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可以不结,理一定要讲
(2011-05-12 14:06:44)
下一个
为了结婚,从今年二月份开始跑市政府,去第一趟的时候被接待的人告知她不清楚所需要的资料,让我第二天再去,第二天去了以后接待我的人换了三岔,最后终于给了我一张单子,让我准备共五份文件,其中三份需要在国内办理,两份在驻法的中国使馆办理。
历时一个半月,我爸在国内替我跑了从街办派出所民政局到公证处,翻译社,外办以及法国驻华使馆等机构,花了共计近两千元人民币,算是把所有的章盖齐了。我这边之前跑了两趟里昂办委托书,委托父亲替我办理材料,收到他给我办的材料以后,又去了两趟里昂,总算把所有需要的材料弄齐。从里昂赶回来后直奔市政府去交材。
收材料的人按照当初给我的单子查收材料,她指出从国内办来的材料当中,外办的证明和盖章没有翻译成法语,于是让我在这边找法院认可的翻译,把外办的证明和盖章翻译一下。虽然外办的证明文件在三份文件上都只有同一句话:兹证明前页文件当中的公证员签名和公证处公章属实。但这涉及到三份文件,所有翻译社及翻译人员都表示必须按三份文件收费。
翻译人员名单上唯一一名中国翻译很值得我在此一提。因为她给出了非常sympatique的趁火打劫价:50欧/每份,共计150欧。其他的翻译报价在25—35欧之间。最后我花了两天时间及若干张纸币把这个要求摆平了。于是再次去市政府递交材料,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回去等消息吧,我们会跟你们联系的,大概十天左右。
昨天是我们等待的第十二天,没有得到消息,于是今天小朋友主动打电话过去,得到的消息如下:有一份材料需要我签名,另外还缺一份里昂使馆的材料。我接到小朋友转达的传唤立刻又奔向市政府,排队拿号等待接见。
坐下来以后接待我的人找到我们的文件,然后递给我一张表说需要我填一下并签名,这个步骤一分钟就结束了。接下来她告诉我少了一份里昂使馆的材料,我说里昂使馆两份材料我都做了,她查看以后说:是啊,已经都做了,怎么我的同事在这里注明少了材料呢?于是她把她的同事找来了。她的同事看完材料说:这份单身证明不行,不是这样的,她拿出一个样本对着我说,你看,我们需要的是这样的。
此刻的我瞬间感觉到火是打一处来的,且就在我的眼前,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我的唾沫把火给灭了。我一口气说了大概三五分钟,把我对他们的质疑和不满充分表达了,然后告诉他们我最后的结论是:我不会再补充任何材料,我会再跟他们联系,我需要见负责人。她说她会把我的意见转告给负责人,然后给我答复。但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她不能让我选择和确定结婚的日子。
没有二话了,我转身回到家,上网查询法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下午四点五十分她给我来电话留言:负责人五月十九号下午两点可以见我。另外她也把我的材料传真给procureur,由procureur决定我的材料能否通过。
这不妨碍我明天按准备好的计划行事,把该搞清楚的搞清楚了,我决定:婚可以不结,理一定要讲。
呵呵,好戏在后头,关于我的结婚风波,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