必要的紧迫的,于是邓演达2月28日复宋庆龄的信(关于第三党和叶挺赴柏林问题)被截获,信立即被译成俄文交到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这封信惊动了斯大林,3月22日,斯大林主持联共(布)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会议并就信中涉及的宋庆龄、邓演达、叶挺等人一一作出具体对策安排。

 

鉴于斯大林、共产国际对第三党的这种态度,宋庆龄决定离开苏联赴德国。第三党的组织谋划者们转移到德国后,对他们活动的监视立即跟踪而至。苏联驻柏林使馆安排一位具有德俄共产党双重党籍的罗比列与宋庆龄“往返”,实际是监视宋庆龄的活动。至于叶挺,本来就有前科(“没有土地革命决心”,在广州起义时“临阵脱逃”),受到跟踪理所当然,中共代表团令其柏林组注意叶挺的行踪并报告“叶同志在柏林担任何项工作,有何活动,是否参加中国组(即中共驻柏林组——笔者注)经常会议等”,并指示“叶挺同志转党事暂待”。这个“转党”字面意义应当是转党的组织关系,即把组织关系从莫斯科转到柏林中国组。就这样,叶挺被“暂待”在党外。

 

回国后继续参加第三党活动

 

因国内形势需要,第三党的组织者们先后回国。1932年秋,叶挺离开德国。回国后,叶挺仍然执着探索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继续从事“第三党”的组织活动。

 

生产人民党是一个小党,主张走国共之外第三条革命道路。它主要由两个方面的人组成:一方面是原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的领导人,如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戴戟等;另一方面则是第三党的领导成员黄琪翔、章伯钧等。邓演达遇害后,黄琪翔成为第三党主要负责人。除了共同探求第三条道路的目标相同之外,叶挺与这两方面的头面人物都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他与黄琪翔都是北伐军第四军中人,有着在北伐战争中用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所以叶挺参加生产人民党是水到渠成的事。

 

在筹建福建人民政府的过程中,福建人民政府的主要筹划者陈铭枢主张组织生产人民党,作为人民政府领导核心,凡参加福建事变的各种力量和个人一律脱离国民党参加生产人民党,这一主张得到广泛赞同。11月21日,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李章达、徐谦、戴戟等联名通电脱离国民党,24日,十九路军全体官兵也宣布脱离国民党。黄琪翔、章伯钧则召集在福州的党员进行讨论,经反复磋商决定接受陈铭枢建议,解散第三党,集体参加生产人民党。1933年11月24日生产人民党正式成立,发起人包括陈铭枢等27人,党员200多人,叶挺名列其中。叶挺是1933年11月上旬到福州的,住在蒋光鼐家帮助策划福建事变,12月,参加生产人民党。1934年1月福建事变失败后,生产人民党转移到香港,不久就自行解体,存在时间总共不到两月。之后,其成员又分别成立了两个组织,原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成员恢复了自己的组织,并于1935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改组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即传统上说的第三党。但叶挺并没有参加这个“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而是参加了另一个组织——中华民族革命同盟,他与第三党始终有缘无分。

 

生产人民党自行解散后,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以外的领导成员组织了中华民族革命同盟(以下简称同盟)。1935年7月25日,同盟在香港成立,同盟政纲中与农村土地有关的一条是:“铲除贪污土劣、废除苛捐杂税”,而不是没收地主一切土地,本意也没有违背“耕者有其田”的思想。所以叶挺参加了同盟,并担任同盟的军事委员会委员。同盟成员主要由原福建事变各党派人士和原十九路军中上层军官、国民党左派以及无党派人士组成,推举李济深、陈铭枢等为中央委员,李济深为主席。参加同盟后,叶挺每月到香港两三次,参加同盟的活动。还两度偕妻子到福州、厦门等会见与同盟保持关系的地方反蒋抗日分子,了解他们接应同盟重返福建建立反蒋抗日活动基地的情况。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同盟发表宣言,号召国内外盟员和全国同胞动员起来,各尽其力,拥护政府,抗战到底。蒋介石也发电报到香港,请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来南京,共赴国难。10月,李济深等发表《中华民族革命同盟解散宣言》,同盟正式解散。叶挺也就此结束了与“第三党”的复杂关系。

 

综上所述,叶挺离党并不像流传的那样简单,真相其实很复杂,它一方面与中共、共产国际对叶挺的责难和排斥有关,另一方面又与叶挺探索第三条道路有关,而导致叶挺积极探索革命新路的原因则更加复杂。此外,孙中山“耕者有其田”思想对叶挺也有很大影响,宋庆龄、邓演达等组建第三党时坚持这个主张,多多少少引起了叶挺的共鸣。抗战开始后,共产党的土地政策调整为减租减息,“耕者有其田”,叶挺也因国共协商组织新四军而回到党的怀抱。个中滋味,恐外人殊难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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