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中国发誓铲除腐败 学者吁法制和民意监督
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085/32/20/0_1.html[核心提示: 面对中国国内,特别是政府内部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 中国日前推出未来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划。这令西方国家和南美及非洲国家十分关注, 虽然这些国家目的不同。但对中国人来说, 腐败不铲, 国将不国!]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誓言要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进行更严格监督, 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以及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管。但是,一些中国学者指出,解决腐败问题应首先该从制度下手。
司法主导和民意监督
这个工作规划指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以及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新华社》的报道指出,今后五年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改善党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人民日报》的社论则指出,这些年来,惩治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惩治腐败必须继续抓得紧而又紧,不能有丝毫放松。
北京政治学者刘先生认为,中共中央提出的新的反腐规划仍然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他认为,反腐权力应该从中央转移到司法部门,而不能让没有法律地位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来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他说, “规划没有真正诉诸法制轨道,还是法制外的循环,它没有真正从法律和制度上来做,而且也没有动员民间、舆论,甚至民意代表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中国执政党是共产党,他们拥有很大的权力。中国的反腐问题还是由中共中央,中纪委来负责,而中纪委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地位。”
制度保障和公民权力
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的学者周先生认为,中共惩治腐败的意愿是真诚的,出台这个反腐规划对遏制腐败,缓解一些社会矛盾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不过,他也指出,新的反腐规划过于重视文化和技术层面,而轻忽制度层面,即使在文化层面,又偏重于教育,对基本人权没有给予太多重视,而在技术方面则偏重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
他说,“在制度方面没有引进一个权力内部的制约机制,比如说立法权、司法权或行政权之间的监督机制,另外也没有引进社会性制约机制 ,比如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之间互相的社会保障作用。所以,这个制度不太完善。在文化制度方面,最重要的是没有重视公民权利对反腐败的作用。”任何一个社会里,任何公民对腐败都是深恶痛绝的,如果不给予公民反腐败的权力,不能有这样一个制度作为保障, 那么,解决反腐败问题也不可能彻底。
民主制度和惩处机制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先生从制度上分析了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他指出,“对腐败有效制约的制度一个是民主制度,这个制度包括党内监督,党委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有效的可操作性参与监督。下一步关键就是落实,这个制度怎么建,建立了以后是否有效,都是需要研究的。在我们国家目前的形势下,反腐的最根本的要点是要建立严密的惩处机制。为什么腐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惩处机制不健全。”他说,由于惩处手段和惩处公平性存在问题,一些官员搞腐败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老百姓对惩治腐败信心不足。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政府官员的财产透明,政府运行机制以及政府活动的透明,是惩治腐败的关键。
中国已经认识到反腐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果不对权力进行制约,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那么实现未来五年的社会发展目标将是一句空话。
无论如何, 对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平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来说, 腐败不铲, 国将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