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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的病在哪里?

(2017-07-17 14:14:09) 下一个

刘晓波因肝癌而死, 先说肝癌吧, 在中国大多数肝癌与B型肝炎有关, 即病人感染B型肝炎病毒后, 一些有肝炎症状, 一些不显示症状, 称为隐性感染。 肝炎病毒在体内潜伏, 大多数人经过20 年左右的潜伏期, 最终都发展为肝癌, 潜伏期一般无症状, 一旦发生症状, 基本都是肝癌晚期了, 在现在治疗手段的情况下, 基本就是几个月的存活期。感染过B型肝炎病毒后,有没有症状,一般都是经过血清学检查确诊,一旦确诊, 病毒携带者 要定期检查, 跟踪病毒和肝功能状态。

刘晓波承认20多年前有肝炎病史, 那就是64后不久吧,那他自己在此后十多年里相对自由, 治疗过程不得而知。 但对最近发病来看, 确诊是已经晚期了, 无论哪里,何种治疗都救不了他的命。为什么长达20多年没有治疗的病史呢? 责任在于谁? 

首先是自己和他 的家属, 自己有病史, 为什么没有关注,留心定期检查。在监狱里,不经过本人提出特别检查要求的话, 很难指望别人,医生主动给你做必要的诊治。 从报道看, 好像没有, 所以主要责任不在监狱方面。如果有过任何检查治疗要求提出过, 应该有记录的。 至于说政府杀人什么的没有任何根据。至于刘去世后一些民运都是们说刘晓波在监狱早就确诊为肝癌了, 监狱不给治疗, 迫害等就更荒唐了,如果 民运知道这个的话, 为什么不早说? 不说不就是盼着刘晓波死嘛。 如果是这样的话, 家属起码是知道的, 可家属也没这样说过, 难道家属也盼她早死?

刘晓波病重保外就医, 合情合法, 政府也很人道, 动用了大量医疗资源, 不仅可以说大大超出普通人的待遇, 起码也是高干级别的待遇了, 我不知谁为治疗买单, 但就额外请国外专家会诊, 是非凡的治疗措施, 这无论如何不应该是用国家资源, 由纳税人买单的。不是讲法制吗?

