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学还不到一个月了, 赶紧休假避暑去吧!
钱从哪里来 ?
当然是退税的时候留下来的! 可是你知道吗? 这是中国政府给你的呀!
第一: 来美的头三年免去美国联邦税
中美两国政府一九八四年四月三十日在北京 签定的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于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正式 实行。
该协定的第十九条、二十条涉及我留美人员享受免税待遇的问题,我留学人员可据此向美税务部门申请免除联邦所得税。在美时间不超过三年的访问学者、客座教授,从事教学与科研的收入不必交联邦税。
中国税务部门目前不对我留学人员在美收入征税。
第二: 中国对海外的中国公民不征税
美国要求在海外生活的公民为海外收入交纳联邦税。对于长期旅居国外的美国人来说,双重课税尤其让人恼火,他们必须年复一年地向美国纳税,但却未必能享受到什么好处。
如果你入了美国籍, 而在外国做生意, 不但要缴纳本地国的税,同时还要交纳美国政府的个人海外收入所得税,
中国税务部门目前不对在海外的中国公民收入征税, 即使你是他国的永久居民。
第三放: 放弃中国国籍不用征税
放弃美国国籍程序繁琐, 绝非易事。根据美国参议院今年5月22日通过新法案,该法案规定如果美国公民要放弃美国籍,须先缴清各项税赋,把他们拥有的股票,房地产,艺术品和其他资产,全部按照市价课税,一次结算清楚。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349条规范了美国公民放弃国籍的七种情况,符合这七项的公民有意放弃美国籍,仍必须在“志愿且明确”的行为下,完成三项法律程序。这三项程序为:“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在一位美国外交官或领务官面前、签署一份放弃美国籍的誓词”。移民法条文同时明指,如果没有完成这三项法律程序,这位公民有关放弃国籍的宣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已经完成法定程序,宣示放弃美国国籍,但最终仍须由美国国务院审定是否同意,且如果国务院没有核准一份“丧失国籍的证明文件”,这位公民之前进行的各项放弃国籍的法定程序,仍然没有法律效力。
而中国公民放弃中国籍就简单多了: 你中国原来养我是应该的, 我离开了还要啐你丫一口!
因为眼白,所以要用墨镜盖住?
土改时杀死的,反右时整死的,60年初饿死的,文革中斗死的....还有我的老爸,直到50岁后才过上'人'的日子,谁欠谁呢,这笔帐跟谁去讨呢~~~~
这把年纪了,照理应该知天命了,怎么就这么糊涂了呢?
告诉你,我在中国时连饭都没吃饱,我还欠他什么?
奋斗出头不也是为中国增光吗?!
这才是头脑清晰的人说的话。
我是海外华人,我爱中国和她的老百姓,祖国有难自会尽力而为,但我不欠一份情。。。
1,来美这么多年,还没听说过头三年不缴税的.
2,美国的税也是分国家税跟地方税的.老美在国外长期旅居的收入,税收部分是很复杂的,也并不是双重收那么简单.要看报税人在境外多久,税收年度其间在美国国内呆多久,还有工作性质,收入水平,家庭结构等等,相对来说,持续在境外越久,少收税的可能性越大.不过,这种情况只对公民而已.如果持绿卡,要面临销卡的危险.
support! whole heartly!
这种“妄”法,不管你居住何处,没绿卡的都要交中国的税,还没有任何的deduction。
倒还是你这样不肖去读的好。但拜托请不要乱说。
税的事都是国际约定,没甚么欠不欠的。
我在中国长大,自然对中国和中国文化有一份情。但不欠中国的。
说到“好处”,美国给的比中国要大的多。但也是我辛苦争来的。我也老老实实的交税,所以两清。
我爱说谁个政府的坏话就说谁的坏话。
估计不双重收税最主要的原因是无法执行而已。没觉得欠什么情啊。我没交税,但也没享受什么利益。不拖不欠。
罢了说得对,如果知道我的税收去了它该去的地方建学校医院,我会争着交。如果它只是让某些人多去吃顿饭K回歌,我还是留着捐给需要的人比较放心。
离开了嘛,看不惯的地方可以批评,遇到实在过分的也可以啐一口,用不到一惊一咋的。 倒是那些蠹虫们,守着属于全国人民的大米缸,嘴里含着,手里拿着,家里藏着,远处搁着;我的是我的,别人的也是我的;这样的人才叫真正的欠哪,而且欠老了!
债有主,冤有头,可别找错人。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