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友会

当清风送来一抹草籽的芬芳,我蓦然忘了忧,欢天喜地起来。
正文

童年??

(2008-07-24 06:56:48) 下一个

据说这是个初中一年级男生写的作文。我不太相信,给我侄女看了,她问我,您觉得写得好吗?我说,谈不上写的好不好,只是觉得不象那么大孩子写的。她说:现在的孩子都成熟的快,您又不是不知道。我侄女惠小姐今年小学毕业。我说:知道,但没想到这么快。她说:我觉得他也没写什么啊。我说是啊,但里面有种无奈的感觉,好像不该属于小孩子。她说:嗯。

 

孩子的成长,真的不是我可以跟得上的。昨天晚上回家试着抱了抱我的惠小姐,竟然几乎抱不动,而她竟然几乎能抱的动我。把她放在体重计上称了称,竟然没有比我轻很多。

 

早上起来,她竟然也会抱怨前一天晚上睡的不好,总会被各种声音所惊醒。

 

***************************************** 
  
 
化为蝴蝶


  
 
  第一次见面是湖州,小学一年级。
 
  现在想来那时候的一切都是笼上一点绿色,好像与这个挤满人的大教室隔得很远,而今天我又要回去一次。
 
  
 
  
 
  一
 
  
 
  她是我的同桌,两个羊角辫,蓝色衣衫。我已经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记得那时从树梢上下来的若隐若现的阳光,会照到她的脸庞,与外露的小虎牙上
 ——我常把它叫做玉米。她听到也就一笑,于是露出一口洁白的玉米。 
  我时常拉她的辫子,就像很小的时候拉母亲的头发一样。她也常哭,好像是没有声音的,只是不断有些透明在滑下来,滑下来。眼泪?我也有,而那时是笑着流出来的,为了她的哭泣。
 
  她:
"你再拉我头发我就不跟你好了。 "
  我:
"谁要跟你好哦,臭女生! "
  她:
" ……"
  时光就在这哭闹中走过去。
 
  
 
  
 
  二
 
  
 
  长大了,十一二岁。
 
  不知道哪天我才知道她的名字,怡君。这好像是中国几千年男人抛给女人的一大使命。等女人怡君了,再来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
  她英语很好,有时在课上偶尔冒出来的一两句话要把老师也吓到。然后她就站着,捂着一嘴的洁白玉米对着老师微笑。
 
  君也的确是个才女,不愿让别人知道的才女。直到最后一次的才艺表演,她才亭亭地坐在了那架黑色钢琴前。
 
  
«致爱丽丝»
  音乐就这样流淌,而她面无表情,仿佛看不见什么。老师对着她微笑。
 
  音乐还是流淌。
 
  我:
" 知道么,你挺让我着迷的。"
  她:
" 哈,哈,哈哈……"
  时光就在这笑声中走过去。
 
  
 
  
 
  三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几个星期前。我们在网络上相遇,不再有迷人的虎牙,不再有哭与笑。
 
  她告诉我很多很乱的事,在之前初中的半年里发生,这时外面有小雨,小雨滴哒。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哭泣。
 
  然后她说,她的奶奶要死了。
 
  
" 我的奶奶要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这七个蓝色的文字里看不到悲伤。 
  我把话题扯开: 
"你还记不记得一年级的时候我拉你的辫子? "
  
" 是呀,有点痛。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不到对回忆的快乐。 
  然后头像灰黑,我们在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语里分别。 
  我忽然想起王家卫说的,
" 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
  我们的小时候也过期了么?
 
  我:
"如果这一切能再来一次,你愿不愿意? "
  她:
"我不知道。 "
  时光就在这面无表情里走过去。
 
  
 
  
 
  四
 
  
 
  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五
 
  
 
  我想藉着沉默忘记
 
  我童年床下的玩具
 
  与你
 
  
 
  风儿不断吹着你前进
 
  你说你不哭泣
 
  
 
  我不知道那是枯叶还是蝴蝶呀
 
  我的爱人
 
  我的你
 
  
 
  让阳光愈大愈好呀
 
  让阳光射穿一切呀
 
  让那些东西不见呀
 
  
 
  我想藉着沉默忘记
 
  我童年床下的玩具
 
  与你
.
  
 
  
 
  
 
  杭州外国语学校
 初一 (6) XX 
  
 
  期中考试卷子
,这是他写的作文 ,30分总分老师先打了 25 , 再改成28  

[ 打印 ]
阅读 ()评论 (31)
评论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歌儿: 可以,但不是现在去看。
punny 回复 悄悄话 哭,打了好长一段,不见了。。。另,我哪有给过你玉照?还是文字描述吧:比如大眼睛啦,刚过肩的直发啦,hiahiahia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闲人忙人的评论:
哈哈,小闲妈,我觉得吧,你要转随便转,反正也不是我写的,真要是我写的,你更连问都不用问就可以转了,我一向都以别人转我的文字为荣,可惜很少有人转的。:))
闲人忙人 回复 悄悄话 歌儿,我又看了一遍这篇文章,管它是谁写的,写得很好是真的,我是很喜欢,转到我那去行不行?先谢了!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mycereal的评论:
哈哈,麦片,韩寒的那篇所谓炮轰大师的作品的博客你不妨找来看看,有时候新闻很喜欢断章取义的。:)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歌儿:说实话,韩寒写的东西我一篇也没有看过,除了在明亮哪里看到一篇他的转贴,只不过有一天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新闻,他炮轰大师的作品,说: “老舍、茅盾、巴金等人的“文笔很差”,“冰心的完全没法看”。 把我气的要命。 幸好当天我又看到某个文学家说韩寒写的东西根本称不上是文学作品,才解了一点我的心头之火。