我听了两个外国专家的意见, 他们说就病情来说,出不出国治疗都一样,如果坚持出国,那就是医疗以外的因素, 是病人和家属的选择, 这样说我认为是合理的。

一些民运人士口口声声争取人权自由,平等,但他们骨子里并不是认为人是平等的。 作为任何一个病人来说, 都不应该有高出他人的医疗特权和动用超出常规的医疗资源。

政治不能成为医疗特权的理由, 人权自由不是随意侵犯国家和纳税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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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8)
评论
zd3y 回复 悄悄话 一片讨论肝癌和治疗的文章竟然引起很多攻击,一些人根本缺失基本常识和逻辑,没有一个人能提出任何根据来反驳我的论点的。这些人口口声声争取人权自由,平等,但他们骨子里并不是认为人是平等的。 作为任何一个病人来说, 都不应该有高出他人的医疗特权和动用超出常规的医疗资源。
基多山人 回复 悄悄话 当年处理六四学运手段不当,引来国际抗议,欧洲对中国禁运,美国只对中国开放二十万名名额-他们都以曾经参加民运怕回国被报复的理由-获得美国永久居留。现在北京政府的处理诺贝尔奖得主的错误行为使得改革开放后三十年的树立的国家形象工程一夜崩塌!它的国际影响不亚于六四!-全世界舆论已经把中国和纳粹德国当年迫害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奥西茨基联系在一起-这才是国家之耻辱!政府之耻辱!中国人之耻辱!八戒之流还有脸在这里为国家的耻辱而叫好,而不是忠谏主人‘这次做错了’-这才是卖国贼的嘴脸!
richard6000 回复 悄悄话 啥都不用讲,本来糊涂的人,只要看谁为他站队,就知道他是什么人了:
台BA 子,民晕GOU,法LUN,日本人。。。。
魑魅魍魉。
ILoveMaine 回复 悄悄话 太谢谢你了, 否次我还不知道, 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这么仁慈的政府!
zhu286 回复 悄悄话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2017-07-17 18:46:54
中国政府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看看她过去30年干了什么(仅举几例):
1)从无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高速公路网13万公里,世界第一。
2)从无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高速火车网2万1千公里,世界第一。
3)使8亿人脱离贫困,平均收入是最大民主国家印度的5倍多。
4)在中国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强大的国防力量(会收拾印度的)。
如果这些成绩不算是为人民服务,您告诉我什么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推翻这样的政府?是不是有病?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2017-07-18 04:16:04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先不说你这段断章取义没有判例支持的所谓法典不说,刘晓波哪句话要大家起来暴力推翻政府?中共软禁刘霞不让出国不是事实?刘霞犯罪了吗?这不是迫害?
============================= 美国法典说的明明白白,使用暴力或者有这个企图就可以定罪关20年,虽然不能套用美国法典,但是刘有没有用暴力推翻现政府的企图呢?当然有,不用暴力如何把殖民者引入中国?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2017-07-18 10:08:35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2017-07-17 18:42:47
他的病在于试图推翻现政府(当然有伪装),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依据美国法典:鼓吹,煽动,建议推翻美国政府,罚款并判刑高达 20 年
----------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条上都明明白白地写着:by force or violence
==>您老再读一遍原文:注意:attempts to do so, 就是说如果有潜在的可能性/有企图就可以关起来。
零不是数 回复 悄悄话 蒋加华 发表评论于 2017-07-18 10:08:35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条上都明明白白地写着:by force or violenc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帮助任何这样的组织或团体,不论本人是否有"by force or violence"的行动,也属于此法律条款判罪的范畴.
例如:在美国为ISIS和哈马斯募集捐款(有些非直接)的人被判刑.
phantom06 回复 悄悄话 刘晓波真是被某些人抬上了神坛,成了神。 貌似潜心拜神的人一根筋的认为事情就是他们以为的那样简单,信我者是自由真理的追随者,不信我者就是跪舔独裁的奴隶。连客观评论一下肝病事实也不能容忍,看起来多么的讽刺。刘晓波精神可嘉,但书生的狂妄,和文人的浪漫主义情怀,以及一群迫不及待的把他推上神坛膜拜的幕前拉拉队和幕后推手,亦正是他的悲剧所在。
蒋加华 回复 悄悄话 路边的蒲公英 发表评论于 2017-07-17 18:42:47
他的病在于试图推翻现政府(当然有伪装),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依据美国法典:鼓吹,煽动,建议推翻美国政府,罚款并判刑高达 20 年
----------
你也能看懂英文吧,每一条上都明明白白地写着:by force or violence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xioduo\':是啊,它们装也懒得装,嚣张无耻到了何种程度!
xioduo 回复 悄悄话 葬礼只是摆拍,前后不到十五分钟,那些小青年是家属演员...这些无耻的行径和传说中朝鲜有一拼。
独上南岛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2017-07-18 04:26:24
看看刘晓波追悼会的照片,一帮20出头穿T恤的小年轻,估计这些国保连刘晓波是谁都不知道,队死者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很难相信他们会好好治疗刘晓波

治病,也得看看什么病,不是几岁,穿什么衣服决定的。给这些20出头的小年轻,穿上你老的衣服,就能治好他的病了?那你为什么自己不去呢?
大号蚂蚁 回复 悄悄话 因言获罪而死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看看刘晓波追悼会的照片,一帮20出头穿T恤的小年轻,估计这些国保连刘晓波是谁都不知道,队死者起码的尊重都没有,很难相信他们会好好治疗刘晓波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先不说你这段断章取义没有判例支持的所谓法典不说,刘晓波哪句话要大家起来暴力推翻政府?中共软禁刘霞不让出国不是事实?刘霞犯罪了吗?这不是迫害?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队你这种人真是无语,好好做你的奴隶吧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xioduo 发表评论于 2017-07-18 02:15:48
教主和希拉里竞选对骂还不比书生更猛烈。
=====================================
有没有推翻政府的行为?没有吧。有没有以颠覆政府为目的地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没有吧。您歇菜吧!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你是不会英文还是装呆:Whoever, with intent to caus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or teaching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xioduo 回复 悄悄话 有人混淆视听,
像刘先生这样哪会在美国做牢,教主和希拉里竞选对骂还不比书生更猛烈。
那段英文条款楼下自己读过没?明白的写到"用暴力武力"的才违法。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洒家什么时候说要百姓对政府感恩戴德啦?你又根据什么说[中共对刘晓波进行了非人迫害?],难怪你们这些“民主自由人士”不成功,路越走越窄。整天疯疯癫癫,神神叨叨,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就这水平还要反共救国?歇菜吧。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2017-07-17 20:23:26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不要在这里混淆视听,不懂装懂,美国宪法第一宪法修正案对言论自由有严格的保护,更何况刘晓波根本没有主张推翻共产党,08宪章只是重申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而已,好好去看一下他的最后陈述吧!
==============美国宪法第一宪法修正案对言论自由有严格的保护,但是不保护任何试图推翻美国政府的企图和行为,我引用的英文美国法典您应该能看懂吧?毫无疑问刘是违法的。
老程666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 有这样立牌坊的嘛
老程666 回复 悄悄话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2017-07-17 20:09:09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做这些难道不是纳税人供养的政府的本分吗?需要老百姓感恩戴德吗?更何况老百姓不是猪狗,吃口饱饭就行

