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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问责了,河北可以问责吗?

(2008-09-14 21:39:28) 下一个
徐文松:山西问责了,河北可以问责吗?zt


民以食为天。食用安全的食品是一个基本的人权问题。根据WHO的解释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感染疾病 ,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偏偏咱们的“和谐社会”里,食品变成了最不安全的东西。三鹿毒奶粉事件迅速扩大,越来越多患有肾结石的婴儿被发现。


早在今年3月中旬,三鹿公司就接到消费者反映,有婴儿吃了婴幼儿奶粉后,表现出肾结石症状。而据财经网消息,该公司的销售代表在6月份就明确获悉奶粉被污染,也并未采取公开的挽救措施,仍然如常出售。再据三鹿公司的说法,在8月1日就知道原奶中被加入了三聚氰胺。所有这些信息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布,一再延误。对此中隐瞒的缘由,三鹿公司拒绝回应。全国人民关注三鹿毒奶粉事件,因为他和全国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海外国家只需要拒绝进口中国这样的食品就行——但对中国来说,你不买他的奶粉,仍然有可能从面包,糖果等食品中摄入。只是拒买是远远不够的。

在记者招待会上,凤凰卫视记者曾经发问:“我了解的情况跟政府有点出入,因为质检总局的网站上三月份已经有留言反映三鹿奶粉的情况,而且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在12号也向一家媒体表示过,他是在7月初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到农村调查的,而且调查以后,他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了,但是他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没有采取行动。”那么田文华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是哪一级的“上级主管部门”?这里涉及到责任问题,又没有哪个部门“吃案”的问题。这应该好好追查。

迄今为止无论是三鹿公司还是河北当地政府, 面对人祸危机,他们所做的不是清查事故,公开相关的信息,彻查当事人,向受害者赔偿道歉。而是政府和事故方合起来,掩盖事实真相,坑害民众利益。

三鹿奶粉总部所在地河北省政府在卫生部的调查报告尚未出笼的时候,他们已为袒护三鹿奶粉殚精竭虑。三鹿奶粉方面与河北省当地政府穿了连裆裤是傻子都看出来的道理。双方是极有瓜葛的利益相关单位。这些利益相关单位早都从内部获知消费者投诉或者医院病况,但是为了相关利益链,他们当然可以置人命于不顾。

中央政府有稳定的压力,各部门有自己官员的官帽和实际受贿利益,河北当地政府有税收以及GDP,甚至自己官员的官帽和实际受贿利益。大批与此相关官员的贪腐,组合在一起成了类似三鹿奶粉这种企业危害民众利益而不受惩处的保护伞。这种官商结合的结构性腐败,是导致中国食品不安全的毒瘤之一。以至有毒食品屡禁不绝。人们不希望看到,这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只限定在对几位奶农的逮捕处理上。

现在人们终于在山西尾矿溃坝造成数百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中看到了希望,党中央终于动了真格,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让涉及一系列重大责任事故领导责任的山西省长孟学农和副省长张建民辞职了。这很好,我们坚决拥护!

同样,三鹿毒奶粉这么重大的食品安全责任,党中央能不能对河北省的相关干部也进行问责,包括对河北省长胡春华和主管河北食品安全的干部进行问责,让河北省长胡春华和主管河北食品安全的干部辞职,或者干脆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河北省长胡春华和主管河北食品安全的干部的职务?

恢复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请从严肃处理三鹿毒奶粉开始,包括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进行问责,包括对河北省长胡春华和主管河北食品安全的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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