歌儿 回复 悄悄话 哈哈哈哈,饼妹的儿子小饼太油墨了,肯定跟我们俩是一型的。太形象了,以后再见到老史想到的肯定是熊猫PP. :))

麦片:假如这真是初一孩子写的,我也得承认自己阳光了。:)) 你不喜欢韩寒啊?我倒觉得他还行,不过我也没怎么太看过他写的东西,但觉得他还挺有脑子的。

胖妮儿:你真是好老师啊好老师。:))A宝真有福气。

另外:跟红茶同问,胖妮你的玉照啥时候贴上来啊?我能否擅自把你的玉照在我的博客里闪一下啊?:))另外你小时候还当过英文家教啊?了不起!

W博士:我现在被明亮害得,也要重新回炉了,她的那个黑眼睛的谜语,我竟然怎么都想不出第二个答案来。

小闲妈:让你这么一说,这篇作文还真可能是初中一年级的作品啊。孩子们成长速度太惊人了。

冬雪:我觉得遗憾的也是,孩子们的童年好像越来越短了。

南山松:看你猜的真是认真,命中率还特高。下次你来悉尼我保证三陪之外,还请你吃榴莲。:)
南山松 回复 悄悄话 这回不用猜了,我松了一口气.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嘿嘿,不太喜欢韩寒,所以连这首诗也一起砸了。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期中考试有时间写这么多东东么,还有诗。 再说文章里有些暧昧,诗歌里面更是赤裸裸地写着“我的爱人,我的你。。。我想藉着沉默忘记。。。与你”。 很怀疑这是给老师看的作文。

写得很好,但还是得砸。呵呵。
绿豆红茶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屁涵的评论:
到底是不是韩寒写的,看来只有你我两个人知道了,呵呵。
很喜欢你的“二锅头诗”:)

小饼仔好可爱,颇有饼饼风范啊!--ZT 90%
闲人忙人 回复 悄悄话 现在的社会,混乱啊,现在的孩子,早熟啊!

我哥的儿子,9岁,小学三年级。有一回在学校里不知要干什么,要脱了外衣外裤,他不肯脱,这时他的一个同学说:不肯脱!叫一个妹子来给你脱,看你脱不脱!倒!

另,喜欢熊猫屁股的新解释,有创意!
阿贝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咱们的都去找明亮报名去吧。:)
阿贝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哈哈,小饼仔好可爱,颇有饼饼风范啊!
老史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哈哈哈哈,你孩子太可爱了,功夫熊猫这片子我刚看过,喜欢啊。熊猫的屁股?哈哈,我可不仅仅是PG长的这么好看噢。。。。替我hug一下your son,你儿子太有眼光了:)))
punn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小屁涵的评论:
哈哈,哈哈,不会啦。我小时候当人家英文家教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就是"这是固定搭配" :P
小屁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绿豆红茶的评论:
韩寒的吗?噢!韩寒的确一大牛人。。。
小屁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就是的评论:
haaahaaa...猫的屁股。你家宝宝太创意了。哈哈。。。笑S我了:)
我觉得胖妮同学很适合当老师啊。:)

这不可能是小孩写的,个人认为。。。
看下面这句话:“知道哪天我才知道她的名字,怡君。这好像是中国几千年男人抛给女人的一大使命。等女人怡君了,再来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 ”---不仅是成人,还是个重男轻女的呢!哼!

绿豆红茶 回复 悄悄话 这是韩寒上初中的时候写的,呵呵。
胖妮,你的玉照呢?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再看了一遍,发现这个作者的思想比大人还要成熟,还要复杂。


得了,不承认自己的阳光看来是不行的了。
我就是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史的评论:史大饼子,我忍很久,还是想要告诉你。以前吧,看你这副图,我挺虔诚的,八卦图,文化啊,功夫发源地啊。有天,我家宝宝看了你这个图,指着说:“妈妈,这是熊猫的屁股”
我大乐,我们一家都喜欢那个功夫熊猫。现在看,怎么看怎么可乐
哈哈哈哈
老史 回复 悄悄话 回复worldling的评论:
same here, hehe:)
老史 回复 悄悄话 回复punny的评论:
明白了,呵呵,谢谢Punny老师:))
worldling 回复 悄悄话 得,我得重上小学回炉 -_-
秋月冬雪 回复 悄悄话 太早熟了不是好事,早熟通常早衰。童年呢,稚气呢?
mycereal 回复 悄悄话 早熟。

这孩子,连王家卫的台词都背得出来。呵呵。
punn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史的评论:
补充一下,"初一的小孩子写得?"这句话省略了主语"这篇文章"。如果我们把整个句子转换成陈述句就是"这篇文章是初一的小孩子写de"。这样,很明显,这个de应该是用"的"。探长同学明白否?
punn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史的评论:
不是明老师,用错了。后面没有词修饰程度的话,应该是不能用"得"的。探长同学明白否?

我觉得不象小孩子写的,要不就是他太"成熟"了。
老史 回复 悄悄话 30分总分老师先打了 25 分, 再改成28 分----it should be 30+, this teacher sucks!
老史 回复 悄悄话 初一的小孩子写得?(明老师,这个“得”用得对吗?:))
比我现在写得还好,不可能吧?不像孩子的口气啊,那种无奈和沧桑,这孩子心重:)
我就是 回复 悄悄话 沙发
晚上看
[1]
[2]
[尾页]
登录后才可评论.