+1
xioduo 回复 悄悄话 因言获罪,和国人嘲笑的朝觧专制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差别。
jelous 回复 悄悄话 你这是什么逻辑?难道他本来就应该被关吗?就比如人家给你提了几句意见,你就把别人打伤,给人看病你认为是对别人的仁慈,这不是你应该做的吗?他即使用的纳税人的钱也是最合理的,应为他在为纳税人说话,好过贪官贪多少个亿。贪官住在监狱里可比他的待遇好多了。
wangtora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男性平均寿命74岁,北方因为雾霾寿命会减少7年(以前有个雾霾相当于每天死4000人的帖子),也就是67岁。被关起来只能吃地沟油,监狱大厨也要吃一行赚一行,这对所有犯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引发肝癌寿命再减10%,正好61岁而亡,监狱并没有虐待个别犯人。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不要在这里混淆视听,不懂装懂,美国宪法第一宪法修正案对言论自由有严格的保护,更何况刘晓波根本没有主张推翻共产党,08宪章只是重申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而已,好好去看一下他的最后陈述吧!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做这些难道不是纳税人供养的政府的本分吗?需要老百姓感恩戴德吗?更何况老百姓不是猪狗,吃口饱饭就行
Backcountry 回复 悄悄话 我觉得我们当初热血沸腾,大学里强制洗脑后全面禁声,从此心灰意冷不闻政治。我们实际上早已抛弃了刘晓波,所以也不配再在此发声。想当年的先锋方励之,也早已默默无闻。刘晓波,映衬了我们凡人的软弱和无耻。
_度 回复 悄悄话 嗯,看到一个不同角度的看法了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路边的蒲公英\':你看来是承认中共对刘晓波的非人迫害了,那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他家属选择海葬是明智的,如果在什么地方立个墓碑,是会有人送鲜花,但是会有更多的人浇大粪。我说话是当真的。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中国政府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看看她过去30年干了什么(仅举几例):
1)从无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高速公路网13万公里,世界第一。
2)从无到有,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高速火车网2万1千公里,世界第一。
3)使8亿人脱离贫困,平均收入是最大民主国家印度的5倍多。
4)在中国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强大的国防力量(会收拾印度的)。
如果这些成绩不算是为人民服务,您告诉我什么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推翻这样的政府?是不是有病? 
ZJNB0507 回复 悄悄话 看一些事实吧,从住院到去世仅18天,住院期间被严密看守,外国专家检查后认为可以出国治疗,本人也强烈要求,被拒绝,死后被迅速火化而且是海葬!
路边的蒲公英 回复 悄悄话 他的病在于试图推翻现政府(当然有伪装),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依据美国法典:鼓吹,煽动,建议推翻美国政府,罚款并判刑高达 20 年
18 U.S. Code § 2385 - Advocating overthrow of Government
Whoever knowingly or willfully advocates, abets, advises, or teaches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or destroying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the government of any State, Territory, District or Possession thereof, or the government of any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in,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by the assassination of any officer of any such government; or

Whoever, with intent to caus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prints, publishes, edits, issues, circulates, sells, distributes, or publicly displays any written or printed matter advocating, advising, or teaching the duty, necessity, desirability, or propriety of overthrowing or destroying any 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attempts to do so; or

Whoever organizes or helps or attempts to organize any society, group, or assembly of persons who teach, advocate, or encourage the overthrow or destruction of any such government by force or violence; or becomes or is a member of, or affiliates with, any such society, group, or assembly of persons, knowing the purposes thereof—

Shall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twenty years, or both,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2385
遍野无尘 回复 悄悄话 我同意你的看法。
ILoveMaine 回复 悄悄话 ---“中国政府很人道?”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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