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发展,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到每个公民的一生,它不能仅仅是停留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它应该以法律平等为基本保障,把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条件平等真正落实到所有环节和教育过程的每一步。
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法保证了公民接受初级教育的基本权利,但这只是教育平等的很小一部分,巨大的不平等依然存在于中国各个地方。
从最基本的环节开始,首先是学生对学校的选择权,这个选择权是机会平等的根本保证,学生如果没有充分的对学校的选择权,那么就必须通过其它方面来保障机会的平等。这就是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的标准化。如果一方面学生没有选择权,另一方面学校之间的条件和水平又差异巨大,那怎么可能实现教育的平等呢?举个显而易见的例子,一个在中国偏远农村学校受教育的孩子和一个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的孩子之间,存在学习条件和学习效果的巨大差异, 农村学校很多都是靠捐赠捐助维持,社会资源没有合理的被分配到这些地方,学校根本没有能力维持正常的教学需要。农村学校的老师是所谓的民办教师,他们当中很多人本身就不具备足够的知识文化水平,在这种巨大的条件差异下谈教育平等,完全属于说空话。如果把这个农村孩子和双语私立学校的孩子比,那这个教学效果的差异简直就有可能永远不能消除,用流行的话说起跑线就不在同一个水平,这样的状况哪里有教育平等可言。社会化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造成了目前我国城乡教育的天壤之别,这个状况不得到改善,教育平等就真的永远只能停留在法律面前。
改善农村的教育条件是需要金钱和时间的,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应该保证农村孩子有权利就读任何一所城镇学校,尽管这种权利上的保障也不可能对实际的状况起到实质的改善,但至少理论上来说大门是对所有人敞开的,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没有把农村学校的条件提高到和城市一个水平之前,拒绝农村的孩子来城市上学就是犯罪,就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根本宗旨和底线。
法国的义务教育阶段也是就近择校的原则,但法国的所有中小学校可以视为是无差异的,无论从学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和教师资格水平的量化,以及教学大纲的统一订制都保证了学校之间的无差异性,因此择校问题就不被视为会造成差异的因素。
在教育权利和机会平等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看看如何做到教育条件的平等,以保证每一个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都充分享受了义务教育的权利。法国对落后学生的辅导学校是无条件免费提供的,对于家庭出现变故例如父母离异,亲人死亡等重大事件,每个学校都有专门的儿童心理辅导老师,孩子在特殊阶段可以不需要跟随班级的集体课程,而由心理辅导老师和孩子共同制定学习的时间表。对生病住院一周以上的孩子,由医院学校提供教学服务,或者由社保支付孩子的家教费用,孩子可以在医院或者家里接受帮助,孩子只需要选择他愿意补课的时间。总之这所有的做法都是为了保障教育条件的平等,有了这样的保障体系孩子才有可能在平等的环境条件下学习生活,才能保证每个孩子自身努力的学习成果在公平的条件下得以实现。
中国的教育平等以目前的状况,至少应该可以做到教育权利的法律平等和接受教育机会的平等,至于保障教育条件的平等,那我们实在还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