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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自由造就卑贱的民众

(2008-06-08 09:13:21) 下一个
梁丁


当所谓的“低素质人口”堂而皇之,出现在东莞政府的工作报告之中,我感到恶心,愤怒,然后是彻骨的悲凉。

这些当政者颇有智商,知晓所谓的“低素质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他们最大的弱点就是没钱,于是想出了提高房租的办法,让这些“贱民”自动的滚蛋。

尽管每个人都知道,东莞这个世界制造之都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个“贱民”的贡献,可以说,东莞每一块的GDP都浸透着外来劳工的血泪,“血汗工厂”,“凉山童工”,等等等,就是东莞光鲜外衣下,裂开的一个个巨大醒目的伤疤,也在提醒着国人,这个城市的奇迹,不仅仅是东莞政府的奇迹,东莞人的奇迹,更是千千万万所谓“低素质人口”创造的奇迹。若东莞当局尚具备起码的良知,不要说创造条件,让这些外来劳工共享劳动成果,最起码也不会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想尽办法“御贱民于城门之外”!

道德批评并不是我行文的重点,我所关注是,为什么一个地方政府能够将所谓提高房租,驱赶低素质人口的报告,堂而皇之的推行,而这一切却还能够假借所谓“科学发展观”之名?

人皆自私,我们都不是天使,所以我们需要政府,需要权力来制衡人性中的邪恶;同样的,作为一种强力存在,权力更不是天使,其带有强烈的扩张欲望,因此,我们需要设定种种制度,程序,来限定权力的行使范围。所有权力原则中,最核心最根本的,乃是权力必须来源于民众,并且时刻受到民众的监督。倘若在这一点上,做到不够细致或者大有纰漏,则不可避免的,会造就坏的权力这个恶魔。

坏的权力,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拥有高度的自由,对于自由,最简单的解释是,做某事,且不需要付出代价或者是付出很小代价而能够取得相当回报。因此,权力的自由来源于其行为不能改受到合理的监管和约束。在东莞推行的驱赶低素质人口的计划中,无疑就是权力所拥有的自由的高度体现。我们的权力机制中,最大的约束力来自于自上而下的垂直问责,当前垂直问责的主要依据,依然存在明显的“唯GDP”印记;而民意想要发生作用,必定需要汇聚成非比寻常的合力,才能够给官员们构成压力。如此情形之下,我们考量东莞政府此举,尽管可能民意汹涌,但是,只若东莞政府认可此举对本地GDP增长有所助益,应对上峰足够有力,则东莞政府没有不推行他的道理,如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所谓提高房租,驱赶低素质人口的计划,乃是东莞政府(权力)所享有的自由!

在如此前提之下,则所谓“低素质人口”,绝大部分的外来劳工,他们所应该拥有的权利,被弃之如敝屐。如此,所谓民众,所谓那个政府的一切权力皆来源于民众的“民众”,在权力所享有的高度自由面前,顺理成章的也被打造成卑贱的民众!

我自认为并不是所谓的高素质人口,又恰恰能够写点破文章,所以,我能够跳将出来朝这些没良心的执政者怒斥一番,我当然知晓,相对于权力所拥有的自由而言,我的力量是何等的卑微,只是,我所相信的是,至少,我能够证明,所谓卑贱的民众,并非民众自身造就,大多数皆是因为权力拥有高度自由,而丧失良心的必然结果。

当权力的自由是由制度性原因所形成,丧失良心成为习惯,那么,终有一天,那些所谓卑贱的民众,将成为他们的掘墓人,而这,是人类所存在过的所有政权的铁律,不可颠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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